上下联动:四川盐工福利事业研究(1937—1949)

2024-06-20 08:55赵小平杜倩
盐业史研究 2024年2期

赵小平 杜倩

摘  要:抗战全面爆发后,沿海盐场相继沦陷,四川盐工肩负起“增产赶运”的历史重任,川盐与国家命运息息相连。在这一背景下出现的盐工福利事业,既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顺应时代发展的产物,也是政府、盐场、盐工多方联动与博弈的结果。盐工福利事业作为四川盐场矛盾的调节器,其最终目标无疑是为了提高食盐生产效率、保障食盐供应、稳定社会秩序。盐工福利事业的运行情况及其成效,既关系到盐场的产运销,又关系到盐工及其家庭利益,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虽然四川盐工福利事业实际运行成效并不理想,但是其先进理念及塑造的以“增产赶运”为核心的全员抗战精神,值得肯定。

关键词:四川盐场;盐工福利;增产赶运;成效评价                     中图分类号:K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864(2024)02-0023-11

盐工福利事业不仅是盐场生态系统的缩影,更是一个社会的时代映射。1937—1949年川盐的发展与抗战时势紧密相关。对盐工福利事业的研究,既能反映川盐的发展情况,更能考察国民政府的盐务思想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思想。在四川盐工福利事业运行过程中构建起来的,以“盐场—盐务管理局—盐务总局”为核心的国家与地方纵向层级管理体系,是国民政府围绕盐务进行近代化改革和实现有效治理地方的关键。盐工福利事业的开展由国民政府主导,地方盐场具体组织,盐工被动配合,体现盐工个人诉求(盐工争取自身权益)、盐场地方诉求(保障食盐生产)与国家意愿(保证“增产赶运”,稳定盐场基层社会)的上下有机联动,既是一部“活”的四川盐业史,又是一部“新”的四川社会保障发展史。

目前学术界对盐工福利事业方面的研究较为薄弱,仅有少数学者提及盐工福利事业,尚无聚焦盐工福利事业的专门研究①。因此,对这一时期四川盐工福利事业的系统研究,既有拓展盐业史研究的学术价值,又有关照社会研究的现实意义。

一、开办盐工福利事业的背景及原因

1939年,四川盐务管理局改名为川康盐务管理局,为稳定生产秩序,其着手对辖区盐场制度进行改革,开始兴办盐工福利事业。四川盐场开办盐工福利事业的原因,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应对盐业劳动力稀缺的需要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海盐阻运,湘鄂各省之民食军需,惟川盐是赖”①,故而川盐的产量和运输成为当时政府最为关心的问题,因此1938年春季国民政府“要求川盐提高产量,降低成本,并由政府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鼓励盐商开办卤井,添置锅灶,赶运济销”②。四川盐区奉财政部盐务总局令也督促“未受战事影响之盐区尽量产制”③,可见在这一特殊时期四川盐场“增产赶运”责任大、任务重,然而“增产则需人工,抢运尤赖人力,因而出卖劳力之盐工,大有求过于供之势。资方渐能认识劳力之价值,官方亦知保护盐工之必要。于是增加工资提倡福利之声,甚嚣尘上”④。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四川各盐务管理局为鼓励盐工“增产赶运”,纷纷开办盐工福利事业,以改善盐工生活来达到调动盐工生产积极性、稳定盐业生产的目的。

(二)盐工兵役问题的冲击

1939年自流井盐工因兵役问题与保甲发生流血冲突,严重影响川盐“增产赶运”的正常进行,政府为了保证后面不再发生类似事件,“认为非提高盐工教育程度,非改善盐工生活待遇,难免不再发生第二次大罢工……在富荣东场添设盐工管理股……筹办盐工福利事宜”⑤。盐工兵役问题使国民政府认识到工人运动的力量,开始组建盐工工会以“严密统治控制盐业工人”⑥,这也成为盐工、盐场、盐务管理局等多方势力强势插入盐工福利事业的楔子,可以说,兵役问题助推了国民政府筹备盐工福利事业的进程。

