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华日军的“上克下”与“下克上”
——以其军纪问题为中心的考察

2024-05-29 09:45
关键词:東京日军犯罪

刘 峰

(上海师范大学 人文学院,上海 200234)

考察研究侵华日军的军纪问题,对于观察近代日本军队性质和批判其侵略行径而言是一项值得关注的重要课题,同时也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战争期间日本社会政治的某些特质。以往对于该课题,中外学界大多倾向于从日军的施暴与抢掠、虐俘与屠杀等角度切入,并围绕细菌战、毒气战、慰安妇、南京大屠杀、无差别轰炸等焦点问题展开实证性的研究(1)较具代表性的日本研究包括:吉見義明:『従軍慰安婦』、東京:岩波書店、1995年;七三一研究会編:『細菌戦部隊』、東京:晚声社、1996年;粟屋憲太郎編:『中国山西省における日本軍の毒ガス戦』、東京:大月書店、2002年;秦郁彦:『南京事件:「虐殺」の構造(增補版)』、東京:中央公論新社、2007年;笠原十九司:『南京事件論争史:日本人は史実をどう認識してきたか』、東京:平凡社、2007年;空爆問題研究会編:『重慶爆撃とは何だつたのか:きうひとっの日中戦争』、東京:高文研、2009年;松野誠也:「陸軍慰安所における軍紀·風紀についての一考察」、『商学論纂』2017年第5·6号;吉見義明:『買春する帝国:日本軍「慰安婦」問題の基底』、東京:岩波書店、2019年;常石敬一:『731部隊全史:石井機関と軍学官産共同体』、東京:高文研、2022年;等等。我国较具代表性的研究包括:徐勇:《侵华日军驻北平及华北各地细菌部队研究概论》,《抗日战争研究》2002年第1期;南京师范大学编:《南京大屠杀系列丛书》(全四卷),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郭成周:《日军细菌部队罪行录》,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5年;王希亮:《侵华日军731部队细菌战资料选编》,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苏智良:《日军“慰安妇”研究》,北京:团结出版社,2015年;杨夏鸣:《美国外交文件中的日军南京暴行研究》,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7年;何建明:《南京大屠杀》,北京:中译出版社,2017年;张生:《空间的产生与生产:从南京大屠杀到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日本侵华南京大屠杀研究》2019年第3期;吴光会:《侵华日军无差别轰炸重大惨案研究》,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22年;周东华:《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的大国地位与国际事务的话语权——以中国争取制止侵华日军毒气战为例》,《学术月刊》2021年第7期;等等。。与此同时,亦有不少学者大量参考引用中日双方的档案史料,对日本军人犯下的各类战争罪行及其主要原因进行考察剖析,强调其战争责任,并将当时日方军纪紊乱、丧失人性的现象归结为“作为天皇军队”的特殊性(2)熊澤京次郎:『天皇の軍隊』、東京:現代評論社、1974年;藤原彰:『天皇制と軍隊』、東京:青木書店、1978年;大江志乃夫:『天皇の軍隊』(昭和の歷史 第3巻)、東京:小学館、1982年;吉田裕:『天皇の軍隊と南京事件:きうひとつの日中戦争史』、東京:青木書店、1986年;藤原彰:『日本軍事史』(上下)、東京:社会批評社、2006—2007年;加藤陽子:『天皇と軍隊の近代史』、東京:勁草書房、2019年;等等。;抑或是有学者对其俘虏政策、宪兵政治、精神教育、后勤保障等方面展开集中考察,反思并批判了侵华日军乃至近代日本军事制度、军事组织本身所具有的重大缺陷(3)比如有戸部良一、寺本義也、鎌田伸一等:『失敗の本質:日本軍の組織論的研究』、東京:中央公論社、1991年;纐纈厚編:『軍紀·風紀に関する資料』、東京:不二出版、1992年;内海愛子:『日本軍の捕虜政策』、東京:青木書店、2005年;纐纈厚:『憲兵政治:監視と恫喝の時代』、東京:新日本出版社、2008年;熊谷光久:『日本軍の精神教育:軍紀風紀の維持対策の発展』、東京:錦正社、2012年;藤原彰:『餓死した英霊たち』、東京:筑摩書房、2018年;等等。。

长期以来,大批研究者通过不断努力发掘了诸多史料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却也不得不承认,以往关于侵华日军军纪败坏、违规犯罪的史料仍存在某种程度的碎片性(4)尤其关于战地现场的史料更是如此。参见弓削欣也:「大東亜戦争期の日本陸軍における犯罪及び非行に関する一考察」、日本防衛省防衛研究所戦史研究センター編:『戦史研究年報』第10巻、東京:防衛省、2007年、第42頁。,且由于关注日军“对外”尤其是对平民犯罪的成果较多,导致与其“对内”军纪紊乱现象相关的考察付之阙如、乏善可陈,尚存不少问题未能得以解明。是故,拙稿发掘利用日军遗留下来的各类原始文献尤其是近年来的一手资料,以“上克下”与“下克上”的角度为切入点,对全面抗战时期(1937—1945)日军内部的军纪问题做一考察,分析其外在表征、探讨其本质要因,以期求教于先学。

一、近代日本军队的特质及其“上克下”风气

近代日本军队所具有的特质,首先来自其明治时期推进近代化过程中所形成的基本军事制度及其各类规定。然而,日本的近代化与日本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彻底性与封建性却给这些军事制度及其各类规定定下了基调,留下了大量漏洞与缺陷。众所周知,由于明治维新推动的资本主义改革主要发生于城市工商业之中,而其农村则基本延续了以往各类制度与惯例并发展出颇具封建性的“寄生地主制”(5)参见内田穣吉:『日本資本主義論争』、東京:清和書店、1937年、第21—23頁。,因此这种不彻底性与封建性在后者即“农村”之中是表现得尤为浓烈的。而日本的军事近代化和农村、农民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重要联系:一方面,自明治时期以来,政府的财政收入与军费开支严重依赖于从农村征收的租税;另一方面,作为传统农业国的日本,农民占据人口的绝大多数,事实上成了军队征兵的主要对象。所以,近代日本社会中最富含封建残余的部分从一开始便进入日本的军队之中。而在其中能够持续发挥深层次影响的,亦包括“封建的思想意识”。1873年的《征兵令》,可谓日本近代军事政策的开端。然而正如先行研究所言,该政策当时不仅没有得到各界的积极响应,反而招致农民阶级的普遍不满,甚至有不少人为对抗此种“徭役”“血税”性质的措施而在各地发起了反对运动(6)鷲野薫:「近代日本の風紀問題(非行·不良行為)に対する法的対処について―浮浪·乞丐、喫煙·飲酒及び性問題からの考察―」、『國士館法學』2018年第51号、第329頁。,抑或是想方设法地逃避兵役。譬如到了四年后的1877年仍有不少日本报刊报道称:“反感且躲避征兵之情,每年依旧如故……而其黠智亦逐年渐增,皆试图以巧妙之辞逃脱服役。”(7)「社説」、『内外兵事新聞』1877年6月26日刊。可想而知,当时被强行征召入伍的日本军人占据绝大多数,而如何对其加以管束则成了日军高层的头号问题。

