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荣丽,何利,吴勇,王春芳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三人民医院眼科,云南个旧 661000
干眼症好发于中老年群体,主要是由于泪液分泌不足(外眼天然功能、保护机制功能异常),使得眼表无法得到充分滋润[1]。若不及时予以患者有效治疗,随着病程延长,患者角膜出现结构病变,引起视力下降,最终严重影响生活及工作质量。手术治疗与药物治疗是治疗干眼症的两大途径,但手术治疗属于侵入性操作,易诱发过敏、泪道感染等并发症;因此现阶段治疗干眼症以药物治疗为主,如人工泪液滴眼,但其在应用中治疗周期较长,且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进而影响疾病恢复[2]。有报道说明,干眼症泪膜异常的病因多是眼表炎症,故抗炎药物的应用能够获得理想的疗效[3]。溴芬酸钠属于非甾体类抗炎药物,能够阻止炎症的介导物产生,但其治疗干眼症的疗效、安全性尚不完全明确。基于此,本研究选取2022年1月—2023年1月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三人民医院收治的88例干眼症患者为研究对象,旨在探讨溴芬酸钠和人工泪液联合应用对干眼症患者视功能、症状及体征的影响,现报道如下。
选择本院收治的88例干眼症患者为研究对象,根据随机数表法分为两组,每组44例。对照组中男23例,女21例;年龄30~71岁,平均(53.65±4.83)岁;病程6~19个月,平均(14.38±1.52)个月。观察组男25例,女19例;年龄29~69岁,平均(53.67±4.85)岁;病程7~17个月,平均(14.41±1.55)个月。两组一般资料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具有可比性。患者本人及其家属对本研究均知情、同意,并在相关纸质文件上签字,且符合《赫尔辛基宣言》[4]。本研究已由本院医学伦理委员会进行专业的审核后准许实施。
纳入标准:①符合《干眼临床诊疗专家共识(2013年)》[5]中的诊断标准,且经临床检查证实;②近期未接受过可能影响本研究结果治疗;③年龄<75岁;④神志正常,且语言沟通并无障碍;⑤对本研究所用药物不存在过敏反应及禁忌证。排除标准:①合并眼外伤或其他眼部病症者;②其他疾病所致干眼症者;③依从性较差且配合度较低者;④需长期服用其他药物者;⑤单眼发病者。
对照组采用玻璃酸钠滴眼液[国药准字H20183444;规格:0.3%(0.4 mL:1.2 mg)]治疗,用法用量:1~2滴/次,3~4次/d。
观察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联合溴芬酸钠(国药准字H20150243;规格:5 mL ∶ 5 mg)治疗,用法用量:1~2滴/次,2~3次/d。
两组患者均需采用药物持续治疗2周。
①临床疗效。以《干眼临床诊疗专家共识(2013年)》[5]为评估工具:分别为显效、有效和无效。显效:治疗2周后,裂隙灯检查显示正常,症状消失(眼部干涩、异物感等),泪液分泌长度>10 mm;有效:裂隙灯检查、临床症状显著改善,泪液分泌长度5~10 mm;无效:裂隙灯检查显示异常,临床症状与泪液分泌试验没有得到明显缓解。临床总有效率=100%-无效率。
②临床指标。包括角膜荧光素染色评分、泪膜破裂时间及泪液分泌量。泪膜破裂时间:患者结膜囊中滴入荧光素钠溶液,平视前方(瞬目后),观察其角膜(用宽裂隙光带),睁眼至角膜出现第1个黑斑及干燥斑的时间(最后一次瞬目后)。泪液分泌量:在患者下眼睑中外1/3穹窿部置入酚红棉线,等待5 min后观察浸湿长度。角膜荧光素染色评分:将角膜分为3个象限并用荧光条分别进行染色,每个象限分均为0~3分,3个象限共计9分,3分、2分、1分、0分分别对应>l0个点状染色或存在斑块染色、6~10个点状染色、l~5个点状染色、无点状染色。均在治疗前、治疗1周后、治疗2周后评估。
③自觉症状及体征、视觉功能评分。治疗前、治疗1周后、治疗2周后,以自觉症状及体征以眼表疾病指数量表[6]为评估工具,自觉症状考察:畏光、眼痒等,体征:弥漫性浅层角膜炎、滤泡产生等,各项分值为0~4分,各项得分相加为综合评分,分数越高表示患者反应越严重。视觉功能以国际常用经典眼表疾病指数量表[7]为评估工具:共有12项,总分为0~48分,积分越高表明视功能水平越弱。
