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维峰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4)
职业教育评价是职业教育改革中的重要一环,是实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关键抓手。新时期的职业教育评价改革,是推进当前职业院校自身变革、 提升职业教育质量的关键性内驱动力,应结合教育类型、办学特点,探索科学的教育评价实现路径,达到改进职业教育评价的效果。
教育是立国之本。当前,随着职业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 职业教育评价工作及其体系建设和功能发挥日益成为推动职业教育改革、 落实职业教育政策规划的关键要素。 2019 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到,要规划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估制度,“以学习者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以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为核心, 建立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1]。2020 年9 月教育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 年)》再次聚焦“高质量”发展,关注于“完善办学质量评价监管机制”,明确提出“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社会等多方参与的质量监管评价机制”[2]。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0 年10 月发布《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教育根本任务进行全面部署, 主要借助职业学校特别是高职院校的教育资源优势、行业技能优势,全面推进“扩大行业企业参与评价”“加大职业培训、服务区域和行业的评价权重” 等职业教育评价改革的关键步骤[3]。 从整体上来看,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相应地,职业教育评价改革与创新也正日益成为推进职业院校自身变革、提升职业教育质量的关键性内驱动力。
针对这一全新的发展需求,近几年,国内外学界就新时代职业教育评价改革的理论发展、政策需求、顶层设计、发展趋势、内驱力量、实施理路等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 并逐步结合各自教学实践进行了多重有效探索。 对职业教育评价的内涵理解从本质上关联着职业教育评价实践的推进与落实。 广义的教育评价是指 “对于教育领域中各种相关的人、事、物、制度、观念等的教育价值的评判”[4],或者说其实质是关于职业领域教学活动的治理与评判。 也有学者把教育评价理解为一种工具,是“作为检验教育事业发展成效的有力工具, 教育评价的开展是教育评价的应然性价值与教育活动的实然性状态之间的相互博弈”[5]。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职业教育评价作为现代教育体系中教育评价的一种具体呈现,是基于一定的行业特点和专业价值标准或教育宗旨下通过系统收集分析和综合诠释所进行的职业教育的系统评价, 它科学说明职业教育长期发展的主要特征和行为特点, 并对职业教育工作进行实践基础上的价值评判和效果反馈, 进而提升职业教育整体决策布局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职业教育评价能指导和平衡当前职业教育各领域的实践活动和发展趋势,并能起到推进职教改革发展或创新拓展的作用。 因此,职业教育评价必须始终遵循教育宗旨,不断提升职业教育质量,以促进实现各教育群体的教育公平,并尽力改善职业教育的现代化治理绩效。
职业教育评价的内涵界定主要包括其本质特性和现实化工具属性, 也呈现为具有实践价值的多元化职业教育评价系统,这一系统由各行业、各层级的纵横两个维度的职业教育评价主体组成。 从纵向结构讲, 职业教育评价要形成一种从顶层设计到基础教学单位上下联通的复杂系统结构, 从国家决策层面到省、市再到地方各类职业院校,最后具体到每一名教师和学生个体,多元主体广泛参与,共同构建极具实践意义的纵向贯通评价结构。 在这一贯通的评价体系链上, 每个环节都构成职业教育评价的生成力量,并形成层层关涉的整体性联动评价机制。从横向维度看,它是由不同类别的评价主体指标组成的,包括各种主体实施或罗列的各种具象化指标, 其评价结果也相应适用于不同教育用途和行业类别。 综上, 职业教育评价依靠的是一种双向功能有机统一体系,具有评价主体和指标体系的多样性、复杂性、动态性特征[6]。
目前的职业教育评价,依据其评价目标、参评对象和评价标准与效果反馈,可大概归结为三种类型。
一是基于考试而定的职业教育评价。 主要用于考核判断教育对象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成效和体会、 是否顺利完成了相应的教育目标和专业学习积累。这类评价一般围绕相对具体化的目标而设,包括校内的课堂评价与教学质量考评, 是融合了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的评价体系, 其最大优点就是覆盖面广、内容全面、分类精细。另外,还包括基于选拔需求的各类评价,如,目前比较成熟的“单独招生考试”和“高职分类考试”等。
