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栎叶
(青岛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岛 266500)
延安时期指的是中共中央在陕北的13年,具体指1935年10月19日,中共中央率领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吴起镇(今吴起县),到1948年3月23日,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在吴堡县东渡黄河,迎接革命胜利的曙光这段时间。1939年,毛泽东为《中国妇女》杂志出版题诗:“妇女解放,突起异军,两万万众,奋发为雄。男女并驾,如日方东,以此制敌,何敌不倾?”热情讴歌并鼓舞全中国妇女奋发努力,积极投身于自我解放运动中。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成为全国妇女运动的“发动机”,广大妇女为根据地建设和抗日救国做出了重要贡献。
推进妇女解放事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要任务和关键责任,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事业和开展农民运动的重要内容。恩格斯曾引用傅里叶的一个论断,“在任何社会中,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1],揭示了妇女解放和社会解放、民族解放的内在关联。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着眼于人民解放,把实现男女平等和解放妇女镌刻在自己的革命旗帜上,从中共二大到六大连续制定了有关妇女运动的决议案。然而,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虽然注重唤起妇女觉悟,争取妇女平等权益,但主要目标还是抗击帝国主义和实现民族独立,且囿于党的实力较弱和国内革命形势,妇女工作的开展并不成系统,没有大规模地进行实践。在延安时期,开展妇女运动,有如下的必要性。
一是进行抗战动员的现实需要。延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的重要时期,也是进行全民族抗战的关键时期,发动妇女就有了巩固政权建设和支援抗战前线的重大意义。中国共产党早就意识到发动农民妇女的重要性,“农妇运动现时还只是开始,但当农民运动正在各地蓬蓬勃勃地往前发展的时候,将来的农妇运动在中国妇女运动上一定要占一个很重要的位置”[2]。一方面是国难当头民族危亡,一方面是农村妇女自古以来受到压迫的悲惨现状,抗击敌伪日寇和寻求妇女解放同频共振。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将这两个政治追求联系起来,鼓励妇女追求自身解放、参与到国家民族的宏大叙事之中,这既有利于解决革命与战争中所面对的困境,也是提升妇女政治意识和自我意识的重要路径。
二是实现社会平等的重要途径。延安时期开展妇女运动有着深刻的社会必要性,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指出:女子除受政权、族权、神权三种权力的支配以外,“还受男子的支配(夫权)”[3]。这“四条绳索”是中国妇女尤其是农村妇女受到压迫的根源。党中央在结束长征到达陕北之后,着手向西北农村地区深入推进革命运动,但在面对该地区的社会现状时,意识到解放和动员广大农村妇女仍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陕甘宁地区地处中国西北部,交通不畅落后闭塞,很少受到新思想的洗礼。“中国乡村的劳动妇女,向来是农村中最受压迫最受剥削的阶层。”[4]由于社会习俗和性别观念的影响,农村女性地位低下,只在家庭中劳作,她们在经济、教育等方面的参与度较低。同时,面临着经济压力、缺乏平等机会的挑战,在各方面都无法享受同男子一样的权利。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尝试将妇女运动同抗击日寇、政权建设、阶级解放结合在一起,逐步消灭封建思想的残余,将妇女吸引到革命队伍中来,从而实现提高女性地位和男女平等的社会目标,这是将马克思主义的妇女理论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成功实践。
革命根据地政权的建设是党开展妇女工作的政治保证,而社会解放的推进则为改善妇女在不同领域的生存现状提供了契机。李大钊曾指出:“在妇女没有解放的国家,绝没有真正的‘平民主义’。”[5]政治权利是妇女权益的核心,在赋予妇女同男子同等参政权的基础上,妇女成为建设和巩固民主政权的支柱,同时也扩大了党的妇女群众基础。