(三)国民政府劳工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中国各阶层有识之士在努力寻找救亡图存良方的同时,大量西方书籍被先进知识分子翻译后传入中国,代表作如1918年君实翻译的《劳动者失业保险制度》⑦、1920年若愚翻译的《德国劳工各种保险组织》⑧ 等。西方劳工社会保障理念的传入,强烈冲击着国人寻求家庭、宗族保护的传统思想。加之国内新式工业的飞速发展,传统社会的保障体系已显示出弊端,无疑亟需政府建立新型劳工保障体系。

开办劳工福利事业并不是盐业领域的特例,国民政府的政治纲领中,将“制定劳工法,改良劳动者之生活状况,保障劳工团体,并扶助其发展”⑨ 作为重要政策之一。在1926年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工人运动决议案》中,“制定劳动法”“制定劳动保险法,并设工人失业保险、疾病保险及死亡保险机关”“改良工人住居,并注重其卫生”“设立劳工补习学校及工人子弟学校”“奖励及扶助工人消费合作事业”⑩ 等“工人十条”有一半以上是惠工政策。政府采取措施体恤盐工也有先例可循,如长芦盐区赈济盐丁、两淮盐区设置的盐义仓、河东盐区为盐工开设的留养局、川区资方施济盐工① 等。

(四)中国共产党和劳工团体的共同努力

中国共产党以保护劳工为己任,其早年设定的奋斗目标之一即为“定保护童工、女工的法律及一般工厂卫生工人保险法”②,同时鼓励广大工会“应该努力做改良工人状况的运动”③。在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拟定的《劳动法案大纲》中,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权利义务、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均作了详细规定,尤其强调“政府以法律保证男女劳动者有受补习教育之机会”④。中国共产党的这些努力使劳工社会保障思想深入人心,也加速了国民政府建立新型劳工社会保障体系的步伐。加之中国共产党积极领导广大盐工为争取合法权益而展开的斗争引起国民政府的恐慌,故而国民政府开始从保障劳工待遇角度思考“改善良机”,认为急需严密控制盐工动向,确保不影响盐税收入和政治统治,推行盐工福利事业正是基于这一目的而进行的。

总之,正是基于上述因素的影响,国民政府主导的盐工福利事业正式出现在世人面前。四川各盐务管理局上承旨意,统领辖内盐场的福利事业。因四川盐场众多且分散,由各盐场公署负责制定本场盐工福利事业计划书后呈报盐务管理局,并进一步上呈财政部、盐务总局。各场署还设置负责推进盐工福利事业工作的管理组织——盐工福利委员会和盐业工会,而盐工福利事业的核心目的是保障川盐“增产赶运”不受影响。

二、盐工福利事业的主要内容

盐工福利事业以“改善盐工生活,提高盐工服务精神,增进盐业生产为目的”⑤。盐工福利是民国工厂法、工会法影响下的产物,正如竺墨林所言,盐工福利“并不是基于资方的大慈大悲,而是法律下规定的,资方应做的义务”⑥。盐务总局在1941年度业务计划中提出,要“增加生产,端赖劳工”,而开办盐工福利事业,“不但减免劳资纠纷,且可安定后方秩序”⑦。可见,盐工福利事业的开办既有形势所趋,又可保障“增产赶运”的顺利完成。具体来说,盐工福利事业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的内容。

(一)生活补贴

盐工工资微薄,尚不足以解决家庭温饱问题。盐工福利推出时正值抗日战争时期,通货膨胀严重,盐场为利增产,开始重视体恤盐工,稳定盐工情绪,通过多种方式对盐工生活进行补贴。

1.平价米贴、布贴

米贴,即场方按月给予盐工购买大米的补贴,或者发给食米,照平价收费。发放米贴的目的是让盐工“生活得有余裕而亦安心工作矣”⑧,保证“增产赶运”顺利推进。

以云阳场物价增涨,制盐工人工资,不足以维生活,拟以原有工资为标准,凡遇米价每斗涨价十元,即将工资数照加三成,每跌十元,亦照减三成。①

米贴以米价为基准上下波动,只为维持盐工最低生活标准,在米价降落时,多发的米贴亦会被追回扣缴。1943年,冯玉祥将军亲临自贡盐场,倡导“节约献金救国运动”,尽管盐工除去日常开销后工资所剩无几,但是在全员抗战精神引领下,盐工群体毅然捐出米贴,“全场盐工献出了一个月的米贴即达五十余万元”②。

