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艳 朱浩楠
摘 要:【目的】分析河南省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现状以及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境,为河南省专利开放许可工作提供可行性建议。【方法】分析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研究背景、特性、意义,梳理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在全国以及河南省的建设现状,深刻剖析目前河南省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实施困境。【结果】应当推动专利开放许可业务规模与质量双提升;加大专利转化人才培养、系统宣传、培训力度;加强评估与定价指导;加大信息精准匹配服务力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進一步明确专利开放许可的期限。【结论】推进河南省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高效实施,为河南省高水平创新与高质量发展贡献“河南智慧”。
关键词:专利开放许可;沉睡专利;河南智慧
中图分类号:D923.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5168(2024)07-0128-05
DOI:10.19968/j.cnki.hnkj.1003-5168.2024.07.026
Research on the Countermeasures of Patent Open License in Henan Province
ZHANG JinyanZHU Haonan
(Law School/Intellectual Property School, Zhongyu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Zhengzhou 450000,China)
Abstract:[Purposes] This paper aims to analyze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patent open licensing system in Henan Province and the main difficultie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ystem, and to provide feasible suggestions for the patent open licensing work in Henan Province. [Methods] By analyzing the research background, characteristics and significance of the patent open licensing system, this paper sorts out the construction status of the patent open license system in China and Henan Province, and deeply analyzes the implementation dilemma of the current patent open license system in Henan Province. [Findings] We should promote both the scale and quality of patent open licensing business, increase the training of patent transformation talents, systematic publicity and training, strengthen evaluation and pricing guidance, increase the intensity of information precision matching services, deepen the reform of the empowerment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and further clarify the duration of patent open licensing.[Conclusions] We should promote the efficient implementation of the patent open licensing system in our province, and contribute "Henan wisdom" to the high-level innovation and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our province.
Keywords: patent open license; sleeping patent; Henan wisdom
0 引言
专利的实施和运用是促进科技创新的力量源泉。2023年,我国各类专利授权总量达364.9万件,其中河南省各类专利授权总量为10.99万件。根据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国内有效专利产业化率为 45.0%,作为我国科技创新高地的科研单位与高校,其有效专利产业化率分别为14.3%和3.5%,有效专利许可率更是仅为5.3%和6.5%,大量专利处于“沉睡”状态,无法体现出应有的价值[1]。2021年6月施行的《专利法》引入了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此举是以市场为导向、促进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创新举措,可以极大简化专利许可交易中的信息搜寻流程、降低交易成本及风险,有助于唤醒我国专利市场中的“沉睡专利”,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向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转化,助力企业升级发展,助推国家科技创新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自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以来,至今不过两年多时间,全国各地均无成熟先例可循,都还处于摸索阶段,相关研究和探讨也不丰富。从知网检测数据来看,目前围绕“专利开放许可”的相关研究文献不足200篇,发表在权威期刊的更少。基本都是围绕该制度运行的总体情况进行研究,尚未检索到专门聚焦地方尤其是河南省专利开放许可相关内容的深入研究。本文立足于河南省专利开放许可的基本政策制度实施现状,通过开展广泛调研,聚焦河南省专利开放许可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致力于提供解决专利开放许可的“河南方案”,以期为我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提供地方相关对策经验,贡献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的“河南智慧”。
