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任海涛认为,学生欺凌防治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首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对国家法律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制定适合本区域的工作指南,构建本地区学生欺凌防治体系,将具体工作要求传达给各区县,并定期对区县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其次,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责任科室应该熟悉有关校园欺凌治理的国家、省级文件精神,指导学校落实学生欺凌防治指标体系并且定期进行检查,对落实该项工作不力的学校进行警示;有意识地培养本区县的“欺凌治理种子专家”;对学校欺凌防治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指导。再次,学校应成立本校的“欺凌治理委员会”,同时设立常设性工作机构——“三人小组”,由本校的德育安全副校长、德育安全主任、心理教师等组成。另外,班级管理是欺凌防治的主要阵地,班主任每学期要定期对本班进行欺凌调查,如果发现欺凌苗头或线索,必须及时跟进。最后,学生群体不仅仅是被教育的对象,也应参与到欺凌防治中来。一些学校推进“反凌小卫士”實践项目,取得了不错的实效。
(来源:《中国教育报》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