在此背景下,再加上自由民权运动的影响,日本军队内部难以管束、上下紊乱的迹象开始以1878年“竹桥事件”的爆发为契机,展现出明显加速的趋势,变得愈发突出。对此,时任“陆军卿”的山县有朋表现出极大的关注,他不仅加紧借鉴欧美经验创设了宪兵制度、组建了皇宫警察(8)熊谷光久:『日本軍の精神教育:軍紀風紀の維持的対策の発展』、東京:錦正社、2012年、第327頁。,而且随即出台了《军人训诫》,以图规范其军纪、稳定其军心。该《军人训诫》虽长篇大论千余字,然其主旨却可以用下面一段话加以概括。即谓:“我帝国日本陆军,于维新盛时变革旧来制度、取海外之所长而创立。然内顾之,尚不可言已达十全之地位……今我陆军,如少年般虽有强健外形,内部精神尚欠充实……军人精神当何以维持乎。不过忠实、勇敢、服从三大约束而已。”(9)陸軍卿山縣有朋:「軍人訓誡」、『明治11年 規則條例』、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9060318600、第188—190頁。这些话显然是在向日本军人宣扬和灌输所谓“绝对忠诚、绝对服从”的核心思想。

可以说正是站在《军人训诫》的延长线上,日方又于1882年以天皇名义下达了《军人敕谕》。该《军人敕谕》罗列了忠节、礼仪、武勇、信义、素质共五项要求,并将忠节置于首位,规定“军人应以尽忠节为本分,凡生于我国者皆应有报国之心……义重如山岳,死轻如鸿毛”,同时还在文中强调“须将长官命令视作天皇命令,将对长官的忠诚等同于对天皇的忠诚”(10)「陸海軍人に賜はりたる勅諭」、『永存書類 第11冊 原本綴』、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4110452400、第1818—1820頁。。可见,由于近代以来日本资本主义发展得不彻底,导致没有得到完全解放的人民大众仍停留在思想的封建状态,将应征入伍理解为过去的“服徭役”予以逃避,也并未形成“为国而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为了将其用作扩张的工具,日本统治阶级选择的做法,是利用天皇的权威和武士道的忠诚来进行“洗脑教育”。

当然,仅仅开展“洗脑教育”也是不够的。森严的等级制度和管束措施也是近代日本军队赖以维系其军纪的重要“法宝”。1882年修订颁布的《陆军刑法》,继其第一编“总则”后,在第二编“重罪轻罪”中明确将叛乱、抗命、擅权、辱职、暴行、侮辱、违令、逃亡、诈伪等行为列成军中重罪,并对其做出较为具体的规定。譬如:军人若结党叛乱,其首谋或教唆者或指挥者或发挥中枢作用者将处以死刑,配合协助者将判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有辱骂诽谤上级或对上级态度傲慢者,处两月以上两年以下有期徒刑,事发时若该上级有公务在身,则应罪加一等;若对长官实施暴行,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结党施暴者,其首谋更将从严处罚;若擅自变更哨令或违反哨令,则将判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撤销其军衔(11)参见長尾景弼:『陸軍刑法·海軍刑法』、東京:博聞本社、1882年、第17—30頁。;等等。正是在这种森严的上下等级区分与强硬管控之下,日本军队内部逐渐开始形成一股以“爱之鞭挞”为名的“私刑”之风。即,上级为了“考验”下级的服从心与忠诚心而擅自对其施加肉体折磨或精神侮辱,由此呈现出一种“上克下”的氛围。

日本史料记载,所谓的私刑(Lynch),意指上级对下级、老兵对新兵所进行的“精神上的惩罚,如限制人身自由、让其感到痛苦或不快等,抑或是肉体上的各种制裁”(12)球第一六一六部隊法務部:『逃亡犯に関する若干の参考』、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1110040600、第835頁。。这可以理解为纵向垂直社会中森严等级与严格管束的极端表现形式。其在日军的基层部队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比如绝大多数基层军官和老兵都坚持认为:“私刑才是让下级听命于自己的唯一方法,这比起长时间的训诫和说教要简单易懂得多。若无法打起精神来殴打下级,那么就没有资格担任军队的指挥官。哪怕是极为微小的过失或违纪,也须施以私刑。”宣称这么做可以让下级“锻炼绝对的服从”,在日常起居中保持“紧张状态”,养成习惯后在战场上面对困难局面时能拥有强大的精神力量,甚至对长官的命令(比如要求其赴死)产生出条件反射般的反应(13)大本営陸軍部研究班:『支那事変の経験に基づく無形戦力軍紀風紀関係資料(案)』、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1110757600、第906頁。。不过,这些私刑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却往往混杂着施刑者个人心情的好坏或私人关系上的怨恨,所以究竟是在锻炼还是在报复或取乐,其界限是完全不明晰的。实际上,在很多情况下,施刑者会为了报复或取乐而找借口说“某某不太好管理,最近新兵有点懒散”以动用私刑。

与此同时也应看到,施刑者亦会遭到自己上级的施暴(空间性),或是年轻时有过被施暴的经历(时间性),因而产生出一种试图在空间、时间上予以“转嫁”的心理,体现出既是施刑者又是受刑者的双重身份。此种现象,无疑进一步加速了私刑在日军内部的流行与泛滥。

在日方留下的资料中,我们能够看到大量与私刑相关的记录,包括对下级或新兵的肉体折磨、精神侮辱、物质剥削等等,充分反映了其军纪的变态性与扭曲性。譬如动辄就会扇对方耳光,心情不好时则用拳头、拖鞋、皮带来扇,也有直接摁在地上殴打或者用生活器物乱砸、竹刀木枪劈刺的(14)副官部:『軍紀風紀上等要注意事例集』、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2120745000、第357—358頁。,甚至会因为军营生活中的某些小细节而大动干戈。“听到隔壁曹长的房间里,小队长在大声训斥和打别人耳光的声音,仔细一听,原来是因为机枪没有擦干净,弹道里有灰尘。该着岗山曹长吃耳光了,我们都幸灾乐祸,可是又一想,连曹长都挨了耳光,恐怕我们也逃不脱了。没等多久,曹长岗山吃完耳光后,气势汹汹地闯进我们住的房间来,绷着一副刚挨过打的脸,不问青红皂白,打了我们每人十耳光。我们几个人脸上火辣辣的,心里恨得咬牙切齿。”(15)小林清:《一个“日本八路”的自述》,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15年,第28页。这种情况哪怕是在当时日本的幼年军校中,似乎也是稀松平常、司空见惯的。“走路不像个男人都有可能成为‘切磋’或‘私刑’的正当理由”(16)加賀乙彦:『帰らざる夏』、東京:講談社、1993年、第124頁。,“而所谓的切磋,实际上就是进行制裁、行使暴力,他们认为此种‘力的逻辑’才是成为男子汉的前提条件。上级对下级的制裁都是以暴力为基础的,即通过暴力来展示权威。……老实的、温和的人只会成为被鄙视、厌恶的对象”(17)山口雅克:「ウィークネス·フォビアの刷り込み-陸軍幼年学校生徒に見る‘男性性’-」、『日本ジェンダー研究』2007年第10号。。

