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在家事法律服务中的作用及发展前景

2024-05-16 22:59邢淑秋
法制博览 2024年10期
关键词:公证人员家事公证

邢淑秋

河北省衡水市湖城公证处,河北 衡水 053000

俗语有云:家事无小事。虽与国家、社会建设与发展大事相比,家事看似很小,但却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紧密,家庭始终是一个人立足于社会的根基,每一个人都需要家庭的支持来作为后盾。但实际生活中,人们却每时每刻都在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家事,也有很多家事无法通过个人协商解决,其需要有法律来给予指导和帮助。从近些年家事法律服务案件数量增长比例不难看出,现在人们的家事问题越来越多,诸如夫妻婚变、亲人断交、继承纠纷、兄弟阋墙等家事问题层出不穷,且已屡见不鲜。面对这些家事问题,其必须通过法律途径和渠道来予以针对性解决,而在应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公证则恰恰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在监督、沟通、证明以及服务等诸多方面都展现出非常显著的职能优势,综合性的公证法律服务在家事法律服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公证与家事法律服务的概念阐述

(一)公证

何为公证,其指的是由具备公证员职业资格的人员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民事法律事实或者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来进行证明或者确认的行为。公证具备公信力和法律效力。就家事关系以及相关家事问题而言,公证员可就家庭关系来进行证明,举例说明家事中的亲子关系、婚姻关系等,此类证明是处理家庭财产以及解决家庭纠纷的关键要素。比如,现实中有夫妻关系的两个人可在公证员的见证之下达成离婚协议,如此一来,离婚协议便具备了法律效力,而且也可有效避免之后可能会发生的相关争议问题。再比如,公证员可以就家庭财产进行公证,通过此途径来证明家庭财产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归属权,这也可以成为家庭财产继承与分割问题处理的重要依据[1]。

(二)家事法律服务

何为家事法律服务,即由律师、公证员、仲裁人员以及法律援助人员等具备专业身份的人员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来提供解决家事纠纷的法律服务。现实社会中比较常见的家事法律服务类型主要包括婚姻关系、财产纠纷、继承纠纷、抚养权、赡养义务等。

二、公证和家事法律服务二者之间的关系

从二者关系的角度来分析,公证与家事法律服务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密。公证是法律服务的一种方式,其可提供证明事实的服务,进而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家事法律服务是需要根据公证机关对证明事实的认定、权利义务关系的确认等来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所以,从这一角度来看,公证与家事法律服务二者之间有着非常直接且紧密的关联性。关于二者之间的关系,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来进行阐述:

(一)家事法律服务需要由公证来辅助

众所周知,家事法律服务是为解决家事纠纷、围绕家庭问题所展开的法律服务。通常情况下,家事法律服务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家庭成员关系、家庭财产以及家人遗产等几个方面。在解决这些家庭问题的过程当中,一般都会需要有公证机关的证明和确认[2]。

例如,在解决家庭成员如何分割遗产这一问题时,便需要由公证机关就其中所涉及的遗产、遗嘱等内容进行权威证明。还有,在涉及聘任监护人以及财产代管人的案件当中,也需要有公证机关的证明予以辅助配合。由此可见,家事法律服务需要依靠公证才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充分全面的法律保障。

(二)公证是一种特殊的法律服务方式

在我国,公证有着公正、公平、严谨、专业的特点,其可以为被家事纠纷烦扰的当事人提供可靠、权威、有效的证明服务。家事法律服务,公证是不可或缺的一种保障当事人权益和证明事实的法律服务方式,在解决家庭纠纷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3]。

三、公证在家事法律服务中暴露出的问题和困难

在家事法律服务中公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公证作为核心凭证和依据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考虑到家事法律服务的特殊性,即面对的是比较复杂的家事活动,而且家庭纠纷有着很强的变动性和突发性,家庭成员在处理家事问题时也容易感情用事,这些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增强家事法律服务中公证的难度,也使得公证在家事法律服务中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和困难,其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家事法律服务中,公证所涉及的范围和内容是相对狭窄的。就现实家事法律服务所开展和需要的公证业务来看,遗嘱公证是目前公证业务量当中占比最高的一项内容。此外,虽然对于财产公证、抚养公证等方面的业务量有所上升,但就亲子关系、继承关系等方面的业务量却占据很少的一部分,可这部分的公证需求依然很大。如此一来,其便凸显出了家事法律服务中公证范围和内容的狭窄性,现在家事法律服务领域中的公证范畴有着很强的局限性[4]。

第二,家事法律服务中的公证欠缺系统化,还有着一定的完善空间。家事法律服务公证属于系统性工作类型,其本应该包含和涉及家庭成员在整个家庭当中可能会出现的所有需要公证的活动内容。可是就目前家事法律服务中的公证业务板块来看,公证业务呈现出比较显著的独立性、条块化特征,几乎每一项家事内容都需要有独立的公证证明,而且彼此之间的联系也不是很强。从这一方面来看,家事法律服务中的公证是欠缺系统化的,太过零散的操作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公证的整体效力。

