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岛
“我穿着一双红鞋,平跟的。同样是红色的手套放在床上。我全身上下,除了包裹着脸的带翅膀的双翼头巾外,全是红色,如同鲜血一般的红色。”这是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的反乌托邦小说《使女的故事》里的一段描述。
在小说的虚构空间里,女性因核污染的影响而逐渐丧失生育力,末日情绪蔓延。极端狂热的宗教分子趁机崛起,占领了部分美国国土,并成立了基列国。他们将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囚禁起来,统称为使女,为上层人物繁衍子嗣。“我”就是这些女人中的一员。使女的服装是统一的,衣服是红色的,头巾则是白的。在由小说改编成剧的影像世界里,一群排列有序的女人低头前行,明艳浓稠的红色长袍遮掩全身,俯拍的镜头下,像一枚枚血滴。她们逐渐靠拢,汇聚成河,疾风吹过,红袍舒展而开,血色的河流随风波动,而白色的头巾点缀其中,构成一个奇妙的楔形文字,一个动态的图腾。张力由此产生。
红与白,这是个寓意十足的组合。红色象征着生育,而生育的背后隐藏着性的微妙张力;白色则象征着纯洁。讳莫如深的红与纯洁无瑕的白一经碰撞,矛盾碰撞的裂缝中,自可窥见小说里女人们作为献祭的羔羊的悲惨境遇。
用颜色,尤其是红白两色来赋予笔下人物以某种特质,似乎是小说家们约定俗成的一个手段。最让读者耳熟能详的,莫过于张爱玲那篇代表性的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红是朱砂痣,白是白月光。红象征着魅惑,欲望,偾张的生命力;白则恰恰是去欲望化的,是出淤泥而不染,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但二者总归都是男人振保心头怅然若失的过往。若过往变为当下呢,红就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也难逃衣襟上一颗米粒的宿命。红白交手,袒露的是亘古不变的人性。在这一点上,刻薄的王尔德早已做出精辟的总结: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悲剧。一种是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另一种是得到了。这种有关人性的拷问已是老生常谈,细想之下的有趣之处在于:有色的光波由眼睛捕捉,刺激视觉神经,传递给大脑,在大脑解读信息的一瞬间,几乎条件反射式地激起我们一连串丰富的联想,随之,又在心头激荡起点点细微的情感波澜,这一切是怎么产生的?
“物色之动,心亦摇焉。”同样是一池的荷花,若是红色的,大概会叫人联想到“彤管有炜,说怿女美”,想到姹紫嫣红开遍的繁盛和生机,想到丰腴盛美的杨玉环。但若是一池的白莲,就只会想起“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想起纤柔素洁的林妹妹,想起水墨淡染的文人画来了。这种心旌摇曳的背后存在怎样的文化心理和意识,实在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我猜,红与生命力之间的最初联想大概和太阳脱不开干系,毕竟一切生物的生死繁衍都离不开那一轮晨起夕落的红日。或许还和火有关。《韩非子·五蠹》里记载:“上古之世……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说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火生,而疾病去。上古先民们再看见那抹炽热的火红色,难免会将之与生命、生存、生机联系在一起吧,不然怎么会有火神崇拜呢?那么白呢?白是怎么跟纯洁、肃穆联系在一块儿的?是月光,还是流水,让白有了最初的澄澈之意?查了查《说文解字》,许慎云:“白,从入合二。”入合二,指日光进入天地之间那瞬间,那么,还是和太阳脱不开干系。东方初亮,万物初始,一切渐次有了颜色,而最初的底色就是白。《淮南子》曰:“白立而五色成。”白是一切颜色的根本,恰如呱呱坠地的新生儿。这样一想,白对应着纯净、纯洁,似乎也解释得通。要再往深层里挖,实在力所不逮,还是让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们来为我们解惑为妙。
