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特殊教育的绩效评价是衡量特殊教育质量的重要方式,受到家长、学者和政府的广泛关注,然而至今仍面临诸多挑战。美国得克萨斯州自2019年起使用结果驱动问责系统对学校特殊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该系统的指导原则及其在特殊教育领域的指标和使用方法,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参考价值,可通过制订可测且指向学生的标准、注重办学质量的提升、明确绩效评价的责任主体等进一步完善我国学校特殊教育绩效评价机制。
【关键词】 特殊教育;结果驱动问责;绩效评价;启示
【中图分类号】 G769
【作者简介】 邓虹祎,硕士研究生,华东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系(上海,200062)。
2014年,美国政府根据《残疾人教育法》(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简称IDEA),调整各州和地方教育机构接受监督与问责的方式,从注重过程转变为更注重学生的学习成果[1]。美国特殊教育计划办公室(Office of Special Education Programs,简称OSEP)认为,改善残疾儿童的教育成绩是确保教育机会均等的必要条件,并修订了问责制度,从强调合法性到更加强调学生的成果,该问责模式被称为结果驱动问责(Results Driven Accountability,简称RDA)[2]。
在得克萨斯州,结果驱动问责系统被用于评价和报告得克萨斯州学区或学校在指定领域(双语教育/英语作为第二语言、职业和技术教育、某些联邦职称计划和特殊教育)的年度绩效表现。作为一种技术资源、自动化数据系统和数据驱动监测的框架,该系统是每年得克萨斯州学区或学校的绩效评价和项目有效性评价的一部分[3]。其前身是基于绩效的监控分析系统(Performance-Based Monitoring Analysis System,简称PBMAS),从2004年开始实施,自2019年被修改为结果驱动问责系统[4]。与OSEP提出的结果驱动问责模式不同的是,得克萨斯州的结果驱动问责系统是一种技术资源而非仅为问责模式,每年得克萨斯州的审查和支持部门都会与得克萨斯州教育局内的支持部门进行协调,制订和实施这一年的结果驱动问责系统。
一、结果驱动问责系统的指导原则
结果驱动问责系统中的指标每年会进行细微调整,但其指导原则总体上来看并没有发生较大变化。2019年,结果驱动问责手册中明确了7项指导原则,以OSEP提出的结果驱动问责模式的7项指导原则为参考[5]。而2020年后,结果驱动问责系统的指导原则被浓缩为5项并延续至今。
一是信息公开透明。该项原则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公众的投入及其可获取性,具体指RDA的设计、开发和实施取决于公众投入、公众的评论以及学区或学校与合作伙伴之间的持续协商,且公众可以获取由结果驱动问责系统统计出的数据。另一个方面则指最终的报告中会解释数据的意义,以供相关单位使用和做出决策。
二是驱动结果的改善以及高期望。与其名称相符,结果驱动问责系统旨在改善学区或学校自身绩效以及满足法律规定的要求,反映了学生成绩、程序有效性、数据完整性等关键领域指标。此外,结果驱动问责系统中的每个指标的标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调整,确保学生持续地取得成就和进步,以实现高期望。
三是保護所有儿童和家长的权利,确保所有儿童都被纳入年度全州性评价。每年得克萨斯州的学区和学校均会开展结果驱动问责,尽量将所有的教育机构都纳入评价范围内。对于学生较少的教育机构,会采用适当的替代性项目方案进行分析。
四是差异性的激励和支持。该原则反映出绩效评价的针对性,即不能用一个领域的高绩效去抵消另一个领域的低绩效,从而导致错误地对高绩效项目开展干预。
五是对需要的回应。结果驱动问责系统是一个动态系统,会为了应对系统外部发生的变化而增加、修订或删除指标。这与第二项指导原则相互呼应。同时,RDA强调它只是作为基于结果的学校评价整体协调策略的一部分[6]。
二、结果驱动问责系统在特殊教育领域的指标
结果驱动问责系统的指标一直处于持续更新的状态,包括增加新指标、修改现有指标和删除不再需要的指标,指标的变化受到全州评估计划的修订、联邦法规的变化以及数据收集流程的变化等因素影响[7]。
2022年结果驱动问责手册中关于特殊教育的指标共有18个,分别涉及学生的学业成绩、中学后准备以及对某些指标的差异率和风险率进行的显著性分析三个领域[8]。
(一)学业成绩
领域一中包含的指标与学生的学业成绩有关,通过得克萨斯州的学业评估(Texas Assessments of Academic Readiness,简称TAAR)来衡量,共包含5个指标,分别为:3—8年级学业评估通过率、3—8年级学业评估阅读科目通过率、退出一年后3—8年级学业评估通过率、结业评估通过率、替代性评估参与率。得克萨斯州学业评估的评估科目有3—8年级的数学和阅读、5年级和8年级的科学以及8年级的社会科学,除此之外还有代数I、英语I、英语II、生物学和美国历史5门课程的结业评估。3—8年级学业评估通过率、退出一年后通过率和结业评估通过率是计算达到最低要求的人数占所有参与评估人数的百分比,再参照当年的标准赋予不同的表现水平分数(Performance Level,简称PL)。