精神侮辱方面,除了日常的粗暴言辞外,还会时常打着“检阅信件、感知荣辱”的名义让士兵把家书拿出来,将内容展示给大家看,或者索性让其本人在公共场所大声读出来以对其进行羞辱,甚至在进行体罚时还会故意选择有普通民众或受刑者下属在场的时候进行,以图让其“颜面尽失”(18)副官部:『軍紀風紀上等要注意事例集』、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2120745000、第360頁。。物质剥削方面,坑蒙拐骗、巧取豪夺等现象在日军内部更是屡见不鲜,充分折射出其阶级矛盾之严重。例如日本老兵小林清就曾有如下回忆:

有一名叫平田的新兵,他家里汇来了三十元钱(当时三十日元大致相当于现在的九千元人民币——引者注),家中给他的信上写得明明白白,然而,收到信后很长时间连汇款单的影子也见不着。平田不敢向长官追问,自己又偷偷地写了一封信,问家里是否真的寄来钱了。家里回信说的的确确寄来了,知道他在军队里吃不饱饭,家里没有劳动力,就卖掉了仅有的一块田,把卖田的钱给寄了三十元。平田收到信,非常伤心,拿着信到野战邮政局查问,结果知道汇款单和钱已被中队长山本中尉偷偷地领走了。他气愤极了,回到中队找中队长讲理,中队长说平田玷污了皇军的“荣誉”,把平田吊在马棚里毒打了一顿。大伙看了不忍心,前去求情,中队长才放了平田。平田当时忍气吞声没说什么,但在气愤之余;于当天夜里,就用刺刀切腹自杀了。(19)小林清:《一个“日本八路”的自述》,第38页。

可见,在“上克下”风气之下普遍发生的肉体折磨、精神侮辱、物质剥削等现象,足以证明当时日本的军队“虽然裹着近代军队的外衣,却与西方近代军队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不过是一种似是而非的东西”(20)纐纈厚編:『軍紀·風紀に関する資料』、第1頁。。它绝不是由作为市民革命主体并得到完全解放与自立的工农群众,基于其自主性和“保家卫国”的信念组建起来的良性健康的国民军队,而是在封建束缚中呻吟喘息的人群受到帝国主义、军国主义的驱使,通过思想意识上的洗脑和制度规则上的严苛管控拼凑出来用以对外扩张侵略的暴力工具。因此,在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随着日方大规模征召动员的启动,以及战争期间外部环境的剧烈变化,上述问题便迅速加剧,从而使其军纪出现近乎致命的重大问题。而“下克上”现象作为对“上克下”的一种反动,无疑是其中的典型反映。

二、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的大规模动员与“下克上”

所谓的“下克上”,作为日本社会中的一个特殊概念,通常用来指下级人员反抗或挑战上级人员的地位或权威(21)参见新村出編:『広辞苑』第五版、東京:岩波書店、1998年、第830頁。,有“以下犯上”之意,在日文中有时也写作“下剋上”或“下刻上”。其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尤其在日本的战国时代(1467—1603)曾一度发展为普遍性的社会风潮。当时日本社会陷入乱世,礼崩乐坏、纲纪紊乱,一切都靠拳头和实力说话,因而权力的更迭变得极为频繁且剧烈。天皇被将军架空,将军被大名架空,而各地大名亦可能随时被其部下家臣取代。结果在这百余年里,“下克上”逐渐化为一种“自然之理”融入武士道乃至日本文化之中。及至近代,亦仍有不少人对此大加赞赏:“战国时代的思想……具有打破常规、发扬个性的特质。……那无疑是英雄豪杰凭实力出人头地的时代。”(22)山田義直:『日本精神の一貫と国史教育』、東京:目黒書店、1930年、第282—286頁。只不过有所不同的是,近代日本的“下克上”现象往往更倾向于打着“国家利益、民族大义”等冠冕堂皇的旗号。比如从皇姑屯事件和九一八事变中关东军的恣意妄为到二二六事件中青年官兵的叛乱,再到淞沪会战期间日本第十军擅自向南京方向发起的追击等等,皆可谓其中的代表性案例。而除了这些枉顾上级命令擅自发动战斗的行为外,从微观角度而言,“下克上”作为与“上克下”相对的现象,亦在战时大量出现于日军内部的军营生活、战地日常之中,并最终发展成不得不予以重视的军纪问题。

日军在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之后,随着战线的不断扩大,死伤日趋增多,仅过半年便开始启动其国内部队的大规模征召动员工作,且始终保持增兵的趋势。根据既往研究的统计,原本1937年开战时日军共有24个主力师团,这一数字到1938年便立即扩充为34个,此后呈现出逐年递增之势(1939年41个、1940年50个、1941年51个)(23)参见藤原彰:『日本軍事史』(上巻 戦前篇)、東京:社会批評社、2006年、第311頁。。这些兵员的筹措,当时主要是通过两类手段来进行的:第一,除了征召新兵之外,对于目前正在服役的人员,无限期推迟其退役时间;第二,对于刚退役不久尚能“发挥余热”的预备役、后备役人员,尽可能地重新征召入伍。而这样的动员措施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确实有助于部队规模的扩大,能够填补各个战线的空缺并发动新一轮侵攻;另一方面,重新征召入伍的人员多为年龄偏大者,不但体力和能力有所下降,而且安插到各个部队后极易动摇以往的长幼秩序和上下之分(如某些老兵的年龄比青年军官大,时常不服其管束等),甚至带来了更为复杂的人际关系。正因如此,日方在战后撰写的文件中曾发出这样的感慨:“自中国事变爆发至攻占汉口、广州期间……进行了日俄战争以来首次极大规模的动员,结果导致干部的指挥能力显著下降,且对新编组之部队的掌控与团结颇不充分。……甚至有些连下属的名字都没弄清楚就将其派往前线。”(24)第一復員省:『支那事変大東亜戦争間動員概史(草案)3/3』、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4010645400、第439頁。这一切,再加上中方顽强抗战、日方死伤迭出、战争长期化和泥沼化等原因导致的厌战情绪,最终促使原本在严苛管束下隐藏的上下矛盾开始加速走向表面化,日军内部的管理与秩序变得更加难以维持了。所谓的“下克上”现象,就是在这一背景下日趋增多、愈演愈烈的。而在日军的军营生活、战地日常中频繁出现的“下克上”现象,其主要发生的场所则是所谓的内务班。