1 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概述
专利开放许可即依专利权人自愿申请,经相关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登记并公告后,在公告声明的许可期内,任何单位与个人支付权利人设置的许可费用即可实施该专利。
1.1 专利开放许可的特性
自愿性。这是专利开放许可的本质特性。该特性遵循意思自治原则,专利权人可以自主决定其是否实施开放许可。开放许可属于专利许可的一种方式,专利权人提出申请和撤回开放许可声明是完全自愿的,对于许可使用费用以及费用支付方式的选择也是自愿的,只需要按照程序的规定办理即可。任何相对人只要接受许可人的条件以及许可费用,就可与专利权人完成相应交易。
开放性。这是专利开放许可的首要特性。专利开放许可的对象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只要其按照公告标准缴纳许可使用费即可以使用该开放许可的专利。此举意在推广承诺进行开放许可的专利,提高专利转移转化效率。
高效性。这是专利开放许可的价值特性。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意愿使用开放许可专利的,书面通知专利权人,并依照公告的许可使用费用及支付方式支付许可使用费后,即可获得专利实施许可。许可方与被许可方都无须花费大量人力、时间来进行谈判,使得专利许可更加高效。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对专利开放许可声明予以公告,潜在被许可人在内的所有社会公众都可以通过官方渠道查阅到相关信息,实施主体获取专利信息更加便捷。专利许可制度使得许可方与被许可方的交易更加便捷高效。
1.2 专利开放许可的意义
促进专利成果转化。我国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连年创新高,稳居世界第一,但我国专利转化率整体不高的问题始终困扰着我国专利工作。只有将专利实施运用起来,并转化为经济效益,才能凸显其价值。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为许可人与被许可人搭建了沟通的桥梁,为我国市场中大量的“沉睡专利”提供了平台,是促进专利成果转化与实施不可或缺的一项制度,对促进专利成果转化具有重要意义。
降低专利许可交易风险。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施行可有效规避许可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一般的专利许可中,交易双方在专利信息对接与许可协议内容的协商上花费大量精力,若协商失败会使之前所有努力付诸东流。而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中明确规定,专利权人不得拒绝已经依照开放许可声明支付许可费用的主体获得专利实施许可,这就有效降低了许可交易的潜在风险。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首要特性也保障了交易安全。专利开放许可中的许可信息披露机制,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开专利交易的相关信息,专利实施人可实时了解许可的状态,通过当前状态来调整专利实施策略,以降低交易风险[2]。
破除专利许可信息“孤岛”。在我国之前的专利许可制度下,专利实施主体在专利信息的检索与搜集上花费大量精力。专利交易存在信息不流通、供需双方对接不畅等问题,直接导致了我国专利成果转化率得不到有效提高。而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中,专利行政主管部门会将其接收的载明专利信息的开放许可声明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公告[3]。建立起信息溝通的桥梁,有助于专利需求主体获取有效信息,实现供需双方的高效对接。该制度使专利权人享有更多进入专利市场的机会,也丰富了专利实施主体的选择权,推动了科技创新,提高了专利许可率,有效破除了专利许可信息的“孤岛”现象。
2 专利开放许可的建设现状
专利开放许可的关键在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使该制度有效落地,国家和地方层面一直在不断积极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2.1 政策与制度保障
在国家层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明确指出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健全运行高效顺畅、价值充分实现的运用机制。《“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提出“建立完善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和运行机制”“拓宽专利技术供给渠道,推进专利技术供需对接,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实施”,进一步明确我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功能定位。第四次修订后的《专利法》第50条、51条、52条分别在许可声明、许可撤回、达成许可、年费减免、纠纷调解等方面进行了相关制度设计。为配合制度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受理业务办事指南(过渡期适用)》(2021.05)、《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2021.05)、《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的通知》(2022.06)、《专利开放许可使用费估算指引(试行)》(2022.10)、《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转让许可合同模板及签订指引的通知》(2023.06)等相继出台,共同为专利开放许可提供了政策顶层设计和定价指导、交易保障、纠纷调解等配套服务制度保障。
在河南省层面。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河南省及时印发《河南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豫知〔2022〕50号)、《河南省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豫知〔2022〕5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的通知》(豫知〔2023〕18号),指导各省辖市、示范区知识产权工作部门深入辖区高校、科研院所、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行业协会等,宣讲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相关政策,征集筛选许可项目、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组织供需对接等全方位、全流程的专利转化服务,加强定价指导,建立了协同运作的工作服务机制,夯实了河南省专利开放许可的顶层政策机制供给。
2.2 制度实施与实践