布贴,即为解决盐工穿衣问题而设置。盐务总局饬令川康盐务管理局在财政部花纱布管制局处,“配购灰色土布五千匹,平价供应川省各场盐工”③。然而,因战时物资紧张,盐工平价布匹配售往往无法全面落实,各场事从缓急,如彭水盐场公署代电称“应尽先配售直接盐工”④。平价布匹如此,缓服兵役亦是如此,均优先保障直接盐工权益。国民政府塑造的以“增产赶运”为核心的全员抗战精神,一定程度上是以间接牺牲盐工权益为代价的。

2.膳食费

膳食费,即资方⑤ 以人头为单位向盐工提供的伙食费。事实上,膳食费并不是每一个盐工都有,其供给方也不同(见表1)。

据上可知,膳食费来源分为4种,即井上供给、井灶供给、灶户供给、自给,这是由盐工工种、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决定的。如机械组盐工负责在盐井修理凿井机器,而运卤组盐工则在灶上以木桶挑卤水,二者工作场地不同,导致提供膳食费的资方不同。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运卤组内部也有区别,一组为灶户供给,而另一组则是自给,这是基于两组运卤盐工身份的差异,即同为运输盐卤的工人,但一组为正式登记的盐工,而另一组则是临时工。所谓正式登记即盐工管理中的“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移转登记”“撤销登记”四大登记流程,其目的是对“盐工一切异动,皆能了如指掌”⑦。

3.盐工合作社

四川各盐场还相继创建供盐工平价消费的盐工合作社(也称盐工消费合作社),以保障盐工日常生活。盐工合作社的开展情况,如川北盐区“于各场署各设盐工消费合作社一处,于各场务所所在地或置一代办部,经常购备盐工实际生活必需用品,由盐工按照成本购用”⑧。盐工合作社属于盐工自筹自办,缴纳股金入社,可以享受买平价物品和分红的权益,在运行好的时候,确实能减轻盐工的生活负担,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资金难于筹借、盐工中缺乏专门人才等困难①,这也是大多数盐工合作社后来相继倒闭的主要原因。

(二)救济抚恤

盐工的救济抚恤分为轻本借贷(小额贷款)和伤亡抚恤、失业介绍三种,轻本借贷是帮助盐工应对婚丧嫁娶等自身经济条件难以承受之事,伤亡抚恤是针对盐工在工作中出现伤亡情况时进行的补偿,而失业介绍则是针对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盐工失业后盐场给予的再就业帮助。

1.轻本借贷

轻本借贷是盐工入不敷出时向盐工合作社或盐工福利委员会申请的低息贷款或无息贷款。1945年犍乐场福利社草案提到开设“盐工紧急贷款”②,规定“盐工紧急贷款之本金以五十万元为限,在福利基金之利息下拨支”③。由于盐工轻本借贷款额从福利基金的利息下拨支,故而与该盐场的福利基金基数紧密相关。有的盐场规模小,出现“奉拨之福利费不敷分配”④ 现象。犍乐场还规定盐工若未偿还完欠款,不得溢支工津,同时款项的本息“应通知各该盐工工作所在之灶户,按照原订期限内代在各该盐工之工津项下扣还缴社归垫”⑤。盐工属于承担风险能力极弱的借贷人,为保证盐工能按时偿还借款,灶户作为担保人,在原定期限内以扣发盐工工津方式代其偿还福利社贷款。

2.伤亡抚恤

盐工多从事重体力活,出现伤亡情况在所难免。因此,对伤亡盐工家庭发放抚恤金是福利事业的重要举措。以1942年富荣东场盐工王富荣被炸受伤为例,富荣东场公署给川康盐务管理局的呈报中记载:“王富荣医药各费,共用陆百五十元,经派员前往该灶数次议商,始得灶主允许,酌给医药费一百元,双方亦无异议,请予鉴核备查。”⑥ 对王富荣被炸伤一事,灶主实付不足1/6的费用,而且是在公署派员多次与灶主协商后才同意酌给100元医药费。可见,此时对盐工伤亡的抚恤金很难落实到位。随着战事紧张,盐务局为抚慰人心、稳定盐场秩序,对盐工的伤亡抚恤进行了明文规定,按实际情况进行补偿(见图1)。

