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宏
摘 要“蕴德导航”小学道德与法治综合评价校本实施方案落实《小学道德与法治综合评价指南》要求,立足评价分项学习态度、认知水平、实践能力,设计覆盖目标、方法与结果的全面评价细则;提供记录“方法”,開发辐射全程的“生活成长录+学习记录册+实践档案袋”有机结合的评价载体;注重结果“获得”,创新多元协同的评价方式,支持学生德性成长,促进其对课程的深度学习、内化理解和多元获得。
关 键 词 核心素养;道德与法治;综合评价;校本实践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编码A
文章编号2095-1183(2024)05-0054-04
2022年7月,浙江省教育厅颁布《关于推进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小学生综合评价操作建议》,鼓励学校根据校情选择评价方式和手段,细化评价内容与等级描述,形成操作标准。[1]在《小学道德与法治综合评价指南》(以下简称评价指南)指导下,学校积极设计符合课程特点和本校特色的评价操作方案,以发展核心素养为关注点,以促进知行合一为落脚点,力求发挥评价对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方向性、路径性、策略性的引领作用,形成了“蕴德导航”小学道德与法治综合评价校本实施方案(见图1)。
这一综合评价方案根据《评价指南》要求,采用分项等级评价方式,以“学习态度”“认知水平”“实践能力”为评价分项,锚准评价核心指向,根据校情细化评价内容与等级描述;锚定评价关键指标,开发多元评价载体和评价方式,在日常评价、纸笔评价和实践性评价中全面记录学生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形成与发展。
评价学生核心素养综合发展状况,需兼顾学习态度、参与学习的程度以及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应用水平。[2]依据评价指南,学校从“学习态度”“认知水平”“实践能力”三个方面确定评价内容,并根据课程目标细分二级评价内容,明确评价目标内容的范围,研制了二级分类清单(见表1),力求整体评价学生核心素养综合发展水平。
“学习态度”项目通过日常评价,考查学生参与课程学习活动的情感态度和过程表现,主要包括课前准备、课堂参与和完成作业的态度等。“认知水平”项目通过纸笔评价,考查学生的认知水平,包括单元认知作业和期终认知考核等。“实践能力”项目通过实践性评价,考查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所表现出的方法技能、行为表现和实践要求的达成情况,主要包括单元实践作业、期终游园活动和学期实践小结等。[3]
为发挥评价对学与教的诊断与促进功能,学校充分关注学生“学”的过程,将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提高各单元作业、日常品行表现的比重,适当降低期终考核比重,并根据不同年段学生特点确定了评价内容占比。在“认知水平”评价(见表2)中,第一学段根据单元认知作业开展评价,期终不安排纸笔测评;第二学段在单元认知作业评价的基础上,增加20%的期终纸笔测评,以开卷的方式组织;第三学段期终纸笔测评比例增加到40%,采用闭卷的方式组织。在“实践能力”评价中,第一学段以单元实践作业和期终游园活动评价为主,第二、第三学段以单元实践作业和期终实践小结为主。
学校研制评价操作细则,明确分项评价要点,量化评价指标,描述评价规则,避免出现教师为评价而评价,以结果性评价代替过程性评价,模糊评价学生整体学习状态的情况。以一、二年级“学习态度”项目评价操作细则为例(见表3),重点解读各项目的评价操作要求,如课堂参与从认真倾听、积极发言和自主合作三个方面考查,每个方面共10星,通过自评与组评的方式进行。评价从课前准备贯穿到课后实践,尽可能搜集学生在不同学习阶段的学习态度表现,引导学生在被持续的关注中改善日常品行表现,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评价指南强调学校要注重对学习过程的观察、记录和分析,倡导基于证据的评价,关注学生真实发生的进步。然而,囿于评价理念和技术的落后,道德与法治教师采集的证据多以书面作业为主,形式单一,无法真实反映每一位学生的学习增量,评价信度不高。对此,学校开发了“生活成长录+学习记录册+实践档案袋”有机结合的评价载体。以此,指引教师全面记录学生在完成评价任务过程中的典型表现和独特体验,完整展现学习全景,衡量各阶段的核心素养发展水平,在诊断、激励和改善中促进学生深度参与德性实践,实现道德发展。
