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艺铭
摘要:自由至上主义理论渊源可以追溯到启蒙时期的欧洲,发展的过程中受古典自由主义、美国独立战争以及法国大革命等事件的影响。诺奇克早年曾在其代表作中明确提出自由至上的立场。自由至上主义者认为个人自由具有最高的政治价值,强调财产权而忽视其他权利。然而,诺奇克晚期著作似乎确实表现出对其早期立场的些许反思。在其晚期的著作中,诺奇克对他此前提出的自由至上主义立场进行了修整,他认识到单纯依靠自由至上主义无法彻底解决社会中的不平等问题,也无法提供满足人类需求的基本服务和资源分配,不过他并没有推翻他在早前建立的自由主义基础框架。
关键词:自由至上主义;个人权利;诺奇克
中图分类号:B8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4)10-0158-04
Is Nozick a Committed Libertarian?
Lyu Yiming
(College of Marxism, Jilin Normal University, Changchun 130103)
Abstract: The origin of the theory of libertarianism can be traced back to Europe in the Enlightenment period, and its development has been influenced by classical liberalism, the American War of Independence and the French Revolution and so on. In his early years, Nozick clearly put forward the position of libertarianism in his representative works. Libertarians believe that individual freedom has the highest political value and emphasize property rights over other rights. However, Nozicks later works do seem to reflect a little on his earlier positions. In his later writings, Nozick revised the libertarianism position he had previously put forward and recognized that libertarianism alone can hardly solve the problem of social inequality and provide basic services and resource allocations to meet the demands of people, however, he did not overturn the liberal framework he had established earlier.
Keywords: libertarianism; individual rights; Nozick
隨着政治哲学不断发展演变,现代西方政治哲学涌现出了一批杰出的哲学家。罗尔斯罗尔斯:约翰·罗尔斯(John Bordley Rawls,1921—2002),美国政治哲学家、伦理学家、普林斯顿大学哲学博士,哈佛大学教授,写过《正义论》《政治自由主义》《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万民法》等名著,是20世纪英语世界最著名的政治哲学家之一。于1971年发表的《正义论》具有划时代意义,政治哲学逐渐成为现代西方哲学焦点领域,自由、权利、平等与正义成为西方政治哲学探讨的首要问题。自由是最基本的社会权利,它要求每个人在遵守一定的公平规则的前提下,能够自主行动和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1]。罗尔斯在哈佛大学的同事诺奇克诺奇克:罗伯特·诺齐克(Robert Nozick,1938—2002)是美国的哲学家,也是哈佛大学的教授。诺齐克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牛津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并且成为了当代英语国家哲学界的主要人物,他对政治哲学、决策论、和知识论都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他在1974年撰写的《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一书中,以自由意志主义的观点出发,反驳了约翰·罗尔斯在1971年出版的《正义论》一书。在1974年发表了《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又掀起了一阵狂澜。这一著作密切围绕着“个人权利”的核心概念,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一系列政治理论体系。如果说罗尔斯代表着自由平等主义立场,那么诺奇克就是对应着自由至上主义立场。
诺奇克早年曾在其代表作《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一书中明确提出自由至上的自由主义理论,他的这一立场往往被归类为自由意志主义。自由意志主义对于个人自由问题表现得尤为重视,体现出“绝对个人主义”倾向,这使得诺奇克常被看作是自由至上主义者。自由至上主义者认为个人自由是最高的政治价值,强调财产权而忽视其他权利。然而,诺奇克的晚期著作似乎确实展现了对其早期立场的些许反思。在《哲学解释》一书中,诺奇克对于道德、知识、自由意志等问题做出了更为深入具体的考察。在《省思的生活》中,诺奇克对他早期提出的自由至上主义立场进行了修整,但也没有推翻他在《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中所建立的自由主义基础框架。那么,诺奇克是坚定的自由至上主义者吗?