值得注意的是,场方对因工伤亡盐工未成年子女的抚恤,体现了场方对盐工家属的人道主义关怀。另外对于年老力衰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盐工则给予失业救济费,发放金额虽仅相当于1个月工津,但是却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雇佣情谊。盐工丧葬费、救济费、医药费这些新名目的出现,与传统时代盐工发生事故时盐场不管、盐工直接走人形成鲜明对比。《民船支部福利计划》具体落实情况受史料所限不得而知,但完整、分等级的抚恤金发放办法,既有利于我们认识当时的盐工抚恤政策,也可为我们今天制定完善、系统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历史借鉴。

3.发放遣散费与帮助失业盐工再就业

川省盐场因卤水变淡、市场供过于求、盐场生产改革等原因,失业盐工不在少数。为避免失业盐工引起社会动乱,场署通过分发遣散费和介绍工作来进行应对。资方按正规程序解雇盐工时须付遣散费①,非盐工自身过错而失业者场署承担介绍工作责任,“凡依合法手续取得盐工资格而确系失业者,由本署负责介绍工作”②。对失业盐工再就业的关怀,一方面体现了雇主情谊,另一方面也表明了当局对庞大盐工群体失业后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局面的担心。

(三)文化教育

四川盐工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可分为小学教育程度,粗识文字,与文盲三种。文盲最多,占百分之七十以上”③。从增进民智和促进盐业生产两方面来看,扫除盐工文盲刻不容缓。对盐工子弟的教育投入,是盐场笼络人心、关注基层盐工子女教育问题的重要体现。

1.盐工识字班

盐工识字班是盐工福利事业的重点,其目的“在增进智能,贯输国家民族观念,为谋工人之继起,俾于生产事业有更进步之贡献”④,故各盐场都不遗余力举办盐工识字班。关于盐工识字班的开办情形,据1945年7月28日颁布的《加强推行各盐场盐工识字班办法》⑤ 可知,盐工识字班一般由盐工福利社负责推行,若场署并未开设福利社可由盐工管理股负责。识字班经费皆在福利社经费内开支,班内学员无需承担任何费用。盐工作为基层群体,温饱是其最为关注的问题,作为文化教育层面的识字班对其生活状况的改善短期内看不到成效,因此,盐工识字班之所以能够顺利开展,并非盐工自愿,而是盐场强行推行的结果。各场盐工识字班授课内容相差无几,符合提高盐工文化水平便于管理,以及培养国家民族意识的基本教学目标。

盐工不识字、文化水平低下,“此不特有害于政令推行,且易为人利用,兹为培养盐工之知识,树立盐工向心力与中心信仰,使其积极为公服务”⑥。盐工识字班作为强制性实施的普及教育福利,其最终目的虽然是为了培养国家期望的国民群体,但是从客观上来看无疑为传统经验型盐业向现代技术型盐业过渡作了铺垫。盐业群体的普及教育,既是盐业发展的需要,也是推进当时中国社会近代化进程的需要。

2.盐工子弟学校与盐工子女教育补助

开办盐工子弟学校的目的是“惠及盐工子弟福利”⑦。一般来说,盐工识字班与子弟学校都是在原有学校基础上扩建而成,“盐工子弟小学,就原有小学各加扩充,并添高级班,使子弟学校成为完全小学,并附设识字班于子弟校内,召集失学盐工与以补习,教育课程即以原任高初两级教员轮流担任”①。但是由于在实际运行中校址费、教师钟点费、设备费等费用无法保障,因此许多盐工子弟学校最后停办,其中一些学生被送入经费有保障的保国民学校继续就读。

