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代青少年有声语言中的多元素表达与融合
——以“表演式”朗诵为例

2024-05-23 16:44张明敏
文化学刊 2024年3期
关键词:朗诵者青少年创作

张明敏

一、朗诵源起变迁中的“表演性”特征

“朗诵”一词最早出现在宋朝,陆游所作诗文《浮生》:“横陈粝饭侧,朗诵短檠前。”其词义有两种解释:大声诵读与高声吟诵,也就是有节奏地诵读诗文。而现代我们所说的“朗诵”则是在“五四运动”后提出的,指的是运用不同的腔调,有节奏、有情感地背诵。朗诵表演是通过朗读来呈现的一种文艺表演形式,主要特征为通过语言表达为主,在口语表述过程中通过调整和运用语调、语速等技巧来表现文学作品中所表达的情感内涵和意境,让观众可以感同身受地体会到作品的思想内涵。通过不断的实践探索,“朗诵”这一形态又被强化和赋予了具有表演性质的“以声节之”,也就是通过声音的节奏和抑扬顿挫表达作品的思想、情感。

现代朗诵是从古、近代的“诵读”中演变而来的,具有鲜明的娱乐性、表演性、宣传性、通俗性,而其中的“表演性”是从“朗诵”一词诞生之日起就具有的,只是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又逐渐强化了脱稿、背诵的特点。古代朗诵的“表演性”主要体现在朗诵者在朗诵过程中自身的一种行为状态,而现代朗诵的“表演性”除了保留朗诵者自身的行为状态之外,还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了大众的参与,通过这种“共同”参与达到共情的目的。虽然古时朗诵和现代朗诵的“表演性”的在含义上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其“以文本语言为依据”的特性却贯串始终[1]。

二、“表演式”朗诵的特点

“朗诵是一门源远流长的艺术”,从表现形式上来说,朗诵是朗读的舞台再现,应属于舞台表演艺术的范畴,因此,在创作过程中可以加入音乐、肢体语言、服装、造型、各种舞台效果等多种视听艺术元素。苏联著名的艺术语言大师、斯大林奖金获得者符·尼·阿克肖诺夫认为,朗诵是一种艺术形式,是“戏剧艺术的变种”,是一种“更接近自然的、口语化的舞台语言”。著名表演艺术家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也认为“语言”即音乐,在舞台上讲话并不亚于歌唱的艺术,要求有很好的修养和高超的技术,这就充分说明朗诵属于一种高级的朗读行为,且是需要经过系统地学习和充足的训练才能够掌握的一种技能。中国现代著名诗人朱自清也认为“朗诵”是以白话诗的“朗诵运动”为发端的,“这种朗诵,边诵边表情,边动作,又是带有戏剧性的”,是一种“近于艺术表演形式的读文方式”。因此,朗诵,尤其是舞台朗诵,本身就是综合艺术,需要借鉴各个艺术门类的长处,借助综合的舞台手段加以呈现。

近年来,各类朗诵比赛、诵读活动广泛开展,尤其是在青少年群体中,教育部专门下达了“中华经典诵读行动”活动,旨在通过诵读引导学生继承传统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培育民族情感,使学生达到情感的感染、人格的熏陶。但纵观近年来各大青少年朗诵大赛,参与人数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大部分的学生基本功,诸如普通话水平能力、声音条件都有一定的提升,但呈现出作品的千篇一律、匮乏单一也成为了主要问题。不同的朗诵者在朗诵作品的处理方式中,对于是否融合表演又有不同的理解,大致分成了两种不同的朗诵类型,即“播音式朗诵”与“表演式朗诵”。所谓“播音式朗诵”指的是运用较多的朗诵技巧来进行朗诵,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将朗诵者站在第三方的角度,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对作品进行有声语言的二度创作,与之对应的“表演式朗诵”,其呈现出多元素的表达形式,是内在体验和外在体现的双重融合,从而展现新的表达形式和表现维度,指的是将自己代入故事里的人物角色,深入人物内心,体味人物情感,以第一人称维度对作品进行有声语言的二度创作,同时综合舞台上的各种表现形式,也使得朗诵更具艺术感染力和观赏性[2]。

