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实践、现实阻碍和路径优化

2024-06-11 13:57樊轶侠段可仪李俊龙
财政科学 2024年2期
关键词:转型数字化政策

樊轶侠 段可仪 李俊龙

内容提要:数字化转型俨然成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相较于大规模企业,中小企业往往受制于缺乏资金、技术水平有限、人才体系不完善等因素,导致其出现了“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不能转”的问题。目前各级政府在政务服务、专项资金和政府采购等方面针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初步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政策的顶层设计、区域差异、精准实施、服务能力等方面还有待加强。基于此,为优化现有的政策体系,本文从四个方面提出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建议:完善顶层设计、多元协同和政策评估体系;加强政策时间和空间的协同性、匹配性、整体性;因地制宜制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政策;完善数字化产业链配套服务体系。

一、引 言

中小企业是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泉。沿着“十四五”规划纲要部署的数字经济发展蓝图,要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政策环境,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近年来,各部委、各省市积极贯彻国家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决策部署,纷纷出台战略规划与政策文件,从基础设施、人才培养、税收优惠等多个方面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随着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多部门协同发力,以组合拳促转型,各领域内企业从单点信息化逐步转向全面数字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成功与否,与政府各类优惠帮扶政策能否激发企业数字化内生动力、精准滴灌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过程息息相关(牛璐等,2023)。

从2019 年起,我国《政府工作报告》就连续五年提及数字经济,目前面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环境呈现出国家更重视、政策更全面、服务更有力的特点,其主要通过市场、技术和政策共同驱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周适,2022)。相较于欧美国家,中国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启动较晚,但近几年国家从法律、战略和政策层面尤为重视。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处于探索阶段,从区域分布来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是数字化发展核心区;从行业分布来看,计算机、通信、汽车等行业数字化水平较高;企业具体业务环节中,生产和销售环节数字化应用较多(张一林等,2021)。

国家层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重要文件初步构建了较为完整的数字化政策体系设计,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强有力的战略引领。近年来,为了加速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我国中央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多种举措,从战略设计、基础设施、解决方案、人才支持、资金支持、指导意见等方面构建中小企业数字化政策体系,并不断细化相关政策颗粒度,以“加速、扩面、提质、增效”为目标,为实现企业现代数字化转变提供有力保障。中央政府持续发布数字化战略指引,如《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工信厅企业〔2020〕10 号)构建数字化产业整体布局;资金方面,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完善信贷支持,“政府补一点、平台让一点、企业出一点”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普惠性、低门槛的政策工具。

在国家政策基础上,各省市因地制宜形成了不同的“专精特新”发展态势。通过与当地主要支柱特色产业的有机结合,“专精特新”逐渐成为全国各地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之一。从整体配套支持来看,北京市提供的系列政策最为丰富、弹性最强,在辖区内也已建立常态化申报机制,支持金额处于较高水平。从扶持方式的多元化角度出发,长三角地区省市的扶持方式最为新颖多样。例如,上海对认证企业开设绿色通道;江苏和浙江两省重点关注隐形冠军企业,直接给予资金、研发、软硬件支持;安徽侧重于关注企业成长规划,设计“五化”成长路径,将创新型中小企业扶持为国家级专项冠军。产业领域方面,北京、福建、四川等地较为关注“制造强国”战略的十大产业以及所衍生出的“四基”发展项目;上海主要关注“3+6”重点领域,并重视具备高附加价值的前沿先进制造业与医药产业;四川融合当地特色产业,提出工业、服务业、农业的发展主轴,也作为发展专精特新的重点方针;广东、福建、陕西等地都提出打通供应链关键节点,突破瓶颈技术等主张。

总体来看,我国当前政策重点推进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充实企业长效革新动力,降低外部环境依存度,着力提升企业内在价值,最终实现由“外部因素驱动”到“外部政策引导”与“内部技术能力”相结合的内外双循环发展模式,为数字经济注入更多活力,同时提升数字经济价值和发展质量(董志勇、李成明,2021;杜晶晶等,2020)。产业政策作为国家财政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应在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中发挥关键作用。本文先从宏观角度系统梳理了我国政府在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政策实践,深挖部分政策措施背后的机制路径和现实意义,又在此基础上剖析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现实阻碍,最终为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路径提出四条优化建议,旨在通过政策环境的改善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有效参考。