学业评估中阅读科目通过率和替代性评估参与率则不用于绩效评价。对于作为美国法律规定的障碍类型之一的阅读障碍,得克萨斯州长期予以重视,因而阅读障碍学生通过学业评估的百分比也被统计作为参考。替代性学业评估是特地为严重认知障碍的学生准备的,对替代性评估参与率的统计,也是结果驱动问责系统最大程度纳入原则的体现。该领域所有的数据均来自公共教育信息管理系统(Public Education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简称PEIMS)。
(二)中学后准备
领域二中包含的指标与中学后准备有关。该领域中只有两个指标:一是特需学生的毕业率;二是7—12年级特需学生的年均辍学率。两个指标的数据来源于得克萨斯州公立学校的中学完成率和辍学率报告,且均被纳入绩效评价。
(三)其他
领域三中共有12个指标,即指标8—19,其中仅有4项被纳入绩效评价。指标9计算了3—5岁未在幼儿园就读、接受特殊教育服务并被纳入常规幼儿计划学生人数占所有学生人数的比例。按照联邦的定义,常规幼儿计划指不到50%的儿童有资格接受特殊教育,包括那些仅获得个别化教育计划支持的儿童,而这些儿童接受常规幼儿计划中的大部分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9]。指标10和11分别统计了接受特殊教育服务且待在普通班级的时间超过80%和少于40%的学生占所有接受特殊教育服务学生的比例,这两个指标被当作反映融合程度的量化指标,被纳入学校的绩效评价中。指标18计算了3—21岁受纪律处分学生中接受特殊教育服务的学生人数占总人数的百分比。在美国,常见的纪律处分有训诫、剥夺权利、留校、学业制裁、短期停学、长期停学、惩戒性转学、在家教育、体罚等[10]。这与我国有很大不同:其部分措施我国也会使用,但没有严格的实施标准,也不会记录接受纪律处分的学生人数;在我国,特需学生的问题行为更多被看作一种常态,对问题行为的处理也不能算作纪律处分。其余指标仅作为报告使用,并不纳入绩效评价。
另外,部分指标会额外计算差异率和风险率,以防止由于歧视导致的不同人种的差异,这与我国国情不符,故在此不再赘述。该领域指标的数据同样均来自PEIMS。
三、结果驱动问责报告的使用
(一)确定绩效等级与制订干预计划
结果驱动问责系统中的一部分指标并不会用于绩效评价,而仅用于学区或学校报告信息和规划发展,以及为学区、学校和得克萨斯州教育局提供审查结果的机会,并确保政策和程序不具有歧视性,不会导致指标在某些种族中的代表性过度或不足。其余指标则用于评价某个学区或学校的年度业绩及表现,进而来确定相应的干预举措。
首先,每个指标的计算结果将会与预期标准相比较,该标准是根据前几年的结果制订的,每个指标的标准不同,且每年都会发生变化,以促进学区和学校的不断进步。接着,根据标准赋予每个指标相应的表现等级,分为0—4共5个等级,但不是每个指标都有5个表现等级。等级越高,代表问责对象在该指标上的绩效越低。最后,计算所有指标的表现等级之和并除以预期的表现等级之和,再根据当年设定的标准,最终决定该学区或学校在这一年的绩效等级(Determination Level,简称DL),从低到高分别是达到要求(DL1)、需要协助(DL2)、需要干预(DL3)、需要大量干预(DL4)。在2022年,得克萨斯州共有1207所学校参与了特殊教育的绩效评价,79.49%的学校被评为达到要求,仅有1.08%的学校被评为需要大量干预[11]。
对于被评级为需要协助、需要干预和需要大量干预的学区或学校,得克萨斯州将会通过审查数据来源、确定优先领域、撰写问题陈述、进行根本原因分析、定义年度目标、制订实施策略、定义实施活动、监控和报告进度8个步骤形成年度战略支援计划。这4个绩效等级以及战略支援计划均与OSEP的要求相对应[12]。
(二)确定各部门的工作分配与时间安排
结果驱动问责手册的制订由得克萨斯州的审查和支持部门与州教育局负责,其发布时间大多在当年9月。通过登录应用软件Ascend Texas,当地教育机构可以收集和上传各种数据资料。
此外,得克萨斯州教育局每年都会明确规定结果驱动问责报告的公布时间以及报告公布后各個部门、学校、工作人员的每月任务。在2022—2023年特殊教育结果驱动问责干预和提交日历中,10月的任务是将结果驱动问责系统的数据公开发布在得克萨斯州教育局的官网上。11月到次年1月的主要任务是制订战略支援计划,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是评审与支持部门和区领导小组。评审和支持部门负责联系绩效等级为2及更高的学区或学校,审查数据,进行根本原因分析。区领导小组由管理者和促进各个学校进步的协调员组成,协调员由能够影响最佳教学实践和提高学生积极成果的个人担任[13]。最后,两个部门的成员将和利益相关方共同规划活动,制订战略支援计划,并于12月提交战略支援计划。而次年2月到6月的主要任务是实施和监控战略支援计划。各个学区或学校的协调员每月负责收集和提交战略支援计划实施与进展的证据,评审和支持部门与得克萨斯州教育局在每月召开进展监控会议,保证战略支援计划的有效实施。次年5月或6月,区领导小组将整理所有的证据,评价战略支援计划的有效性,继而制订下一学年的行动计划。评审和支持部门会向绩效等级为2—4的学区或学校发送本学年持续改进活动的通知,协调员需要提交战略支援计划年终总结[14]。