第三,家事法律服务中或多或少展现出公证人员思想固化的问题。家本就是一个讲情感的地方,有情感在,感性大于理智,家事也就变得比较复杂多变,一旦发生家事问题,那么整个家庭中各个成员之间的关系也会变得微妙起来,错综复杂的成员关系以及藕断丝连的情感关系,对于公证人员来说会是一项比较大的工作阻力。现实工作当中,公证人员在面对家事方面的公证工作时都会带有一定的畏难情绪,对于很多家事公证需求都是唯恐避之不及的态度,很少有公证人员会积极主动地办理家事方面的公证业务,认为家事公证本就很难办理。从这一角度来看,现在的公证人员难免还存在着思想固化的情况,还是会被旧思维和旧思想所影响[5]。

第四,家事公证信息保密性比较差。家事公证信息无外乎财产、遗嘱、抚养权等内容,一旦经过公证之后这些信息随时都能查到,公证信息的保密性会变得非常差,当事人的隐私也就无法得到全面保证。家事公证信息出现泄露问题,其对于当事人而言,即代表着隐私权受到了侵害。

四、在家事法律服务中公证得以建立和发展的立足点分析

公证在家事法律服务中的地位和价值不容置疑,而且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特别是法治社会建设脚步的不断加快,我国公证服务也呈现出越来越多元化的特征。在信息技术更新升级的助力之下,现在的公证服务也在不断深入到全民阶层,公证行业的发展潜力极具广泛性。现阶段,家事法律服务的公证建设更需要深入基层,要逐步融合落实到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当中,抓住人民群众的家事来提供公证服务。当前公证机构需要充分利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来开展宣传和推广工作,可尝试推广和应用新型线上公证服务模式,允许人民群众通过线上渠道来申请受理,逐步将公证贯彻落实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当中去[6]。

未来家事法律服务中的公证要想真正意义上深入到每一个家庭关系当中就必须将落脚点定位在社区上面,以社区为基础,将每一个家庭视为一个小的社会单元,而社区便是家庭汇集的一种具体形式。就现阶段我国公证服务质量来看,公证人员数量相对欠缺,而且公证人员的职能级别也不是很高,整个公证的机制操作也比较刻板僵化,要想让人民群众真正关注和了解公证在家事法律服务当中的重要作用就需要建立有效的服务机制,设置法律服务室,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公证需要[7]。

五、如何进一步提升公证在家事法律服务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一)强化公证在家事法律服务中的意义

任何一个人从出生之日开始,就和公证建立起了紧密联系,而且在一个人的成长和发展过程中随时随处都要和公证打交道,这份不解之缘是无法忽视的。举例说明:当你呱呱坠地时会需要有一份出生证明,证明你来到了这个世界,进入了一个家庭当中;当你需要参与工作或者需要创业时,需要各种类型的公证书来为自己保驾护航;而当你人生进入到垂暮之年时,也会需要意定监护公证,来让自己老有所养。所以,公证能够贯穿于一个人的一生。要想进一步提升公证在家事法律服务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就必须持续强化公证在家事法律服务中的意义,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证的重要性,只有民众发自内心对公证给予高度关注和重视,才能够真正意义上提升其地位和影响力。

(二)借助科学技术力量来构建先进的家事公证信息平台

在信息时代背景下,科学技术的影响力日渐扩大。公证主体必须认识到这一发展趋势和节奏,秉承与时俱进的理念来衡量和规划公证未来发展方向和具体措施。公证机构必须对公证信息化建设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要积极致力于构建家事公证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平台来有效地获取家事公证的所有信息,最大限度地解决公证员在开展家事公证业务时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巨大的负面影响。除此之外,构建先进的家事公证信息平台还有一大优势,即其可以利用强大的互联网技术手段和方式来更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家事信息和个人隐私,更全方位地尊重和保证当事人的隐私权。还有,目前关于家事公证信息平台的等级共包含国家级、省级、市级三个层级,这些层级之间信息的互通性、资源的共享性有待进一步优化调整,要通过各种优化渠道和方式来更大限度发挥家事公证信息资源的作用,为公证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

(三)全面提升公证人员的综合能力

无论是家事法律服务领域的公证工作还是其他方面的公证工作,公证人员都是其中最为核心的人物角色,公证人员队伍的整体实力以及公证人员个人能力与素养的高低都会直接影响着整个公证系统化的建设与发展质量。公证工作服务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需要由公证人员来操作办理,所以必须保证公证人员的整体质量,要提高公证人员的专业能力与综合素养。如果公证人员自身能力与素质较低,对家事法律服务公证业务办理不熟悉,其必然会导致家事公证系统化发展滞后于社会发展。所以,相关主体必须加强对公证人员综合能力培训的重视力度,要全面提升公证人员的综合能力,结合自身机构的实际工作情况来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公证人员的学习培训活动,可建立请进来+走出去同步结合的模式来进一步加强对公证人员家事公证领域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公证人员的职业素养,夯实家事公证系统化发展的基础。

(四)立足实际,适时适当丰富和拓展家事法律服务公证范畴和领域

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每一个人在家庭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情和纠纷,家事法律服务所覆盖的范畴也越来越具广泛性。在此形势下,家事法律服务中的公证范畴和领域也需要随之拓展和深化,要确保公证可以涉及人民群众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能够深入到家事活动矛盾纠纷的本质当中。公证机构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遵循社会公序良俗,深挖家事公证业务深度和广度,最大限度地拓展家事公证领域范围,使得家事公证系统化发展,进而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多维度的家事公证服务。

综上所述,在家事法律服务中公证具有独立的地位和作用。公证机构属于社会服务性单位,其必须要紧跟时代发展与人民群众现实需求,积极全面推动公证工作的创新与改革,切实稳步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范围,精准定位,寻求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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