红白两色,勾起人不同的文化联想。更奇妙的是,依旧是这两个颜色,在中西方时常蕴含着截然不同的含义。
爱伦·坡在《红死病的假面具》中写过一个带来红死病的死神使者。那是个身着一身红衣的人,猩红色掠过的每一处,都是血腥和不祥的征兆。在西方文化里,红色常与死亡、罪恶联系在一起,这大概与中世纪宗教的兴盛有关。十六世纪兴起的新教伦理对红色非常敌视,认为那是不道德、不体面的色彩。一度象征权力、财富的红,被赋予了宗教内涵后,与堕落和腐坏这样的词如影随形。这种宗教意识在文学作品里的直观呈现,让人不禁想起霍桑的《红字》。
《红字》以十七世纪新英格兰清教社会为背景,讲述了一场“通奸”的风波。小说的标题“红字”是指小说女主人公赫丝特被迫戴在胸前,象征着通奸标志的红字“A”。A,adultery,是基督教七宗罪——“傲慢,嫉妒,暴怒,懒惰,贪婪,暴食,淫欲”里的最后一桩。红色的“A”是世俗的羞辱,亦是基督教义地狱之火的烤炼。相形之下,佛道释多教并存的中国,红色似乎始终未纳入宗教阐释的语系,而始终与皇权紧密結合。“我朱孔阳,为公子裳”,用明亮的朱红色,为公子做衣裳。这袭红衣,几乎仅次于另一个色彩明黄,牢牢与身份、权势、财富的象征互为印证。目光移到国内,在一部同样以“红”字作为小说标题,读者即便没看过小说,也一定会看过电视剧的皇皇巨著《红楼梦》里,“红”似乎勉为其难地可与衰败腐朽联系在一块儿,但剥离了宗教的色彩,这种衰败总归也是繁华落尽后的衰败,是盛大后的落幕,清梦里的偷欢。对于“红”这个色彩而言,被忽视,是否也可将之视为一种侥幸呢?
而到了古代新嫁女子的身上,红色就是另一番光景,是“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明艳动人了。金丝绣成的龙凤图,在新娘子大红的裙褂上熠熠生辉,红盖头遮住娇羞的脸,多么喜庆,多么热闹。而与此同时,西方社会遮住新娘的面纱则是纯洁无瑕的白纱。与面纱一样,婚礼礼服也是洁白的,象征着处子的圣洁与美丽。若是身着这身装束跑到几个世纪前的中国来,恐怕要让以白色作为丧葬之色的国人们目瞪口呆。
除此之外,白色,因西方社会特殊的发展历史,在赋予诸如纯洁、高贵等品质的含义外,一跃成为一种社会结构上的优势和种族上的优越性。这种优越性在国内同样存在,但不是种族的,而是阶级的。中国历史上,自古以来以白为美,形容女子美貌要说“手如柔荑,肤如凝脂”,要说“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为什么呢?因为上层阶级的女人是不用在户外劳作的,不用栉风沐雨,自然肤如凝脂。反观西方社会却又不同了,上层阶级的人才有闲暇出去娱乐消遣,将皮肤晒成健康的小麦色,白色反倒是工人阶级的象征了。
所有如此种种的偏好和认知,总与不同民族沉淀千年的集体无意识的传承脱不开关系。那么,若这种无意识不再受文化、政治乃至经济变迁的影响,是否会让审美主体在一瞬间做出转变呢?比如说,如果将一个中国出生的新生女孩儿送到美国长大,她肯定是要选白色婚纱作为婚礼礼服的,那如果是送到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呢?当颜色被剥离附着其上的意义,那时,她看到的红色、白色、绿色、蓝色,还会引起她内心的微妙变化,或是唤起某一种特殊的情感吗?如果有,那种最初的、最本真的情感会是什么?真叫人好奇。
可以肯定的是,随着文化语境的交融和变迁,认知是在变化的。也就过去了一个世纪而已,如今中国的女孩子们,已经首选一袭洁白的婚纱作为婚礼的礼服了。当然,很多人选择中途再换上喜庆的中式大红旗袍,红白兼具,圣洁与喜庆并存。这种变通,大概也算是国人特有的“中庸之道”了吧。其实,白色的圣洁也好,红色的喜庆也罢,都不过是为我所需的不同解读罢了。
当然,颜色之于象征客体的关系应当止于修辞学上的意义。当阿特伍德笔下的使女开始反抗,并终于逃出基列国时,她把白色的头巾和猩红的长裙都扔进了火炉,付之一炬。当色彩背上太沉重的隐喻,成为禁锢或奴役,那么无论是明艳的红还是纯洁的白,我想,都是该毫不犹豫地抛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