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青山,刘凤霞,褚蕾柔,顾洪亮
目前,世界各国都将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高水平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战略性任务。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广、综合能力强、素质水平高的“复合型、外向型、创新型”科技人才是迎合市场经济和现代化迅猛发展所需求的社会人才。由于自1999 年以来我国高等教育招生人数的扩张,本科生教育质量出现了一定的下滑。牛津大学在14世纪创制了本科生导师制,随后剑桥大学、哈佛大学等世界名校也先后实施这一制度[1]。鉴于本科生导师制在人才培养上和促进教育改革上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各地高校开始引进和推行此制度。浙江大学是率先引进并开始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国内高校,随后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结合自身实际现状和培养预期,不同程度地实施了本科生导师制,通过优化实施策略,已被证实此制度是精准育人,提高人才素质和能力的有效措施。2004年12月,由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强调,各大高校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要积极推行本科生导师制。
我国在21世纪初就已开始关注本科生导师制的价值和实施情况,许多学者纷纷对其进行研究。在中国知网输入关键词“本科生导师制”进行检索,截至2023年6月,一共获得3 677篇相关文献,主要研究内容主要分为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目标研究、实践模式研究、运行机制研究等方面。
提高本科生思维、创新和批判能力和精神是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第一实施目标。在《导师和学生的学习或及为什么学校有导师》中,Caroline Lodgo[2]总结性得出了为学生学习提供支持是导师制存在的必要性。国外学者研究多集中于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批判性思维的建立,这是因为他们牢记牛津大学起初实施导师制就是为了培养学生的思考和批判能力和思维,其研究方法包括观察法、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等。Rush Cosgrove[3]和Anil Balan[4]通过定性访谈和教程观察等方法,均得出了导师制能够激发并提升学生批判性思维这一结论,在其他研究中发现老师和学生一起探索新知识、不断提升批判性思维是导师制成功的秘诀。国内学者很少聚焦于学生批判性思维的培养上,而更多关注的是本科生导师制促进学生学习和成长的效果。雷秀雅[5]、尉建文等[6]分别通过经验总结法和问卷调查法进行探究,发现本科生导师制促进了学生成长,不仅可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还可增强学生的母校情结。杨玲等[7]从导师对本科生学业的指导方面入手研究,发现本科生导师制较好地提升了学生的学业成就。本科生导师制督促导师不断学习,拓展专业发展也是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目标之一。许多学者认为导师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将受到启发,还会“迫使”自己主动拓宽专业知识;另外,学生参与到导师的科研活动中,会壮大导师课题组的人员力量。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可促进教育改革,提升教育质量。毛靓[8]、王钰等[9]认为学生的综合素质、教师的教学和科研能力都会受益于本科生导师制。
国内高校有各自的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因此推行本科生导师制的模式也因校而异。针对这一方面的研究主要分为三类:按高校类型划分、按年级阶段划分和按指导内容划分。在按院校类型划分研究上,石达次仁等[10]在其研究中说明了不同院校背景适合采用的不同类型导师制,且阐述了本科生导师制如何去实践与创新的路径。他们认为国内重点理工科院校和国家大力扶持的边远地区院校应该选择项目型导师制,像医科大学和同样需要做大量实验的工农科院校应该选择实验室型导师制,人文学科类综合型大学应该选择课程型导师制;社团型导师制和全方位型导师制则适用于国内所有高等院校。在按年级阶段划分研究上,将本科生导师制分为三类:全程式导师制、半程式导师制和阶梯式导师制[11-13]。另有学者经过研究,提出了国内高等院校应建立多层次本科生导师制培养模式:在大一年级,实行本科生顾问导师制;在大二年级,实施科研助手导师制;大三年级,采用实验型导师制[14]。在按照指导内容划分研究上,主要关注的是不同个性、不同年级的学生应配备何种类型导师,例如专门的生活型导师、学习型导师、科研型导师和就业型导师等。