二、政府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实践

(一)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我国政府紧跟数字时代步伐,不断提高自身数字化服务水平,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示范引领和支撑保障。例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央网信办印发的《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推动创新经济的发展,政府、金融机构以及中小微企业之间共同探索全面合作机制,包括专项资金和金融援助,为这些企业提供先进的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并且为它们提供高效的数字化虚拟生产工具。《方案》着重强调了政府服务作为企业数字化转型基础保障的重要性,主要开展了如下两个内容:

1.对数字化转型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保障

通过引入先进技术、开源社区以充分利用第三方机构的服务优势,帮助中小微企业实现数字化升级,协助专门从事数字化转型服务的顾问机构进行区域性的数字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搭建基础设施,加快创业园区及其他特定地区的数据处理。同时结合金融领域不断创新,推动订单融资、供应链金融、信用担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拓展。扩展数字化转型的多层次人才和专业技能的培训服务,利用政府采购服务、专项补贴等方式,鼓励各大平台为微小型企业和灵活就业人群提供优惠高效服务。

2.实施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探索“云量贷”服务

与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建设相结合,《方案》尝试搭建一个连接政府、金融机构、服务平台以及中小微企业的联动体系,以专项经费和金融援助的方式激励平台为中小微企业供给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AI 等科技以及虚拟化的数字生产资源等服务。通过增强数字生产资源的共享性,实现平台的一次性投入、中小微企业的多次回用,从而达到减少中小微企业运营成本的目标。对于得到国家政策扶持的试验平台、服务单位、示范工程等,原则上应向中小微企业提供长达一年以上的免费或减费服务。同时,“云量贷”服务将云服务使用量和数字化改造投入作为可抵押资产,为声誉优秀的中小型公司提供低门槛贷款,并鼓励探索各种税收优惠政策。这一举措的实施将有助于促进国家级数字经济创新,同时能够激励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从而实现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数字化转型方案等领域技术的有效利用。

(二)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1.财政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试点

2022 年8 月15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 号),旨在推动100 个具体细分行业实现数字化升级,并且在300 个公共服务平台上开展有效支持,以期培育4000 到6000 家“小灯塔”企业,使之在数字化转变中脱颖而出。《通知》强调,为了发挥“小灯塔”企业的示范效应,中央财政2022 年拟安排奖补资金支持100 个左右的服务平台,每个服务平台按照最高限额600 万元的奖补资金支持,并在实施初期按照一定的比例拨付,实施期满1 年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牵头对生产行业的关键部位以及位于产业链核心环节进行审核,通过的企业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改造服务。首批试点一共遴选出覆盖所有省份的98 家平台、39 个细分行业进入建议支持名单,共计打造样板企业2000 多家。《通知》将工作重点内容坚持聚焦重点方向,精心遴选试点行业和企业,找准行业共性问题打造示范样板企业,公开择优遴选服务平台增强服务能力,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提升政策效能。中央财政将大力帮助和激励正在进行数字化转型的中小企业,为它们提供更加个性化、差异化、精确化的数字化转型服务。

2.资金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走向数字化转型道路

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 号),中央财政将在2021 年至2025 年,划拨超过100 亿元奖励和补助资金。这些资金的目标是以中央财政带动地方力量,促使地方完善援助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并特别给予超过1000 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项资助。通过建立完善的合作伙伴关系,不断推动“小巨人”企业成长为一批拥有先进技术、高效率、充满发展潜力的“独角兽”企业,进一步推动整个行业转型升级,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为国家现代化产业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三)加大政府采购力度

1.政府采购方案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2022 年5 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构建了一套完善的标准化资质认证机制,给企业带来更多方便,减少其参与数字化转型的压力。为此,政府部门将设置多种渠道,如完善政府部门预留项目、设置有效采购包政策、鼓励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协调分包等。为了缓解中小企业的运营困难,积极采取提升预付款比重、使用信用保证、协助合同融资等方法,还通过电子化形式进行购买,确保合同双方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条约,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押金条目。