并非所有盐工子弟都在盐工子弟学校或保国民学校就读,官方为示公允及体恤盐工,对不在盐工子弟学校就读的盐工子女提供教育补助费。据《民船支部福利计划》② 中的子女教育补助条例,小学初入学者全部全额补助学费,初高中入学者全部补助学费的50%。而不同阶段升级学生则按学习成绩分等级按不同比例资助,其资助目的是保障家境贫寒的盐工子弟有学上,同时通过不同等级资助来鼓励盐工子弟努力学习。对盐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关怀,既体现了国家对困难盐工家庭子女教育的重视,又通过抚慰盐工来保障盐场生产的正常秩序,可以说,国家既得了名(即关心基层困难群体教育),又获了利(即保障“增产赶运”的顺利进行)。福利事业中的文化教育部分,尤其是盐工子弟的教育问题,有其政治目的,“办理盐工子弟教育,代盐工教育子弟,使全体盐工及其子弟都成为完全国民”③。

(四)医疗卫生

由于盐场工作环境特别是居住卫生条件极差,故而盐工受到菌群感染的风险非常大,当时类似鼠疫(霍乱)、肺痨等传染性疾病在盐场传播较为普遍。加之敌机肆意轰炸,盐工为抢救生产设备,伤亡情形增多。“卫生行政之良否,不唯关系国民体质之强弱,抑且关系国家民族之盛衰”④,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为保证盐工身体健康以及伤病后能得到及时救治,盐务管理局通过开设盐工诊疗所和发放医疗补助等方式积极改善四川各场产区的卫生条件。

1.诊疗所

盐工诊疗所(也称诊断室、中医诊疗所,个别规模较大的称为盐区医院)是专门为盐工开办的福利事业,也有工作人员及眷属就诊的情况。盐工诊疗所一般设在场署附近、盐工较集中处,总体而言设备简单、药品单一。设置盐工诊疗所的目的,是便于处理盐工突发疾病、宣传医疗保健知识、培养盐工卫生防护意识和方便盐工问诊日常疾病。

以1930年四川乐山盐场牛华溪诊疗所⑤ 为例,可管窥盐工诊疗所具体设置情况,一是该诊疗所经费来源于财政部公益委员会川康区按月支给的经常费,而不是盐工与资方共同缴纳的盐工福利费。平常诊治所需的药品费由业务收入所出,故诊治的成效、设施的完备度等与就诊人数紧密相关。二是盐工就诊收费问题,根据疾病严重程度和家庭情况来进行不同程度减免,这充分体现了福利性质。三是该诊所统计的历年受诊人数呈逐年递增趋势。盐工诊疗所的建立,为促进盐区经济建设、保障盐工身体健康、保证民食军需食盐供应、构筑牢固大后方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医疗补助

自井场盐工运输分会福利委员会救助条例规定,“因病不能工作经医生检查证明者在生病期间发给医药补助费”⑥,另外有的盐场规定,“特约药店对盐工购药折扣计价”⑦,甚至在盐工入不敷出无力看病时,还能向工会“声请借支每月薪津五千元,俟能工作时再行扣还”①。不过盐场的医疗补助并不是全体盐工皆可享受,在上述史料中多次强调“因公”“因工”或者“会员”字样,可见盐工只有加入互助工会或因工、因公事受伤患病等,才能享受盐场医疗补助。而盐场恶劣的工作环境使盐工容易染上慢性呼吸道疾病等,然而这类常见病并不在“因工”范畴内,故无法享受医疗补助,因此能够进入医疗补助范畴的疾病是极为有限的。

(五)盐工保险与储蓄

保险与储蓄都是近代化背景下的新兴产物,不仅是盐工增强自身抵抗未知风险能力的重要途径,而且是国民政府搭建的以盐工福利事业为代表的劳工社会保障体系的高级层次。二者不同于保障盐工基本生活的补贴与伤亡抚恤等福利,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增强盐工群体的抗风险能力来提升国民经济的稳定性。

1.盐工保险

盐工保险率先在生产条件艰苦、生产规模偏小的川北盐区实行,因川北“制盐限于环境不能运用近代方法,一切过程,多赖人工,以致产艰量微,盐工生活亦极困苦,雇用灶户,对于其伤病死亡负担亦感繁重,是以亟待设法救济,俾利盐产”②。