一、自由至上主义理论发展背景
自由至上主义理论渊源可以追溯到启蒙时期的欧洲,发展的过程中受古典自由主义、美国独立战争以及法国大革命等事件的影响。这一理论起初被称之为“自由主义”,后来随着历史的演变与思想的发展,逐渐衍生出了“自由至上主义”。
(一)启蒙时期的影响
在启蒙时期,欧洲涌现了一系列强调人权和个体自由的思潮,人们逐渐对传统的封建制度和教权提出质疑,并提倡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尊重。启蒙思想家强调个人自由、理性和人权的重要性,他们反对封建制度和君主专制,主张个人拥有天赋的权利和自由。其中,英国哲学家洛克的《论人类理解》和法国哲学家伏尔泰的《人类论》被视为自由至上主义理论的重要来源,他们的著作强调了个人自由与理性的核心价值。这个时期的哲学和政治思想强调人类理性的力量,以及个体权利必须受到尊重的重要性。
(二)古典自由主义的贡献
古典自由主义关注个人自由,及其对现代民主制度的支撑。自由至上主义与古典自由主义在很多方面是一脉相承的。洛克是古典自由主义的重要人物,他在《政府论》中提出了私有财产的正当性,以及对抗暴政的社会契约说。他的自然法理论和政府权力的起源观等思想为自由至上主义提供了理论基础。
(三)美国独立战争的作用
一些历史事件也为自由至上主义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条件,在它们的影响下,人们开始反思封建制度和专制统治,开始关注个人自由、人权和政治权利,为自由至上主义理论奠定了基础,推动了自由至上主义的理论发展。其中,美国独立精神对自由至上主义作用十分鲜明。美国独立宣言和宪法深深植根于自由至上主义,这种政治体系的设计强调权力的分立和制衡,以妥善限制政府权力,强调了对个体权利的保护和对集体权力的限制。
(四)现代自由至上主义思潮
现代自由至上主义思潮是在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兴起的,对于个人自由、政府干预和经济自由的观点做了新的探讨和发展。诺奇克在《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中论证最小程度国家是最公正的,这部作品也回应了当时的社会福利政策和扩张中的政府权力。
二、诺奇克早期提出的自由至上主义
(一)奠定基础的“新乌托邦”框架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描述了早期的乌托邦形态,之所以称之为乌托邦,其实很多人都认为这样理想化国家形态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实现的。诺奇克在《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中提出的乌托邦可以理解为一种“新乌托邦”的框架,他论述道:“这个框架包含三个基本层次,分别是国家、共同体、个人,在该框架内,存在着许多不同的共同体,在这些共同体中,人们按照他们的意愿去追求他们共同的善和理想,国家的最大功能是保护社会的安定。”[2]在这种框架下,诺奇克的思想体现出了自由至上主义的倾向,指出应当尽最大努力捍卫个体权利。
(二)自由至上主义内容
自由至上主义广义上涵盖了自我所有权(生命权、自由权及财产权),本质在于捍卫个人权利。这些个人权利被单独列出着重讨论旨在保障社会、国家以及个人的权利不被侵犯。自由至上主义可被概括为以下内容。
诺奇克首先提出个人的生命权神圣不可侵犯。“之于生命权而言,自由至上主义提倡个人的身体是归于其个人的,仅自己能够完全支配自己的身体,并控制自己的生活和享有自由。”[3]即任何个人与组织不可以干预及侵犯个人生命与自由的权力。因此,强调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就变得十分重要,只有以此为前提,個体独立性重要意义方能真正显现,个人权利才能得以实现。
其次,诺奇克明确表示个人的财产权同样是不可侵犯的。诺奇克指出人天生具有财产权,在个人财产权被侵害之时,自然可以要求获赔。对于洛克的自然状态学说,诺奇克可谓是集批判与继承统一。与洛克思想不同之处在于,诺奇克的理论更注重现实生活。他提出每个人须以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为准则,以保证个人权利不被侵犯。在诺奇克看来,个人财产权作为自然权利,既是最根本的权利,也是个人的重要特征之一。总之,诺奇克思想的理论基础在于禁止个人权利受到其他团体或个人的干涉。
(三)自由至上主义特征
自由至上主义理论坚持优先考虑并无条件尊重和保护个人权利,且个人应该在自己的选择和行为上拥有最大的自由。因此表现出权利的绝对性、以人为本以及理论上的否定性的特征。
