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伯庸
明代县衙里,最重要的行政机构,叫作三班六房:三班是指皂班、壮班、快班,负责仪仗、治安、缉捕之类,有时候还会多一个捕班,和快班合在一起,就是老百姓熟悉的“捕快”;而六房对应的是朝廷六部,分为礼、吏、户、工、兵、刑六个部门,各有主管业务。除此之外,还有承发房和架阁库等办公机构。
在这些机构里办事的人,统称为吏,也叫“胥吏”或“吏胥”。“胥”这个字,本意是有才干之人,十有二人,后来引申为基层公务员。
吏房是分管人事的。在吏房里担任书手就是负责各类公文档案的书写、抄录。听起来好像是个琐碎活,可里面的门道实在不少。古代没有复印机和照相机,公文全靠书手一笔一画写就。书手大笔一挥,偷偷窜改几个字,往往能决定一人乃至一户的命运。
举个例子。崇祯时广州府有一个粮道吏职出现空缺,一个叫刘俸的吏员垂涎已久,但是资历差一点。他遂买通了吏房书手,偷偷修改了自己的申报材料,把最关键的一個日期“五月二十八日”涂抹成了“九月二十八日”。幸亏当时的推官心细,查了官府里的原始档案,发现日期对不上,这才查获弊案。书手落笔一字之差,甚至能左右官职的选拔。可以想象,其中的寻租空间该有多大。
户房和吏房并称两大要害机关。户房管的是钱粮税赋之事,日常业务涉及大量繁复计算。
和吏房书手一样,户房的算手也有能力掌控别人的命运,只消在账簿上做一做手脚,一户农民便会生不如死。比如万历年间的济南府,曾有一户刘姓人家,得罪了当地算手。纳税之时,算手硬把他家六亩三等瘠田划成了一等上田,结果概算下来,要缴纳的田税翻了一倍,一家人只好上吊了事。想避免这事?很简单,拿银子来喂饱便是。可见这其中的寻租空间也不小。
书手和算手都是胥吏的一种,他们没有官身,不算体制内,薪俸也不纳入国家财政开支。可是这些人把持着具体政务,又是本地人,比上官更熟悉地方情形和法令文牍,很容易从中做手脚,有时候日子过得比主官还滋润。
尤其嘉靖年间,对胥吏来说正是个好时候。在这之前,胥吏都是有名额限制的,可到了嘉靖年间,突然掀起了一阵扩编热潮,胥吏人数陡增。有人曾抱怨说:“衙门吏胥,原有定额。今郡邑吏想如故,胥较前增十倍不止。朝穿青衣而入,暮各持金而回。”可见其盛况。
(摘自《显微镜下的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