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休陪产假,被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雇?
2022年12月26日,王某入职某文化公司,正常工作至2023年3月12日,3月13日起休陪产假15天。
4月1日王某返岗后,公司向王某送达《解除聘用关系通知书》,载明双方于2023年3月12日解除试用期劳动关系,王某享有15天的陪产假,薪资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7日。
王某遂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某文化公司支付王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8万余元、2023年2月26日至2023年3月27日的工资差额1.7万余元。某文化公司不服,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某文化公司称王某旷工,其提供的考勤表记载王某2023年3月13日前5天考勤异常,3月13日至3月31日王某未经请假擅自离岗回家休陪产假,均属旷工。王某对考勤表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否认其存在旷工,称3月13日因妻子生产突然,其通过电话向某文化公司法定代表人申请休陪产假,获得准许。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某文化公司提交的《解除聘用关系通知书》已载有王某休陪产假的情况,其虽称解除原因系王某旷工,但未提供充分证据,考勤表真实性无法确认,故某文化公司应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因某文化公司无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应依法支付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同时,法院判决某文化公司支付王某2023年2月26日至2023年3月27日的工资差额。
3万多条新生儿信息被倒卖,赔偿29万!
4月16日上午,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摄影公司、某创意公司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庭判令三被告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29万余元。上述公益损害赔偿金用于个人信息保护或者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公益事项。
2020年下半年至2022年2月期间,李某通过非法渠道陆续购人多地新生儿个人信息3万余条,包括新生儿出生日期、性别、父母姓名及联系方式等。某摄影公司、某创意公司为拓展婴童摄影业务,先后向李某购买交易并使用上述信息,李某从中非法获利29万余元。
另,被告李某的行为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部:全面排查中小学重点班、快慢班
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文,重点治理7类隐蔽违规招生操作:
是否将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是否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是否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口头承诺或签订录取承诺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是否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測试面试等;是否存在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行为;是否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以此名义掐尖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是否违规跨区域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并进行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