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国梁
(长庆石油工程监督公司,陕西 西安 710018)
随着集团公司智能化、信息化管理不断推进,各下属单位逐渐配备了作业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应用场景也不断丰富,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技术指导、事故事件调查、履职督查等方面提供了有力支撑。但远程监控系统运行管理仍存一些不足,需逐步改进提升。
目前部分单位针对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设置了组织机构,由安全管理部门及工程技术管理部门(业务部门)负责监管,但管理界面不够精细。部门业务负责人的精力集中在处理日常事务,对远程视频监控运行管理关注不够,造成管而不精的现象。同时,对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应用未深入探究,导致其综合利用率低。
钻井、井下作业现场大多处于偏远地区,网络信号不稳定甚至无信号,这导致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易出现传输画面不清晰、画面卡顿、掉线等现象。同时,野外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也会造成视频监控故障及运维保障不及时等影响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无法做到视频监控系统使用与管理并重的良性循环,导致视频综合上线率低。
大多数单位所设的电子监督岗位,多由现场经验丰富的老员工担任,因其比较熟悉现场作业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但是,一部分老员工责任心不强,对新制度、新设备、新工艺等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也不高,不能掌握管理上的新要求,这导致在监控过程中,其无法有效辨识作业中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督查效果不佳。
施工单位和监督管理机构往往会设立远程视频监控室,但各自运行一套符合自身实际的管理模式。在周会和月会上,施工单位和监督管理机构也仅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在如何最大化利用远程视频监控、如何监管联合齐发力、如何治理共性问题、如何提升电子监督监控技能等方面交流欠缺,各自已形成的远程视频监控重点、电子监督监控视角、监控方法等未得到交流,没有达到“1+1 >2”的效果。
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上,当发现现场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时,部分单位采取“人传人,再传人”方式,即由电子监督将信息发给存在问题的基层单位负责人或打电话告知,再由基层单位负责人去作业现场制止、纠正,信息传达滞后,一旦发生严重的事故隐患时,如果不能及时制止极有可能酿成事故,因此必须优化信息传递方式。
大多数单位使用的钻井、井下作业监控软件还未具备自动识别不安全行为的功能,只能依靠电子监督的经验去发现问题。而每名电子监督每日需监控的作业现场、作业项目较多,长时间监控也易出现视觉疲劳,从而遗漏对作业现场不安全行为的预警提示。
大多数单位远程视频监控运行时间短,加之未设立专门机构,未深入开展问题的分类分析处理工作,主要将精力集中在如何提升现场问题发现率方面;未深入探索如何最大化利用发现的问题,存在发现一项问题、处理一项的现象,未进行整体分析应用;各级视频监控上下联动还不够协调,未形成举一反三再排查、再整治机制。
通过远程视频监控发现,少数作业人员对视频监控仍存在抵触心理,在作业期间故意遮挡摄像头或调整摄像头角度,使电子监督无法正常监控到现场作业画面。从侧面反映出部分作业队伍现场管理人员对视频监控作用认知不足,传递给作业人员错误“指示”,默认员工遮挡摄像头的行为。
部分单位远程视频监控综合应用正处于逐步探索阶段,管理层对远程视频监控的参与度不够,导致部分基层单位认为领导不重视,即使收到电子监督通报现场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信息后,认为反正又不会被追溯问责,采取敷衍了事的态度,导致监控“震慑”作用不明显。
拥有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单位应设立专门管理机构,设置在安全部门或工程技术部门(业务部门)下,应任命一名管理人员作为机构的负责人,做到专人专管,明确其职责、权利,使其全身心投入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应用与探索建设。业务科室仅需结合上级部门要求、单位内部监控需求,制定监控目标、监控内容、监控结果,建立远程视频监控机构向业务部门进行“日、周、月、季、年”监控汇报机制,使业务部门能够及时掌握监控应用和建设情况,精准施策,有效推进精细化管理[1],不断提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综合利用率。
远程视频使用单位与第三方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将上线率作为考核指标,将信号不稳定的施工现场如何正常上线交由服务商利用专业手段解决。同时,明确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装置安装、维护要求,编制远程视频监控装置完好性周检查表,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每周由作业队伍干部组织开展检查。强化大风、雨雪等天气后检查确认,及时排除频监控装置故障,有效提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综合上线率。
