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骏
地质遗迹是自然遗产的珍贵成分,但是当前地质遗迹的保护现状堪忧,遭受自然风化和人为破坏的双重威胁,保护意识淡薄、法律法规滞后等问题急待解决,文章深入剖析了地质遗迹保护中存在的种种困境及其内在成因,并提出了加强宣传教育、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等对策建议,旨在为地质遗迹的长期有效保护指明方向,维系地球文明的延续传承,切实加强地质遗迹保护不仅关乎自然遗产本身的永续利用,更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础。
地质遗迹是地球演化历史的见证者,记录着丰富的地质作用过程和事件信息,作为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地质遗迹在科学研究、教育传播、旅游观光等领域具有极高的价值,为了保护这些宝贵的地质遗迹,世界各国普遍建立了地质公园,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地质遗迹在地质公园内的保护现状并不理想,急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善。
地质遗迹保护现状
自然风化破坏严重。地质遗迹作为露天的自然景观长期暴露于自然环境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风化剥蚀的侵袭,风化作用主要包括物理风化和化学风化两种形式,物理风化是指由于温度变化、冰雪作用、生物活动等因素,导致岩石发生机械破碎、剥落、剥蚀等现象,例如在寒冷地区,水分在岩石缝隙中结冰膨胀,造成岩石裂隙扩大,最终导致岩石风化剥落,而化学风化则是指岩石在水、空气等介质的作用下发生化学反应,矿物质发生分解、溶蚀等现象。地质遗迹所处的地理环境也会加剧自然风化程度,如果位于干旱地区,强烈的日照和温差将加速物理风化,如果位于潮湿多雨地区,水分和生物活动将促进化学风化,再加上一些极端天气如暴雨、寒潮、热浪等都会对地质遗迹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总的来说自然风化是地质遗迹所面临的主要威胁之一,长期的风化剥蚀会导致地质遗迹的外形、结构发生改变,甚至完全风化消失,给科研和保护工作带来巨大挑战。
人为活动干扰频繁。人为活动也是导致地质遗迹破坏的重要原因,随着人口增长和社会发展,人类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与日俱增,不可避免地会对地质遗迹产生一定干扰,其中旅游活动是最主要的人为干扰源之一。由于地质遗迹往往具有独特的地貌景观,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观光,过度的人流量不仅会加剧地质遗迹的自然风化还可能直接造成一些人为破坏,如攀爬踩踏、涂鸦、盗掘等行为,同时为满足游客需求而修建的旅游设施也可能对地质遗迹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另外一些生产建设活动如采矿、工厂排放、基础设施建设等也会对邻近地质遗迹造成污染和破坏,采矿活动会直接破坏地质景观,工厂排放的废气废水会加剧化学风化,道路、管线等基础设施的修建则会改变原有地貌,一些不文明行为如乱扔垃圾、破坏公共设施等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地质遗迹及其周边环境。
地质遗迹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保护意识淡薄。保护意识的淡薄是导致地质遗迹保护工作落实不力的重要原因,由于长期以来缺乏针对地质遗迹保护的科普宣传教育,许多地区的公众对地质遗迹的价值认识不足,保护意识相对淡薄,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将其视为次要工作,未能从整体上制定有效的保护规划和管理措施,另一方面广大公众也存在认知偏差,将地质遗迹等自然景观视为可以任意利用的资源,缺乏保护的自觉性。这种保护意识淡薄的现象在一些落后地区尤为突出,由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地方政府和公众更多关注眼前的经济利益,忽视了保护地质遗迹的长远价值,出于发展观光旅游业的需求,一些地方甚至破坏性利用地质遗迹以获取短期经济收益,导致不可逆转的损害,同时这些地区也缺乏对地质遗迹开展科普教育的资金和人力,形成了恶性循环。另外保护意识淡薄也表现在缺乏专业的保护队伍,目前从事地质遗迹保护工作的专业人员较少,大部分管理人员缺乏相关专业背景知识,他们对地质遗迹的价值、保护方法等认识不足,难以制定科学的保护措施,导致保护工作流于形式。
保护政策法规滞后。目前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体系还相对滞后,急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现有的自然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往往过于笼统,缺乏针对性,难以真正指导和规范地质遗迹的保护实践,在国家层面虽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遗产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自然遗产保护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但对地质遗迹保护的具体操作性要求还不够明确,这就使得各地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较大自由裁量权,导致保护工作标准不一。在地方层面许多省市缺乏专门针对地质遗迹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只有一些较为笼统的条例或规定,而且这些地方法规之间也存在不统一、不协调的情况,缺乏高度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影响了全局的保护工作。此外即便是存在相关法规,在实施层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由于缺乏明确的操作细则和配套政策措施,加之监管执法力度不够,法规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同时相关法律法规的惩罚措施过于温和,未能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因此地质遗迹保护工作的长远发展有赖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未来需要制定更加系统、专门的法规政策,明确保护标准和要求,细化具体操作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并加强执法监管,为地质遗迹保护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问题成因分析
宏观层面的原因。地质遗迹保护工作面临的诸多问题,与宏观层面的社会环境和发展理念存在密切关联。当前仍普遍存在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由于长期以来片面追求经济发展速度,忽视了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使得环境保护在整体发展战略中地位较低,这种旧有的发展观念严重制约了地质遗迹保护事业的推进。同时公共财政对地质遗迹保护工作的投入严重不足,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状况,许多地区将有限的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等领域,而忽视了对地质遗迹保护的投入,这就导致相关部门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均存在匮乏,无法开展高水平的保护工作。法制建设滞后也是一个主要原因,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保护依据和约束,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空白和漏洞,执法监管力度不够,难以真正起到规范和惩戒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破坏行为的发生。最后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也显著不足,公众对地质遗迹的认知水平较低,保护意识淡薄,容易产生侵害行为,同时缺乏专业人才队伍的系统培养,使得地质遗迹的保护管理工作缺乏专业指导和科学方法。