三、青少年“表演式”朗诵的语言呈现

朗诵作为有声语言的一部分,是用声音对文本进行再创作,因此,朗诵所呈现出的作品的内容、情感及寓意,是集语言性、表演性、艺术性于一体的创作活动。朗诵表演主要分为音乐朗诵与文学朗诵两种形式。音乐朗诵即将文学作品与音乐相互融合,再以朗诵或歌唱的形式来呈现作品的精神内涵;文学朗诵即散文、诗词、小说等不同形式的文学作品当作素材,经过朗诵者的诵读来呈现作品所蕴含的内在情感。

(一)内部技巧和情感体会

朗诵,是感知于外、受之于心的过程,要求朗诵者要言语用心、言语由心、言为心声。青少年正处于人生成长的“拔节孕穗期”,他们积极阳光、充满热情、乐于表达、善于交流,在发声方面,通常语音的调值比较高,音量比较大,语速比较快,节奏轻快活泼,具有跳跃性;在心理方面,易受外界影响、情绪波动较大、自我意识增强。在青少年的朗诵作品中,大部分都是寓情于景的,如《大山里的孩子》《天上的草原》《我想》《我希望》等,青少年创作者在展示时常常囿于形式,固定腔调、固定节奏、固定手势、固定眼神,甚至固定服装、装扮,缺少准确的理解和个性化的表达,导致作品千篇一律、千人一面。因此,更需要孩子们善于感受画面、积极调动内心的真实情感,加强对文本的理解,使内心始终处于运动状态,再通过有声语言对人、事、物的描述,再现作品的内涵与情感。

(二)外部技巧和文字生发

朗诵是把诉诸视觉的文字转化为诉诸听觉和视觉的有声语言的再创作活动。简单而言,就是把源于生活并高于生活的文学作品转化成具备主流审美价值的有声语言。张颂老师曾指出:“技巧的运用有两个阶段:一是学习阶段,可以叫作‘刻意雕琢’阶段;二是熟练阶段,可以叫作‘回归自然’阶段。”而语言外部技巧的运用和内部技巧的运用紧密联系,内容、情感、寓意是语言表达的基础,如果声音形式脱离了这些就失去了生命力,只能是见字发声,因此,“轻感受、重技巧”也成了青少年“表演式”朗诵中的一大问题。例如作品《我想》,文本节奏感较强,“我想把小手安在桃树枝上”“我想把脚丫在柳树根上”“我想把眼睛装在风筝上”“我想把自己种在春天的土地里”,如果在朗诵创作中不能够真切感受到春天的生机盎然,不能够调动对春天的期盼与向往,甚至手舞足蹈,拿腔拿调,也就破坏了整个诗歌的意境,背离了作品的主旨,削弱了朗诵的艺术感染力[3]。

四、青少年“表演式”朗诵的创作路径

“表演式”朗诵作为一种舞台表现艺术,注重视觉与听觉的多维度的呈现,但并非要求表演“大于”朗诵,因此,既不能过分追求形式而流于表面,也不能脱离文本内容,破坏情、声、气三者的平衡。优秀的朗诵表演首先应对朗诵作品本身的思想内涵有一个深刻的理解,体会作品本身思想含义的同时,调动自身的情感,不但要读出来,更要诵出情,做到以情动人、以情感人,同时做好情、声、气三者的平衡,只有这样才能做好朗读表演。

(一)角色认知的设立

1.全面的角色认知

在近年来各类青少年朗诵展示活动中,展示者展示的作品体裁通常有三种,即诗歌、散文、小说(童话、寓言)。而在这些作品的创作程中,内心形象特征的塑造则是关键。青少年在处理诠释作品时应首要考虑如何呈现作品中的人物情感,塑造作品所诠释的规定情境,从而构建自身的内心形象,建立真实的情感逻辑。

2.多元的角色风格

“多角色诵读”从强调朗诵者自我角色定位方面对“朗诵培养语感”进行了新视角的解读。朗诵者以讲述者、描摹者、倾听者、评读者等多种角色身份进行诵读,赋予了作品“讲读”“赏读”“听读”“评读”的丰富内涵,增强了作品的生动性和形象性。而“多角色诵读”也并非纯粹地照搬、单一地模仿,文本中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脾气秉性,要想做到精准定位,就要把角色读“活”,抓住重点字词,细细品味,深入理解角色的心理活动和情感变化,挖掘角色特点,在充分感受形式美的同时展现丰富的美感。比如作品《字典公公家里的争吵》中的感叹号、问号、顿号、逗号、省略号、句号,要真看、真听、真理解、真感受,在内心建立起多角色品相,最终通过有声语言的艺术张力,呈现多元的角色风格。