二是基于柔性考核的职业教育评价。这一类职业教育评价一般并不直接对应人才培养的具体指导,因而多用于鉴定、考察和调控职业院校中教职工的正常绩效完成情况和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包括教师的职业能力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要素。 目前,这种评价类型主要集中于职业院校专业技术人员的绩效考评和专业技术年度述评考核,以呼应各职业院校用于考量和指导教师行为的工作绩效分配体系建设。
三是以职业教育的专业评估、质量检查、在线考评等形式展开的职业教育评价。这一类职业教育评价一般适用于整个职业教育系统的所有职业学校,同时包括职业教育基础性政策的制定实施,以及各项职业技能教育计划和考评项目的年度安排与工作推进,用于指导各院校开展相应的职业教育竞赛类活动和考评类活动。 目前,这种考评机制一般是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由相应的第三方机构通过数据采集和资源整理等,形成考评报告和相应评价等次。
针对前述发展进程, 国内职业教育评价工作近年来逐步聚焦于类型教育的评价工作。 《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坚持科学有效”导向,以及基于类型教育的“四个评价”(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3],以此来破除传统的僵化保守评价形式的痼疾, 这对于新时期职业教育评价改革能起到关键性的指导作用。这里,笔者谨从职业教育自身特点出发, 全面分析不同类型职业教育的办学特点、 不同人才培养目标下的职业教育目标呈现, 从实然角度探索总结提炼具有鲜明类型特征的职业教育评价的内在价值。
《总体方案》中,明确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确定为今后职业院校提升内涵建设、 健全职业学校评价的重点关键任务, 而且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3]。 在此基础上,职业教育就可以以更高的标准、要求,探索构建具有类型教育特征的新型评价体系, 激活其高质量发展的活力, 进而充分彰显其在当前国民经济发展中的独特价值。相应地,职业教育必须努力探索符合自身办学特点和教育需求的教育评价体系,要打破沿袭传统的普通教育评价体系的弊端, 形成政府、学校、企业、教师共同合作的类型教育评价体系,包括评价指标体系、效果反馈体系、质量工程评价体系和就业指导评价体系等, 从就业导向和职业技能立场出发, 形成具有适用性的评价体系和具体的评价办法。
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是职业教育的核心目标和终极旨归。《总体方案》规定,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衡量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这也能充分体现出完善职业教育评价的重要意义。 推进教育评价落实对学习过程的评价认可, 从根本上破除单纯理论化的教学评价弊端, 从教学练做层面客观衡量学生在学习中的能力提升效果和层级, 重视对学生的学习过程性评价, 凸显学生学力的职业能力导向变革, 从而彻底打破传统教育体系下僵化保守的条块化、理论化学习成果评价模式,有助于推动新型职业教育模式的探索, 打破传统唯分数论的教学导向,畅通技能人才灵活接受教育的成长渠道。
科技的发展和经济的转型迫使世界各国不断探索人才培养的创新改革。 实际上,从20 世纪70 年代起,西方发达国家就普遍实施了对学习效能的增值评价研究和改革。从学习理论视角看,学习增值理念是当前较为先进的教育理念,也是推进学习方式改革的新理念,它重点关注对学生常规化教育之外由类型教育所产生的专业化能力增值。 对这种增值教育成效的评价能从根本上提升教育主客体参与的积极性、 主动性、 创造性,使他们能自主探索融入教育全过程[7]。 这种方法对于职业教育学生学习效能评价具有更强的现实意义,因为,职业教育的学生从整体上存在理论基础较弱、学习能力和主动性不足、学习能力社会认可度低等问题,这些都直接成为其职业能力提升的障碍。 激发这类学生的职业技能养成力、 对专业知识学习的兴趣和创新创业潜力是职业教育最重要的任务。 教育评价是职业教育的指挥棒, 能直接影响学校办学理念和学生学习理念的转变,树立学生评价的增值理念,把评价重心转到其长期发展和职业生涯能力提升上, 基于教学练做的全过程考核其能力提升的真实效果。 这样做虽然在考核时难度加大, 但是能真正起到促进师生知晓和反思专业教育实践的价值。 这种技术技能人才的职业教育培养评价内容在学生增值评价方面涵盖的指标体系较多,包括学生对类型课程的认知和理解、职业情感和职业价值的涵育、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的培养等,最终形成和展现不同类型课程的学习策略与培育效果。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 新的行业职业要求和人才培养要求均对职业教育提出了教学安排、 专业设置、教学体系等方面的创新升级需求。这实际上说明, 有的职业教育评价显然不再适应新的形势变化需要。这里主要表现为,目前的考评机制基本以总结性评价为主,较少有涉及发展性评价的情况。