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旋 刘莹 曹震震 尹永超 周小明
规范科研管理,净化学术环境,创新实践诚信建设,科研诚信监管新生态已然形成。
东营市人民医院科研门诊成立仪式。
科技创新作为国家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科研诚信,作为科技创新发展的坚实基石,更是备受关注。然而,近年来伪造、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屡有发生,严重破坏了科学研究的正常秩序,成为学术界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
回溯至2017年,国际医学期刊《肿瘤生物学》集中撤稿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东营市人民医院也屡有论文涉及,尽管相关论文作者受到了相应处罚,但撤稿事件仍对医院的学术声誉造成了严重影响。
面对如此严峻的挑战,东营市人民医院在国家相关科研诚信文件的指导下,积极应对,不断探索。医院致力于建立科研诚信监管机制,完善科研创新环境,坚决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经过不懈努力,目前医院已形成富有创新活力的科研诚信监管新生态。
为严肃对待科研诚信问题,医院学术委员会特设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工作组,该组涵盖医务部、人事科、护理部、纪检监察室、病案科等多个职能部门,并特邀学术专家共同参与。工作组在保密和回避制度的严格约束下,依照规范开展行政调查和学术评议工作。行政调查包括对原始数据、协议、发票等证明材料和研究过程、获利情况的核对验证,谈话记录由调查组成员、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并留存记录;学术评议由医院学术委员会的专家对涉事论文的研究过程和结果进行评议。工作组将汇总各方信息,形成详尽的调查报告,对失信行为进行处理。
医院还制定了科研诚信相关的管理制度,先后出台《科技成果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技论文发表管理规定》等,从制度上明确科研诚信建设要求,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规范科技成果科研诚信管理、科研经费管理、科技论文发表管理等,对学术不端行为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规定所有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和动物实验论文在研究前须获得伦理审查同意批件,论文投稿需使用专用学术邮箱并在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备案,论文正式发表后一个月内,应将正式发表的论文、原始数据刻录至光盘上交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存档;医院科研管理部门每季度组织院内外学术专家对上交论文进行学术审查,对审查合格的论文将进行公示,并择优予以推荐;未登记备案的论文,医院不予报销和匹配培育经费,在职称晋聘时不予承认。涉及学术不端问题的论文不予匹配培育经费,已匹配的要追回全部经费,并严格按照国家《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文件要求进行处罚。
东营市人民医院对科研过程进行全链条有效监管,全方位监管科研项目全过程,强化职称晋聘环节的审核机制,推进科研管理信息化建设,并高度关注及落实科研伦理管理。
首先,对科研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医学科研人员在进行申报成果、奖励和职务职称评定等科研活动时,均需提交已发表论文和相关诚信要件,包括研究进行时的数据和实验记录;成果发表时需要提供原始资料、投稿往来邮件以及论文相关全体成员的诚信声明。成果应用包括课题申请、成果评奖、职称晋升、导师评聘等,均需提供论文原始材料。论文相关资料和数据应当确保齐全、完整、真实、准确,原始数据资料需刻录光盘交医院科研管理部门,经审核后分类管理。
临床研究涉及本单位相关科室数据的,如病案、病理、超声、影像医学、药学资料等,需由相关的科室提供证明材料;涉及外单位数据的,也需由外单位的合作者提供诚信证明材料。
在课题申报阶段科研工作者签署科研承诺书,在科研过程中科研工作者签署立项合同书,定期提交年度进展报告,职能部门要对科研经费层层把关;在科研结题阶段,科研工作者提交结题报告,科研成果要接受诚信审查。
再者,加强职称晋聘环节监管。职称晋聘建立科研诚信全过程监管:科研工作者参加职称晋聘前要签署诚信承诺书,对个人提交的材料终身负责,若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将取消晋聘资格,并按照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评委或专家对科研工作者参加职称晋聘前的科研诚信要件进行审查,包括论文、著作的原始资料、投稿往来邮件及论文诚信声明、版面费发票、论文作者与论文投稿杂志社的银行转账证明,一经发现科研造假材料要进行严肃处理;评委或专家在进行职称评聘材料审核时,需实名推荐和备案留查;对科研失信惩戒期内的或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的当事人禁止参加职称晋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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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不端现象成因探微
现行的学术评价体系更多地追求成果数量和质量,忽视了对科研工作者诚信和道德水平的考量;学术研究是一项漫长而艰苦的过程,有些学术评价体系对科研项目的评价考核周期相对较短,致使部分科研工作者为完成考核而弄虚作假。
学术评价体系不科学
部分医院的科研监管力度弱,特别是论文发表和成果立项前的审核力度不足。
监管机制不健全
科研工作者缺乏对科研伦理的重要性和规范性的正确认识,对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不甚了解,缺乏全面系统的培训。
