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姝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江苏盐城 224100)
大丰是农业大区,全区拥有耕地12.71万hm2,人均耕地面积全省最多,2023年粮食面积达13.48万hm2、产量9.16亿kg,生猪年饲养量127.28万头、家禽饲养量3 138.21万羽、水产品总产量16.7万t、蔬菜瓜类播种面积7.25万hm2,农产品种养殖面广、量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度大。近年来,大丰区坚持以“四个最严”标准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为持续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大丰区不断建立健全监管体系、检测体系、追溯体系、信用体系,扎实推进主体入网监管工程、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豇豆农药残留专项治理行动、“两鱼”暨水产品专项行动等工作,全力擦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金字招牌,农产品检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实现农产品重大质量安全事件“零发生”,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
1.1.1 健全监管机制
切实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上升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首要民生工程,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监测方案等文件,压实压细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生产经营者主体“三个责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社会各方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1]。
1.1.2 培强监管队伍
按照“三定一考核”的要求,健全“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网格化监管模式,全区13个镇(区)共创成五星级乡镇监管站1个、四星级乡镇监管站7个、三星级乡镇监管站5个、村级服务站30个、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服务站点28个,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协管员359名。常年开展定量监测千人1.7批次以上、农残快速检测6.7万批次以上,大力推广使用胶体金免疫快速检测技术,实现精准监管。2022年全年定量抽检1 389批次,合格率99.6%;开展定性抽检8.83万份(其中胶体金检测6 753批次);2023年以来,开展定量抽检1 257批次,合格率99.75%;开展定性抽检8.87万批次(其中胶体金检测7 823批次)。连续三次荣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
1.1.3 强化工作保障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食品安全考核重要内容,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会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扶持力度,在财政扶持、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每年区财政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380万元左右。
1.2.1 标准化生产
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提升行动,全力推进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发展,制定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标准入户率达100%,实现有标可依、按标生产。积极推广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健康养殖等技术,推动“药肥双减”。建成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个,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23个、蔬菜园艺标准园22个、畜禽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67家。
1.2.2 精准化整治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高压态势,重拳出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品种,组织开展加强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大蒜暨夏季蔬果绿色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两鱼”暨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农产品生产销售等薄弱环节得到有效解决,有效净化了农资市场秩序,有力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1.2.3 追溯化管控
按照“预防为主、风险管控”原则,加强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链条监管,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全链条追溯管理制度,加大承诺达标合格证培训宣贯力度,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数字赋能精准监管,以十万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为重要抓手,全区3 620家规模生产主体被纳入省追溯管理平台监管,指导主体上市前主动开具合格证,实现农畜水产品全覆盖。加快推广常规农药胶体金法快速检测技术,提升生产主体通过自检或委托检测方式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比例。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配合,严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关,实现农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1.3.1 强化队伍建设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政风行风建设,全面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作风纪律严明、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清正廉洁高效、人民群众满意的新时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现有在编执法人员74人,一线从事执法45人,全部取得行政执法证。
1.3.2 提升执法能力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切实提升一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强化执法资金保障,推进执法装备提升,现配备执法车7辆,执法船(艇)4艘,执法无人机2台,所有一线执法人员配齐执法记录仪、执法终端等。
1.3.3 严格执法查处