党中央积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在各抗日根据地普遍实施了选举制度。1937年,边区政府通过了《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规定年满十六周岁,无论男女都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6]。该选举条例的出台使得广大妇女第一次获得了政治权利。对于女性不得参政的成见仍需要打破,政治权利的从无到有,部分妇女可能一时无法正视并行使这一权利。对此,各级党组织联合思想进步的妇女成立妇女组织,一方面积极动员妇女参加选举,另一方对选举的开展进行帮助和指导。针对广大妇女文化水平低下等实际情况,积极创新工作方法,采用画圈、投豆子等形式使其能够无障碍地参与到民主选举中来。1938年,党中央召开了陕甘宁边区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边区各界妇女联合会筹备成立。在各个根据地将普选制度推广开来,选出了各级妇女代表,极大提高了妇女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1939年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开展妇女工作的决定》,强调“用各种方法解释妇女大众在抗战建国及将来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纠正一切对于妇女工作的轻视、忽视与消极态度”“立即建立与健全各级党的委员会下的妇女部与妇女运动委员会”[7]。在抗日战争时期,党在各个根据地推进民主政权建设,在人员组成上采取“三三制”原则,从而争取进步势力,使根据地妇女积极参加政治活动,紧密团结在党中央的周围。
自古以来,女性在经济上无法独立,只从事家庭劳动,这样的依附地位是无法获得独立和解放的。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只要妇女仍然被排除于社会的生产劳动之外而只限于从事家庭的私人劳动,那么妇女的解放、妇女与男子的平等,现在和将来都是不可能的。”[8]党中央认识到经济独立是妇女独立的基础,加入社会劳动才是自己解放自己的良方。
一是引导妇女开展生产运动。延安时期,党领导下的抗日根据地在经济上遭到敌方封锁和日寇的扫荡劫掠,加之青壮年男子走上战场,劳动力严重不足。动员广大妇女参与到劳动生产中来,不仅可以改善根据地的经济状况,还可以提高妇女的独立与革命意识。毛泽东明确要求:“提高妇女在经济生产上的作用。”党领导边区人民开展大生产运动,边区妇联号召广大妇女积极投入到手工业、农副业和畜牧业的生产中,并组织学习班传授妇女纺织技术。各个根据地的妇女不分老少都加入到大生产运动中,成为建设的主力军。1943年党中央颁布《关于各抗日根据地目前妇女工作方针的决定》(即“四三决定”),在整风运动的背景下再次强调要实事求是地对待妇女工作,认识到“动员妇女参加生产是保护妇女切身利益最中心的环节”[9]。据统计,陕甘宁边区当时大约有25万妇女劳动力,有80%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妇女参加了纺织运动,有50%的农村妇女参加了农业生产[10]。
二是汇聚妇女支前的力量。建立妇女抗日统一战线组织是将国家民族存亡与个人解放紧密衔接的生动实践。各根据地成立了妇女抗日救国会,为抗日军队提供各类后勤服务,不仅组织了洗衣、制衣、护理、运输等小队支援前线,还积极组织妇女参军,成立了女子自卫军,成为革命武装抗击日寇的重要力量。广大妇女通过参与抗战斗争,凭借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妇女有参与国家建设和保卫革命事业的能力。女性参加抗日扭转了传统社会对妇女的刻板印象和性别歧视,妇女社会角色的转换在这一时期的生产和支前中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为了提高妇女的思想政治素质、作战意识和综合素养,依托中国女子大学,党培养了大批专职且优秀的妇女干部。
无论是纺织还是务农、护理伤员还是披挂上阵,参与大生产运动和支援抗战,陕甘宁边区妇女大显身手,一方面缓解了边区面临的经济困难、物资短缺,另一方面还诞生了以张芝兰、刘金英、李凤莲等为代表的300余名妇女劳动模范。这不仅给予边区妇女走出家门的勇气,也让她们明白独立生存自食其力并不是天方夜谭,可以凭借勤劳的双手创造价值,这对于提高妇女的家庭、社会地位意义重大。