3.形象的角色塑造

朗诵创作展示中,文本角色的塑造很大程度上是以有声语言为基础,在“字正腔圆”“润泽通透”的声音美感前提下,真实再现符合青少年的语言特点和文本中的人物特点。表演式的朗诵在声音的塑造上更加形象生动,除了继承传统朗诵创作的停连、重音、语气、节奏以外,更是吸收了戏剧表演中有声语言的艺术特点。首先就要求以情感表达为目标,有控制的、有创造性、有艺术性地将一系列“极端”的声音,如破音、嘘声、哭腔嘶哑等有序地填补进文本应有的位置中,从而进行生活化的情感体现与再现。比如作品《在山的那边》全文揭示的主题是“只要努力地奋斗,梦想就会实现”。因此在处理“那雪白的海潮啊,夜夜奔来……你终会攀上这样一座山顶……而在这座山的那边,就是海啊,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再以瞬间照亮你的眼睛”的时候,要从最初的失望、经过苦难后成长、再到最后对生活充满希望,声音低沉走向高昂,人物角色情感的三次起伏,相对应的也应是有声语言的三种艺术处理。此外,在角色的外在形象塑造中,服装的演绎无疑是“表演式”朗诵中一个明显的特征,通过妆容的打造、服装的搭配以及动作行为上的演绎,声音情感上的起伏变化以及气息等的运用等,都能看出其包含的角色形象,而这一系列的形象塑造也恰恰满足了朗诵艺术中情景再现、融情于景、触景生情的特征,有利于朗诵者感受稿件所表达的情绪,并将自己的情绪融入其中,实现与受众的同空间共振[4]。

(二)外向化的声音展现

1.预设图像

朗诵创作中的“图像”即“情景再现”,它可以有效弥补因缺乏代入感而产生的情感失真。在“表演式”朗诵中,预设图像可以帮助创作者更好地推动情节的发展和角色的互动,从而展现符合创作逻辑的情感表达。在近代美学史上有一种影响较大的学说——移情说,指的就是将自己的思想和感情加诸对象,使对象具有一定的情感和审美色彩。这是戏剧表演中的一种境界,在朗诵创作过程中,移情也可以使得创作者的本体意识和文本本身形成物我合一的状态。例如作品《天上的草原》,表达了作者家乡、对草原、对亲人的深深依恋和无限热爱,开头便是:“在儿时依稀的记忆中,我是出生在飘着炊烟的白色毡房”,朗诵时,如果能在思想上进行移情,将“预设图像”情感再现,把自己置身于广阔无垠的大草原,纵马奔腾、放声歌唱,就可以有更真实的情感体验了。

2.增设语感

“触目闻声、随处可感”是古往今来各类文学作品的创作特点,任何一部作品,无不都是作者对生活和对内心的感悟的一种写照,因此,朗诵者就必须要利用各种途径来体验、再现文学作品中作者在创作过程之中的思想情感,从而建立起作品的内在形象特征。

因此,在朗诵创作中,通过“腔调”形成非一成不变的语势语态,而这种语言态势所创造出来的形式美不但是作品思想内向的延伸,更是建立在有声语言鲜明的韵律感和规范的平仄关系上的艺术化表现。在“表演式”朗诵中,文本本身所创作出来的人物内心世界的独白或对白具有不可忽视的交流感和对象感,因此,要求朗诵者根据文本角色的特点做出相应的艺术处理,比如通过句式长扬、拉开立起、字腹拉长、幅度增强等等,最终获得作品总体的平衡美。

3.优设情感

无论是古今中外的名篇佳作,还是现当代的文学题材,在进行朗诵创作时都要尽量做到“感知于外,受之于心”。动心动情就是要求创作者对文本感兴趣,积极主动感受并有意识地融入文本氛围,激发内心艺术创作的愿望,将“要我说”变为“我要说”,将理性认识转化为感性认识。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因为心中感受强烈就一味地宣泄,也不能心中无感不入意境,用情过少而太过平淡、正所谓“无情无义要不得,虚情假意更可怕”,做到“眼中实感有画面、心中有真感、口中诵真情”。

五、结语

在朗诵艺术中所呈现的表演化趋向,可以使处于思想形成期的青少年在更加创设的情境下入情入理地表达,使受众与朗诵主体产生交流感和代入感。同时通过表演式的浸入式朗诵可以使青少年更好地了解、体验和领悟中华文化的精神内涵,提高文化素养、增加文化自信,促进审美的全方位提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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