全国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开展概况。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浙江省政府签署《知识产权合作会商议定书》,就“支持浙江先行试点实施专利开放许可”达成一致。截至2023年8月,浙江省共有6 211件专利参与试点,落地实施2 636件,成交金额达375.1万元。2022年5月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要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重点支持的省市(北京、上海、山东、江苏、浙江、广东、湖北、陕西)开展专利试点工作。各试点在无先例可循的情况下,结合当地实际现状,锐意创新,探索专利开放许可新模式。例如,浙江的“免费专利+专利鹊桥”模式,上海的“零许可费+阶段性免费专利”+当地高校、企业对接模式,广州的电商平台运营模式等[4]。在试点带动下,各地也在积极探索,专利开放许可逐步在地方全面铺开。截至2023年6月,全国共计22个省份印发了试点实施方案,500多家高校科研院所、900多家企业作为专利权人参与试点,其中包括110家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与多家央企。各地共筛选出了3.5万件有市场化前景以及易于推广实施的专利试点开放许可,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精准匹配推送至7.6万家中小微企业。目前,达成许可的项目近8 000项[5]。
河南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探索实践。河南省着力在多措并举、全面推广,拓展渠道、精准推送,集聚效应、以点带面,服务引导、提升效能等方面做足文章。2022年6月,《河南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实施,从引导开放许可专利供需、搭建许可信息发布平台、促进开放许可专利供需对接、建立专利开放许可相关配套服务、建立激励引导机制等方面,推动全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落地实施。2023年4月,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的通知》。目前河南省知识产权开放许可信息发布和交易平台主要是河南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知识产权运营(郑州)交易服务平台,开设了专利开放许可专区,专门为专利技术供需双方自主对接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供技术支持,定向对接高校、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科技型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精准推送信息。试点工作开展一年多来,河南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显著。郑州建立专门企业服务群,配备专职联络员,梳理重点领域清单,点对点服务;三门峡着重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市场主体的对接;许昌重在建立长效机制;信阳则在精准信息匹配上下功夫;濮阳聚焦特色产业;平顶山、漯河、周口、商丘等地在深化校地合作方面发力。通过试点先行、集聚效应、以点带面,形成燎原之势。目前,全省共有近百所高校、8家科研院所、4家知识产权服务平台、20余家代理机构及300余家企业参与了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征集筛选开放许可专利项目2 000余件,达成许可200余件,许可费金额共计6 900余万元[6]。
3 河南省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实施困境
虽然专利开放许可工作在全国迅速铺开,河南省亦如火如荼,但是毕竟无先例可循,基本在摸索中前行,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時依然面临堵点和困境。
3.1 专利开放许可规模与质量仍须提升
目前河南省专利开放许可业务量并不乐观。从2023年第一季度各省份专利转让许可数据来看,与全国先进试点省市相比,河南省专利许可整体规模依然很小,在全国省市中仅处于中游水平。从目前平台上挂牌开放许可的相关专利信息来看,大部分专利尚未许可实施。真正可以开放许可的高价值专利占比很小,基于评比、职称评审的大量“垃圾专利”“沉睡专利”依旧很多,仍须加大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打击力度。另外,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时间短也是开放许可业务量少的原因之一。
3.2 专利开放许可人才规模小、缺乏系统培训与宣传
首先,河南省作为内陆省份,虽然在农业和人口规模上有优势,但是在高新技术产业和知识产权发展方面,与东部沿海发达省份相比存在差距。这种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直接影响了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宣传推广和人才培养。由于经济激励较少,企业和个人也不太愿意投入时间和资金进行专利开放许可,这就导致了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相对落后。其次,河南省对于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不足,尤其是部分中小企业和高校院所。这种意识的缺乏减少了其对专利开放许可的需求和兴趣,进而影响了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最后,专利开放许可实施时间不长,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也不到位,导致开放许可供需双方对开放许可试点申报业务、开放许可专利的市场定价、筛选检查、纠纷解决、奖补激励等内容也不明晰。
3.3 专利开放许可评估定价难
首批专利开放许可意向表中的105项专利,均实行收费形式,免费、入门加提成、一次支付、多次支付等多种收费形式尚未形成。如何根据专利许可双方需求,切实细化专利开放许可期限,最大限度保障、平衡双方利益?在专利开放许可期限内,专利权被终止的,对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具有追溯力?许可人是否需要退还许可使用费?这些都需要予以明确。
3.4 供需对接机制亟待完善
在专利开放许可实施中,主要问题包括信息匹配困难和交易成本高昂。信息不对称和缺乏可靠的专利信息平台导致匹配效率低下,使得专利权人和潜在使用者难以找到对方。此外,分散的信息源和缺少详细的专利数据增加了寻找合适专利的复杂性和时间成本。即便匹配成功,高昂的成本也可能阻碍交易的完成。同时,快速变化的市场和技术环境增加了匹配过程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因而目前精准匹配的供需对接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建立与完善。