由远程监控机构负责人结合电子监督培训需求和作业现场“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应用情况编制年度电子监督培训计划,经业务部门审核审批后组织实施。业务部门对上级公文系统中与远程监控工作相关的新制度、通知要求等批示至监控机构负责人,由其组织电子监督进行学习。业务部门定期对电子监督学习效果进行抽查验证,对学习效果不佳的电子监督由远程监控机构进行考核、再培训,并对远程视频监控负责人连带考核,确保电子监督熟知制度要求、“四新”风险管控要点,提升督查验证效果。同时,要将井控实施细则、作业程序文件、设备操作规程等列为必需培训项,使电子监督熟悉掌握各项作业要求,实现精准监控、提示风险。除此之外,监控机构负责人每日认真审核电子监督发现问题台账,对不合理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项培训。
施工单位和监督机构拥有共同的QHSE 目标,只有监管同频共振,共同发力,才能更好地治理现场共性问题。监管双方远程视频监控室虽然各自独立运行,使用监控软件、所监控对象却是相同的,共同的目标就是及时发现作业现场不安全状态,纠正不安全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因此双方除周会、月会通报监控典型问题外,应建立监控工作管理沟通机制,定期开展经验交流。双方结合自身已积累的监控经验,重点突出共性问题联合整治、优化远程视频监控利用率、提升电子监督监控技能等方面交流,形成相互学习借鉴、各取所长的良好氛围,加快彼此经验积累速度,真正实现“1+1 >2”管理模式。
为改变“人传人,再传人”方式,软件使用方要和软件开发方结合现场作业特点增设对讲、文字传输等功能,在监控室和作业现场安装语音输出设备、文字显示设备。作业现场应同时设置两处语音输出装置,一处安装在司钻控制室,一处安装现场管理人员野营房内。当电子监督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打开对讲功能通报至现场,司钻作为班组第一责任人收到语音后,立即采取防范措施,现场管理人员第一时间组织整改。当发现一般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时,电子监督可通过文字形式发送,司钻和现场管理人员收到消息后采取纠正措施。同时,可设置语音和文字消息重复播放、提示,直至在司钻和现场管理人员确认收到后,终止重复,确保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得到处置。
软件使用方应结合软件开发方智能感知技术要求梳理出作业现场常见不安全行为库,逐步测试应用。可借鉴道路交通、银行等行业海量视频数据的智能感知技术在异常行为检测中的应用经验,实现事前实时监测、事中实时报警、事后报警记录查询的全时段覆盖,再通过与“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效结合,可为智慧安防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提升不安全行为发现率、处置率,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类风险,减少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2]。在未实现智能感知技术阶段,应将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标准库发至电子监督学习,对照开展排查、整治。
施工单位监控工作一般采取“公司级+项目部级+现场管理人员级”三级管理模式,监督机构监控工作采取“公司级+监督站(部)级”两级管理模式。多级监控管理模式下,各级监控关注重点不同,发现问题也不相同,处理问题方式有而不同。结合现场实际,应由公司级监控室以最终想要得到的分析结果为导向编制监控问题台账模板,下发各级监控指导填写,各级应对监控发现问题建立“日报、周报、月报”机制,逐级上交,每月由公司级监控室汇总基层台账后,甄别梳理共性问题和典型问题,上下联动开展集中治理。同时,监管双方可利用自身已有的“驻井+巡井+远程”三级管理模式[3],不断丰富联动模式,提升问题整治效果。
施工单位要对各作业队伍开展教育引导,使现场管理人员清楚了解远程视频监控应用的目的和意义,让其深刻认识到远程视频监控对现场QHSE 管理“百利而无一害”。声明作业现场负责人是现场远程监控装置运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在现场管理人员野营房内安装一块监控画面显示屏,使其能及时掌握现场各处摄像头运行情况,因人为因素造成不能正常上线的纳入现场管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确保层层压实责任,倒逼作业人员重视视频监控上线问题,杜绝故意遮挡摄像头或调整摄像头角度、维护不及时等问题。
将“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领导干部联系点审核、井控包保点等与远程视频监控履职督查密切结合,公司层面建立“监控机构每日督查,业务部门每周督查一次,科级干部每月督查一次,科级以上干部每季度督查一次”机制,项目部(监督站)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带班制度。对电子监督发现的典型问题由施工单位和监督机构联合追溯问责,施工单位重点追溯施工队伍管理人员履职是否落实到位,监督机构重点追溯驻井监督是否履职到位,对履职不到位的人员参照全员记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对多次出现典型问题的基层队伍管理人员进行约谈。从监管两条线深入追溯,严格考核,切实发挥远程视频监控“震慑”作用。
提升远程视频监控效果十分必要,重点要持续提升电子监督监控技能,强化监管沟通交流,形成合力,严格典型问题追溯问责,逐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切实筑牢作业现场安全防线,实现共同安全管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