科研工作者诚信意识淡化
学术竞争压力大和投机取巧的浮躁之风催生了论文工厂产业链、代写代投和剽窃造假等不良现象。
学术环境存在错误导向
医院派监督员对职称晋聘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受理举报、申诉并负责核查和裁定。对于伪造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工作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职称评聘申报资格,自查实之日起3~5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同时,加强科研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重视科研诚信教育。医院引入科研信息管理系统和科研试剂耗材采购平台,将科研项目管理、科研成果管理等进行全方位、一体化信息管理,同时把科研失信行为加入数据库管理;对科研试剂、耗材等的采购手续纳入统一管理,实现对采购管理、经费管理、领取记录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管,保障科研工作合规、有序开展。
对医院全员进行研诚信教育培训。2023年,医院每月邀请专家开展科研专题系列培训讲座,培训内容涵盖科研思维的培养、科研课题(包括社科类课题)的申报与研究方法、科技论文的撰写技巧等,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职工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科研人员的学风道德意识和自律水平。
最后,医院非常重视科研伦理管理。2023年,医院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建立了协调一致的医学伦理委员会管理体系,由医学伦理委员会统一指导和监督各专项伦理委员会的工作,专项伦理委员会严格按照伦理审查操作规程,对临床研究、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安全性、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和把关;医院科研部门组织全员学习《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和《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普及医学伦理制度等,进一步规范科技活动的科技伦理审查工作。
医院成立了东营市首家“科研门诊”。2023年,东营市人民医院成立“科研门诊”,专门聘请各学科领域的专家教授,对医院的科研人员进行一对一辅导,面向全院开展科研选题、方案设计、标书撰写、数据分析、政策咨询等“问诊”服务,解决科研人员的科研需求、科研困难,提高各类项目申报质量,开拓学术论文撰写的思路,加强科研奖项的申报,强化专利申报与成果转化。通过发挥“科研门诊”咨询、诊断、指导的作用,夯实学术交流平台,促进临床医疗与学科科研协同发展。
同时,成立了“健康行为与健康促进研究中心”。研究中心是医院与“健康行为与健康促进”课题组共建的科研平台,以整合院内外研究资源为基础,以现存问题为主要导向,专注于健康行为与健康促进领域的理论及相关应用的研究,并逐步建成健康行为与健康促进研究的重要科研基地。“健康行为与健康促进研究中心”的成立,实现了医院科研管理领域新的突破,对本地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医院不断打造学术科研平台和研究型学科。学术科研平台主要包括山东省重点学科与重点实验室、东营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含山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等省市级学术科研平台。近两年,东营市人民医院先后被认定为“山东省糖尿病与代谢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东营市分中心”“山东省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东营市分中心”“东营市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东营市心血管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各学术科研平台成立建设工作小组,实行学科带头人(科主任)负责制,统筹调度平台人财物等创新资源,签订院级平台建设目标任务书,带领学术科研平台完成建设目标任务,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难题。
东营市人民医院研究型学科签约授牌仪式。
为进一步推动研究型医院发展,实现资源整合与科研共赢,医院根据学科发展水平及发展潜力、省市主管部门学术科研平台发展规划,每年选拔2~3个学科作为学术科研平台培育学科,每学科配置学术科研平台培育专项资金,培育周期3年,入选学科列入学术科研平台考核管理。2023年,东营市人民医院举行学术科研平台任务书签约暨“研究型学科”授牌仪式,以科研平台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临床科室和重点学科的主观能动性,以严谨、求实的态度开展科学研究,为医院的科研飞跃打造一个坚实的平台。
多举措还包括优化调整职称晋聘标准,改变唯论文倾向。增加社会科学和教学类项目、横向科研项目在职称晋升中的比重等,构建多维度、全方位的职称评审体系。在职称晋升标准中明确规定社会科学类项目、教学研究类项目与自然科学类项目同等对待;规定横向科研项目根据到账经费情况,按照相应科研奖项予以赋分。
东营市人民医院的实践,不仅为科研诚信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也为推动国家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力量。未来,医院将继续深化科研诚信建设,强化科研诚信监管,为科技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制定了多项科研诚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