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美玲,周俐君,邱冠旗
(滨州医学院 山东 烟台 264003)
近年来,高校大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但大学生助残志愿服务活动并未实现规范化、常态化地开展,相关激励、管理机制尚不完善,存在志愿活动形式与内容单一化等问题,不利于助残志愿服务的良性循环与可持续发展。笔者以调查研究为基础,分析了制约大学生助残志愿服务活动的因素,为提高互联网时代下助残志愿服务的实效性提供一定的参考,以推动志愿助残服务队伍稳步壮大,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温暖和谐的社会氛围。
“残健融合”是以互相尊重与接纳为基础,在全纳教育基础上提出的残疾人和健全人和谐相处、共同提高的“美好画卷”。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是“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开展助残志愿服务是助力实现残疾人事业的现代化发展、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的着力重点。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党要把青年工作作为战略性工作来抓,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做青年朋友的知心人、青年工作的热心人、青年群众的引路人。志愿服务是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补充力量,大学生助残志愿服务是在“思政大格局”中有效推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大学生通过切身参与助残志愿服务活动,以“第一视角”增进对残疾人真实生活的了解,改变对残疾人的刻板印象,端正思想、丰富阅历、展现风采,是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载体[2]。
调研组采用自编问卷对烟台市滨州医学院、烟台大学、鲁东大学、山东工商学院等4 所学校共计980 名本科生进行调研,有效回收问卷926 份,有效回收率94.49%。
8.32 %的大学生非常了解残疾人在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困难,53.78%的大学生比较了解残疾人在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困难,34.77%的大学生基本不了解残疾人在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困难,3.13%的大学生完全不了解残疾人在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困难;43.2%的大学生明确知道国际残疾人日,40.93%的大学生明确知道全国助残日,35.53%的大学生明确知道残疾人分为四级。这说明,大学生对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的接触较少,对其生存状态、基础知识等了解不够,对“关爱残疾人是个人的责任”这一思想认识不足,家校社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不够。对助残志愿服务活动内容和形式的了解方面,5.08%的大学生非常了解,27.32%的大学生比较了解,49.89%的大学生基本不了解,17.71%的大学生完全不了解。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助残事业的壮大,大学生通过大众媒体对助残志愿服务有了初步、浅显的了解,但是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见表1)。
表1 大学生对助残志愿服务的认知情况
76.03 %的大学生表示参加助残志愿服务活动主要是为了帮助他人和奉献社会,72.35%的大学生主要是为了提升个人能力,43.41%的大学生是为了结交更多朋友,28.62%的大学生是为了获得学分或者评奖评优奖励,14.58%的大学生是为了获得他人的认可,8.96%的大学生是为了打发无聊时间,4.86%的大学生因学校的规定和要求才参与,0.97%的大学生表示参加助残志愿服务活动是因为同学都参加,自己不好意思不去。
在参加过助残志愿服务活动的调查对象中,43.31%的大学生在助残志愿服务中体验非常好,51.16%的大学生体验较好,4.65%的大学生体验较差。0.87%的大学生体验非常差。
27.62 %的大学生认为自己所提供的服务对残疾人帮助非常大,40.41%的大学生认为自己所提供的服务对残疾人帮助比较大,30.52%的大学生认为自己所提供的服务对残疾人的帮助比较小,1.45%的大学生认为自己所提供的服务对残疾人完全没有帮助。
志愿服务精神与新时代大学生的成长成才相辅相成,获得感是反映志愿服务满足大学生现实多元需求程度的重要指标[3]。由于服务对象的客观特点和志愿者本身的主观原因,助残志愿服务具有很大的挑战性,可能会出现和大学生心理预期不一致的情况,教师需做好相关引导工作。在本次调查中,14.58%的大学生参加过1 次助残志愿服务活动,11.23%的大学生参加过2 次,2.92%的大学生参加过3 次,8.42%的大学生至少参加过4 次及以上助残志愿服务活动。62.85%的大学生尚未参加。
参加过助残志愿服务的大学生,以爱心捐赠活动、探访类活动为主要参与形式,分别占54.36%、42.15%,涉残法律法规政策宣讲、助残知识科普较少,占18.31%,其他形式中,义务家教等支教助学活动占28.78%,爱心义诊、康复支持活动占31.4%,残疾人相关赛事、活动志愿服务占25.87%。近年来,大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但大学生助残志愿服务活动并未实现常态化、长效化(见表2,p131)。
表2 大学生参与助残志愿服务的动机、感受及践行情况