微观层面的原因。除了宏观层面的原因外,地质遗迹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也与一些微观因素密切相关,地质遗迹本身的特殊性是造成保护困难的重要原因,由于地质遗迹多位于户外,长期暴露于自然环境之中容易受到风化破坏,同时由于分布范围广、类型多样,不同类型的地质遗迹需要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增加了保护工作的复杂性。部分地区的社会环境较为恶劣也给地质遗迹保护带来了一定阻力,比如在经济落后的地区由于缺乏充足的财力物力,难以给予地质遗迹足够的保护资源投入。一些特殊区域的地质环境和自然条件也是影响地质遗迹保护的重要因素,比如在干旱地区,地质遗迹遭受风化剥蚀的程度更加严重,在人口密集区,人为活动对地质遗迹的影响更加显著,这些特殊区域需要采取更加针对性的保护对策。此外旅游活动的过度商业化开发也常常会给地质遗迹保护带来压力,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一些地方存在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地质旅游资源的行为,给地质遗迹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最后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的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由于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地区未能制定科学的保护规划,缺乏切实的监管措施,导致保护工作流于形式。
地质遗迹保护对策建议
加强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地质遗迹保护意识是解决目前保护困境的关键所在,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面向不同群体开展地质遗迹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保护责任意识。地方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地质遗迹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专门培训、研讨会等方式全面提高政府决策者和管理人员的保护意识,将地质遗迹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保护规划和措施。要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可以利用新媒体、互联网等新兴渠道制作科普视频、图文等,生动有趣地向公众传播地质遗迹知识,同时也要在中小学开设地质遗迹保护相关课程,从青少年抓起,培养良好的保护习惯。此外还要加强宣传地质遗迹在科学研究、教育传播、旅游观光等领域的独特价值,通过举办展览、论坛等活动充分展示地质遗迹的独特魅力,增强公众的保护意愿。重视培养地质遗迹保护方面的专业人才队伍也是关键,可以在高校开设相关专业,为保护事业源源不断地输送复合型人才,同时加强在岗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他们的保护理念和技能水平。只有通过政府、学校、媒体、社会组织等多方位的联合努力,持续不断地开展保护宣传教育才能真正提高全民的地质遗迹保护意识,为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完善保护法律法规。健全地质遗迹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加强保护工作的制度基础,要从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着手构建系统完善的法规政策,为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要尽快制定出台专门的《地质遗迹保护法》对地质遗迹保护作出统一规范,该法律应明确地质遗迹的定义范畴、保护原则、保护对象等基本内容,细化保护措施和程序要求,规定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制定严格的法律责任条款,形成严密的责任追究机制。各省市也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或修订地方性的地质遗迹保护条例,各地方法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明确保护重点区域、突出地方特色,同时与国家层面的法律保持高度协调一致,避免重复交叉。要制定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操作指南等制度文件为基层保护工作提供具体可操作的标准和流程指引,同时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严格执法,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还要加大保护工作的投入力度,为相关部门提供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可以设立专项资金吸引社会资本的参与,保障地质遗迹保护工作的经费需求。最后还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措施,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严重破坏地质遗迹的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形成足够威慑力,最大限度地遏制侵害行为发生,只有建立起系统完善、运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体系,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才能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保护工作才能得到全面有力的法治保障。
地质遗迹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自然遗产,对于人类的科研、教育、旅游等活动具有重要价值。目前,地质遗迹的保护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需要从多方面入手采取有效对策,政府应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法律法规,地质公园应当加强保护和管理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社会各界也应当形成保护合力共同为地质遗迹的永续利用贡献力量,只有切实保护好地质遗迹,才能真正传承地球文化遗产,续写人类文明发展的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