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技术与表演艺术的融合

2024-06-17 15:45:04陈勇
文化产业 2024年12期
关键词:表演艺术跨学科虚拟现实

陈勇

数字化技术与表演艺术的融合是当代数字化艺术发展备受瞩目的议题之一,受到了广泛关注。随着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创作者通过数字化技术打造更为沉浸、参与性强的表演艺术作品,并在实践中获得成功展示。但跨界融合也伴随着新的挑战,如数字化技术与表演艺术融合的新业态盈利模式问题、跨学科合作的深度挑战、数字艺术作品著作权归属争议及艺术机构转型面临成本压力问题。对此,从数字化技术与艺术融合的交叉点、现状、挑战的角度出发,就如何进一步推动数字化技术与表演艺术融合的发展进行探讨,以期为今后跨界融合提供明确的实践路径。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报告时说:“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字化技术为表演艺术提供了新的工具和表达方式,如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混合现实(MR)、AI等,通过视、触、听觉等动感交互体验,使表演艺术更具人性化,呈现更好的视听效果。表演艺术促进了数字化技术领域的审美创新,赋予了更多的人文精神和美学价值,二者的融合是动态循环的有机过程。

数字化技术与表演艺术的交叉点

数字化技术为表演艺术创作提供了新的工具与表达方式

虚拟现实(VR)和增强现实(AR)在创作维度上为表演艺术提供了全新的创作空间。VR技术和AR技术在表演中通过在真实场景中叠加虚拟元素,实现了虚拟与现实的结合,使表演者与观众形成情感层面与艺术层面的交互,表演者打破传统表演的时间和空间限制,通过传感器捕捉观众的动作及反应,为观众呈现更具互动性与参与感的表演。

混合现实(MR)将现实世界元素相互交织,使演出更有深度、更具层次感。混合现实可以创新演出形式、增强舞台设计、实现特景和场景变换,引领了表演艺术发展,丰富了艺术创作的层次和形式,为表演者提供了新的创作工具,为观众带来沉浸式的艺术体验,为表演艺术注入了新的生命力。

表演艺术为数字化技术赋予人文精神和美学价值

表演艺术为数字化技术赋予人文精神。表演艺术在科技蓬勃发展背景下,充当媒介功能。舞台表演者通过情感传递,使作品在创新中获得更加丰富和深刻的内涵。这种人文精神的注入不仅让数字化技术变得更加人性化,也引发了观众的情感共鸣。

表演艺术为数字化技术赋予独特的美学价值,激发观众对审美的深层次的体验。表演艺术通过创新舞台设计、创意布景及引入虚拟现实元素,将数字化技术呈现为一种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通过形式和色彩的独特搭配,数字化技术不再是冰冷的工具,表演艺术的视觉魅力为其注入了独特的美学价值,使其与观众日常生活更为契合。这些交叉点展现了表演艺术如何与数字化技术融合,为数字化技术注入人文精神和美学价值。

数字化技术与表演艺术领域融合的现状

当前,数字化技术与表演艺术融合的现状体现在对新兴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成功实践。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的应用使剧场、音乐会等传统表演场所展现出更多可能性,具体体现在展示、体验、互动等方面。

虚拟现实(VR)与增强现实(AR)在内容展演空间上实现了在线虚拟演出。例如,Tender Claws开发商与剧团Pie hole共同打造了虚拟同步共演剧场,进行全新交互式VR戏剧The Under Presents展演,通过虚拟现实技术实现了一种全新的艺术表现形式。在展演中,通过设计虚拟环境中高质量的图形和视觉效果,利用先进的实时渲染技术,带给观众沉浸式虚拟体验。此外,Tender Claws还设计了售票口、大厅、咖啡吧等,让观众在虚拟空间中获得实体演出的真实体验。

VR内容的体验是从单人体验逐渐转化为多人参与体验。例如,2021年威尼斯VR作品“巴黎舞会”就是通过音乐、舞蹈、虚拟现实的融合创作多人互动体验的艺术作品。“巴黎舞会”通过全身追踪与实景技术的结合,让观众可以利用虚拟化身与主角一同穿梭在不同的故事场景中,成为共同的舞者进行表演。同时,这个作品将虚拟技术与舞台艺术相结合,突破了以往作品的线性叙事限制,提供了VR的视群体验方式,观众可以带着VR头显任意行走并实现多人同步互动。