1943年6月,经社会部和财政部核定,《川北区盐工保险暂行办法》正式颁布。该办法“强调盐工保险为救济盐工而设,不以营利为目的;规定在各盐场组织保险社办理盐工保险社,由盐工、灶户代表组成理事会、监事会进行监督、管理;凡在盐署登记在册的、年满16岁以上的工人,均强制参加为被保险人;保险费用由盐工和灶户平均分担,按照标准报酬及保险费率来计算;保险项目为疾病、负伤、婚娶、养老、死亡及家属丧6种”③。盐工保险费是灶户和盐工按照一定比例共同负担,盐工部分由灶户在其工资和津贴中扣除。按照规定,盐工保险费“以各被保险人之标准报酬日额平均数乘保险费率,保险费率暂定为百分之二,盐工每月实交保险费额由川北盐务管理局拟定报核”④。保险项目包含疾病、负伤、婚娶、养老、死亡及家属丧6种,囊括盐工一生中可能会遇到的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涵盖面非常广泛。

川北盐工保险事业是在西方国家普遍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背景下,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积极主导,并结合川北实际情况所进行的一次积极尝试,它开启了近代盐工保险制度的先河。由于盐工保险可以为盐工艰难的生活提供一定保障,实为有益于盐工家庭之举措,因此很快就在四川盐场普遍推行。

2.盐工储蓄

“节约是生活的保障,储蓄是幸福的基础。”⑤ 当中国农民银行倡导举办劳工储蓄事业,自贡盐场积极响应农行号召,开展盐工福利储蓄事业。

暂以每名工人每月储蓄十元,并以公司工厂为组织单位,强制实行。又劳工参加储蓄后,非但可得利率及转移工作时提取本利之便利,遇有不幸事件发生,并可享受保险之权利。⑥

由上可知,盐工储蓄是强制储蓄,并不是自愿储蓄,但盐工可得其储蓄的利率,且在遇到不幸时可以享受保险权利,故而也算是盐工福利的一种形式。盐工储蓄事业的主管部门为中央财政部,这也有别于其他福利事业的社会民生属性,更多的是经济属性。储蓄不仅可以培养盐工合理的消费习惯,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还能促进国家生产建设,营造良好的国民经济氛围,故各盐场都不遗余力推行盐工储蓄。

三、盐工福利事业的成效与反思

(一)盐工福利事业的成效

国民政府通过生活补贴、救济抚恤、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保险储蓄等方面的盐工福利事业,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劳工保障体系。盐工福利事业,以生活补贴保障盐工生活有裕而安于本位,以救济抚恤消除盐工后顾之忧,以文化教育传递政府关爱盐工与提升国民素质理念,以医疗卫生保障盐工体质,以保险储蓄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故而其设立初衷值得肯定。

盐工福利事业是国民政府大力倡导开办的惠工事业,但是,从盐工福利事业本身实际运行效果来看,即使是在抗战时期川盐大发展阶段,盐业领域的盐工福利与其他工矿、铁路运输等工业领域一样在具体落实上仍有偏差,“诚有若干是由于政府之督促而办理,但办理易而敷衍亦易,故有工人补习班而无桌几书籍者,工厂卫生室中而无医师看护者。是知惠工待遇或有一部分可借政府力量以求改善,而惠工设施,则非雇主先有诚意,无由以收实效也”①。可见,即使在抗战时期国家高度重视川盐的情况下,盐工福利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受条件、经费等影响,效果并不理想。加之四川盐区轸域辽阔,各盐区之间囿于地理环境、先天矿卤、盐场惯例、盐场规模等差异,各自举办的盐工福利事业也是良莠不齐,个别盐场甚至没有开办,如叙永支局因当地无工厂矿场,“尚未兴办福利事业,无从填报盐工福利概况调查表”②。四川盐业辉煌于抗战硝烟中,在国民政府的扶持与保护下飞速发展。而抗战结束后因淮盐竞销,川盐失去国民政府庇护,销盐市场锐减,大量盐场倒闭、锅炉停煎,更别提开展盐工福利事业了。换言之,抗战结束后四川盐工福利事业已经到了举步维艰的地步。