这种总结性评价虽然大体保证了教学质量的整体提高,但从深层来说, 它旨在测度教育目标和任务落实等情况,难以适应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变化。 其主要困囿在于,容易出现对评价对象分析的局限性,特别是在评价对象各方面的差异化和失衡度方面, 容易出现忽视评价对象特殊性、发展性,产生评价“标准化”“一刀切”等问题[8]。 总体来说,当前职业教育评价的许多内容还停留在总结阶段, 仅是对现有工作的总结性诊断和鉴定, 缺少前瞻性的评价和功能提升方面的内容。 因此,职业教育评价的功能并未得到充分发挥和应用, 特别是未能带动教师和学生这一对教育主客体参与教学反馈。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目前尚未建立健全相应的职业教育评价体系和配套机制; 另一方面,各界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还不高,社会整体还未确立科学的职业教育发展观、技能人才培养观。 近年来,许多地方和院校都在着力探索基于全新的信息技术平台的评价, 但这种评价多数停留在职业教育信息收集层面,未真正实现职业教育评价的科学性、智慧性和动态性。因此,有必要分析当前职业教育评价的实然样态与存在的困囿,以找到解决之道。
长期以来,我国职业教育评价沿袭传统的普通教育体制下的评价体系模式, 多数以总结性评价为主,特别是在评价政策和机制、评价内容和标准、评价效果反馈与改良等环节。 而目前职业教育已有长足发展。 2006~2022 年,我国职业教育先后实施了四次全国性职业教育遴选,包括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优质高职院校和“双高计划”院校建设等,旨在遴选一大批办学质量高、特色突出的高职院校进行重点建设。 基于该发展背景下的职业教育评价也以上述遴选工作为核心不断推进,因此,在评价标准与指标设定等方面,均完全以遴选建设标准为基准,针对承担的改革建设项目进行达标评价和总结评价[9]。
这类总结性、 鉴定性评价在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确实曾起到过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特别是在评价教育目标和建设任务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而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支持重点建设职业院校的内涵发展,但也必然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其中突出的弱点就是,往往抓大放小,在重点评价的同时也容易忽视评价对象的个性化和特殊性, 特别是容易出现以重点内容为主的评价“一刀切”现象。 评价仍然停留在总结性评价和鉴定性评价层面, 评价功能的发挥也受到相当大的限制, 未能发挥促进师生素质提升和学校内涵建设发展的重要作用。
目前,国内存在的职业教育评价包含办学水平、教育能力、教学条件、职业特性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如涉及示范性高职院校、骨干高职院校、优质高职院校和“双高计划”建设院校的遴选等。 也有对教学能力的单一性评价和考核, 包括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考试、学生技能竞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各行业教指委主办的教学能力比赛等。 这些教育评价的主题明确、职能单一,因而在评价主体划定方面也趋于单一化, 特别是这些评价的组织和实施主体更加简单,往往是上级主管部门,包括教育部(含各行业教指委)、各地教育厅和教育局或人社部门。但是,随着职业教育改革“管办评分离”的深入推进,在政府服务职能不断增强的同时, 职业院校的社会服务职能也在不断提升,这就需要引入更多元化的评价主体。如,2019 年4 月, 教育部根据行业需求在全国职业院校启动1+X 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这是对学生评价模式的重大突破。为了更好地推进这项试点工作,教育部门遴选了70 余家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和行业企业参与评价, 促进了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的参与[10]。 然而,就目前的整体态势而言,第三方评价仍然处于初探阶段,并未形成机制化、规模化和市场化的态势。同时,由于职业教育评价主体的利益相关者相对复杂,使得许多企业、院校和学生在相应的评价中缺少话语权, 而能够参与评价的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整体水平和评价能力也还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其功能发挥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从根本上说, 教育评价的实质功能在于反映评价对象的显著特征和主要教学价值, 以及相应的办学能力和技能水平, 以此运用评价手段促进评价对象不断提升能力,改善不足之处。 目前,从国内职业教育评价整体来看, 机构数量繁多、 类型多样而庞杂,但实质性差异很小,对职业教育质量提升的效果随着职业教育的大发展也显得愈加不足。另外,目前的职业教育评价主要包括对学生学习能力和技能水平的评价、 对一定地区职业院校办学能力水平的评价、对区域化职业教育技能的竞赛性评价等。这些评价体系和活动数量大、主题乱、平台多,各平台之间由于利益原因互不匹配, 导致被评价单位和主体尤其是职业学校应接不暇,难以真正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这说明,目前国内的职业教育评价机制多数陷入了“重形式、轻实质”的深坑,难以真正反映出评价的科学功能。 过分形式化的职业教育评价往往导致对教育质量本身的忽视, 反而使人们仅关注于指标体系的完成情况, 无法深入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核心环节。
