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汉卫,黄忠敬在《教育研究》2024年第3期《从“理性”到“理由”:社会与情感能力培养的规范性审视》一文中指出,社会与情感能力中的情感是包含认知因素的“大写的情感”,代表心灵整体的力量,是反思性情感。规范性的确立或者说道德判断形成的过程,就是道德理由的寻获和证成过程。经主体间的情感交流和反思所形成的理由,而不是理性,才是道德判斷的根本依据。社会与情感能力培养应注重以情育德的新路。
于学校而言,就是要突出情感参与、情感交流和反思、群体共同的情感关切、情感差异和情感治理等在道德理由形成中的作用。首先,要注重情感表达,彰显学校的情感底色。这就意味着,管理者、教育者时刻要以“情感在线”“情感同步”的心态和眼光审视学校。其次,要培养自主反思能力,为道德判断提供矫正器,即通过对情感的反思,保证情感的稳定性、一致性、连续性、适中性、方向性,为基于情感的道德判断和道德理由的正当性提供必要的矫正器。再次,要激发公共情感,为公共道德理由提供黏合剂。作为准公共生活的学校生活,对激发公共情感,培养公共意识和公共道德规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另外,要正视情感差异,为道德进步创造助推器。学校中的社会与情感能力培养,既要回应社会公共话题,也要正视学校内部的情感差异和诉求,如特殊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各种弱势群体的情感诉求。最后,要改进情感治理,为情感交流提供保障机制。为了更好地促进情感交流,需要建设自由平等、开放包容的治理架构和学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