虽然民国时期四川盐工福利事业就其本身成效而言总体并不成功,但是,作为新生事物,其对后世的影响却是不容忽视的。盐工福利事业之内容、思想不仅在盐场中被传承至今,其核心理念在今天社会保障事业中仍然有体现。我们还应看到,盐工福利事业是顺应时代发展的产物,是工人争取自身权益的进步,无论盐工识字班、子弟学校、诊疗所、救济抚恤、保险储蓄等实际效果、背后内涵如何,无疑都为盐工认识中国近代化,成为新时代合格公民奠定了文化、精神、物质、卫生基础。最为重要的是,在盐工福利事业开办过程中塑造的以“增产赶运”为核心的全员抗战精神,更是值得被传颂赞扬。

(二)对盐工福利事业的反思

1.政府、场方、资方、劳方对盐工福利事业有各自的认识

事实上,对于盐工福利事业,政府、场方、资方、劳方③ 认识各有不同。政府受近代西方社会思想影响,并在一次次的工人罢工运动中认识到盐工力量的强大,提出“战时盐工管理应配合国家总动员”④,通过扶助盐工,保障其基本生活,改善其福利待遇等方式来安抚盐工,保障生产。而场方出于管理盐工、稳定盐场秩序考虑,多积极配合国民政府开展盐工福利事业,在多方势力冲突间斡旋制衡。资方是盐工福利事业的主要出资者,有远见卓识之资方认识到福利事业可拉近劳资感情、提高盐场生产效率,不过也有一些资方将盐工福利事业与传统的慈善救济混淆,认为这是资方的义行善举;对盐工福利持否定态度之资方,则认为这是盐工群体的挑衅,往往消极配合甚至阻碍福利事业的推进。盐工智识较浅,其对福利事业应是抱有美好憧憬的,但繁琐复杂的福利程序、流于形式的福利设施、层层累计的福利会费,使其原有的积极态度大打折扣。

各方对盐工福利事业的认识不同,无疑会影响其在具体运行进程中的态度与执行力,促使盐工福利事业的良好初衷在实际落实过程中出现偏差。

2.国民政府盐务思想的调整与福利经费不足问题

国民政府的盐工福利思想,随着时局变动而调整。抗战初期,国民政府匆忙实行盐务统制政策,将盐业的产运销各环节进行统制管理,这一时期征兵服役与“增产赶运”之间矛盾频发。进入抗战后期的关键阶段,国民政府首先在川北地区进行盐工福利事业试点,盐工福利事业成为国民政府稳定人心、保障食盐生产的重要抓手,政府对盐工在保障食盐生产与服兵役之间被迫选择保障川盐“增产赶运”这一重要目标。抗战胜利之后,国民政府为了争夺对全国的统治权,开始加强对盐工的管理,福利事业受经费等影响已经很难落实。

事实上,盐工福利事业经费不足是其失败的重要原因。盐工福利事业经费来源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盐务局下拨的福利费(公益费),二是场商、运商捐资。抗战胜利后,淮盐竞销,川盐积压,场商、运商债台高筑,已经无力负担高昂的福利费。同时以蒋、宋、孔、陈为首的四大家族加紧对盐业的掠夺,国民经济开始崩溃,盐工福利事业因经费不足而难以正常开展。

3.盐工福利事业机构设置与盐工角色问题

盐工福利事业的管理机构及组织是关乎其能否顺利运行的关键。当局开办盐工福利事业,其初衷除为盐工谋福利外,还想借此机会重新整顿盐业机构,并通过设立专门机构来管控庞大的盐工群体。而冗杂的盐工福利事业管理机构与组织,“命令不一致,步调不统一”①,导致盐工福利事业举步维艰、效率低下。