此外,在开放许可与独占许可等其他许可类型之间相互转换过程中,合理的许可期限等是亟须解决的难点。如何在充分总结河南省专利开放许可已有成效、面临瓶颈的基础上,结合河南省实施专利开放许可的政策制度环境、交易服务平台优势,进一步探索解决以上问题的最佳对策,不断提升河南省专利开放许可工作效率和业务规模,真正有效推动专利转移转化,助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发展,是当下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4 推进河南省专利开放许可的对策措施
结合河南省发展实际,立足专利开放许可的政策制度环境和平台优势,在综合借鉴免费或阶段性免费开放许可专利新路径的上海模式、引进“专利鹊桥”等专利精准匹配系统的浙江模式和搭建全链条电商化交易平台的广州模式基础上,拟重点在以下方面进行探索。
4.1 推动专利开放许可业务规模与质量双提升
切实发挥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双重作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为供需双方提供良好的交易平台和营商环境,由许可方和被许可方自由交易。还须进行必要的政府干预和扶持,从源头对申请开放许可专利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做好科技、知识产权两个部门奖励机制的有机衔接,对许可双方进行有效激励;构建专利开放许可的社会信用体系等。有效提升专利开放许可的业务规模和质量,真正实现专利有效转化。
4.2 加大专利转化人才培养、系统宣传、培训力度
积极组织开展专利转化基础理论和实务技能培训,举办知识产权运营专题培训班,引进专业化专利转化人才培养课程,鼓励企业、高校院所知识产权专员取得技术经理人等资格认证,加快培养一批专业化、国际化高端知识产权运营人才队伍。鼓励知识产权转化人才参与知识产权职称评定。探索全覆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灵活系统培训模式,使供需双方充分了解、高度重视专利开放许可对于实现专利权人专利价值和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更好地促进专利实施与转化。
4.3 加强评估与定价指导
探索建立官方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或者为现有评估机构进行培训赋能,指导专利权人进行专利资产盘点评估和专利资产分类分级管理。加强定价指导,积极探索有效平衡许可双方利益、客观公正的专利评估和定价机制,探索专利开放许可科学公正的计算依据,根据专利市场价值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收费模式,引导供需双方科学合理定价,促成许可。还应加强对试点实施的定期跟踪评估,通过阶段性评价和奖补,鼓励和引导专利开放许可的供给端和需求端积极开放与实施具有市场化前景的高质量专利技术,积极尝试先使用后付费等举措,实现多元化收费机制。
4.4 加大信息精准匹配服务力度
支持各级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和服务机构搭建融法律、技术、商务谈判为一体的综合平台,深入调研不同产业对专利开放许可的利益诉求,通过精准匹配、信息推送等专业服务快速达成许可,解决专利许可信息不对称问题,进一步释放平台激励交易服务职能。还需要定期跟踪开放专利的运用实施情况,研判不同主体对开放许可制度利用的积极性,以及开放许可适用的技术领域,进一步细化相关配套服务。
4.5 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做好與科技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等政策制度的衔接,给予职务科技成果技术转移的赋权试点、收益分配、决策免责等相应制度空间。出台专利开放许可收费自主定价政策,为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提供政策支持。有效解决交易中的产权问题,避免不顾科研成果转化规律的粗暴权属分割,探索多元方式赋权路径。
4.6 进一步明确专利开放许可的期限
现行《专利法》并未对专利开放许可的期限作出规定,也没有规定在专利开放许可期限内,专利权被终止的,被许可人是否需要被返还全部或者部分专利使用费。可以考虑根据被许可人是否已通过实施“专利技术”获利决定其是否需要返还。如果专利权人不向被许可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则专利权人应向被许可人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使用费。
5 结语
目前,河南省专利开放许可实施实践如火如荼,但是仍存在专利开放许可规模与质量须提升、系统培训机制尚未形成、专利开放许可评估定价难、高效的供需对接机制仍须完善等问题。必须对症施策,切实发挥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双重作用,推动河南省专利开放许可业务规模与质量双提升;积极开展专利转化培训,培养知识产权运营人才;探索建立官方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加强定价指导;推进各级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与服务机构搭建融法律、技术、商务谈判为一体的综合平台,强化信息精准匹配服务力度;不断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进一步明确专利开放许可的期限,以此不断推进河南省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的提质增效。
参考文献:
[1]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2022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EB/OL].(2022-12-28)[2023-10-20].https://www.cnipa.gov.cn/col/col88/index.html.
[2]刘恒,张炳生.论我国构建专利当然许可制度的必要性:基于我国专利制度运行现状分析[J].科技与法律,2019(1):18-25.
[3]房绍坤,周敏敏.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的属性、审查与效力[J].北方法学,2023,17(1):113-121.
[4]邓琪,储翔.专利开放许可平台运营模式探讨:基于三地试点数据[J].中国发明与专利,2023,20(5):47-53,65.
[5]王晶.专利开放许可试点以来达成许可近8000项[N]. 中国知识产权报,2023-08-25(001).
[6]吕晓,赵明晓.河南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初见成效[N].河南科技报,2023-07-14(007).
收稿日期:2024-03-26
基金项目:河南省研究生教改重点项目“河南省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2023SJGLX047Y)
作者简介:张金艳(1977—),女,博士,教授,研究方向:经济法、知识产权;朱浩楠(1997—),男,硕士,研究方向:经济法、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