网络时代, 职业教育在许多方面已经步入高度信息化、媒体化发展阶段,教学过程中相当一部分内容都是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完成和实现的。 而我国目前开展的大部分职业教育评价仍沿袭传统的以人为主、以现场考察为主、以纸质材料审核为主的评价模式,过分依赖于专家到场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实际上已经严重偏离了当前的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相应地,职业院校为了应对这种传统的评价,也必须回到原始的纸面化、形式化、现场化文件整理和材料制作工作中。 一旦评价完成, 这些材料就失去了价值,无法推动学校继续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另外,这种传统的专家为主型权威评价手段, 往往体现出很强的专家主观意志, 更不易真正检测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总体来说,造成这些现象的深层原因仍然在于评价主管方的单一化和利益相关化, 缺乏社会整体的职业教育发展观和人才培养观。同时,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因缺少官方权威的监管治理机制,也很难在当前的一些评价机制中得到充分应用,容易出现信息安全性低、 数据外溢和指标可靠性不足等问题, 需要专业机构反复论证测算后才能在评价体系中使用。 因此,当前职业教育评价的信息化、数据化、智能化发展还任重道远。
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评价改革的实践探索,集中体现为紧扣校企融合的双元内核, 聚焦于新时代职业教育评价改革的职业性导向和职业教育评价内容体系、办法体系的构建及其基本要素,特别是关注政府管理、学校办学、教师教育教学、学生学习、企业服务教育与社会用人单位选人用人等方面的评价内容,从顶层设计、政策导向、理论提升、体系完善、保障强化等诸方面, 提出深化职业教育评价体系改革的有效路径。
《总体方案》提出的“四个评价”标准是实现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大突破的关键性指标。 因为这种评价标准的突破能带来一系列机构和理念的创新改革, 进而带动职业教育评价链条上的所有节点都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自我革新。 同时, 这种理念也体现出, 职业教育评价的真正实质应该回归到以评促建上来, 让职业教育在评价考核中能不断提升教学质量,改善教学效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要建立与类型特征和行业企业需求相适应的职业教育评价体系, 首先必须完成评价理念上的突破和创新, 以全新的评价观念促进良性化的评价生态构建, 特别是推动职业教育各利益相关主体积极参与到评价体系的标准建设、 内容设定和效果反馈中来,形成真正的评价互动机制。 具体来说,一是要以德技双修为宗旨, 重点评价职业教育中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职业道德操守的涵育效果,特别是以工匠精神为核心的职业素养培育内容要成为评价的关键性考核内容。 二是要以动态发展的观念进行评价,不能以单次评价定终身,要实现对评价对象成长全过程和评价内容的动态跟踪式考核, 考核方式也不应再局限于专家打分和材料审核, 应更注重于学生能力的展示和效果反馈。 三是要回归教育本质进行评价,把对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学校师生素质培养能力等作为评价体系真正要体现的内容, 改变职业教育过分技能化倾向, 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的行业实践育人特性, 同时尊重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全面长期客观地进行评价,以确保职业教育评价的教育导向、能力鉴定、过程监控等功能的实现[11]。