VR社群平台式链接为表演者和观众建立联系。通过虚拟现实,观众可以突破空间障碍,参与演出互动。例如,VRChat平台进行的在线演出Finding Pandora X,让观众沉浸在戏剧表演中,观众在表演中扮演故事中的某一角色,与虚拟世界中的演员互动,推动故事的发展。此外,VRChat平台使观众通过虚拟现实设备或计算机进入虚拟场景,表演者可以利用这些自定义的虚拟空间与观众分享作品创作背后的故事,甚至开设虚拟艺术工作坊,让观众在虚拟环境中分享自己的观点,打破传统空间限制,与表演者建立更为亲切、近距离的联系。

数字化技术与表演艺术融合的思考

数字化技术与表演艺术的融合打破了线上和线下的界限,利用数字化技术产生更多的联动。但由于互联网非付费内容的竞争加剧、跨学科合作的深度问题、政策的保障机制缺乏,使得观众对数字化体验的支付意愿存在不确定性、演出资源进行网络盈利的实际转化率不高,导致表演艺术创新潜力未能得到充分发挥,致使资金缺乏支持和著作权存在归属争议等弊端。

数字化技术与表演艺术融合的新业态盈利模式问题

在互联网上有大量的非付费内容竞争,使得观众数字化表演内容的付费意愿存在不确定性。在数字化技术与表演艺术融合的新业态中,许多平台将付费订阅模式作为主要的盈利模式,观众支付一定费用,即可获得对数字表演内容的访问权。但互联网上大量非付费内容使得观众付费意愿存在不确定性。

与传统的表演艺术的盈利模式相比,新业态的盈利模式基于线上演播、云演艺,与数字化技术相结合的线上和线下虚拟表演等新业态,演出的模式是C端付费,主要通过线上售票、会员付费、线上购买装备虚拟礼物等互动实现盈利。但依靠线下积累的口碑仅能在线上获得一部分关注度和实际收入,大量线上线下结合的演出最终网络盈利的实际转化率并不高。

数字化技术与表演艺术跨学科融合挑战

数字化技术与表演艺术分属于不同领域,两者在专业语言和思维模式的应用上具有显著的差异。前者涉及编程语言、技术术语、硬件规范等专业性强的语言,在思维模式上倾向于理性和科学性。后者涉及音乐、舞蹈、戏剧等各种表现形式的专业术语,语言更加富有感性和文学性。在两个领域中,前者倾向于关注技术的性能及可行性,后者则倾向于关注所呈现的表演中情感的表达、创意构思等。由于两者之间的专业术语及关注的对象不同,会影响双方对艺术作品的创作目标的共识,阻碍表演作品项目的发展。

技术应用与艺术创作缺乏深度的融合,使创作团队面对复杂的表演艺术项目无法充分发挥创意潜力。例如,法国著名电子音乐艺术家Jean-Michel Jarre打造了Alone TogetherVR虚拟演出。观众可以通过穿戴VR头显,进入虚拟演出场地,塑造自己的角色、探索演出场馆等。但演出当日,Alone TogetherVR虚拟演出仅获20万观看量。观众对虚拟演出的反馈是演出简陋且内容缺乏创意性设计和制作,给观众的体验带来了负面影响。

数字艺术作品著作权归属关系复杂及艺术机构转型成本压力大

数字化技术中的艺术作品面临著作权归属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作品具有著作权的属性,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从构成要件看,当虚拟现实沉浸式场景满足独创性,以一定形式表现,是智力成果以及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这四个要件时,就应当被认定为具有著作权属性。但在数字化技术与艺术的融合中,艺术作品创作涉及制作开发者开发了虚拟环境、团队创建了用户界面、艺术家贡献了虚拟空间的独特艺术作品等。不同创作者在项目中的贡献难以量化和界定,使得归属关系变得复杂。

艺术机构数字化转型面临成本压力。艺术机构在数字化转型实施过程中涉及数据存储、处理、交互方式、展示等巨大的技术投入、购置数字技术设备、招募专业人才、维护数字化服务系统等,这需要艺术机构大量的资金投入。例如,演艺生产除了线下传统制作成本之外,要实现数字化转型,需要互联网消费场景创造新的内容、用户连接和商业模式转变等,挖掘演出带给观众不同的价值点和体验感,这给演出机构带来巨大的成本压力。

数字化技术与表演艺术融合的对策思考

利用数字化技术建立良性且多元化的盈利模式

打造品牌并创作独特、高质量的数字化技术融合表演作品。创作与众不同、独具特色的数字化表演内容,提高数字化体验的价值认知,打造数字化表演品牌形象可以使观众建立对作品的信任,观众也更愿意为有声望的表演和艺术品牌支付费用。通过极具创意、高品质的表演让观众感受到作品的价值,增强观众的付费意愿。此外,建立灵活多元化的付费模式。引入虚拟互动元素,增加附加值,同时提供更深度的参与体验,增加盈利来源。例如,观众可以通过购买虚拟礼物、道具等来支持表演者。灵活的付费模式可以降低观众的参与门槛,可以提供差异化的付费路径,包括订阅、单次购票、会员制度等,以满足不同观众的需求。