封建礼教流转千年,旧社会是“吃人”的社会。陕甘宁地区普遍存在封建落后、陋习盛行的情况,也基本没有被辛亥革命后的反缠足等妇女解放的浪潮冲击到,缠足、旧婚俗等旧习俗依旧在此地盛行,各种禁锢和陋俗从生理和精神两方面毒害着广大妇女。
面对妇女的悲惨境地,中国共产党从改革陋习开始,一步步开展社会改革。首先,禁止妇女缠足。1939年陕甘宁边区先后制定并颁布了《关于禁止妇女缠足的布告》《陕甘宁边区禁止妇女缠足条例》等[11],开展大规模放足运动,不仅打破了几千年来对女子的畸形审美和病态掌控,还打破了对妇女的行为和劳动的限制。其次,改革婚俗。边区政府紧接着颁布了《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明确规定禁止童养媳,禁止包办、买卖婚姻,提倡男女平等与婚姻自由,实行一夫一妻制[12],体现了尊重妇女自由意志的原则。边区政府意识到宣传教育的重要性,指导各级妇女组织通过宣传走访,化解婚俗改革的阻力,让青年男女真正重视婚姻自由的价值和意义。最后,开展卫生运动。陕甘宁边区条件艰苦,妇女尤其是孕妇和新生儿的死亡率极高。边区政府在缺医少药的条件下高度重视妇幼保健工作,培养助产员,重视战时儿童保育,禁止沿用旧的接生方法,重视产妇的产后护理。多次组织妇幼卫生展览会,普及良好卫生习惯,杜绝不卫生和迷信行为,提高妇幼卫生保健水平。
妇女走向社会,不仅需要解除生理和家庭上的禁锢,还需要文化知识的武装。陕甘宁是文化教育极端落后的地区,文盲率极高,妇女群体更甚,受教育程度低成为阻碍妇女参与生产和加入革命的泥潭。党中央在进驻陕北之后就实行了社会教育这一政策,其目的是将广大群众从文盲境地中解救出来,提高政治水平、业务技能,增加抗战信心,因此国防教育也是重要的一环,妇女则是接受社会教育的主要群体。边区教育厅1938年印发的《社会教育概论》提出:“社会教育的对象应特别注意到妇女教育。”[13]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教育,特别指出应设立女子小学、中学和师范学校,“提倡男女同学,一切学校均应吸收女子入学”[14]。边区政府动员并组织妇女识字班、唱歌班,要求适龄女子入学、成人文盲女子参与扫盲运动;介绍国防知识和时事政治,以提高妇女的革命素养;教授各类生产知识,开设妇女技术训练班,提升边区妇女的文化技术水平。
通过不懈的努力,陕甘宁边区和各抗日根据地妇女和儿童的生存环境得到了重视和改善,传统家庭模式受到了冲击,让广大妇女在婚姻和家庭中取得了自由和平等的地位,而识字扫盲等文化教育则有利于削除封建愚昧的社会风气,助力广大妇女从家庭中解放出来,走向社会,投身抗战实践。
延安时期党在妇女工作领域取得了一系列的开创性成就,实现了女性在政治权利、经济生产、社会风俗等多个方面的历史性变革,通过积极有效的政策施行,推动妇女各方面平等权利的合法化,中国共产党为广大妇女争取到了前所未有的地位和机会。与此同时,将广大妇女群体动员和组织起来,加强抗战力量,将妇女解放事业融入到民族解放之中。正如毛泽东所说:“全国妇女起来之日,就是中国革命胜利之时。”[15]
延安时期开展妇女运动的成功经验启示我们,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妇女事业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通过刚性的法规政策将性别平等上升为国家意志,不断消除社会对妇女的歧视和暴力;通过宣传教育,推动传统陈旧的意识形态变革,让男女平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实事求是地考察、了解妇女真实需求,以促进保障内容的真实性和方式的多样化;不断解放和发展妇女生产力,培养妇女的领导力和组织能力;加强妇女组织建设,把广大妇女群众紧紧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是不断前行的事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妇女权益是基本的人权”[16],彰显了党在妇女事业方面的责任担当。党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17]这是该表述第三次被写入党代会的报告,体现着党对维护妇女权益的坚定承诺。我们应坚定不移地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以聚集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妇女能顶半边天”的磅礴力量,讲好中国妇女事业发展和妇女人权保障的故事,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独特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