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资金安排的思路,2024年首次将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农村供水小型引调水工程建设、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国家蓄滞洪区工程维修养护等事项纳入水利发展资金支持范围,并进一步加大防洪减灾领域投入,提前一年足额落实“十四五”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规划任务投资。采取超常规举措快速下达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补偿资金,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补偿规模创历史新高,实现了国家蓄滞洪区“当年启用,当年补偿”,补偿周期较往年缩短了6个月。
2023年度落实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620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限额123亿元,推动下达增发国债5000多亿元,为水利部党组确定的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实施国家水网重大工程、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推进数字孪生水利建设、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等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六条实施路径提供有力有效的资金保障,并重点向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等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守住安全底线的支出方向倾斜。
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我们深刻认识治水与理财的共性规律、内在要求和辩证关系,坚持以治水思路指导水利财务工作,做到“政”部署到哪里,“财”就跟进到哪里。聚焦全面提升水利资金安全保障能力总目标,以资金安全为核心、以资金流向为纽带、以资金效益为基础,全力提升资金风险防范能力、资金节约集约利用能力、资金优化配置能力,深入推进水利财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我们坚持加强业财融合,在部际部内两个层面建立了充分顺畅的沟通机制。在部际层面,财政部是“财”,水利部是“业”,建立起“提前沟通、互相理解、共同谋划、合而同功”的工作机制。在编制水利发展资金相关规划、实施方案和印发相关工作通知时,在提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采用“重要实施方案两部门联合印发、一般工作经商财政部同意”的做法,迅速有力有效推动相关工作。在部内层面,财务司是“财”,业务司局是“业”,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协调有序、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财务司归口管理作用。水利部拟与财政部沟通协调的事项,相关司局都会先与财务司协商,由财务司统一牵头对接财政部农业农村司,不仅沟通更加高效,也有助于提高不同支出方向之间的政策协调性、一致性,更好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水利部党组工作部署。
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调研期间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九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强调,要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北斗应用做出指示批示,要求推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建设,共享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成果。
水利部堅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指示精神。在海河流域“23·7”流域性特大洪水发生后,全面加强京津冀等北方地区防洪排涝抗灾基础设施建设,以数字孪生流域为重点,构建数字孪生水利体系。在2023年6月召开的数字孪生水利建设现场会上,李国英部长明确指出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水利感知网,优化提档地面监测,提升水利应急监测装备能力,充分利用北斗、5G等新一代网络技术,保障监测站网在极端恶劣环境下的安全可靠传输,全面提升水利对象全要素和治理管理全过程智能感知能力,推进北斗水利规模应用,为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提供精准决策支持。在2024年1月召开的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李国英部长部署在全国水利系统开展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建设、“天空地”一体化监测感知夯基提能行动,并对充分利用北斗等信息技术提出了明确要求。
财政部高度重视水安全保障工作,支持保障水利领域先进技术应用等水利新质生产力资金需求,近年来不断加大支持力度。例如,小型水库安全监测项目,已接入31省份小型水库视频点位监测信息,完成小型水库无人机监测共享服务平台搭建和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2023年流域防洪提供了决策参考。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填补了我国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体系空白,延伸拓展了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提升了我国基层防汛信息化水平和决策指挥能力。
接下来,针对水利领域监测感知能力不足、通信传输保障水平不高等短板,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的要求,“先建机制、再建工程”,积极推动水利北斗规模应用,推动开展“天空地”一体化监测感知夯基提能项目,强化水利业务与北斗服务的全面深度融合,提高监测感知和通信传输能力,确保在极端恶劣天气下,也能测得准、报得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围绕建立水利发展资金“管理有制度、使用有纪律、效果有评价、违规有问责、全程有监督”长效机制的目标,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政策。先后制定了《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方案》《水利部水利发展资金管理细则》《水利部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细则》等制度政策。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牢固树立项目意识,加强水利发展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水利部正在研究制定强化水利发展资金分类管理和项目台账精准化管理的具体举措。
一是强化水利发展资金分类管理。将水利发展资金涉及的支出方向分为面上建设类、维修养护类、改革试点类三类。面上建设类重点加强实施方案管理;维修养护类在资金下达后3个月内将项目台账细化到具体项目;改革试点类采取竞争立项方式,提前制定立项指南,明确竞争立项评选规则、项目建成后评估标准,实行2年分期补助方式。二是规范项目台账管理。中央补助资金下达后,由各业务主管司局督促指导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项目台账落实落地。三是将项目台账建立情况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并与资金安排挂钩。将各支出方向项目台账建设规范性、精准性、全面性、时效性纳入水利发展资金相应支出方向的绩效指标体系,对不按要求提交项目台账、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支出方向减少资金安排或不予安排。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们会同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导向。从本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开始,水利发展资金将实行“1+N+1”的绩效评价模式。在对水利发展资金开展整体绩效评价的同时,组织技术支撑单位细化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选取N个重点支出方向开展分支出方向绩效评价。具体分成“自评、复核、抽评”三阶段:一是省级水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自评总报告、分支出方向的绩效自评报告,二是技术支撑单位等第三方机构开展复核,三是由财政部农业农村司、水利部财务司会同业务主管司局对第三方机构的绩效复核成果进行抽评,提出绩效评价结果建议,经水利部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送财政部。
财政部会同水利部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水利发展资金管理政策和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在纵向上,对自评结果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或绩效较差的地区,在下一年度分配水利发展资金时予以从严、从紧考虑,问题严重的进行追责问责。在横向上,对纳入水利发展资金重点绩效评价的支出方向,将该支出方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建设任务和资金安排挂钩调整依据。对符合绩效目标预期、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支出方向,统筹考虑水利发展资金总体规模情况予以优先支持;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支出方向,根据实际情况减少预算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