2.对小微企业价格审查优惠政策进行新的调整

当大型或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形成合作关系,或者大中型企业将任务下放给小微企业时,其审查优惠幅度将从原先的2%—3%提升至4%—6%。在政府招标项目中的价格审查优惠政策,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的要求进行调整,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增加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项目中的保留比例

允许小型和中型企业为那些总价不超过400 万元的采购项目提供服务,专为这类企业设定的购买方案亦应予以实行。至于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倘若小型和中型企业能符合需求,并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准则以及统一品质的标准,那么在2022 年下半年,中小企业的保留比例将从原来的30%以上暂时性提高到40%以上。

三、政府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现实阻碍

结合现实来看,我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仍存在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薄弱、自有资金匮乏以及社会融资困难等固化问题,面临着不了解什么是数字化改造、工具使用单一、获得感不明显、改造动力和支持资源匮乏等困境,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不能转等问题依然突出(Wang et al.,2020;李立威、黄艺涵,2023)。“十四五”时期,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将是我国数字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政策作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已经在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中发挥关键作用,但当前仍在顶层设计、区域差异、精准实施、服务能力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限制了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步伐。

(一)顶层设计有待优化

我国关于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最早可以追溯到2016 年工信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的指导意见》,该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随后2020年工信部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并逐年出新,但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对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尚未做出明确要求;2021 年《“十四五”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仅对于数字化平台建设、数字化应用和数字化改造提出了部分倡议,国家战略对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这一重大任务没有提出针对性描述,总体目标、路径步骤、标准框架、政策责任等重要安排还需进一步做出顶层设计,以推动政府部门提升战略地位、做出有效计划、明确主体责任,形成合力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另外,尽管我国正在进入数字化转型加速期,但由于缺乏行业级应用标准,限制了转型的步伐节奏。因此,将企业、行业、高校和其他相关部门联系起来,共同推动技术标准的制订变得尤为紧迫。

(二)区域间政策差异突出

从政策发布的行政维度来看,相关的政策多由中央政府及相关部委发布,仅有部分省级政府出台了一些落实政策,县(区)级政策较少。因此,中央政策细化落实到地方层面的执行,需要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协同努力。从政策发布的空间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在东部发达地区,中西部地区数字化转型的意识和政府行动亟须加强和追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集中度较高且较为健全的仍为东部发达省区,如广东、浙江、山东、福建等省,而且这种集中趋势在市、县(区)级别尤其明显。

(三)政策支持精准性有待提高

首先,数据是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最基本的要素之一,数据又涉及中小企业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因此数据本身的合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中小企业受限于成本问题大多缺乏法律经验和技术团队,在收储和管理个人以及客户数据时,可能会面临着较大违法风险,这就要求现行法律法规进一步调整,在确保数据隐私的同时,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其次,随着技术的发展,新一代基础设施特别是电子通信技术,如光纤宽带网络、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已经成为实现数字化转型的关键要素。目前,尽管这些技术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程度,但是中小企业的实际应用依旧存在着巨大空白。调研发现,绝大部分中小企业对于云计算的投入仍然较少,地方政府对于中小企业的数字设施采购和应用缺乏有效政策支持。

再次,从政策支持的重点来看,政府主要以提供共性普惠服务为主,差异化、专业化、针对性的深度服务相对欠缺。例如,农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主要聚焦于生产性需求,第三产业则主要为服务需求。同时,中小企业成长过程中总体抗风险能力、存活率相对较低,与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企业存在较大差距,尚需加大为中小企业精准服务的支持力度,提供包括数字化改造、产品研发、行业标准化等个性服务。

(四)产业链数字化服务能力较低

从产业链数字化服务能力来看,“链式”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产品和服务普及程度较低,互联网工业平台呈现出不对称发展格局。截至2023 年,山东省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有107 个,而起步较晚的湖北省只有37 个、湖南省44 个,而且缺乏针对中小微企业的全面解决方案,使得整个产业链上下游协作受到了严重制约。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使用范围多限定在本省互联网平台,对应的数字化转型产品不够丰富,而本省互联网平台上的产品则多由本省企业提供,不仅数量不多,而且产品不一定能满足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这就导致一些中小企业无法购买到合意的产品,大大降低了数字化公共服务效果。

