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数据在企业内部审计中的应用研究

2024-05-28 19:08姚韵刘绍培
中国内部审计 2024年5期
关键词:数据平台内部审计

姚韵 刘绍培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数据资源已成为内部审计工作需要的重要基础元素,如何高效获取、分析数据并应用于内部审计,是新形势下审计工作亟须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针对适用于内部审计的公示数据和数据平台进行分析,以某专项审计项目为例,深入探讨公示数据在内部审计中的具体应用,旨在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关键词]公示数据   数据平台   内部审计

一、引言

内部审计是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升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强化企业运营管控效率、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各组织机构业务被大量数据化,数据被广泛应用于企业的业务支撑、经营分析与决策、产品研发、外部合作等,企业内部审计也随之呈现出边界扩大化、内容信息化等特点。

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充分利用公示数据能够有效发现和揭示企业日常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与控制缺陷,提出防范与改进建议,最大限度提升内部审计价值,提高企业治理效能。《“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强数据资源分析利用”。然而,部分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在利用数据资源方面还存在着以下不足:有的审计人员并未真正重视数据,仅采用传统审计思维从被审计单位内部获取信息,而忽略了诸多外部关键数据,如政府平台的公开数据等,未意识到充分利用公示数据平台的重要性和便捷性。

相较于企业内部提供的基础审计资料,外部公示数据提供的信息资源更为丰富开放,各类信息平台能够使审计人员便捷地获取所需公示数据信息,进一步拓展审计视角。通过深入挖掘和分析公示数据,内部审计能够从更高层面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具有战略性、系統性和前瞻性的审计建议,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效率。

二、适用于内部审计的公示数据和公示数据平台

(一)公示数据及其特点

公示数据是国家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保障公众知情权而公开的政府和企业信息,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质量可靠。

公示数据由政府或政府组织专门机构进行收集,代表政府公信力,可直接引用。

2.获取便捷。

公示数据通过政府网站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数据平台对外公开,用户可通过互联网自主检索。

3.更新及时。

政府对公示数据的更新有时限要求,部分数据与业务网站直接链接,确保用户获取最新信息。

(二)公示数据平台及其数据内容

公示数据平台将各类可公示数据进行汇集、清洗和加工,形成覆盖广泛、高度关联、深度穿透的数据资源以满足不同使用者需求,主流平台包括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专业平台和天眼查、企查查等综合平台。

公示数据综合平台采用链表等方式与专业平台数据进行链接,通过平台系统界面的功能模块予以呈现,并同步进行数据实时更新。适用于内审的数据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1.资本关系。

包括企业股东、持股比例、认缴及实缴资本、对外投资及实际控制企业、分公司及分支机构、企业董监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2.工商信息。

包括资质资格、经营范围、知识产权、行政许可等。

3.经营信息。

包括招投标、资产交易、企业年报、企业公示、行政处罚、公示催告、股权出质或质押等。

4.司法信息。

包括与法律诉讼相关的立案、公告、判决、执行、破产等。

5.其他。

包括企业知识产权、新闻舆情等。

三、公示数据在内部审计中的应用实践

内部审计根据审计目标和审计方案,利用公示数据平台,制定公示数据应用方案,检索并对获取的数据信息进行梳理、分析和应用。本文以国有企业A企业某专项审计为例,探讨公示数据在内部审计中的具体应用。

被审计单位A企业以工程承包施工为主业,审计目标为评价企业经营状况、审查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及有效性、揭示企业重大经营风险,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财务管理、投资管理、招投标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等。

(一)制订公示数据应用方案

根据项目特点和审计资源情况,制订公示数据应用方案时需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数据主体。

数据主体包括本级企业,关联企业(主要包括股东及同一股东控制下的企业、本级企业投资或控制企业)以及业务单位(主要包括具有产权关系、合同关系、资金关系、担保关系、授权委托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的企业)。

2.数据对象。

需要审查的具体数据信息,主要根据审计内容进行确定。

3.审查目标。

审查方向主要服务于审计目标,根据审计目标来确定审计方向。

结合审计方案和A企业具体情况,审计组确定需要利用公示数据辅助审计的内容主要集中在经营状况、内控与合规、重组并购、采购招标等方面,并制定公示数据应用方案,如表1所示。

(二)经营状况方面

本案例中,审计人员对A企业经营状况有关公示数据进行全面审查,并对其所属子企业公示数据进行穿透,发现异常数据信息及应用成果如下。

1.为出资企业提供非同股比担保。

审查数据:对本企业“股权出质”数据进行审查。

异常信息:A企业对外投资的B企业另一股东存在股权出质情况。

应用成果:根据该线索,审计进一步查实A企业向严重亏损的B企业委贷5000万元,而B企业另一股东未同股比提供委贷担保,仅以B企业股权作质押,违反国资委有关管理规定。