有关导师制运行机制、发展趋势等研究,最早要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牛津大学的摩尔将其思想成果汇编成《导师制及其未来》。 国内学者针对本科生导师制的运行机制主要着重于导师的选聘、师生互选、导师的考核奖励形式等方面,很少有学者关注于本科生导师制内部机制的价值。陈力祥等[15]认为能将本科生导师制实施落地需将“选择德才兼备的导师、采用师生互选方式、具体量化导师的指导成果和奖励”这三者有机联合。也有学者从内外部多角度总结出了本科生导师制完整有序的运行路径,他们认为本科生导师制内部运行时,首先要明确主体,即导师要有责任心和学生要具有积极性,实施时要兼顾差异化和均衡化的指导原则,考核时要注重荣誉和物质性奖励相结合;另外,外部环境也很重要,主要是要有基础保障和可行性高的制度[16]。
高等教育目前已进入了大众化阶段,在部分高等院校中存在“重教学轻育人”的现象。填鸭式、灌输式等方法的教学方式不仅不能满足本科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且阻碍了学生创新精神、思考能力、实践动手能力的提升。我国高校教育中以学分制为主,把本科生导师制作为高校教育改革中的重要补充载体,将是提升高等院校教学质量的“关键抓手”,将本科生导师制切实落地和良好运营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和深远意义。
“三全育人”综合教育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三全育人”是指高校教育要坚持育人范围全覆盖、育人过程全覆盖和育人方位全覆盖,该教育理念阐明了我国高等院校应培养什么人、如何去培养人和为谁去培养人这些根本问题。本科生导师制的要点是聚焦本科生精准培养,要根据每个学生的性格特点、爱好特长、职业规划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将促进学生全方位发展。另外,通过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促进新型师生关系的构建,将彰显高校教师在育人过程中的多重角色[17]。因此,本科生导师制将有助于“三全育人”综合教育改革。
本科生导师制是强调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教师与导师仅一字之差,但两者间本质上存在差异。“导”主要是对学生的德育提升、学业发展和职业谋划提供指导和建议,而“教”主要负责将知识和专业技能传授于学生,虽然现在已强调课程思政融合课堂,但与“导”还是有很大差距。本科生导师制强调师生双选,彼此认可度高,师生间的交流沟通将更有效,从而利于学生自愿性地去听从导师的指导,不断地挖掘自己的潜能,锻炼自己的创新思维能力。另外,借助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或者在导师的指导下参与创新创业项目、专业学科竞赛以及“挑战杯”等大型比赛,本科生可以获得更多接近科研的机会,以及更有信心去提升自身的实践能力[17-18]。
本科生导师制虽以为本科生提供更好的本科教育为主要目标,但在“教学相长”的过程中,教师的专业能力以及综合知识面也会得到不同程度提升[18]。本科生导师制要求导师在德育、学业发展、学术能力和职业谋划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指导,在这个过程中,导师为了更好地为学生进行答疑解惑,会主动地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系统,加强自己的专业理论学习,也会学习新领域的知识;另外,在良好的师生互动关系的建立过程中,将促进导师不断反思教学方式、专业知识和思想观点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会推进导师主动寻求教学改革、提升自身专业素质。因此,本科生导师制的受益者不仅是本科生,对提升高校教师专业知识和综合实践能力将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本科生导师制与“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教育质量提升的内在要求相契合[19]。当前高校的学生管理实质是以辅导员或班主任为主,涉及本科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日常生活、学业情况均由辅导员负责。然而,高校辅导员所带学生数量较大,在学生抉择选修哪些专业课、应考取哪些从业资格证、寻求提升自我能力的学习方法、正确学习目标的设定、如何规划升学与择业等方面,辅导员总显得力不从心。一方面,辅导员的精力有限,对本科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就占用了大部分工作时间;另一方面,辅导员的学历和认知水平限制了其对本科生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有效指导。在国内多数高校里存在部分本科生与辅导员的见面仅寥寥几次,而专业课老师与本科生接触时间最多。然而,专业课老师只承担本科生的授课,毕业设计等教学任务,大部分时间忙于自身的科研项目,缺乏主动对本科生育心育德的积极性和意愿性。因此,针对本科生的教学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是两条线,无法实现协同。因此,将本科生培养模式转换成以教师为主,辅导员或班主任为辅,可实现角色与职责相融合,从而能将“教书育人”和“育心育德”更好地结合,进而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因此,如何将本科生导师制切实落地,并将其良好运营,是高等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加快培养德才兼备现代化人才的有效途径。