在数字化政策服务方面,目前的政策多集中于对硬件和软件的支持,人才、资金方面服务政策相对较少,而且政策支持多集中于外部,激发中小企业内部转型动力的措施相对较少。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不仅需要硬件设备的支持,提供产业互联网平台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赋能,而且需要政策措施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良好的外部服务环境,这些均为转型的必要条件。已有的人才政策,大部分集中于支持外部的产业互联网人才,对于培养中小企业内部的数字战略人才和数字技术人才的支持力度不够,中小企业看不到数字化转型的盈利点,导致缺乏开展数字化转型的内部动力。

四、政府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的路径优化

(一)完善顶层设计、多元协同和政策评估体系

1.重视覆盖企业数字化转型全生命周期的政策顶层设计

政府支持方向应集中在有公共性、代表性、可复制性的咨询、产品和平台。一是尽可能覆盖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从软硬件基础设施到战略咨询顾问、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创新成果转化等环节全周期的政策设计。二是聚集和筛选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案例、相关顾问及实施团队,打造专业、行业标杆案例库和智库。在对企业提供开放式服务的同时,支持行业专家提供个性化的智力服务。三是以建立行业数据采集、汇聚、应用、价值挖掘平台为目标,分行业分环节为企业提供生产要素数据采集和数字化场景应用,加强对数据要素的价值挖掘,充分体现数字红利。

2.推动构建“政府+ 数字化服务商+ 专业化市场”多元协同的企业数字化转型体系

政府层面由中央统筹、地方政府主导,全国不同区域根据产业、行业特点发展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形成地区产业与数字化转型的双促进,并在区域间形成资源互补。同时,由数字化服务商承担政府、互联网科技公司(技术供应商)与中小微企业桥梁的作用,聘请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导专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规划咨询、示范、评估、政策解读、培训指导等服务。要以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形成企业数字化转型专业化市场,在全国形成具有层次性、专业性、互补性的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网络体系,实现技术、人才、资金的汇聚对接(Hanelt,2021)。政府提供政策优惠和信息对接,数字化服务商如互联网科技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专业化市场提出转型需求,搭建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平台,三方合力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

3.建立完善的数字化评估机制

建立有效的数字化评估结果反馈机制,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撑。一是从数字化战略、数字化技术、数字化管理等多维度建立企业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评估框架,帮助企业全面评估自身数字化转型程度以及所处的阶段,找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二是加快构建数据资产估值体系,对企业数据资产从资产入表、交易、流通、转让等环节产生的价值进行微观计量,通过数据资产化充分释放企业数字化生产要素的价值,为企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三是构建数字政府评估体系,从统筹管理、聚焦服务、完善基建、以人为本等多个维度建立数字政务的常态化考核机制,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完善的数字化政府服务体系。

(二)加强政策时间和空间的协同性、匹配性、整体性

只有从优化产业环境、强化产业协同入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转型意愿不足、能力不强的问题。需在健全制度体系的同时,锚定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发力,持续提升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能力与效力。

1.构建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协同性

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目标不仅是技术革新,还有开拓市场,帮助企业真正解决经营困难。单个环节的转型是不可持续的,需要以数字化转型平台为支撑,加强数字化服务商对产业链上下游数据的融合贯通、开发利用,形成具有上下游运营体系的数字化转型产业链,在统一的数字化产业链体系中以市场和业务订单的对接带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帮助中小企业在数字化转型中实现市场的拓展,从而实现可持续、有动力的数字化转型。以产业集群为抓手,以共建共享推动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建设面向产业集群的共性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共享制造中心、公共物流仓库和直播电商基地等新型数字化集群共性基础设施,降低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发挥数字基础设施的价值。

2.加快提高数字产品服务的匹配性

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具有协同匹配性。数字化产品为数字服务提供实物载体,数字服务又为数字产品提供创新补充,所以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匹配性越高越能够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成本。要提高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能力,通过数字化产品提升对隐性知识挖掘度,使提供精准化数字服务成为可能。以SaaS 市场为核心,出台实施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数字产品服务业企业积极开发符合中小企业需求的产品和服务,特别是深耕细分领域提供定制化数字化产品和服务。