评价改革落地的关键在于评价实施方的观念转变和能力提升。针对目前评价主体单一化的问题,要着力构建多元共融合力型职业教育评价体系。 第一是培养一批真正懂技术、知专业、有能力的职业教育评价专家队伍,打破传统模式下的固化专家评聘制,实行流动化、开放式的专家进出机制,从多条渠道广泛选取各类专家充实到评价考核专家队伍中去,特别是要注重引入信息技术能力强的专家, 使其真正进入评价全过程, 真正考察职业教育中的信息化水平和学生现代技术运用能力。第二,《总体方案》从宏观上提出了充实职业教育人才的新要求: 一是要加强职业教育评价学科的建设, 扩大高校系统培养职业教育评价专业人才的规模; 二是要加强世界水准的职业教育专业评价机构的建设[5]。 从这个角度来看, 目前仅依靠已有的评价机构是远远不能满足职业教育大发展的评价需求的。因此,必须考虑多方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和社会评价力量, 同时打破既有主管单位的人才限制,采用更加灵活的形式,丰富人才专家库的容量。第三,为了保证这种机制改革的成功, 必须自国家层面系统规划建设职业教育专业评价机构,并带动地方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增建,通过技术引进、校企共建、第三方介入等配套形式,推进职业教育评价的创新实践探索。
有鉴于当前职业教育大发展中的各种质量管理乱象, 当前职业教育评价的联动一体机制建设很有必要, 特别是要建立与当前职业教育类型化发展相适应的联动评价机制, 以更好地发挥职业教育评价多方合力治理功能。 具体来说,首先,要建立健全系统化、体系化的职业教育评价标准,包括从职业院校办学能力的整体建设评价标准到各专业教学能力评价和学生技能水平评价的细化量化标准建设。目前,国内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框架已初步完成, 但是相应的各地方、各行业、各类别下的细化标准和指标体系都还比较混乱, 特别是目前教育部所属各行业教指委的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往往差别较大, 与国家统一化的考评标准相差甚多, 这在很大程度上对职业教育建设和职业院校发展是一种困扰, 使职业院校很难在确定化的道路上稳步前行。其次,是要加强职业教育评价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这是目前国内职业教育评价中的一个空白点,要逐步推进职业教育评价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实现评价从主观性为主向指标化、法制化的转变,以此明确职业教育评价各方的权责利关系和相应的法律规范要求, 从而消解当前职业教育评价活动中存在的许多不规范的行为乱象。最后,是要构建内外共诊的联动评价机制, 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和第三方机构的优势, 推进受评的职业院校和校内师生主动参与评价后期的诊改和自我提升过程, 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 使校内的自评自诊自改自促成为质量提升的常态, 从而从根本上实现以评促建的评价初衷,真正体现职业教育评价的科学性。
社会其实是职业教育的重要利益相关方, 社会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企业人才需求、行业建设发展、职业技能规范化建设等方面。 但目前在职业教育评价体系中,社会的力量很小,无法为评价提供真正具有实践价值的指导意见。 新时代要深化职业教育评价改革,就必须充分重视社会各种力量的关键性作用,引导各方循序进入评价过程中, 扩大各方力量的参与权、话语权和评价权,加快完善与职业教育创新相匹配的社会综合评价机制。
首先,这种综合评价机制要更注重多元化评价参与、多维度评价内容和多环节评价过程的融通,通过建立长期制度化的评价渠道吸引社会各方力量积极有序参与职业教育评价。 如,在职业院校的考核和质量监测中,可以考虑引入学生家长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适度参与,通过毕业生就业反馈和学生技能提升效果的评测,推动学校在今后的教学中重视改革教学方法、提升教育质量。其次,要整合多方机构建立健全权威的职业教育质量年报制度。 目前,国内对职业教育质量年度监测还处于初始阶段,国家层面的质量评估报告往往过于宏观,而各地的评估报告又往往缺乏科学性、精确性,第三方机构受利益所限又无法做到完全公正评测。今后必须建立国家、省、市和院校四级联动的职业教育质量报告体系,为职业教育的整体发展提供更具权威性和时效性的指导文件。 再次,要鼓励社会化的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在利益解绑的前提下适度介入教育评价,以国家主导、社会参与的形式,促进民间职业教育质量评测力量投入到评价过程。这就需要通过严格的准入审核和定期考察,逐步认定一批民间第三方机构的评测资质和能力。 同时,奖惩并举,建立第三方评测机构的诚信档案,对出现评价失实、利益输出、专业水平下降等情况进行严厉惩罚和警示,直至勒令其整改甚至退出教育评价行业。
对职业教育评价的研究既要尊重职业教育自身的发展规律, 也要注重与当前我国教育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契合的大环境要求。因此,不仅是要基于以往人才需求导向的评价要求, 更要探索适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和职业教育的更高质量要求的评价方法和体系的创新, 聚焦新时代职业教育评价改革的职业性导向, 职业教育评价内容体系、办法体系的构建,特别是关注政府管理、学校办学、教师教育教学、学生学习、企业服务教育与社会用人单位选人用人等综合性评价内容生成, 以此来推进职业教育评价体系适应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