本科生导师制在不同高校中的定位千差万别,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作为课堂教学环节的重要补充环节;被设立成学业顾问或者心理咨询制度;作为高年级毕业生论文设计或毕业实习的指导制度;将其作为贫困生的帮扶或者创新创业辅导制度。本科生导师制的实质性和方向性“定位”不清,实际上是对班主任、辅导员、本科生导师制的导师这三者的职责定位不准确和权责不明晰所导致。因此,目前众多高等院校虽有该制度,但成效甚微。
目前,国内高校面临导师资源力量不足的困境,数据表明,自从本科生扩招以来,2019 年相较于1998年,本科生在校人数提高了将近30倍,生师比也由7:1升至18:1[20]。如果要将本科生导师制运营好,国内高校教师的压力很大,一方面要承担本科生的教学任务,有的教师还要兼顾研究生的教学任务;另一方面高校教师面临的科研压力巨大,有的来自高校的科研考核,也有的来自职称评审和培养硕博士科研任务等方面,因此教师需要不断申请课题项目和发表科研论文。然而,导师的精力和时间是有限的,在承担上述多重压力的前提下,很难再去对本科生进行个性化培养,从而使得因材施教仅能停留在喊口号层面上,这完全相悖于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初衷和目标。
本科生和导师是本科生导师制的双主体,两者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紧密联系和有章可循的。目前,国内很多高校存在导师服从学院“平摊人头”“随机分配”和“中途不得调换”等形式分配本科生,甚至导师对本科生一无所知,出现“单方选择”现象,这使得导师和学生间的认可度和支持度大打折扣,导致导师对学生采取敷衍态度,学生也很少主动与导师联系,最终致使本科生导师制名存实亡[17]。
各高等院校实施的本科生导师制并未对导师和本科生提出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的要求。现实情况是本科生仅在选择导师的时候与导师进行联系,后续很少主动去与导师进行沟通。其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本科生平时的上课任务较重,其时间与难以导师的空闲时间相契合,另一方面是本科生对本科生导师制的认知有限,或因自己专业知识掌握不够不愿主动与导师去沟通交流,导师则由于担负的工作压力较大和精力有限等原因,很难抽出时间主动找本科生进行交流。另外,存在有部分导师把本科生当成免费的劳动力,仅让其从事实验室中最基础的、高重复性工作的情形,长此以往,本科生感觉从中学习不到有用的知识,从而失去学习的动力和主动性。因此,从导师和学生两个层面上讲,本科生导师制难以发挥其作用和价值的难点就在于如何加强师生间的常规化交流[21]。
1.缺乏本科生导师的评价和奖励机制
在导师资源不足且高校教师承受教学和科研双重压力的前提下,如何调动高校教师的积极性是将本科生导师运营好的关键所在。目前,国内部分高校教师指导本科生的工作量并未计入日常的工作量考核中,也有部分高校将教师指导本科生的工作量纳入了工作量考核中,但给予的工作量与教师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完全不对等,高校教师指导本科生普遍存在“额外奉献”的情形。长此以往,高校教师将对指导本科生的任务采取敷衍了事的态度。因此,若要切实发挥本科生导师制该有的价值和作用,建立合理的本科生导师评价和奖励机制是必不可少的。
2.缺乏系统培训机制
国内很少有高校针对本科生导师制开展系统的培训,这导致很多导师经常处于“迷茫”中,有些导师甚至厘不清“为什么指导、指导什么、怎么指导”这些问题,而有些导师会按照自己觉得“对”的方向进行指导,因此,缺乏对导师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工作内容与技巧培训等系列胜任力方面的培训,无法实现导师为学生解谜团、引领方向和促学业发展。
明确本科生导师制中导师的权利和责任,才可充分发挥出本科生导师制的价值和作用。本科生导师应该是本科生在大学四年学习生活中的“第一负责人”,应类同于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各高校应按照自身办学理念、师资力量、学生规模,出台明确的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细则,确认本科生导师的权利和地位,让导师有理有据地去开展工作。本科生导师的职责应该是引导本科生专业学习、推荐本科生课外学习、负责本科生毕业设计、督促本科生积极考取职业证书、指导本科生参加各类竞赛、培养本科生的正确价值观和勇于创新精神。如果有条件的高校,可整合不同专业的教师资源,以专业水平、年龄层次,组建独立且合理的本科生导师团队。除外,涉及本科生的其他事务,应明确分配给任课教师或者辅导员。
1.建立合理的师生双向选择机制