根据日本《军队内务书》的规定,内务班乃是下士官、士兵在军营中生活的最小单位。一般而言,日军的军官将校(又称士官,地位从高到低依次是将官、佐官、尉官(25)日军的将官、佐官、尉官共计九种军衔,由高到低依次是:大将、中将、少将(以上将官级)、大佐、中佐、少佐(以上佐官级)、大尉、中尉、少尉(以上尉官级)。在少尉之下还有准尉,但准尉严格来说不属“士官”,而是“准士官”。)不会和下士官兵同住兵营,而是身处军官宿舍之中,所以为了管理兵营内的日常起居与训练,会指派准士官(介于士官、下士官之间的军职,军衔为准尉)来进行统辖负责。而这些准士官,通常都会把主要精力放在士兵的情况调查,信息的收集与汇总,拟定晋升、调离、赏罚方案等事务上,至于兵营的细节管理,则会将其进一步区分成若干个内务班,让下士官中军衔最高的曹长或军曹来充当“内务班长”,具体承担士兵的用餐就寝、早晚点名、武器发放、被服分配、教育训练等内务工作。正是出于这一原因,在日军士兵的日常管理中“内务班长”掌握了很大的权力,拥有着很高的权威。但另一方面,其基层部队里日趋恶化的军纪问题也会最为突出地反映在内务班之中。

在实施大规模征召动员的前两年(1938—1939),由于日军高层最为重视的是“如何取得胜利,如何迫华投降”等问题,所以虽对其内部军纪有所关注,但并未达到高度重视的程度。结果各个内务班里上级对下级动用私刑,下级对上级进行侮辱、威胁、施暴等“下克上”行为层出不穷,不断积累发酵,最终发展成了其不得不去直面的棘手难题。1940年4月11日,作为日本陆军“最高三长官”之一的教育总监山田乙三在东京召集全体师团长开会,正式针对军纪问题下达了详加研究、采取措施的指示。他强调:“如今我军依然在军队教育上存在着急需加强的事项,故为予推进,各军、各师团……有必要立即加强施策。”(26)教育総監部:「師團長會同席上教育総監口演要旨」、陸軍省:『密大日記 第17冊 昭和15年』、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1004920500、第788頁。于是在这一命令之下,各地日军部队在此后的数月时间里开展了诸多调查工作,并于同年9—11月间最终汇总出两套报告资料。这些资料,可以说真实地反映了战争头几年里日军内部发生的严重军纪紊乱现象。

首先,同年9月19日的调查报告《从中国事变之经验看军纪振作对策》,曾对1937—1938年间的基本情况做了如下概括:“军纪层面的犯罪已达到平时数倍,尤其是军纪上最为忌讳的对长官施暴、威胁与侮辱案件激增。逃跑、掠夺、强奸、赌博等恶性案件与经济上的违规行为亦频繁发生,且干部的犯罪违规不少,此乃其特色。犯罪的案件数量呈现出渐增的趋势,对长官的集团性施暴、用武器杀害长官等恶性犯罪的发生尤需引起注意。”(27)大本営陸軍部研究班:『支那事変の経験に基づく無形戦力軍紀風紀関係資料(案)』、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1110762000、第791頁。同时特别提及了大规模征召动员导致的恶化现象:“违反军纪者中,预备役463人、后备役614人,补充兵役285人,合计1362人,该数字达到了现役违纪者312人的四倍多。”(28)大本営陸軍部研究班:『支那事変の経験に基づく無形戦力軍紀風紀関係資料(案)』、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1110762000、第790頁。

其次,同年11月由日军大本营陆军部研究班汇总整理的大部头资料集《基于中国事变经验之无形战力军纪风纪相关资料》(29)该资料集共包含如下六大部分:《第一号:从事变期间的犯罪违纪看军纪之实相及其整肃对策》《第二号:从事变经验看军纪与战斗力等问题的关系》《第三号:关于事变期间干部的犯罪及对长官的犯罪》《第四号:关于事变期间财政方面的违纪行为》《第五号:以事变期间的军纪观察性病情况》《第六号:从事变经验看战时陆军医院的军纪》。,更是极为详细地统计了1937年7月至1939年6月间的军纪实情,分析了其加速败坏的具体原因。其中首先对总体情况做了梳理,同时从数量庞大、趋势恶化、性质恶劣、范围普遍等角度归纳了其基本特征:“两年时间里,包括日本内地(含朝鲜和中国台湾地区——原注)、满洲(中国东北地区——引者注)、战地(东北以外的中国战场——引者注)发生犯罪的人员总计5221人、违纪32 964人,但该数字仅为各宪兵队处理或得知之案件,实际数量应在此之上。如今的犯罪人数(5221人)若与甲午、日俄两战争相比较:甲午战争犯罪人数3387人(内地1906人、战地1481人);日俄战争犯罪人数5234人(内地3780人、战地1454人);而中国事变犯罪人数5221人(内地2047人、战地3174人)。……仅从此处数据观察便可发现,皇军之军纪风纪是否果真保持严明并傲然于内外是存疑的。从其内容与性质来看,无论是刑法处分者还是基于犯罪者功绩与行为而酌情予以行政处罚者,不仅数量庞大,而且存在着大量军纪上相当恶性之事件。”(30)大本営陸軍部研究班:『支那事変の経験に基づく無形戦力軍紀風紀関係資料(案)』、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1110762000、第647—658頁。“不难想象,我军队内部正弥散着下克上的气氛。……虽然犯罪者的罪行会因为各个部队的具体情况不同而有所区别,但一般而言,擅自外出、离队或饮酒导致的暴行、着装紊乱等现象占据多数。此类行为引发了对长官的侮辱以及强奸、赌博等案件,并有着随战争长期化而逐渐走向恶化的趋势。……犯罪行为多种多样,但从军衔层面观察似乎看不出各级别的特性,将校、下士官、士兵,都有着相同的犯罪行为。”(31)大本営陸軍部研究班:『支那事変の経験に基づく無形戦力軍紀風紀関係資料(案)』、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1110762000、第670—715頁。可见,仅仅在全面侵华的头两年,中国战场上日军违反军纪的人数(3174人)就已经超过甲午战争(1481人)、日俄战争(1454人)两次战争的总和。如若再加上当时各种被忽略、被隐瞒、被掩盖的集团性、非集团性残害、屠杀平民百姓的野蛮罪行,其数量势必还会变得惊人的庞大。不仅如此,这些罪行当时亦没有就此收敛的势头,反而在不断增加、恶化,以致成了整个日军上下存在的普遍现象。

