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佳佳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连续9年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2000万辆。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大部分新能源汽车搭载的动力锂离子电池,电池容量衰减到80%以下,就需要进入到退役回收环节,因此,动力电池的实际使用寿命约5—8年,现已进入大规模报废期。对退役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不仅能够大幅度降低对环境的污染,还能最大程度地避免资源浪费、提升产业竞争力。近年来,我国从顶层设计和指南规范制定等方面不断出台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政策要求,并取得了一定进展,建议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
一、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重要意义
废锂离子电池中不仅富含我国高对外依存度的关键金属,还含有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具有资源与环境的双重属性。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不仅能够有效减少退役动力电池带来的土壤酸碱化、水体恶化、空气污染等环境问题,还能够推动稀缺资源的循环高效利用、推动动力电池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培育新兴优势产业。
(一)有利于推动稀缺资源循环利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大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提高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动力电池中含有大量的金属资源,如锂、钴、镍、锰、铝等,其中钴、镍、锂等原材料都是非常重要的战略资源,2022年我国镍、钴、锂对外依存度分别达到93%、98%和63%。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未来这些金属资源将成为产业发展的命脉,甚至成为世界“矿战”焦点。研究表明,不同退役动力电池中,锂的比例为5%—7%,镍的比例约为5%—10%,钴的比例约为5%—20%,其丰度远高于天然矿物,且从金属含量高、杂质少的废锂离子电池中回收金属比直接从天然矿物中提取金属更为容易。回收退役电池中的金属,实现资源的循环高效利用,可有效缓解我国资源供应压力,提高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
(二)有利于提升我国动力电池产业竞争力
2023年8月17日《欧盟电池和废电池法规》(简称《新电池法》)正式生效。根据《新电池法》,从2027年起,出口到欧洲的动力电池必须持有符合要求的“电池护照”,需要记录电池的制造商、材料成分、碳足迹、供应链等信息,同时《新电池法》还规定了动力电池生产过程中可再生原材料的使用比例等。中国的动力电池产能占全球电池产能的70%以上,欧洲是中国锂电池出口的主要市场,《新电池法》将对我国动力电池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因而对退役动力电池进行有效回收利用,有利于提升动力电池中锂、镍、钴等可再生原材料的使用比例,同时有效降低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提高我国动力电池和新能源汽车企业国际竞争力。
(三)有利于培育新兴优势产业
工信部的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的综合利用量已达到22.5万吨;天眼查数据显示,2023年国内从事动力电池回收业务的企业增至5万余家,较2020年增加3倍多。随着“双碳”目标的推进,新能源汽车将进一步推广应用,电动汽车销售量和保有量将持续提升,动力电池市场需求释放,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的市场规模快速扩大。据民生证券发布研报,到2030年,我国动力电池回收市场规模预计可达1406亿元,比2022年实际市场规模增长近9倍,动力电池回收产业有望发展成为我国未来优势产业。
二、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进展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各部门陆续出台支持政策,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一)顶层设计方面
一是将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纳入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要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物循环利用。2022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制定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将“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作为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的重要内容,并提出要制定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二是将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作为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开展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动。并明确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体系、建设规范化回收服务网点、推进动力电池规范化梯次利用、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再生利用与梯次利用成套化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体系、培育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骨干企业等多项重点工作。2024年2月國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再次明确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并提出要开展清理废旧动力电池“作坊式回收”联合专项检查行动。
三是鼓励废旧动力电池相关技术装备开发应用。强化产业指导,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以下简称《指导目录》),于2月1日起施行。《指导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组成,其中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作为一项重要技术,被列入鼓励类目录。在《指导目录》中“废弃物循环利用”部分明确提到,“废旧动力电池自动化拆解、自动化快速分选成组、电池剩余寿命及一致性评估、有价组分综合回收、梯次利用、再生利用技术装备开发及应用”。
(二)规范指南方面
一是建立完善溯源管理体系。2018年工信部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物流追溯信息管理要求》(WB/T 1136-2023),逐步规定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物流信息追溯基本要求以及追溯信息、追溯标签管理、追溯信息采集管理、信息运维管理、实施追溯服务的要求。
二是建立完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推动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了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探索,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提出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以及报废的梯次利用电池(以下统称“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作业以及安全环保要求。2022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中,进一步提出了完善废旧动力電池回收利用体系等系列工作要求。截止到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5批100余家符合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全国建立了1万多个动力电池回收网点。
三是健全完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的认证体系。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先后印发《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认证工作的公告》《关于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和组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认证技术委员会的公告》,国家认监委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固定式梯次利用电池》,不断健全了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的认证体系。
三、发展建议
整体上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在国家、政府的重点支持下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仍存在回收过程涉及环节和责任主体多、退役电池去向不明,标准规范体系仍不健全、回收和处理不规范,回收关键技术发展相对滞后、回收成本压力大等问题和挑战。建议综合施策,进一步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培育新兴优势产业。
一是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快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细化产业链上下游相关方责任,明确新能源汽车动力研发、设计、生产及运营要求,报废回收要求,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要求和信息溯源要求等,强化政府监管职责,加大对非法回收和处理行为的惩处力度。更新完善新能源废旧电池进口管理,建立废旧电池资源进口管理法律法规、质量监管举措及管理细则,保障海外资源高效回流。
二是健全覆盖全产业链各环节的标准规范。统筹规划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建立覆盖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各关键环节关键要素的标准体系,开展梯次利用产品质量认证。加快研究修订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资质准入制度,增加拆解企业的规范要求,进一步细化企业规模、能力等要求。建立动力电池健康状况和剩余能量的监测标准体系,推动动力电池寿命评估和可回收利用状况评估。建立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数据库。积极参与制定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国际标准,推动标准规范国际合作互认。
三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大退役电池柔性拆解、高效再生利用等关键技术攻关,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持续推广退役电池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推动规模化应用。 引导商业模式创新,支持鼓励行业平台在坚持市场化原则基础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探索退役动力电池规范循环利用的多样化模式,开拓共建共享动力电池回收渠道,不断推动降本增效。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作用,结合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对废旧动力蓄电池的环境安全风险及国家有关回收利用政策进行广泛宣传。研究将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纳入个人及企业征信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提升社会公众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作者单位:国家节能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