在本科生导师制中,学生能选到“心仪导师”,导师能选到“理想人选”是该制度能发挥价值和作用的重要基础。导师和本科生在互选时要做到信息透明公开和对称,比如导师的简历(包括其研究方向、科研成果、教学特点、指导学生获得成果等情况),而学生应提供自己的导师选择申请表,陈述自己的爱好特长、学业规划等信息。另外,导师和本科生进行互选时,要建立面试机制。由教师所在课题组的人员组成面试官对学生进行面试,以学生的需求为中心,视能促进双方发展的可能性进行最终定夺。另外,本科生导师制应该设立磨合期或中途可调换制。导师和本科生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导师和本科生应均有权利做出终止和退出的抉择,从而营造择优指导的和谐师生关系,进而发挥本科生导师制的价值和作用。
2.构建师生常规化互动交流机制
构建师生常规化互动交流机制是本科生导师制顺利实施的保障。高校应该加大宣传本科生导师优秀案例,让本科生充分理解和认知本科生导师制的价值和作用,激发学生参与其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师生互动交流氛围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增加师生的交流次数,消除师生间的陌生感和距离感;二是应该建立本科生导师的固定指导场所和宣传场地,将其作为一种共享资源,惠及每位教师和学生;三是确定常规化交流方式,比如组织定期的组会、答疑会和报告会。
良好运营本科生导师制离不开正确的实践模式,应该按照大学生的人生规划、个性培养、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和生活等方面进行分类,分别为不同本科生配以全程式导师制、低年级式导师制、高年级式导师制和精英式导师制等人才培养模式,这将从根本上解决导师资源匮乏,提高针对性和专业指导性等问题,最大程度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助力本科生导师制的良好可持续发展[22]。另外,可以按照高校实际情况和学生需求,构建 “专业教师+辅导员+研究生+校外导师”的创新培养模式。将研究生与本科生协同培育,研究生可发挥其实践能力,通过“传、帮、带”的方式协助教师指导本科生,将更有利于本科生导师制的良好运营。一方面研究生与本科生年龄相近,相互沟通时无代沟,不仅可以负责本科生日常任务的执行情况,也可提高本科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以及指导本科生后续的考研规划;另一方面研究生的融入,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生师比例严重不足的现状[23]。另外,通过本科生与研究生协同培育模式,也促进研究生巩固原有知识、拓宽专业知识、提升领导和组织能力[24]。校外导师一般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在各行各业也基本上取得了一定成就,不仅可为本科生解答专业就业前景,指导本科生合理规划学业,还能为本科生提供大量的就业和职场信息。经调查,本科生想从导师处获得的帮助中,增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就业指导是除提升学业水平外呼声最高的[23]。
1.建立本科生导师制的选拔制度
要保障本科生导师制的有效实施,首先要严控本科生导师的选拔条件。教师品德、专业知识基础、社会实践技能、科研水平和科研条件等因素都应该作为选拔的限制条件。担任本科生导师的教师应具备责任心、扎实的专业知识以及一定基础的科研条件。对科研型导师、社会实践型导师、学科竞赛型导师等导师的选拔应针对学生的不同需求设置选拔标准。
2.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和负向监督机制
本科生导师制的良好运行离不开相关制度的建设。当前,大学教师面临着教学和科研双重压力,在本科生导师工作不计入日常教学工作量的背景下,如何激发大学教师积极担任导师是急需解决的难题[22]。另外,大部分导师甚至厘不清“为什么指导、指导什么、怎么指导”这些问题,且有些导师只按自己觉得对的方向进行指导,缺乏指导规范性。因此,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和负向监督机制是保证本科生导师制切实实施,避免其停留在形式上的有效解决措施[25]。正向激励机制建设应包括设置专门的活动经费,构建本科生导师制的项目式运作模式;建立奖评机制,给予物质性奖励和荣誉性奖励,并与职称评定挂钩[26]。负向监督机制建设应包括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设置权责明细,明确导师与学生的权利与责任;构建量化考核指标,客观评价导师工作效果[27-28]。如此,高校教师才会有动力去担当“导师”的角色和负责任地去指导学生,从而发挥本科生导师制的价值和作用。
3.建立本科生导师的系统培训机制
针对大部分导师厘不清“指导什么,怎么指导”这个问题,学校大力宣传本科生导师制的意义和作用,让高校教师理解本科生导师制且明确导师的定位、权责、考核与评价。各高校应该建立本科生导师的系列培训活动,可以是参加短期培训,也可是邀请相关专家作报告、定期组织经验交流会、相关议题集体研讨会等方式,以达到不断更新本科生导师的观念、指导水平和技巧。如此,导师才能明确“为什么指导、指导什么、怎么指导”,确保本科生导师制发挥其培养人才、促进教育改革等作用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