加强跨学科合作的机制

设立跨学科创作工作室。科技与表演艺术双领域的融合发展、打造沉浸式体验离不开多学科的联合攻关,它涉及信息处理、视听表达、艺术创意等专业领域的前沿科技与艺术原创内容的有机融合,以发挥多学科之间的协同效应。因此,在高校内可设立跨学科创作工作室,汇聚来自艺术机构、科技企业、不同专业的相关人才,孵化校级“艺术+数字化技术”创新应用示范基地。通过设立工作室,可以促使不同专业背景的人员更深入地了解彼此的工作方式,改变传统的单一视角和单一行业思维,提高合作效率。

开设跨学科融合的专业课程,打破学科专业独立发展的思维定式,加强艺术与科学技术的交叉融合。首先,要在教育体系中增加新兴媒体、虚拟现实与人机交互、人工智能等与艺术交叉融合的学科方向,培养学生的艺术思维、逻辑思维、形象思维等能力。例如,开设科技与设计、计算机音乐、数字艺术等跨学科课程,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了解不同学科之间的联系和融合方式。其次,设置跨学科艺术项目负责人制,积极推动跨学科艺术项目的开展。该制度要求负责人能够将原创内容和前沿科技进行创新组合,明确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艺术视角认知科技,以科技手段助力艺术创作发展,形成在内容、技术、管理、运营等方面的有机结合,让学生直接参与实践,实现艺术与科技的融合成果的转化。

创新机制,加强政策保障

对数字艺术作品的合同细则进行精细化完善。在创新性艺术项目的启动阶段,明确规定每位创作者在艺术项目中的具体贡献及相应著作权分配机制,利用合同附件或附加文件详细说明创作者的具体贡献。例如,明确制作开发者的工作范围,设计师的创作内容、艺术家的艺术贡献等各方的角色和责任。同时,建设公共平台为数字艺术创作者提供更为透明、便携、高效的著作权管理工具。鼓励创作技术人员、法律专业人士、政府机构等参与建设,使平台更全面地服务于整个艺术生态系统;引入数字身份验证,确保参与者身份的可靠性;提供法律支持和指导,包括著作权法律解释、纠纷解决机制等,便于用户更好地维护和行使权益;设置反馈机制,根据平台情况不断优化平台功能及服务。

艺术机构可采取分段、渐进方式逐步推动数字化转型。首先,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艺术基金,用于支持艺术机构的数字化技术与艺术融合项目的研发、推广和人才培养。其次,政府可以建立人才引进机制。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举办国际数字化技术和艺术融合的创意项目、研讨会等,吸引国内外优秀技术和艺术人才参与创新技术与艺术融合项目,提高公众对数字化技术与表演艺术融合的认知度和兴趣。对于艺术机构来说,可以与其他机构或服务提供商合作实现资源共享,降低基础设施及维护成本,减轻艺术机构的负担,如共享数字化平台、技术人才等。

数字化技术在表演艺术领域的广泛应用带来了新业态的盈利模式问题、跨学科合作的深度挑战、数字艺术作品著作权归属争议以及艺术机构转型面临的成本压力的挑战。基于此,从建立多元化盈利模式、加强跨学科合作机制、创新机制及政策保障等不同维度推动数字化技术与表演艺术融合发展,无疑是实现数字化技术与表演艺术融合的最佳机遇,不仅为观众带来丰富且深层次的艺术体验,而且为表演艺术领域注入更多活力,引领数字时代的艺术潮流。

(作者单位: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猜你喜欢
表演艺术跨学科虚拟现实
台北表演艺术中心
现代装饰(2022年4期)2022-08-31 01:39:46
跨学科教学在高中生物课堂教学中的应用实践
初中历史跨学科主题学习活动的实践与思考
杨丽萍表演艺术中心
现代装饰(2021年5期)2021-12-02 02:18:46
应用型高校推进跨学科人才培养的路径探索
大学(2021年2期)2021-06-11 01:13:32
1949年以来汉剧表演艺术资料述论
戏曲研究(2019年3期)2019-05-21 03:23:22
风口上的虚拟现实
商周刊(2017年24期)2017-02-02 01:42:55
商标跨类保护的跨学科解释
知识产权(2016年4期)2016-12-01 06:57:47
虚拟现实技术向科幻小说借灵感
海外星云(2016年7期)2016-12-01 04:18:00
音律与音乐表演艺术
人间(2015年18期)2015-12-30 03:4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