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琴 叶如君
“4万元救助金拿到了,太感谢检察机关了。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都不知道这日子该怎么过下去。”近日,司法救助对象黄某带着“支持起诉纾民困,司法救助解民忧”的锦旗来到福建省泰宁县检察院,对办案检察官表示感谢。
黄某是一位患有严重强直性脊柱炎的妇女,无法长期从事体力劳动,其孩子正值高中求学阶段,其丈夫不履行扶养义务,母子二人生活无基本保障,因而黄某向泰宁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经充分调查取证,泰宁县检察院认为黄某符合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条件,派员出庭支持起诉,法院判决生效后,积极跟进执行程序,督促法院查封其丈夫名下财产,最终在县委政法委的支持下,黄某母子获得4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案件办结后,检察官始终关注着黄某母子的生活和心理状况,联合劳动就业保障中心、红十字会组织等共同开展帮扶工作,为黄某争取到某校的公益性保洁岗位,为其子申请助学补助,黄某母子的生活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近5年来,泰宁县检察院共计救助贫困救助对象13件13人,涵盖弱势妇女、未成年人等群体,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3.3万元,依托司法救助為弱势群体纾困解难,用实际行动传递检察温度和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