1.权利的绝对性
自由至上主义理论探讨的权利大体上可被划分为两类:肯定的权利与否定的权利。所谓肯定的权利,就是假设个人以某种方式受到他人帮助,那么他人也同样拥有通过这种方法来寻求你帮助的权利。此外,否定的权利则指权利的不容侵犯性,否定的权利保证个人权利不被其他团体或个人侵犯。这两类权利体现了个人权利的绝对性。强调了个人权利的重要性和不可侵犯性。自由至上主义理论强调个人的权利优先于集体或社会利益,同时也强调个人之间相互尊重和支持的责任。
2.以人为本的原则
自由至上主义无疑是以人为本的,因为它将个人权利的主体性置于首位,使个人地位居于中心。自由至上主义者认为个人对权利的驾驭是正当的,凌驾于现实条件限制与个体天赋差异。诺奇克提出国家应被视为社会公民的保护者,扮演着保护公民的个人权利方面的角色,其使命在于维护和保障个人权利的安全性。这意味着国家的职责是保护公民的权利,而不是通过行使其他有损公民个人权利的公权力来干涉公民的私人生活。以人为本,意味着国家的重点应该是保护和促进个人的自由和尊严,国家不能滥用权力干预公民的私人事务,而应尊重个人的自主权和自由选择权。国家作为保卫者,应当遵循和保障公民的个人权利,其行动理应始终符合公民的利益和尊严,永不损害公民个人权利。
3.理论上的否定性
个人权利通常被自由至上主义者视作一种普遍适用于社会中的所有人的道德边界,它可以限制和约束每个个体,任何有损于他人权利的行为都将被道德所谴责。在这种前提下,除非符合个人意愿,否则个人的权利不得被任何人所侵犯或被用来实现他人的目的。这种观点反映了自由至上主义者权利理论中的否定性特点,强调了个人权利的自主性和不可侵犯性。通过这种道德边界的约束,自由至上主义者试图确保个人不会被视为一种工具或手段,从而避免个人权利的滥用。
三、诺奇克晚期对自由至上主义立场的反思
诺奇克在他晚期的著作中表现出了一些对他此前观点的反思。在《哲学解释》中,诺奇克从不同的角度探讨了道德的本质以及人们如何做出道德决定。他提出了道德实体论观点,认为道德价值是客观存在的,而不只是主观的情感或喜好。同时,他也对道德判断的理性基础进行了探讨,认为道德判断可以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之上,而不仅仅是情感或习惯的产物[4]。在《省思的生活》中,诺奇克对他早期提出的自由至上主义立场进行了修整,他认识到单纯依靠自由至上主义无法彻底解决社会中的不平等问题,也无法提供满足人类需求的基本服务和资源分配。“我不是想要设计出一个替换《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一书中立场的理论,也不是想要尽可能地保持与当下理论的一致。我只是指出一个重要的领域,这可能是另一种立场。在那里,那个理论存在问题。”[5]
此时期的诺奇克认为政府应该在一定程度上干预市场,通过提供公共设施、教育以及医疗保健等手段来确保社会公正和包容性。诺奇克强调政府的作用应该是在市场失灵时进行补充和修正,而不是完全控制和干预市场。此外,他主张通过社会保障制度和税收政策来减轻贫困和不平等问题,以确保社会中的机会公平和基本福利的最低保障。洞悉这些修整之后的思想,可以看出其实使诺奇克的立场发生了转变,已经不再是单纯的自由至上主义,似乎更为接近社会自由主义,主张个人自由和财产权的保护,同时也承认政府在社会公平和福利保障方面的重要作用。他希望通过开展广泛的讨论,并在可能的时候影响政治实践,来实现这种混合经济的理念,并最大限度地平衡自由和公正的价值。
晚期的诺奇克希望他的理论能够成为一种引发变革和创新的力量,希望自己的思想能够激发人们去思考现实世界中的问题,并且促使他们采取行动来改变现状。他追求的是在理论和现实之间建立起一种积极的联动,以推动社会进步。诺奇克似乎不满足于仅仅停留在学术领域,而是希望自己的思想能够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诺奇克的立场具有一定的复杂性,特别是在他晚期的伦理和价值理论方面。他不仅强调了自由至上的立场,还提出了围绕政治中立性的包容性共识的观点,这可以被视为对多样性的认知。这种观点超越了简单的自由价值观,而是更加注重社会的多元化和包容性。
对于立场转变,诺奇克本人没有明确的表态。但诺奇克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理论的局限性和疑慮,在讨论中并不掩饰真实存在的问题。事实上,站在哲学的角度,每个理论都存在或多或少的缺陷,理性的有限性似乎难以跨越现实世界的复杂多样性。因而在研究诺奇克的立场性问题上,应秉承一种全面而复杂的看法,以包容性、多样性的认知方式去研究,而非单纯地予以批判或肯定。
四、诺奇克是坚定的自由至上主义者吗?