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开展执法宣传、巡查和案件查处。结合“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聚焦我区特色主导产业大蒜,已连续7年开展大蒜专项整治。2023年,持续加大力量,重点突出大蒜专项整治,印发了《盐城市大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实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暨规范大蒜用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分3个工作小组,开展包镇包片专项治理工作,印发各类宣传资料、组织开展绿色生产技术轮训,在全域范围内掀起了整治热潮。强势开展执法查处,共出动检查人次164人次,检查生产种植主体57个,蔬菜收储运主体85个,农资经营单位52个。发放承诺达标合格证责令改正通知书18份,立案查处1件。通过加大宣传培训、日常巡查、执法查处,保障产业发展,实现产业兴旺、助力振兴。
1.4.1 建强基地
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建成优质稻麦基地6.51万hm2、优质蔬菜基地4.63万hm2。同时,集中力量培育2万hm2大蒜、0.2万hm2大葱的特色产业,率先建立葱蒜生产标准,推动标准化、品牌化、链式化发展。抓好绿色高效吨粮田建设,建成高标准农田10.53万hm2,比重达82.87%。
1.4.2 创塑品牌
2019年,大丰区创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近年来,切实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顺利通过农业农村部定期评价和跟踪评估。强化品牌认证,创成国家地理标志产品14个、农业类中国驰名商标2个,绿色食品159个、有机食品14个,“两品一标”品牌数量全市第一,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86.82%,全市第一。
1.4.3 拓宽市场
大丰区紧靠长三角消费市场,对标上海、立足沿海,全力打造上海以及长三角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开展区场一体化合作共建,牵头成立“沪丰优粮产业生态联盟”“沪盐禽蛋产业联合体”,与光明农发、上海农场共制标准,引导规模生产标准化、绿色化,发展订单农业,对开展自检、通过绿色食品认证优先推荐对接正阳定食、海丰米业、正阳禽业,进入上海上市销售,同时纳入“大丰仓”品牌,通过效益促进主体提高质量安全认识,实现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建成上海市外蔬菜主供应基地11个,“沪丰优粮”产业生态联盟订单种植我区优质稻麦2万hm2,农产品入沪销售额达45亿元。
中小散户监管难度较大,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投入品现象仍然存在。
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不完善,市场对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查验不严,建立追溯机制会增加各个环节生产主体的投入成本,造成生产主体出具追溯二维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自主性、主动性意识不强,对生产档案建立不重视、填写不规范、记录不全。
紧扣《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推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食品安全考核、乡村振兴等综合性考核内容,对重点工作推进不力、产品风险隐患较大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党政同责、属地管理责任。各条线、各镇(区、街道)要落实部门行业管理责任,细化监管网格,全面梳理并动态更新主要监管对象名录,摸清重点监管对象基础信息,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巡查,加大监管与执法力度。将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及广大中小农户纳入监管范围,落实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生产”“质量安全”责任,加强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培训,健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和质量公开承诺制度、生产记录制度、投入品管理制度、农(兽、渔)药安全间隔期制度、宣传培训制度等,提高主体质量安全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要持续实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提升行动,提升乡镇机构主体监管、日常巡查、协助抽样、快速检测、指导生产等工作标准化水平,强化星级乡镇监管机构评选,在农产品集中交易区、水产品集中养殖区再新建或改造提升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服务站。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镇级监管机构为评价主体,对入网主体开展信用评价,推动入网主体分类分级监管。巩固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成效,稳定入网主体数量,提高规模水产品入网比例。
按照农产品质量定量检测每千人不少于1.8批次的标准,合理制定本级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方案,切实提高监测工作的科学性、时效性、针对性、靶向性。切实提升不合格农产品溯源质效,完善不合格样品信息处置流程,加强风险会商,研究提出行业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清单或风险点,强化检打联动、产管联动。同时,进一步强化镇级检验检测体系和队伍建设,开展检测技能培训。全面推广胶体金快速检测技术,涉农乡镇(街道)全年快速检测不少于4 800批次,其中采用胶体金快速检测不少于600批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豇豆农药残留专项治理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严格按照上级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打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收官战,强化源头治理,始终保持严管重大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作配合,全力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进一步规范使用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加大畜禽、水产品出证普及力度,强化规范性出证监管检查。提升承诺达标合格证服务站点能力建设,拓展服务站点日常检查、安全宣传、上市速测、出证指导、上市报备等功能[2]。落实农产品追溯“四挂钩”机制,引导生产经营主体树牢“带证销售”理念。同时,扩大追溯管理覆盖面,将更多中小企业纳入追溯体系。通过追溯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结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亮牌”行动,通过在主城区LED大屏、公交站台广告,农村重要路口、重点园区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专栏,微信公众号、生产记录本、制作农安宣传环保袋等多方式加大农安建设宣传,在全区营造人人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浓烈氛围,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共治共建。
盐城市大丰区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需继续努力。通过夯实三个责任、提升基层监管力量建设、强化风险预警、提升精准治理能力、完善追溯体系建设以及引导社会共治共建等措施的实施,可以进一步提高大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