④视觉相关生命质量。治疗前、治疗4周后,以美国国家眼科研究所视觉相关生命质量量表评估[8],包括3项(一般健康状况、活动障碍、视力障碍),各项总分为0~100分,最终评分与生命质量呈正相关。
⑤不良反应。比较分析两组患者于治疗期间,瘙痒、结膜充血、分泌物及红肿等现象的发生情况。
采用SPSS 25.0统计学软件分析处理数据,计量资料(临床指标、自觉症状及体征评分、视觉功能评分)符合正态分布以(±s)表示,进行t检验;计数资料(临床疗效、不良反应发生率)用例数(n)和率(%)表示,进行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观察组临床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97.73% vs 81.8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对比
治疗前,两组临床指标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角膜荧光素染色评分均下降,泪液分泌量均增多,泪膜破裂时间均延长,且观察组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均<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临床指标对比(±s)
表2 两组患者临床指标对比(±s)
组别对照组(n=44)观察组(n=44)时间治疗前治疗1周后治疗2周后治疗前治疗1周后治疗2周后F/P对照组(治疗前~治疗2周后)值F/P观察组(治疗前~治疗2周后)值t/P组间治疗1周后值t/P组间治疗2周后值角膜荧光素染色评分(分)2.31±0.48 1.48±0.37 1.03±0.25 2.35±0.54 1.23±0.34 0.68±0.23 129.492/<0.001 207.797/<0.001 3.300/<0.001 6.834/<0.001泪膜破裂时间(s)3.51±1.22 6.58±1.46 9.06±2.34 3.58±1.31 8.04±1.56 11.99±2.18 112.176/<0.001 262.510/<0.001 4.533/<0.001 6.007/<0.001泪液分泌量(mm/5 min)5.29±2.31 7.91±2.28 8.03±2.23 5.71±2.11 10.01±2.16 14.29±2.21 20.410/<0.001 173.502/<0.001 4.435/<0.001 13.226/<0.001
治疗前,两组自觉症状及体征、视觉功能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治疗后,两组视觉功能、自觉症状及体征评分均下降,且观察组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均<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自觉症状及体征、视觉功能评分对比[(±s),分]
表3 两组患者自觉症状及体征、视觉功能评分对比[(±s),分]
组别对照组(n=44)观察组(n=44)时间治疗前治疗1周后治疗2周后治疗前治疗1周后治疗2周后F/P对照组(治疗前~治疗2周后)值F/P观察组(治疗前~治疗2周后)值t/P组间治疗1周后值t/P组间治疗2周后值自觉症状及体征评分12.53±2.33 10.86±1.27 8.35±1.14 12.84±2.26 8.02±1.44 6.71±1.10 73.239/<0.001 169.569/<0.001 10.032/<0.001 7.021/<0.001视觉功能评分11.84±2.79 9.85±2.81 7.55±1.17 11.91±2.21 7.34±2.41 5.13±1.19 35.685/<0.001 130.342/<0.001 4.498/<0.001 9.619/<0.001
治疗前,两组视觉相关生命质量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无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各项评分均升高,且观察组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均<0.05)。见表4。