3.大力提升产业数字化平台发展整体性

强调数字化平台的整体性布局要着力推动数字化基础设施间的技术融合,促进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通过针对性机制设计和政策安排,鼓励各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建设开放面广、适应性强的特色化产业互联网平台,有效聚集和对接本行业资源要素,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探索数字服务券等政府与市场合作机制,不断提升资源要素的流动性、激发经营主体共建共享共用的整体性。同时,逐步实现设备接口、通信协议等的标准化与互联互通,提升产业数字化平台发展整体性的同时大幅降低中下游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成本。

(三)因地制宜制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政策

1.满足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个性化需求

目前地方政策的着力点主要是软硬件产品采购,较少关注到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和数字化转型产品改进服务。由于自身专业技术人才匮乏、专业技术能力有限等因素限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弱,难以精准把握自身数字化转型的步骤、重点、方式。这就需要依托数字化转型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专业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并依据企业行业属性、数字发展阶段以及企业自身技术、资金、人才等条件,为企业量身定做符合自身发展实际的数字化转型路径和方案,帮助中小企业降低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

2.强化对“小巨人”企业政策扶持力度

今后进一步强化对“小巨人”企业的扶持,需要着眼于以下方面:首先,确保创新投资持续快速增长,加快技术成果商业化应用,以填补“四基”工业领域和“制造强国”战略指定十大关键产业领域的不足;其次,与行业先导企业共享创新,实现产业链上下游的相互配合,以维护产业链的坚韧、延伸和稳定,提升供应链的稳健性和竞争力;再次,推动企业走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改革,把业务系统迁移到云端,通过工业设计提高产品质量和创新。最后,鼓励企业加快上市进程,立足全球视野加大国际合作力度,以提升其发展潜力和国际竞争力。

3.加强企业数字化转型中的多目标协同

厘清数字化转型与企业可持续发展、国家实现碳中和等经济社会领域的宏观战略的协同机制,通过技术、数据的有效使用使企业能在一次行动中实现多重目标,降低转型成本,提高转型成效。结合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所处阶段面临的关键问题,梳理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环节企业对业态、架构、技术的诉求,提出有针对性的引导意见和支持措施。聚焦亿级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小微园区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驱动数字化转型等领域特色发展模式,示范并引领全域范围数字化转型深入。

(四)完善数字化产业链配套服务体系

1.积极打造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

以统筹规划为基础,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聚焦各方资源服务中小企业,不断提高其转型意愿和能力。依托该平台,重点做好如下工作:调动行业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等的积极性,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战略咨询服务;建立标杆企业经验分享机制,更好地推广数字化转型可用模式;搭建人才共享共用库,扩大中小企业的数字化人才可用规模;建立规范有序的数据开放共享机制,进一步拓展中小企业数据获取渠道;建立公共政策协调机制,平衡好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不同规模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助力打造产业协同体系,营造更有利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产业环境。

2.引导产业链上下游数据联通和资源共享

支持产业集群和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打通不同系统间的数据联通渠道,实现数据信息畅通、制造资源共享和生产过程协同。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以业务为纽带,带动产业链、供应链内的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建立企业数字化转型协同机制。支持产业链上下游大型企业立足企业共性需求,搭建数字化资源和能力共享平台,在重点领域通过数字化与企业实现设备共享、产能对接、生产协同。支持平台企业为企业提供定向或集中的培训、诊断、咨询、技术支持等一揽子服务,通过加强试点示范、编制和宣传优秀案例等方式,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和模式。

3.加快政府采购服务数字化转型

培育和发展一批服务企业的数字化采购平台,采取“政府采购+ 平台补贴”的方式,使企业在采购领域率先推进数字化转型。对于企业来说,数字化采购不仅可以优化企业采购流程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更可以增强其灵活性,提升抗风险能力的作用也更加显著。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数字化采购有成熟的数字化平台和技术为基础,可以更好地增强大企业协同,加速企业发展。通过提供数字化采购、供应链服务、全场景营销、物流履约等全方位支持,帮助更多企业降本增效,快速实现业绩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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