至于为何会军纪不断败坏、为何下级会公然侮辱反抗上级,从该资料集的分析中我们至少能够看到如下几点原因:第一,下级因为犯错而遭到上级的严厉处罚与私刑,抑或是上级的赏罚不公,比如其中承认“军纪犯罪大部分系因平时遭受了私刑或对干部反感、对晋升与待遇有意见、对处罚与制裁表示愤慨或怨恨,一直埋藏于心中,故偶尔借着酒意来发泄日常积愤,从而导致”(32)大本営陸軍部研究班:『支那事変の経験に基づく無形戦力軍紀風紀関係資料(案)』、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1110762000、第696—697頁。;第二,部队的频繁改编或调动导致其内部秩序发生紊乱,例如士兵们熟悉的老上级被调走,或者行为不端的士兵被调来,等等;第三,从预备役、后备役补充而来的上级存在着能力的缺陷或者其年龄不如某些老兵大,从而导致下级的不服甚至萌生出鄙视的态度。与此相关的各种记录乃是不胜枚举:某些军官一旦做了不妥当的事情,就会有人在私底下嘲讽他,此种现象导致抗命或违纪并呈渐次增加之势,时常发展为犯罪行为。当时年龄和军衔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龃龉,日本社会普遍存在尊重长者、长幼有序的习惯,但日军内部的军衔高低与年龄大小明显不协调(指军衔较高者年龄偏小、军衔较低者年龄偏大)。有些人一旦找到发泄不满的机会,就会对其长官犯下无可挽回的罪行。他们在反抗之际经常伴有这样的言辞:“你这个家伙就是个懦夫!”“你这个家伙以前不就是个实习的士官吗?”“你这个家伙才23岁,我34岁,你不过就是个小孩!”“你这种晚辈在骂人之前还是自己先努努力吧!”“你还是个新兵的时候我就已经是老兵了。”这显然说明上下等级森严的日军在战时大规模的征召动员之下已然出现了内部关系的紊乱。更何况当时还有不少人明明身为上级或长官,却净做些不堪入目的勾当,“自己带头去嫖娼享乐,和部下一起醉酒并打架斗殴。他们遭到部下的暴行是必然的,他们助长了反抗的风气”(33)藤原彰編:『軍隊内の反戦運動』(資料日本現代史1)、東京:大月書店、1980年、第368—369頁。。

此外,该资料集还为我们点出了另外一些值得关注的原因。比如“集中于繁华地区或分散于偏远地区的部队受环境影响”而更容易发生“下克上”或管理不严、违反军纪的现象。尤其曾以华北地区为例做了如下一番介绍:“华北方面,北京、张家口、天津、石门、临汾、青岛、开封、徐州、济南、太原等繁华城市,以及靠近前线的偏远地区较为多发。违规行为则在天津、徐州、北京、青岛等地较为多见。”(34)大本営陸軍部研究班:『支那事変の経験に基づく無形戦力軍紀風紀関係資料(案)』、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1110762000、第737頁。若认为繁华地区是因为所谓“酒色诱惑”或“精神松懈”而加速了军纪的紊乱,那么偏远地区多发的原因则被归结为“高度分散配置”所造成的弊端。

侵华日军尤其是华北日军在当时即便通过大规模征召动员,筹措了不少部队用以扩大侵略,其兵力在广袤的华北平原仍是捉襟见肘的,再加上各地游击战的不断进攻,只能实现“点线控制”而无法进一步发展为“面占领”。因此,他们选择的做法只能是把有限的部队化整为零,广泛分散开去,以图至少能控制住重要的都市、县城,资源产地和交通线。这导致其兵力的配置不仅是分散配置,更是一种“高度”的分散配置。譬如1939年4月,日本“华北方面军”就曾在其《治安肃正要纲》中出台过明确规定:“配置兵力肃正治安时,虽应考虑到各地治安好坏、道路通信等情况,但为彻底肃正敌军区域,必须实施彻底的高度分散配置。”(35)北支那方面軍司令部:『治安粛正要綱』、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1110665500、第2239頁。继而在1940年的《华北一般情况》中又再次强调:“此配置虽将因为指挥通信联络之困难而趋于不利,亦将给军队的教育训练造成不便,但必须忍受此种不利不便而继续保持长期的高度分散配置,因为这是目前应对(游击战)形势的最佳配置。”(36)北支那方面軍司令部:「北支一般ノ状況」、『北支那方面軍治安粛正要綱』、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1110939700、第491頁。正是受到这一政策的影响,当时在中国战场尤其是华北战场上的日军兵力密度是极低的。日军高级参谋真田穰一郎返回东京汇报战况时就曾坦言称:“华北地区共有九个师团、十二个旅团,二十五万人。其兵力密度是每平方公里0.36人。若以(其下辖的)第十二军为例,在一个地方平均是二十人以十八公里为间隔,分驻在八百多个地点。”(37)防衛庁防衛研修所戦史室編:『戦史叢書 支那事変陸軍作戦(3)』、東京:朝雲新聞社、1975年、第320頁。而第一一○师团的情况则是:“平均驻兵密度大体相当于用约一个师团兵力(约两至三万人——引者注)防守日本九州地区(42 078平方公里),用一个步兵中队(约一百至两百人——引者注)防守东京地区(568平方公里)。”(38)防衛庁防衛研修所戦史室編:『戦史叢書 北支の治安戦(1)』、東京:朝雲新聞社、1968年、第339頁。在这样的情况下,分散在各地的日军部队就势必拉远了彼此之间的距离,难以保证充分接受上级管控,因为是以中队乃至小队为单位四处驻防,就导致不得不让中队或小队的基层军官来出任当地的最高长官。如此一来,这些部队中的军纪紊乱现象就变得愈发严重了,“犯罪者大部分是守备队或分散驻屯在偏僻地区的、以基层干部为最高长官的小规模部队。各部队分散在广阔区域内负责警备,不得不采取高度分散的警戒态势,因而导致各地干部数量不足、统率和指挥能力下降。以下士官为最高长官的外派部队,教育和监督很不充分,极易发生军纪紊乱现象。……偏僻地区还会因为驻兵时间过长而产生厌倦情绪,且慰安设施和娱乐设施不足。……很多基层干部会和部下一起生活起居,导致部下对其尊敬之情下降,抑或轻视其命令并实施对上级的犯罪。……在偏僻地区,甚至会由于神经衰弱而为了某些细小的事情发生性质恶劣的犯罪”(39)関東軍法務部:『戦地犯罪予防史料』、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3010091900、第393頁。。这里提到的基层军官“统率和指挥能力下降、部下对其尊敬之情下降”,在当时是留下过大量实例记录的,我们可以从中窥其一斑:

攻占山头数次未能成功,部队长官仍下达了强行进攻的命令,故向其提交了如下材料:队长阁下,昨晚第X中队夜间攻击后,若迅速派出后续部队支援,应不会招致惨败,您有考虑过吗?士兵里面没有一个人愿意为您赴死。师团长阁下也好、队长阁下也好,都在追求个人的名利,无视我等天皇陛下赤子之生命,至少请多反思自己的战术问题吧!您可能把我们当作不足挂齿的蚂蚁,但我们和阁下一样,在故乡有亲人、有妻子、有孩子。我们不可能欣然赴死。(40)大本営陸軍部研究班:『支那事変の経験に基づく無形戦力軍紀風紀関係資料(案)』、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1110762000、第574—575頁。

可见,上级的严厉处罚和私刑、部队的频繁改编或调动、军官的能力缺陷或年龄偏小等因素成了当时日军军纪败坏的重要原因。在繁华地区为利益展开的内斗,在偏远地区出现的监督管理不严、基层军官能力与权威下降、厌战情绪渐增等情况促使下克上现象进一步加剧恶化。