2.股权投资未入账。

审查数据:对本企业及下属企业“对外投资”数据穿透审查。

异常信息:已注销的子企业在2家对外参股企业中仍显示持有股份。

应用成果:根据该线索,审计进一步查实子企业对2家参股企业的股权投资数额未在财务账面反映,形成账外资产。

3.商票兑付风险。

审查数据:对本企业“公示催告”数据进行审查。

异常信息:A企业于2017年曾接受H集团下属企业开具的商票。

应用成果:根据该线索,审计进一步查实A企业有2份该企业开具的商票多年未能兑付,H集团暴雷后该款项存在回收风险。

(三)内控与合规方面

审计组指派专人对A企业“司法信息”公示数据进行全面审查,通过审阅法律文书分析企业在内控与合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异常数据信息及应用成果如下。

1.周转材料管控不严造成损失。

审查数据:对“司法信息”项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判决文书进行审查。

异常信息:某判决文书显示,A企业近年来发生多起项目现场周转材料丢失的案件。

应用成果:审计组对项目现场周转材料管理的内部控制进行专项审计,审查发现A企业多个项目周转材料由分包商领用后未对其是否退还进行监管,个别分包商将架子钢管及扣件作为砼钢筋使用或变卖,存在严重内部控制缺陷,造成经济损失。

2.层层转包和倒卖工程。

审查数据:对“司法信息”项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类法律诉讼案件判决文书进行审查。

异常信息:某判决文书显示,2021年王某通过挂靠某工程公司获取A企业分包合同后,将合同转包给王某某并收取居间费用,随后王某某又将工程转包给孙某某。

应用成果:根据法院判决结果,确定该分包合同存在层层转包、违规挂靠和倒卖工程等违规行为。

3.违规收取非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导致损失。

审查数据:对“司法信息”项下民事案件判决文书进行审查。

异常信息:某判决文书显示,某分包商为承接项目向A企业出具由某民企担保公司开具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分包商违约退场后A企业起诉担保公司兑付履约保函,法院判决认为担保公司不具备开立独立保函的主体资格,其开具的履约保函不是独立保函,A企业索兑诉求被驳回。

应用成果:审计进一步查实该担保公司实际为个人注册成立,A企业违规接受不具备履约保函开具主体资格机构开具的履约保函,导致履约保函无法索兑,也难以向分包方追索,造成损失。

(四)重组并购方面

A企业于2022年12月参股C企业35%的股权,目的是通过C企业承揽并实施某PPP项目。在对C企业公示数据进行审查时,发现异常数据信息及应用成果如下。

1.对投资企业非同股比借款。

审查数据:对并购企业“工商信息”数据进行审查。

异常信息:C企业注册资金1亿元,实缴资本0元,参保人数15人。

应用成果:根据该信息,审计人员判断C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理应需要运营资金。审计进一步查实A企业于2023年2月向C企业提供借款3000万元,其他2家股东未同股比出借资金。

2.PPP项目终止后履约保证金回收风险。

审查数据:对并购企业“新闻舆情”数据进行审查。

异常信息:某市财政局出具针对A企业采购投诉的处理决定书,投诉内容为该局“废标和擅自终止采购项目”,回复意见为“因全国PPP政策调整,项目已不具备执行条件”。

应用成果:根据该信息,审计进一步查实A企业并购C企业是将其作为承揽某市某PPP项目的项目公司,項目预中标,已缴纳3000万元履约保证金。项目被终止后履约保证金回收存在风险,参股的35%股权也将面临如何清退的问题。

(五)采购招标方面

审计组在分包和采购招标审计中,发现有最高价中标、多家投标企业疑似串标围标等疑点,决定对涉及相关招采项目的参投企业公示数据进行审查,发现个别项目招采存在围标串标嫌疑。

审查数据:对多次同时参投相同项目的4家企业的“股东”“高管”“年度报告”以及“变更记录”进行审查。

异常信息:发现4家企业中,2个企业为同一出资股东,且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相同,由此判定为关联企业;这2个关联企业对另外2个企业均有出资记录,另外2个企业的监事曾任职这2个企业的高管,4个企业关系密切。

应用成果:根据该信息,结合4个企业投标文件雷同、报价呈规律性趋势等疑点,认定4个企业在参与投标时存在围标串标嫌疑,且A企业未对该项目进行废标处理,不符合招投标相关规定。

四、结语

充分挖掘并应用公示数据是内部审计在大数据时代下提质增效的必然趋势,内部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要认真研究、充分利用公示数据赋予内部审计的增值效应,推动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审计工作新局面。

(作者单位: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00120,电子邮箱:yunyao@eppei.com)

主要参考文献

[1]鲍国明.内部审计为数字化转型保驾护航:在第二届数字风险峰会上的致辞[J].中国内部审计, 2021(1):7-8

[2]秦荣生.数字化时代呼唤数据导向审计[J].中国内部审计, 2023(6):1

[3]周霞,林津翘,华峰.大数据时代企业内部审计新常态研究[J].中国内部审计, 2017(3):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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