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以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为旨归发展社会教育,不仅有利于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彰显协同育人实践中的“社会教育力”,而且还有利于促进协同教育资源的均衡、流动与共享,发挥终身教育理念引领人的可持续全面发展的作用。当前,我国社会教育的发展亟须解决以下问题:社会教育的概念与定位不准确,社会教育的参与主体不够多元,社会教育管理的行政性与专业性失调,社会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整合不足。为发挥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中社会教育功能的最大化效益,需要廓清社会教育的基本概念和定位,激发多主体开展社会教育的动机与活力,从社会互构论出发实现社会教育的正向谐变,并以数字化技术驱动社会教育资源的流通与共享。
关键词:家校社协同育人;社会教育;校外教育;大教育
中图分类号:G4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8502(2024)02-0034-11
作者简介:侯怀银,山西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山西大学中国社会教育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宋美霞,山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自2021年起,我国陆续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政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一系列重要的教育政策和法律文件,规定了要明确家校社协同责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这些都为家校社协同育人走向有序协调提供了明确的政策和法律依据。探索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有效机制,需要提高社会教育的薄弱地位,充分发挥社会教育的积极作用。
近年来,信息与通信技术迅猛发展,全球信息大规模集聚与共享,这为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超越时空的信息环境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挑战。学生既需要提升对海量信息的获取、筛选与处理能力,又需要培养自己广阔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技能,更需要掌握多学科知识,以提升创新思维和团队协作等综合技能。
在此背景下,我们需要更新理念和方法,以适应学习环境和学习内容的变化。其中,社会教育在为学生提供广泛的学习资源和发展平台、帮助学生适应复杂的学习环境、满足社会对学生的多重要求、促进学生自我实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双减”和“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政策的倡导下,教育不仅日渐回归育人本质,也逐步彰显“大教育”理念,重新关注社会教育这一长期处于边缘化、缺位状的教育形态。这为我们进一步开展社会教育研究奠定了政策基础[1]。接续我国社会教育研究传统,在家校社协同育人视角下重新审视社会教育的价值意蕴和现实困境,进而寻求突破路径,这是我们在新时代应关注的新问题。
一、家校社协同育人视角下社会教育的价值意蕴
从世界主要国家教育的发展历程和经验来看,社会教育越来越成为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有力补充,在迈向“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之路上日益凸显其重要价值和功能。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应然追求
教育是最体现生命关怀的事业[2]。教育的过程就是培养全面发展的、和谐的和个性的人的过程。这一过程强调人的整体和谐的核心是某种主导的、首要的东西,即道德。换言之,道德在个体特征的和谐中扮演着决定性的角色[3]。“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4]。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立社会主义之德,树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一项需要由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5]。
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时期,面临着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和社会信息化等复杂形势。在这样的现实境遇下,人们的价值观念更新与道德失范并存,各类校园霸凌事件层出不穷,强调“立德”对人才培养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关键和必要[6]。社会教育同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一样,都承担着“立德树人”的重要使命。无论是以校外教育活动场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和校外教育服务机构等为代表的社会教育机构,还是以报纸、电视、微信和微博等为代表的传统与新兴传播媒介,都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通过志愿服务、文化传承和环境保护等广泛的社会教育实践,个体在不同社交情境和多元文化背景下,实现与他人的互动以及对社会环境的感知,逐步形成自己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因此,社会教育不仅仅是知识的传递,更是道德的浸润,逐步引导个体明确自己的人生目标和社会责任。
(二)彰显协同育人实践中的“社会教育力”
“基础教育是全社会的事业”[7]。社会拥有什么样的教育力量?叶澜教授首次提出了“社会教育力”的概念,该概念基于终身教育视角和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时空定位,指向“社会具有的教育力量”,产生于教育活动和人类其他社会活动过程中。其“力量”,从内在构成上可分为“教育作用力”(指向教育系统内)和“教育影响力”(指向教育系统外);从分析单位上可分为“个体教育力”“系统教育力”和“全系统教育力”[8]。“社会教育力”这一概念的提出,扭转了长期存在的“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的补充”或“学校教育=无限教育责任公司”的认识偏差,让我们认识到在学习化社会中,“教育不再是一种义务,而是一种责任”[9],更是一种“全球共同利益”和“社会契约”,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中每一组织和个体的共同参与。