三、军纪整肃的失败与“上下相克”的乱局

在1940年下半年大体完成了对军纪情况的调查与研究之后,日军高层自1941年起开始着手其整肃措施,以图尽快缓和并解决军纪紊乱现象,确保各部队的战斗力不受影响。

同年1月8日,时任陆军大臣的东条英机选择在大阅兵期间以“陆训第一号”的形式向日军全军颁布《战阵训》,由此拉开了整肃工作的序幕。该文件系由五大部分组成(序、本训其一、本训其二、本训其三、结),开篇便大肆宣扬其天皇中心主义:“大日本乃皇国也。万世一系之天皇在上,承继肇国皇谟而君临无穷。皇恩广布万民,圣德光照八纮。”继而凭借此种所谓超时间(万世一系)、超空间(光照八纮)的“天皇权威”对军纪提出了要求:“我皇军之军纪精神,乃对敬畏之大元帅陛下表示绝对服从之崇高精神。尤其战阵,乃发挥服从精神使实践走向极致之所。身处死生困苦之间,命令一下则欣然赴死,默默奉献而举服从之实,实乃我军人精神之精华也。”(41)陸軍省:「戦陣訓に関する件 通牒」、『来翰綴(陸普)曆年末整理 第一研究所』、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1005234000、第656—660頁。同时亦规劝各部队“抑制愤怒不满。古人云,怒乃敌也。一时之激动将为日后留下悔恨。军法严峻,其目的犹在保持军人荣誉、保全皇军威信”(42)陸軍省:「戦陣訓に関する件 通牒」、『来翰綴(陸普)曆年末整理 第一研究所』、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1005234000、第678頁。。可见,这仍是在反复强调虚伪空洞的所谓“道德”而已,是否能彻底解决现实中的各种问题需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在《战阵训》下达之后,日军高层便以此为中心陆续制订出台了若干周边法规,下达了诸项命令,以图从规范纪律、加强教育、人员选派、取缔私刑、严刑峻法等方面下手来整肃军纪。比如同年3月,他们首先对以往的《战时陆军报告规程》做了修订,针对各部队日常提交的军情报告格式提出了补充要求:“必须添加‘重大军纪违反事项’一栏,在其中明确记载发生的日期与时间、具体情况概要及其动机等,并根据事情的紧急程度使用电话、电报、文件等形式提交报告。”(43)陸軍省副官:「戦時陸軍報告規程改正の件」、昭和16年『陸普綴』、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1005233100、第434—435頁。进而到了7月,又一举颁布了《战地易发生之陆军刑法犯罪》《军纪风纪取缔之件》《对军内恶性军纪犯罪原因及其对策之观察》《关于私刑灭绝之件(致陆军一般通牒)》等多份文件,对各项工作做了详细规定:“战场上以基层干部为长官的小规模分驻部队,相对而言对长官施暴等恶性罪行更多,这是精神教育不足的结果。……干部们平时就应精确实施调查,了解士兵入伍前的环境、经历、性格、行为、嗜好、习惯及其入伍后的言行。中队长应逐个地把士兵叫到房间谈话,让小队长在身边旁听,和士兵进行坦诚交流,激发其自觉,总体把握中队的士气。上级干部,需予以监督并把握各中队长、小队长等下士官兵的内心情况,查漏补缺。”(44)猛部隊法務部:『戦地に於て起り易き陸軍刑法上の犯罪に就て』、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5120313200、第1034頁。而对于刚刚征召入伍尚未派往战地的士兵,则提出了应事先严加监视的要求,因为“一旦管理有误则其余弊将波及整个出征期间,日后再予以纠正将付出更大努力”(45)陸軍省:「軍紀風紀取締二関スル件」、『陸支密大日記 第26号』、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4123146700、第817頁。。同时,在高度分散配置的问题上,日军高层亦试图在人员选派、取缔私刑等方面摸索相应的对策:“(高度)分散配置,目前虽从警备上来说不得已而为之,但应该尽可能地减少分散配置。各地部队的最高长官,最低军衔也应是准尉。若实在不得已需要任命下士官作为最高长官,也应仔细选择那些统率能力、指挥能力优秀,性格无缺陷之人员。……若编组新部队,其干部应尽可能沿用以往干部,若由于各种原因不得不安排和士兵完全不认识的干部,也应仔细甄选能力优秀、性格无缺之人。……最好避免小规模部队太过于长期在某一地驻屯。”(46)関東軍法務部:『戦地犯罪予防史料』、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3010091900、第394—399頁。“私刑将破坏军队团结,成为对长官犯罪或离队逃跑之重要契机,亦将导致军民离间,此点已无须赘述。……是故,兹依命通牒,望干部尤其基层干部,提升内务管理能力,在兵员宿舍坚决贯彻周密之监督领导,赏罚分明,以根绝私刑。”(47)木村兵太郎:「私的制裁絶滅に関する件」、『戦地犯罪予防史料』、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1007773600、第906—907頁。

而为了从制度上通过严刑峻法来镇压“下克上”现象,强化“上克下”的法理依据,日本陆军省还于1942年2月20日正式修订了《陆军刑法》,进一步加重了相应的刑罚。比如:(1)抗命罪,将“军中抗命”从过去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改为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将“非军中抗命”从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改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将“结党抗命”从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改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2)对长官施暴威胁罪,将“敌前施暴威胁”从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改为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将“非敌前施暴威胁”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改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伤害或杀死长官的罪行,乃移交适用于普通刑法。过去并未将此罪行列入陆军刑法之中,此次修订则对此进行了变更,不仅将其纳入陆军刑法之中而且严格规定:若用武器伤害长官或伤害致死,则“敌前”定为死刑;“非敌前”定为死刑或无期(48)陸軍省:「陸軍刑法中改正に就て」、『偕行社記事』1942年3月特号附録別冊、第1—4頁。。

另一方面,为呼应东京高层的政策,身处中国战场的日军部队指挥官亦曾采取过一些措施。如华北日军,在其召开的兵团长联席会议上就做了如下表态:“我军之所以忍受管理和教育上的不利不便而继续采取高度分散配置,系因终究要将其转变为积极的攻势据点。……然而以往的实例足以证明,高度分散配置若持续时间过长将会导致教育的困难、监督的不充分而出现斗志消沉、军纪弛缓的现象。”(49)北支方面軍:『北支那方面軍兵団長会同に関する綴』、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1110953100、第672—673頁。故为予改善,颁布了《关于教育训练之施策》《北支方面军健兵对策》等文件,规定“除实施定期的集合教育外,还将对各兵团实施巡回教育”(50)防衛庁防衛研修所戦史室編:『戦史叢書 北支の治安戦(1)』、第437頁。,并要求各部队“以骨肉之情对待下级、灭绝私下制裁、致力于培养干部能力、提升其热情。(为此,)司令部将编纂下发各类教育资料,各军、师团、旅团将对干部进行集中教育并厉行现地视察”(51)北支那方面軍司令部:『北支那方面軍健兵対策』、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1111492800、第1009頁。。

