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宁
最近,我在学习《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一书中“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制度优势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我们党是吃过制度不健全的亏的”等有关论述时,不禁想起我的父亲陈枫,想起和他一起工作过的中共桂柳区工委和中共广西省城工委的同志给我讲的有关父亲领导他们制定和执行《关于秘密工作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条例》)的故事。
执行《条例》以身作则
陈枫,1916年出生于广东阳山县,1938年2月在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6月回到广东,中共广东省委先后派他到阳山和潖江等地开展和领导当地的革命斗争。1946年8月,陈枫奉令从广东调至广西,先后担任中共桂柳区特派员、桂柳区工委书记、广西省城工委书记。
到广西不久,陈枫便根据自己长期在国民党统治区从事革命活动的经验,结合广西发生“南委事件”“七九事件”“一·一五事件”等迫害共产党的严重事件以及地下党组织遭受严重破坏的实际情况,起草制定《条例》,经中共桂柳区工委通过。《条例》包括十四项具体条款,对秘密活动中党的领导机关、各级组织和各种会议、住地、文件的阅读保管,党员日常生活和工作应注意的事项以及紧急情况如何应变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强调“秘密就是我党生存的主要条件”“无条件地遵守《条例》,就是我们的重要武器”。
陈枫经常用实例言传身教,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初到桂林时,他在桂林逸仙中学以教师身份为掩护开展工作,后因这里曾于1942年发生过“七九事件”,容易被国民党特务注意,便辞职改当老板,经营布匹生意。中共桂柳区工委机关从桂林搬到柳州后,住在柳州市兴仁东路(今曙光路159号),以开米店作为掩护。有一次,与陈枫同住、负责掩护陈枫的蒙炳在街上遇见一位在三民主义青年团工作的老乡,陈枫得知后,马上搬离,不再开店。起初搬到今曙光西路223号,不久,他发现对面住着一个形迹可疑的人,又搬到西大路65号(今中山西路63号),直至解放。陈枫的住地不放党的秘密文件,不作为党的交通站、通讯处和接头点。他的住处只有少数人知道,遇到紧急情况,他晚上还会临时变换住所,有时到郊外露宿。
吴师光给我讲了一件事。他说,他调到忻城和宜山工作后,多次到柳州向我的父亲陈枫汇报工作,每次都准备好如果住旅店可能会被盘问的答词。但为了安全,陈枫不准他住旅店,介绍他住在国民党柳江县政府里。在县政府工作的同志还会给他一枚县政府的证章,让他进出县政府大门时挂出来。
每隔3个月,陈枫都要到中共中央香港分局汇报请示工作。他化装成商人或学者,携带的文件都密写,或藏在随身携带的牙膏、暖水瓶或云片糕里。有一次,他与随行的党员熊柳生从香港乘飞机返回柳州,将文件藏在暖水瓶里。由于熊柳生神色紧张,在机场差点被警察查出。陈枫吸取教训,以后往返香港时不再带文件,而是把重要的文件和指示默记背熟,回来后,全靠记忆,重新整理出来,向下传达。黄绍亮等市城工委的领导同志也像陈枫一样,把文件和指示精神背下来,回去传达。
从严要求注重教育
陈枫注重党员教育,从严执行《条例》,通过训练班、各种会议、检查工作、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党的教育,特别强调秘工纪律的教育。他和韦纯束、罗杰林曾给我讲过3则小故事。
一次,中共桂林市城工委委员郭其中去柳州向组织汇报工作,顺便携带300册中共中央香港分局书记方方著的《三年游击战争》和党内其他宣传材料,交给中共广西省农委书记李殷丹。陈枫知道后严肃批评了中共桂林城工委书记陈光,说这是跑交通的同志干的工作,这次幸好没出事,今后不能再让负责同志亲自带送文件。
又有一次,韦纯束(时任中共桂林城工委副书记)拿了一把葵扇,穿着一件旧线衣,到陈光住处。一看韦纯束这身打扮,陈光便教育他要提高革命警惕,说:“我是一个有钱的‘陈老板,与‘贫民接近,岂不是容易暴露身份?今后一定要注意,来我这里要穿与身份相称的衣服。”