47.52 %的大学生表示非常愿意参加助残志愿服务活动,46.98%的大学生表示比较愿意,3.35%的大学生表示基本不愿意,2.16%的大学生表示完全不愿意;如果有机会,大学生更愿意参加的助残志愿服务活动形式是爱心捐赠活动、爱心义诊及康复支持活动、探访类活动,其次是义务家教等支教助学活动、残疾人相关赛事、活动志愿服务、涉残法律法规政策宣讲、助残知识科普。研究显示,越来越多大学生对助残志愿服务态度积极,但在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方面仍不够。表面看,大部分的学生都能意识到社会不应歧视残疾人,残疾人应与其他健全人一样享有平等的机会和人权,且大部分学生愿意参加助残志愿服务活动,认为这是帮助他人、奉献社会以及提升个人能力的重要方式,但实际付诸行动却不容乐观,参与深度不够,缺乏持续性。
71.22 %的大学生表示参加助残志愿服务的主要顾虑是相关专业知识技能不足、服务效果不好,55.23%的大学生的主要顾虑是担心自己的言语或行为无意中伤害到服务对象的心灵,38.37%的大学生的主要顾虑是自己面对残障群体感到害怕或者不自在,26.45%的大学生的主要顾虑是担心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等得不到保障,18.6%的大学生的主要顾虑是服务过程辛苦,18.31%的大学生的主要顾虑是担心自己花费多,5.52%的大学生表示没有顾虑(见表3)。一定的知识积累是相关能力获得和发展的基础,大学生在参与志愿服务之前,要明确参与要求和目的,不能仅凭一腔热血草率行事。这也反映了当前大学生助残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缺乏长期的规划和有效管理。
表3 大学生参加助残志愿服务的意愿及影响因素
67.82 %的大学生希望获得残障服务技巧(沟通、礼仪等)培训,61.45%的大学生希望获得助残知识科普培训,52.16%的大学生希望获得残疾人康复知识培训(肢体、精神康复),33.48%的大学生希望获得入户探访技巧培训,21.27%的大学生希望获得涉残法律法规政策宣讲培训。62.53%的大学生建议加大助残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力度,56.7%的大学生建议丰富服务形式,38.66%的大学生建议完善志愿者招募选拔制度,38.01%的大学生建议完善志愿者培训制度,23.76%的大学生建议完善志愿者评估激励机制,18.47%的大学生建议促进志愿服务与学校课程的融合,17.49%的大学生建议健全志愿服务的制度保障机制(见表4)。为了打消大学生参加助残志愿服务的顾虑,提高服务效率和效果,高校应该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督导机制,建立健全培训评估机制,在服务保障方面,做好经费保障和权益保障。
表4 大学生对助残志愿服务培训的需求及建议
自觉践行的前提是内在认同,内在认同的前提是充分认知。研究发现,通过改善组织氛围,可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提高志愿者的奉献精神、工作活力和专注程度[4]。这提示我们,要充分意识到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宣传力度,在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上下功夫。在这个过程中,大众媒体网络平台发挥了非常重要且效果突出的媒介作用,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大学生“网络原住民”这一特点,最大限度发挥其吸引朋辈群体参与助残志愿服务的号召作用,形成良性的滚雪球效应。如,利用“全国助残日”等重要节点,依托共青团中央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融合“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团日活动、主题班会等形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规划是个人或组织为了更好地应对挑战和更高质量地完成任务而制订的比较全面长远的发展计划,也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指导性工具。为了有效应对目前部分助残志愿服务组织管理主体不明确、培训不到位、考核片面化等问题,相关部门要加强校地共建,从小处着手、从大处着眼,在调研的基础上做好“所在地市残疾人现状调研”“培训教师队伍建设”“志愿者招募、培训及考核”“活动开展计划”等长期规划。高校需要通过关注学生内在需求、加强志愿服务培训和培育志愿服务精神,激活大学生的参与动力、拓展大学生的选择空间、提高大学生的实践技能和深化大学生的价值体悟。在规范大学生志愿者招募动员和遴选机制、加强注册管理、加强组织化动员等方面精准策划、稳步推进。
经调查发现,面向一般群众的理论宣讲、科技科普、爱心支教等方面的志愿服务项目品牌化建设持续推进,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大学生助残志愿服务组织存在品牌意识不强、品牌影响不够、品牌管理薄弱等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助残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加强品牌化建设要求相关组织要在充分论证项目科学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做好成本核算和资源管理,提前谋划工作亮点,打造贴合实际、效果突出的大学生助残志愿服务品牌化项目和服务。立足于实现残疾人全面发展、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全社会共同富裕的目标,以时间银行推动助残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构建具备科学性、整体性、实效性、可操作性和制度性的全方位、立体式的志愿服务模式,实现“国家—社会—个体”的有机连接[5]。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任务之一。“残健共融”是我国提出的促进残疾人实现全面发展、更好融入社会的先进理念,其实现需要全社会的不懈努力和残疾人自身的积极参与。相关部门和高校要立足于新时代助残志愿服务工作的现状和目标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助残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形式多样化、专业精准化和服务品牌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