那么以上这些整肃措施究竟收效如何呢?若进一步追查日军此后留下的文件档案,我们能够看到数量更为庞大、性质更为恶劣的军纪犯罪记录。这无疑说明了上述举措的无效性。

1942年12月17日由陆军省副官川原直一编纂的《日本陆军军纪与风纪》,是一部关于当时日军各种军纪问题的综合性报告书,其中区分成四个部分(对长官犯罪、军内共产主义问题、军民矛盾、犯罪实例)对同年1—7月间的情况又做了观察分析。报告书中记载称:1940年度对长官犯罪(抗命、侮辱、施暴、伤害、杀人等)的人数是202人,1941年度增加至341人。而1942年度,仅1月至7月末,军内对长官的犯罪就已达到126件,涉及152人(其中以暴力威胁长官者最多,达到71人,杀害或伤害长官者次之,为45人)。“如今从军纪角度来看,使用武器、集团犯罪、反抗直属上级等极为严重的罪行频发,将校、准士官、下士官等基层干部的犯罪数量进一步增多,令人深感遗憾”,进而强调“犯罪性质的恶劣,说明也不能仅仅从案件数量的多寡来看待问题”,因为最为性质恶劣者,“居然占据了总数量的76%之多”(52)参见藤原彰編:『軍隊内の反戦運動』(資料日本現代史1)、第363—364頁。。而几乎同一时间由华北日军司令部总结的《关于军纪整肃之对策》也做了类似的描述:“从我军整肃军纪之实情来看,仍有违背建军本义、破坏军纪之恶性犯罪,尤其是对长官犯罪、离队逃跑、渎职、强奸、掠夺等最为忌讳之犯罪依然很多。……令人寒心。”(53)北支那方面軍司令部:「軍紀振作の対策に就て 兵団長会同参考資料」、『舘陶事件 その他の資料』、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3031929000、第778頁。针对这一军纪毫无改善的事实,以往曾有日方研究者将其原因归结为“制度与现实的乖离”(54)伊ヶ崎曉生:「書評 遠藤芳信著『近代日本軍隊教育史研究』」、『教育学研究』1996年第1号。,但从根本上来说,实际上也未必只是“制度未在现实中得到落实”的问题,因为如前所述,这一切的发生系与近代日本军事制度本身的缺陷、近代日本军队的封建性等基本特质密切相关。换言之,其制度本身就是存在问题的。

或许正是出于这一原因,当时日军内部“上下相克”的矛盾与案件层出不穷,性质亦如其报告书中所言,愈发趋于恶劣。而所谓的“馆陶事件”,应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案例之一。

此次事件,于1942年年底发生在河北省馆陶县,因曾在日军内部造成过巨大影响,故留下了颇为详细的文字记载。当时日军的独立步兵第四十二大队盘踞在冀南一带,负责十个县的警备,曾依照上级命令实施了高度分散配置,将其大队本部置于临清,将各个中队分散配置在离临清40—80公里不等的各个县城,其中的第五中队驻扎在馆陶。根据日方史料记载:12月27日,该中队的福田中队长将金子兵长、向里、冈田、矶崎、铃木、田边六人唤至办公室内,下达了“调往另一个中队,28日出发前往临清大队本部”的命令。17点左右,此六人的内务班为其举行了送行会(55)根据当时日军的内部规定,只有军官级别的人员调动才可以举办送行会,因此日军中队长原本并不同意为这六名士兵送行,但是由于其他士兵多次前来请求,最终该中队长以“不可大张旗鼓举办”为条件勉强表示了同意。,但是席间却没有发放日本清酒,只安排了少量的葡萄酒,结果招致此六人的不满。他们谎称身体不适直接离席,前往部队食堂翻出了八瓶清酒,边喝边大声抱怨,继而又起身离开部队,外出继续饮酒。在经过队长室时,向里曾对室内的浅野准尉一通臭骂(准尉负责统辖内务班并拟定人事调动方案),并强行要求其一起出去“喝酒”。冈田、矶崎、田边等人也高喊着:“你算个什么东西!”冲过去抓住该准尉的双臂将其拖了出来。结果七人去了一家名为“富士食堂”的饭馆。在饮酒期间,向里向浅野抱怨了很多自己对人事、转调方面的不满,同时对其恶语相向并拳打脚踢,用酒壶猛砸。浅野随后仓皇逃离饭馆,当晚不敢归队,躲进了一处民宅。上述六人喝过酒去妓院玩乐后,23点又折返回“富士食堂”继续喝酒,直至28日上午11点仍未归队。由于已临近检查装备并前往临清的时间,中队长便指派铃木少尉、日下、箕轮、广直三名曹长前去传达归队的命令。没想到他们同样遭到了言辞侮辱和痛打。13点20分左右,这六人终于从“富士食堂”出来,前往中队办公室和中队长见面,其间又对浅野等人实施了殴打,并对中队长说了一通污言秽语。然而中队长等人却摆出了“宽容”的态度,甚至带着其他军官溜出了军营。于是,上述六人便肆无忌惮地冲到卫兵所,砸毁玻璃窗,推倒炉子,实施了各种破坏,甚至用步枪朝卫兵司令射击并怒吼道:“给我滚,闭嘴!老子宰了你!”结果,其他士兵也纷纷逃离了自己的执勤岗位。六人见状便说:“咱们好好地干一场!”从仓库里取出了步枪、子弹和手榴弹,在军营里四处寻找干部,边走边四处乱射、乱扔手榴弹、砸毁门窗。进而冲到军营之外,去饭馆、照相馆、妓院等处实施了抢劫,然后又折返军营,在军官的宿舍里放火。一通打砸抢烧后,至16点30分才终于停止暴行,把抢来的酒水食物拿出来举杯狂饮并拍照留念,于17点30分左右乘汽车开往临清大队本部。而位于临清的大队副官,由于事先接到了馆陶方面的电话报告,于19点左右待上述六人抵达后便将其逮捕归案。此事才最终了结(56)北支方面軍:「舘陶事件ノ概要二就テ」、『教育書類綴』、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3031929000、第1142—1153頁。。

此次事件,不仅性质极为恶劣,而且由于第五中队曾在事发之前得到过上级表彰,被评为“团结牢固的模范中队”,因而在当时的日军内部造成了轩然大波,影响极为恶劣,以致当事的中队长因“工作失职”被传唤到济南后引咎自杀,其他各级干部亦承担连带责任。而时任华北日军最高长官的冈村宁次,在得知此事后则郁闷不已,认为“该部队中队长、小队长等干部不仅没有采取措施制止,反而和士兵擅自逃离岗位,导致馆陶防务近乎空白”,当即命令第五中队将警备任务移交给临清的大队预备队接管,全员到临清集结等候彻底调查。继而下达了七项整改指令:(1)加强并贯彻教育,各独立部队(大队及其以上级别部队)集合监察委员开展教育,再进行为期约一个月的巡回教育;(2)对以往各兵团所设的监察委员予以进一步强化扩充;(3)厉行不定期的抽查检阅制度;(4)为防止犯罪,召集参谋长开会研究并落实政策;(5)在近期召开的兵团长例会上再次强调军纪问题;(6)令干部教育队利用一切机会加强军纪教育;(7)临时编组部队时,选定的转属者应注意不能是不良士兵(57)北支方面軍:『教育書類綴 昭和17年2月—昭和18年10月』、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3032261300、第1158—1159頁。。但即便如此,却仍在强调“高度分散配置虽给部队的掌控管理造成了困难……但该战术部署乃基于多年鲜血之教训总结而成,系必须要求,不可有所更改”(58)北支方面軍:『舘陶事件 その他の資料 昭和17年12月26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3031928800、第780—781頁。。这实际上意味着日军的军纪制度及其相关措施不可能从根本上被颠覆。