四、结果驱动问责系统对我国特殊教育绩效评价的启示
IDEA中规定了13类特殊教育对象,分别是学习障碍(比如读写障碍等)、其他健康障碍(比如多动症等)、孤独症、情绪障碍(焦虑症、精神分裂、抑郁症等)、言语或语言障碍、视力障碍和盲、听力障碍、聋、聋-盲、智力障碍、大脑创伤、多重障碍、肢体障碍,其中,多数特需儿童并没有认知障碍[15]。可以看出,美国特殊教育的对象范围十分广。此外,美国的特殊教育很强调融合,大部分特需儿童都在普通学校接受特殊教育,因此,结果驱动问责系统主要针对的是普通学校的特殊教育。我国特殊教育和美国差异较大,结果驱动问责系统中的某些指标在我国并不适用,但是其指导原则、指标设计思路和使用方法值得参考。
(一)制订可测的、指向学生的标准
从党的十七大“关心特殊教育”、党的十八大“支持特殊教育”到党的十九大“办好特殊教育”再到党的二十大“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我国在对特殊教育越来越重视的同时,也对特殊教育的办学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2年,教育部印发了《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提出对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的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要坚持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结果评价被排在第一位,但尚未明确是哪方面的结果。分析结果驱动问责手册,可以发现其指标直接指向学生本身,且每个指标都是量化的、可测的,这值得参考与借鉴。此外,结果驱动问责系统设计了统一的标准,将特需学生的成绩纳入学校的绩效评价,这有助于改善部分学校忽视特需学生学习成效的问题。此外,把特需学生的辍学率和高中毕业率作为学校绩效的一部分,能进一步保障特需学生参与学习的权利。
(二)注重办学质量的提升
评价不仅是为了评估当年特殊教育的表现,更是为了促进特殊教育质量的提升。结果驱动问责的指导原则之一是驱动结果的改善以及高期望。为了做到这一点,结果驱动问责系统是动态发展的,其标准有针对性、逐年提升。根据每一所学校前几年的表现设置合适的目标,赋予相应的绩效得分,能够驱使学校不断提升特殊教育质量,既避免了目标过高导致学校无法达到而直接放弃,也避免了目标过低导致学校安于现状。此外,更重要的是评价后要根据评价结果给予相应的支持,并制订下一年度每所学校的特殊教育年度战略支援计划,同时对计划的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三)明确绩效评价的责任主体
从结果驱动问责系统的数据收集、报告呈现到年度战略支援计划的制订,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各个部门及成员的努力,从得克萨斯州教育局、评审和支持部门、区领导小组到各学校的协调员,各个责任主体分工明确,这也是结果驱动问责能够持续开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为了能够严格地执行学校和学区的绩效评价,需要明确部门成员的责任,保证任务清晰、可操作,将较大的任务分解后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主体身上,并规定任务完成的期限,防止学校与部门互相推脱,导致特殊教育绩效评价无法顺利完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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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Texas Education Agency.2022-2023 Special Education Results Driven Accountability Intervention[EB/OL].[2023-08-21].https://tea.texas.gov/sites/default/files/special-education-rda-submission-calendar-2022-2023.pdf..
[15]Julie Blacklock.2022 IDEA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 Manual[EB/OL].(2022-10-05)[2023-08-21].https://twogetherconsulting.com/2022-idea-individuals-with-disabilities-education-act-manual/.
(責任编辑:赵华丽 吴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