(一)什么是自由至上主义者?
结合此前的分析,自由至上主义者追求的是个人自由和个人权利的最大化,他们认为每个人应该有权利自由地追求自己的幸福,而政府的干预往往会限制个人自由。他们坚信市场机制能够创造最好的结果,并认为市场的竞争和自由选择可以带来经济和社会的繁荣。他们反对政府以强迫或者干预手段来平衡机会不平等问题,认为这些不平等本质上源于政府。至于歧视问题,自由至上主义者一般倾向于认为个人自由权利应该优先于反歧视的政策。政府干预个人对其交往的对象的选择,是对个人自由的侵犯。他们主张市场的竞争和公众舆论的影响能够促使企业和个人自发地消除歧视行为,而不需要政府的干预。
因此,自由至上主义者强调市场机制的优越性和个人自由的重要性,认为自由是实现正义、美德和机会平等的前提。他们反对政府的干预,主张让市场和个人自由来解决各种社会问题。
(二)诺奇克是坚定的自由至上主义者吗?
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想必不同的学者将给出截然不同的答案。基于诺奇克晚期的一些思想,我的回答是——诺奇克并非坚定的自由至上主义者。
不可否认诺奇克是西方保守自由主义阵营中较为激进的自由至上主义者的代表,他坚持个人权利的至上地位,强调个人自由和财产权是绝对不可侵犯的。诺奇克的政治伦理思想围绕着个人权利至上性展开,他早期的代表作反映出他的理论基调正是一种比较极端形式的放任自由主义。但是他是否坚定于原本立场呢?
诺奇克的晚期思想反映出一些立场转变的趋势。在他晚年的著作中,一些观点显示出他对自由至上主义的一些保留和怀疑,尤其是对于一些权利冲突及权利的相对性问题。诺奇克对自由至上主义的一些核心假设提出了质疑,他开始更多地关注社会责任,以及如何在权利和社会利益之间取得平衡。基于诺奇克晚期的一些思想对这一立场的质疑甚至转变倾向,展现了其复杂而多元的哲学思考态度,所以说,诺奇克不能称之为“坚定”的自由至上主义者。
五、结束语
研究诺奇克的自由至上主义思想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其中,重视个人自由和自主权,与当今世界发展趋势相协调。诺奇克认为,个人应该有权自主做出决策,追求自己的幸福和实现理想,并主张社会应尊重和保护这些个人权利。诺奇克的思想也强调了个人的尊严和权利,包括明确的产权和对劳动成果的法律保障。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保护个人的财产权和劳动成果的法律框架被认为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诺奇克的思想提供了对这种法律保障的哲学基础,强调个人的自由和尊严不容侵犯。
诺奇克的政治哲学思想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保护个人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176-180.
[2]姚大志.自由主义的两个教条:评罗尔斯与诺奇克的争论[J].哲学研究,1996(9):25-32.
[3]诺奇克.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M].姚大志,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12.
[4]ROBERT NOZICK.Philosophical explanations[M].Bost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3:451-473.
[5]ROBERT NOZICK.The Examined Life:Philosophical meditations[M].New York:Simon & schuster,1989: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