(一)生活成长录:调节学习态度与习惯
课程标准强调评价要坚持素养导向,着重从学生日常品行表现加以考查。这就要求教师尽可能搜集学生在不同场景中的日常品行表现。为此,学校设计了“生活成长录”,评价学生课堂学习情况、日常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教师在日常生活中观察、记录学生的言行表现,引导学生道德行为按照一定的价值方向发展,促进学生道德行为的接续和良好习惯的养成。“生活成长录”主要从三个方面调节学习态度与习惯。
一是指导课前准备,唤醒激活经验。组织单元准备课,根据学习重难点布置课前搜集任务,帮助学生激活和积累生活经验。此外,还会对学生在学习启动时的状态进行积极反馈和引导。二是跟踪作业质量,调节学习态度。每个单元,学生需要完成一次认知作业和实践作业,教师遵照课程內容设计评价表,通过量化评价和及时反馈,调节学生的学习态度,并在期终进行总评。三是提升课堂参与,激励养成习惯。根据“课堂参与”指标,从认真倾听、积极发言、自主合作等方面开展课堂评价,观察并记录学生参与学习的表现,并在期终阶段组织学生自评和互评,促进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
(二)学习记录册:促进认知与价值提升
课程标准指出,评价要“全面关注知识、情感和行为的发展”。这要求我们在进行“认知水平”项目的评价时不仅要考查道德知识的获取情况,更要评价道德理解、道德判断能力的发展情况。因此,学校设计“学习记录册”,重点考查学生在课程学习中基础知识和价值观念的掌握情况,对生活、社会现象的道德理解水平和所形成的价值观念,以评价提升学生道德思辨力和价值抉择力。主要步骤如下:
第一,逆向设计,明晰评价标准。前置目标,以具体、可衡量的评价目标,让学生明确认知水平和实践能力要求;前置标准,组织学生研制具体的学业质量要求,从优秀、良好、合格、待评价等维度理解学业质量评价标准;前置范例,提供作业样例,结合自身情况规划和管理课堂学习活动。
第二,支架支持,提供学习思维框架。教学注重提供思维工具,以具身式或回望式感性实践,找到个人经验和课堂学习活动的联结点,结合多次或多个主体的感性实践,形成简单的观念建构,准确做出经验前测;二是提供结构化探究工具,指导学生在真实情境中进行深层次的探究体验,促进对课程内容的内化理解,使得思维得到外显,对隐性表现做出评价。
第三,聚焦过程,采集学习评价证据。教师将评价规则转化为过程检查表,用反向评价的方式核查学生的学习步骤,确保学生能够完整地经历学习活动;组织同伴和自我跟进学习活动细节,通过对比观察等方法,搜集有效证据,在小组学习活动中能够及时提供促进学生学习的反馈信息。此外教师还要通过即时评价反馈学生在学习中的典型表现,促进学生道德成长。
(三)实践档案袋:增强生活实践与问题解决能力
鲁洁教授说:“真正意义上的教育是以形成人的超越性生活理念为旨趣的教育。”教师在设计评价任务时应该指向学生未来的生活,从熟悉的生活情境迁移到未来可能面临的相对复杂的情境,考查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学校设计了“实践档案袋”,通过单元实践作业、期终游园活动和学期实践小结考查学生分析生活事件的能力,提高学生的问题解决能力。
一是提供实践支架,深化单元作业评价。每个单元进行实践作业评价,确保每学期不少于4次。实践作业从形态来看,分课前、课中、课后实践作业;从功能来看,分为养成类、体验类、议题类和项目式实践作业。评价过程中,教师通过实践作业单、过程表现记录描述、作品成果、评价反思等,为学生搭建实践和评价支架,并遵照评价标准展开活动指导与评价。以三年级上册第二单元“我们的学校”单元实践作业为例,其评价设计如图2所示。