表4 两组患者视觉相关生命质量评分对比[(±s),分]
表4 两组患者视觉相关生命质量评分对比[(±s),分]
组别对照组(n=44)观察组(n=44)时间治疗前治疗2周后治疗前治疗2周后t/P对照组(治疗前、治疗2周后)值t/P观察组(治疗前、治疗2周后)值t/P组间值(治疗2周后)值一般健康状况55.33±12.64 84.42±6.66 55.11±12.28 91.05±6.10 27.586/<0.001 37.379/<0.001 4.941/<0.001活动障碍79.81±9.07 85.26±8.13 77.31±9.11 91.67±7.39 2.968/0.004 8.120/<0.001 3.870/<0.001视力障碍80.61±10.47 86.63±9.55 83.67±10.09 92.08±6.48 2.818/0.006 4.652/<0.001 3.132/0.002
两组不良反应总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5。
表5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对比
导致干眼症发病的因素众多,如随着年龄增长泪液分泌减少、炎症反应导致泪液质量下降、环境因素导致眼泪排除推迟等。相较于健康人,干眼症患者难以形成足够的泪液,进而呈现出泪液体积缩小、渗透压升高,由此可见,通过人工泪液进行替代治疗是重要的治疗手段。人工泪液能够模拟分泌性黏蛋白功能,是玻璃体的重要部分,结合水分子后可形成泪膜主体结构,进而维持角膜形态稳定,促进细胞恢复,但单一用药疗效欠佳。
干眼症是泪液障碍的相关炎症反应,由基质金属蛋白与炎性介质含量升高所导致,在外部环境炎性细胞侵害下,内部环境压力升高,导致出现炎症,诱发干眼症疾病。溴芬酸钠具有特殊的化学结构、理化性质,具有细胞膜穿透能力较强的特点,用药后可迅速发挥作用,进而下调环氧合酶活性,减少二十碳四烯酸衍生物浓度,抑制前列腺素释放,减轻炎症损伤[9-10]。郭书姣等[11]通过研究溴芬酸钠滴眼液治疗干眼症的临床效果,得出结果:治疗2周后,研究组自觉症状和体征(14.06±2.35)分,低于对照组(16.96±2.42)分(P<0.05),研究组与对照组之间不良反应比较(17.14% vs 20.00%),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与本研究部分结果一致。本研究结果显示,治疗2周后,观察组临床总有效率、视觉相关生命质量各项(一般健康状况、活动障碍、视力障碍)评分高于对照组(P均<0.05);治疗1~2周后,观察组自觉症状及体征、视觉功能评分降低幅度大于对照组(P均<0.05),而治疗期间,两组不良反应总发生率(10.87% vs 6.52%)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干眼症患者采用溴芬酸钠和人工泪液联合治疗,能缓解轻临床症状及体征,提高视功能,改善生活质量,疗效可观,且不增加不良反应。
随着泪膜渗透性升高,眼表面炎症反应也随之增强,从而对泪膜形成刺激,导致其稳定性下降,在炎性介质的反复刺激下,形成恶性循环,使患者眼表面上皮细胞磷化,眼角膜屏障功能受损,引起泪腺生理功能异常,使得稳定性下降,进而上调泪液渗透压,加重眼表损伤。溴芬酸钠具有抗炎、抗血管新生的作用,同时抑制脂氧化酶,阻滞白三烯生成,抑制结膜水肿、房水蛋白浓度增加,通过多种途径降低炎症反应[12]。有研究表明,溴芬酸钠能够改善白内障术后干眼症患者泪膜功能,具有显著疗效[13]。郑凌方等[14]研究表示,溴芬酸钠具有较好的抗炎效果,能够控制患者病情,助力患者视力恢复。崔国栋等[15]通过研究溴芬酸钠滴眼液治疗干眼症的临床效果,得出结果:治疗后,研究组角膜荧光素染色评分(0.9±0.3)分,低于对照组(1.2±0.4)分(P<0.05),泪膜破裂时间(13.7±2.2)s长于对照组(8.2±1.7)s(P<0.05),与本研究部分结果一致。本研究结果显示,与对照组比较,观察组角膜荧光素染色评分较低,泪液分泌量较多,泪膜破裂时间较长(P均<0.05),提示干眼症患者采用溴芬酸钠和人工泪液联合治疗,能够增加泪液分泌,延长泪膜破裂时间,缓解角膜损伤。
综上所述,干眼症患者采用溴芬酸钠和人工泪液联合治疗,能够减少角膜损伤,促进泪液分泌,增加泪膜稳定性,提高视功能,对其干眼症状、生活质量进行改善,疗效显著,且安全性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