而此后日军的军纪情况及其发展趋势也能够充分佐证此点。日军文件《1943年度全军军纪风纪概况》曾指出:“及至1943年度,军内犯罪总数为4544人(系宪兵调查得知之数量),较上一年度又有增加。……对干部的犯罪为684人,占陆军犯罪数量4544人的15%以上。”(59)副官部:『軍紀風紀上等要注意事例集』、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2120745000、第228頁。而日本“华北方面军”下属的第一军法务部、日本陆军省副官部等机构,更是留下了《犯罪处刑通报缀》(1943年10月)、《军纪风纪上等要注意事例集》(1944年9月)等篇幅极为庞大的总结材料,罗列了数百条具体案例的介绍分析,全面展现了侵华日军“上下相克”的实态。

在此我们可以列举其中的几例。譬如,有因人事问题引发的案例:

一名一等兵未得晋升,典礼之日在宿舍饮酒酩酊后前往典礼会场登上舞台发疯胡闹,被其班长制止,遂愤怒地在大庭广众之下怒吼:“你这个混蛋居然制止我!你要排在最后的最后!老子才是第一个!”其他人上前劝阻,结果他又砸坏玻璃窗并进行各种施暴,最终被押走。(60)北支方面軍:『北支那方面第一軍法務部 犯罪通報綴』、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3031919900、第397頁。

因私刑引发的案例:

一名中队长曾以整顿军纪、改善内务为借口,1943年3月至8月间以出言不逊、态度不良、内务不佳为理由先后十余次对数名部下实施了残虐行为,拳打脚踢,抑或让其脱去衣服后泼冷水,该部队少尉高野二郎对此种残忍至极的制裁颇感愤怒,遂犯下了对长官威胁之罪。(61)副官部:『軍紀風紀上等要注意事例集』、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2120745000、第268頁。

因蔑视军官能力引发的案例:

一名上等兵隶属于机枪中队,是一号射手。参加扫荡期间,小队长发现十余名“敌兵”,便为了构建封锁线予以消灭,下达了要求步枪队支援的命令。此人见状便大声嘲笑:“面对10多个连步枪都没有的敌人,竟然求助于步枪队?你还真是没啥出息!”扫荡结束后返回城内食堂吃饭时,他见到小队长等军官也依然态度不良,甚至凑过去调侃说:“小队长,你今天喝多了吧。要不要把军刀拔出来看看?难为情吧?你这把刀能用还是不能用?”(62)北支方面軍:『北支那方面第一軍法務部 犯罪通報綴』、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3031919900、第480頁。

其他事由引发的案例:

一名兵长结束扫荡返回城内,当天便饮酒作乐,且感觉并不满足,于是傍晚集合点名后从卫生兵那里借来日本刀,和两名战友溜到外面的酒馆喝酒。值班的军曹发现了他们,问:“你们有没有外出许可证?你们这些混蛋没有许可证是怎么回事?给老子滚回去!”结果他们愤慨不已,拔出刀来叫喊:“你说什么!老子砍了你!”便一路追杀而去……此人(自恃有功,在事后审讯时曾狡辩)说:“真是荒唐!我们明明刚扫荡回来,凭什么把我们拦下来?”(63)北支方面軍:『北支那方面第一軍法務部 犯罪通報綴』、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3031919900、第353頁。

诸如此类,各种“上下相克”的实例不胜枚举,显然能够充分说明日军从战争爆发伊始至战争终结的数年时间里,其军纪问题从未得到过妥善处理与根本解决,反而有着愈演愈烈、加速恶化的趋势。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日本侵略军的最终崩溃与失败只是时间问题。

结 语

在侵华战争不断走向颓势、临近战败投降的约半年之前,日本军部还曾于1945年1月30日针对其军纪问题采取过另一项较显规模的改进措施。其主旨乃在于进一步反思并加强宪兵的作用,推进宪兵部队与普通野战部队的合作,尝试在各支部队中组建所谓的“军秩班”。

时任陆军次官的柴山兼四郎在发放全军执行的文件《关于配合宪兵维持军队秩序一事致陆军一般通牒》中下达了如下指示:“各部队在必要情况下应尽量借助宪兵的力量迅速适当地处理问题。……要积极地利用宪兵的预防性警察能力。”(64)陸軍次官:「憲兵ノ軍秩維持協力ニ関スル件陸軍一般へ通牒」、『陸密綴』、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2120510400、第398—399頁。“军队不能总是对宪兵敬而远之,各级部队长官应向宪兵明示自己的具体想法,以便为其维持军队秩序提供参考标准。……在各种会议上报告情况时,应尽量考虑让宪兵出席参加。”(65)陸軍次官:「憲兵ノ軍秩維持協力ニ関スル件陸軍一般へ通牒」、『陸密綴』、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2120510400、第399—400頁。而作为与此相关的特别措施,“宪兵司令部的高官将自2月以后逐次前往各地部队视察指导,确认各部队是否能够建立‘军秩班’,同时适当下发工作资料,以图在特殊事情发生时强化指导。……新建的军秩班,将专门负责配合维持军队秩序的工作。其工作要领是,首先迅速进行必要的基础调查,准确把握管区内各部队的情况。尤其是编制、配置、素质、驻地民情、军队以外的恶性反应等需要注意的事项”(66)陸軍次官:「憲兵ノ軍秩維持協力ニ関スル件陸軍一般へ通牒」、『陸密綴』、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2120510400、第401頁。。而能够出任“军秩班”长官的人员则被限定于“军曹以上军衔的军纪模范人物”。不过,此项举措刚一出台便如石沉大海一般没了下文,各种问题依然如故,直至日本彻底战败投降。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看到,日军的军纪紊乱不仅导致其“对外”尤其是对平民犯罪的剧增,事实上也直接而深刻地引发了其“对内”问题中“上克下”“下克上”乃至“上下相克”现象的层出不穷、日趋恶化。发动侵华战争以后的大规模征召动员、官兵素质的良莠不齐、私刑的泛滥、部队的频繁改编或调动、军官的能力缺陷或年龄偏小等等,皆是其紊乱状态不断加剧恶化的重要原因。然其根本原因,仍在于整个日本近代军事制度、军事组织本身所具有的重大缺陷。换言之,正是因为近代日本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彻底性与封建性,导致其对外穷兵黩武、接二连三地发动侵略,对内则不得不用虚伪的洗脑教育和变态的军纪制度来管束部队,使“上克下”与“下克上”的矛盾冲突不断升级,并最终造成了一种无法收拾的、日趋走向瓦解与崩溃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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