二是创设任务情境,激活期终游园评价。小学低段期终考核采用游园活动测评方式。高质量的游园活动测评应该让学生在尽可能真实的场景、简明的任务中充分实践体验。因此,我们注重链接教材内容和学生生活,让学生在现实情境中自在地完成任务。第一学段以闯关任务考核、主题任务考核、合作任务考核等方法组织考评,考查学生的知识理解、技能掌握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例如,一年级下册结合第一、三、四单元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少先队员爱整洁”期终游园活动,引导学生学会自己整理,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是注重关键事件,提升学期小结评价。课程的实践性首先表现在以学生生活为基础,只有基于生活开展评价,才能真正反映学生核心素养发展水平。每个学期,学生都会以个体或集体为单位经历一些关键事件,这些关键事件能相对准确地反映出学生的“品行表现”。教师及时组织学生对这些事件中的典型表现进行记录和反思,更好地促进学生的进步和发展。例如,“三季”课程根据学生成长节律而开设:一年级入学季,四年级成长季,以及六年级毕业季。我们将道德与法治评价和学校德育活动课程结合起来,力求协同育人。学生写实记录这些成长的关键事件,在反思整理中实现自觉成长。
“蕴德导航”评价体系的核心目的在于以评价导航学生德性成长,迭代学习方式,学会主动学习;关注真实进步,学会自我评价;坚持知行合一,实现德性发展。为此,学校探寻“线下+线上”“内部+外部”“等级+评语”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促进学生对课程的深度学习、内化理解和多元“获得”。
(一)平台全域“线上+线下”全息反馈
一是进行大数据反馈。科学的评价需要依靠大量评价证据支持,学校建立数据采集平台,将学生道德学习和实践的经历全方位记录下来,并进行数据分析,提高评价的客观性。二是实现云空间激励。激活“班级圈+公众号+电视台”云空间,可视化地呈现学生道德学习和实践经历全过程。学生可以在平台展示学习成果,在同伴、家长和老师的评价中调动学习积极性,增强评价的激励性。
(二)主体多元“内部+外部”正向调节
一是注重内部分析。学生是自我发展的主体,应把评价的主动权归还给学生。学生对自己的学习历程进行写实记录,再以评价对象和评价者的双重身份参加评价过程,通过对照记录进行自我分析、自我诊断,及时做出行为调整,实现自觉成长。二是鼓励外部赋能。为全面观察和收集学生在各个场景中的日常品行表现,我们坚持采用“多主体评价”的方式,根据学生某种言行表现的主要场域确定评价主体,建立自我、同伴、教师、家长、社会五方共同激励的评价机制。通过交互评价,学生在同伴互励、师长引导、社会助力中调动学习积极性,从多方评价中深化感情,汲取力量。
(三)质性描述“等级+评语”个性发展
一是等级评定,客观评价达成情况。在素质报告单中对学生的学习结果进行分项等级评定,“学习态度”“认知水平”和“实践能力”三个项目分别按总星数100★实施评价,最终评定等级。总星数在85%及以上的为优秀;总星数在75%—84%的为良好;总星数在60%—74% 的为合格;总星数在60%以下的为待评价。二是评语描述,正向激励典型表现。在素质报告单中设置评语栏目,教师聚焦学生在实践中不同的行为表现和态度特征,提供有针对性的策略支持和情感激励,从而充分发挥评价的发展性功能,为学生学会生活、学会做人打好基础。
《小学道德与法治综合评价指南》有效指导学校探索学科综合评价,对全面全程地促进学生发展,提高教学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实施过程中如何更加简约高效,如何合理地运用信息技术采集信息,更好为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服务,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我们将持续探索。
参考文献:
[1]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的指导意见[J].浙江省教育厅,2022:4.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50-51.
[3]邬冬星.小学道德与法治综合评价指南[S].浙江:浙江教育出版社,2023:2-3.
责任编辑 毛伟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