虽然在盐工福利委员会与盐业工会等管理组织中有盐工的影子,但是盐工作为福利事业的主体,其正常表达自我诉求的机会和途径仍然不多,在盐工福利事业开展进程中,盐工往往是被动接受的一方。安抚盐工群体使其心向国民政府,一直是其实施盐工福利事业的目的之一,而这一政治目的也是政府在一次次工人运动中认识到工人巨大力量后赋予的,故而当盐工为争取自身权益(即提高盐工福利待遇)而以工人运动这一特殊途径来进行政治斗争时,政府一向高度重视。从社会基层视角来看,盐工群体自下而上的运动也是推动盐工福利事业发展不可忽视的因素。

4.未建立正式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在盐工福利事业开办初期,管理人员多为“油头粉面拥入盐工群中”② 之人,这些人基本不了解基层盐业情况和盐工状况,也不愿意去接触盐工,多坐在办公室工作,影响盐工福利事业的具体落实。另一方面,政府对这些基层管理人员并没有纳入制度化管理中,待遇标准也不利于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因盐务稽核章则,没有盐工福利事业这一个职缺,工作人员的薪给在公益费项下开支,是临时人员,待遇太差,使人不安于位。同为国家做事,而待遇有厚此薄彼,这是不合理的制度”③。国民政府虽然将盐工福利事业作为其劳工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盐务稽核章则中却并未建立起应有的正式管理制度,盐工福利事业始终作为一项临时性举措来开展,工作人员亦因薪资待遇差、岗位不稳定而抱着应付态度,致使各项盐工福利事业很难落实到位。

结  语

盐工福利事业的创建离不开近代化改革和抗战的特殊背景,在这一背景下,盐工福利事业成为国家控制地方盐场的抓手,也是塑造以国家认同为核心价值观念制度的型塑器。可以说,盐工福利事业的运行情况及其成效,既关系到盐场的产运销,又关系到盐工及其家庭利益,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盐工福利事业的开展是国家、盐场、盐工上下联动、相互博弈的结果。

盐工福利事业属于国民政府惠工事业的一种,在惠工事业出现时,就有个别资方及一些反对人士将其视为“工潮之根苗也”①。国民政府在开办盐工福利事业后期,也试图将福利事业作为平息盐工起义的“良方”及与中国共产党对峙的“有力武器”,说明国民政府对实施盐工福利事业还寄予政治目的,赋予盐工福利事业更高的期望。然而,随着国民政府债台高筑引发的经费短缺和川盐产销锐减后引发的盐场经营困难,盐工福利事业最后无法继续实施。在这种状况下,国民政府借盐工福利事业想要达到的政治目的不但无法实现,反而出现让其担忧的“工潮”。

盐工福利事业的运行情况只是国民政府推进地方治理的一个缩影,国民政府为实现其有效治理,通过推行四川盐工福利事业,塑造了以“增产赶运”为核心的全员抗战精神,构建了以四川盐工福利事业为典型的劳工社会保障体系框架,这两点成效应该给予肯定。诚然,盐工福利事业只是考察中国近代化进程的一个侧面,但它与同时期国民政府开办的众多惠工事业相比,有着自己的历史内涵与独特属性,为我们认识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变过程中的政府、社会、个人提供了新视角,值得我们重点关注。

(责任编辑:王放兰)

Connections between Different Levels: on the Welfare of

Sichuan Salt Workers(1937—1949)

ZHAO Xiaoping  DU Qian

Abstract: After the outbreak of the War of Resistance Against Japanese Aggression, the coastal salt industry factories were closed one after another, thus Sichuan salt workers shouldered the historical responsibility of “increase salt production and expedite the transportation”. Salt wa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the country. Under this background, the welfare of salt workers is not only the product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social security system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imes, but also the result of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government, salt factories and salt workers. As a tool to solve the development contradiction of Sichuan salt industry, the ultimate goal of salt welfare is to improve salt production efficiency, ensure salt supply and stabilize social order. The operation and effect of salt workers welfare not only affect the production, transportation and sale of salt in salt factories but also related to the interests of salt workers and their families, and more related to social stability. Although the actual operation effect of the salt workers welfare is not ideal, its advanced concept and the spirit of the War of Resistance Against Japanese Aggression shaped by “increase salt production and expedite the transportation” as the core deserve our affirmation.

Key words: Sichuan salt industry; welfare of salt workers; increase salt production and expedite the transportation; effectiveness evalu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