还有一次,1948年秋,陈枫去香港分局汇报工作,他约罗杰林一星期后在原处见面。一个星期过去,又过了两天仍没见到人,罗杰林焦虑万分,深恐出了什么事情,因为以往在他俩无数次的会面中,陈枫从来没误过一分钟。第三天,罗杰林按钟点再到原处,只见陈枫已坐在那里。他对罗杰林说,自己延误了碰头时日,令同志们担忧,表示歉意,检讨自己违背了《条例》;还说事前认定三至五天准能回来,是主观主义的表现。罗杰林深深感到,作为一位省城工委书记,工作千头万绪,在困难难以克服的情况下,偶然一次失误,竟为此严格自我批评,这是多么严于律己、多么崇高的党性。
提高革命警惕保护同志保卫党
在敌人力量占绝对优势的国民党统治区城市里,从事革命活动的地下工作者,必须严格执行《条例》,时刻提高革命警惕,注意隐蔽,加强保密,这是关系到地下党生死存亡的大事。陈枫在不同场合,反复提醒大家要吸取桂林“七九事件”和南宁“一·一五事件”的血的教训,对新桂系李白黄(李宗仁、白崇禧、黄绍竑)的反动本质不能存在任何幻想,严厉批判“留得青山在,不怕无柴烧”的自首变节思想;强调要把保守党的秘密作为铁的纪律教育党员,把革命气节作为党性教育党员,增强党员的党性和纪律性。
“寻师运动”的亲历者周民霖和刘明文给我讲过这样一则故事。
1949年5月19日,陈枫得到情报,获悉敌特要对龙城中学地下党的5位教师罗杰林、丘行、毛恣观、方宏誉、唐美真下毒手。陈枫和中共柳州城工委书记梁山等研究决定采取“失踪”方式秘密把他们撤出柳州,同时布置龙城中学学生中的地下党员周民震、刘明文、周民霖等人组成寻师委员会,由寻师委员会领导开展寻师运动,派代表到国民党柳江县政府、柳州警备司令部递交抗议书,在《广西日报(柳州版)》刊登寻师启事,在校园召开各种会议,提出“还我老师,还我自由”的口号。寻师运动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敌特妄图逮捕5位教师的阴谋未能得逞,5位教师在中共党组织的周密安排下,被安全转移到农村或其他城市继续坚持战斗。在广西省城工委领导机关所在地柳州,隐蔽战线上的150多名地下党员和400多名外围组织成员,没有中途脱离革命或叛变,也没有一人落入敌特手中,组织未遭到任何损失。对此,刘明文说,遵守和执行《条例》,是柳州地下党保存自己、免遭损失、战胜敌人的法宝。
黄绍亮(时任中共桂林城工委副书记)讲了另一則故事。
1947年,以广西大学为主的“六二”和以桂林中学为主的“六四”“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游行后不久,陈枫察觉到敌人极有可能趁着放暑假大肆逮捕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便赶在敌人前面,特意要李福海布置黄绍亮于7月8日黄昏时赶到广西大学,通知谢之雄等同志立即紧急撤退,当晚不能在学校过夜,并给了新的联络地点。果然,敌人在7月9日凌晨到学校抓人。这时,除个别同志未按布置离开而被抓捕,大部分同志均已安全撤离,从而避免了一次大的损失。
1946年8月,在桂林文化供应社担任社长的覃展,重点负责中共对与国民党桂系有关系的陈劭先的统战工作。1947年7月6日,陈枫从情报中得知覃展有危险,立即派人通知覃展到联络点见面。见面时,陈枫对覃展说,国民党反动派今晚可能在桂林搜捕你,你今晚要离开桂林去香港;到香港后由分局另行分配工作。陈枫还给了覃展一枚金戒指作为联络信物。7月7日清早,覃展乘船离开桂林去香港。覃展到香港后得知,7月15日凌晨,国民党反动派军警到文化供应社抓捕未果,还派特务监视他在桂林的住地达一个多月之久。覃展感慨地说,陈枫的高度警惕和果断措施,保护了革命同志,令我终生难忘。
在广西省城工委领导下的广西地下党,严格执行《条例》,加强党的建设,注意教育党员,使党组织没有遭受损失。中共桂林城工委书记陈光不幸被捕后,尽管遭受敌人严刑拷打,但他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使命,对党忠诚,没有出卖组织和同志,用鲜血和年轻的生命(牺牲时年仅31岁),保卫了桂林地下党和爱国人士的安全。
1949年11月下旬至12月初,桂林、柳州、南宁、梧州市先后解放。解放军和南下党组织负责人看到这几座城市能基本完整地保存下来,地下革命力量没有受到损失,接管城市又如此顺利,都赞扬广西省城工委和各市城工委的护城迎军工作很成功、很有成效。陈枫和各市城工委地下党的同志为新中国的成立和广西的解放事业建立了不朽的功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