社会教育以社会为背景,以生活为教材,以实践为主要教学方式,致力于培养有责任感的社会公民,在最广泛的意义上聚合了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的教育力量。社会教育的主要目的在于改良和指导社会成员的实际生活,以谋求整体社会的发展与进步[10],对个体一生影响最大且最持久[11]。我们应当将更多的社会能量、社会资源“转化为教育融合力”[12],并纳入家校社协同育人实践中,同时重视开发和应用广泛存在于教育系统之外的“教育影响力”,“把加强社会教育作为体现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国家行为”[10],以此提升社会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彰显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育实践中的“社会教育力”。
(三)促进协同教育资源的均衡、流动与共享
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3]。通过社会教化和个体内化,人逐渐形成符合社会秩序的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14],实现自身的社会化。由此可见,人的社会化离不开教育。
在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下,我们应当看到不同的地区、城乡、学校、家庭、群体和各类教育均存在着教育资源配置失衡化、分散化和低流动化等问题。例如在一些落后地区,受教育程度低的父母无法与学校共同承担起教育子女的重任,学生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无法获取优质的学习资源。此种情形下的“家”与“校”难以协同,需要“社会”来助力解决育人问题。一方面,我们可以统筹协调社会资源,通过建立农村家长学校、举办公益性教育讲座、兴建村级图书馆等,为家长提供持续性、专门性的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另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建设教育数字化网络平台,为学生提供更丰富、流动的在线学习资源,并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此类资源的监管与利用,逐步解决农村学生普遍存在的教育“信息差”问题。在“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建设过程中,家庭和学校的教育资源是相对固定的、单一的,而社会的教育资源却是动态的、多元的,通过数字化技术以及多主体协同,教育资源可以实现跨地域的均衡、流动和共享。在“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构建过程中,只有家庭、学校和社会都认识到所谓的“育人问题”单靠一方无法解决,各方都确认在问题解决过程中有责任、有能力、有方法时,“协同”才有可能发生,“育人目标”才有可能实现。从协同中的教育资源来看,家庭和学校的教育资源相对固定、单一,社会的教育资源相对动态、多元,通过数字化技术及多主体协同,教育资源可以实现跨地域的均衡、流动和共享,其中的社会教育资源将得到更大程度的利用,社会教育也将发挥更大的协同作用力。
(四)发挥终身教育理念引领人的可持续发展的作用
随着世界形势的不断变化,教育也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革。教育应当培养人的变革能力,使他们能够适应和引领环境的变迁,以改善我们所处的世界。虽然正规学校采用的传统教育形式仍然是主流,但我们必须拓宽视野[15],看到终身教育理念在家校社协同育人实践中的重要价值和意义。
学校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不论多么重要,它都只是一种准备、一种不完美的开端[16]。在智能技术融入社会各领域的今天,“现代学校教育体系”正在经受巨大的冲击和挑战[17],学生在校所学知识无法应对在家庭生活中面临的问题,更无法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无边界教育”和“超学科教育”正同“终身教育”一起成为“未来教育”的重要发展趋势。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基于构建“整全性教育系统”的终身教育理念,重新看到了对人一生影响最深远、最持久的一类教育,即社会教育的独特价值和重要地位,将其从不被重视的“悬崖边缘”拉回。社会教育在解决未成年人存在的“学校生活的被动”“群体生活的失真”和“家庭生活的偏颇”等问题上作用显著:不仅提供了“主体性实践机会”和“真实性情境体验”,使他们有机会直面复杂和不确定的情境,锻炼主动思考和自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也使他们学会认识自我,认识他人,进而认识社会,提升生命发展的自觉性[18]。在终身教育全球化的趋势下,社会教育将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对“变”的直观感知和行动路径,在家校社协同育人实践中创造更广阔的空间和可能。
二、家校社协同育人视角下社会教育的现实困境
在新时代背景下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社会教育尚有以下四个问题亟待解决。
(一)社会教育的概念与定位不准确
据笔者目力所及,最早将“社会”和“教育”连用的记录出现在1835年。当时,德国教育学者狄斯特威格在其所著的《德国教师陶冶的引路者》一书中首次提及“社会教育”一词,即为改善社会各阶层生活而提供的教育[19]。中日甲午战争后,有学者从日本引入了“社会教育”一词。据考证,1903年10月5日的《游学译编》第11册目录中已经包含了“社会教育”一词[20]。
自20世纪以来,研究者对社会教育的概念展开了持续而广泛的探讨。从社会教育的对象来界定,大致形成了“社会全体说”“社会全民说”“社会成员说”和“青少年与成人说”四种认识;从社会教育的功能来界定,初步形成了“补习继续教育说”“社会成员资质向上说”和“校外教育说”等认识;从社会教育的内容来界定,主要形成了“处世、接物、立身和行事说”“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活说”以及“社会生活生产说”三种认识;从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比较来界定,基本形成了“智识、道德提升说”“学校教育补充说”“非正规教育说”和“社会文化教育说”等观点[11]。
以上研究为我们全面认识和把握社会教育之概念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但对于社会教育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社会教育的边界,以及社会教育与校外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老年教育等概念的联系与区别等,学界尚未达成共识,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明晰社会教育的定位。只有社会教育的定位清晰了,才能更好地开展社会教育实践。在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视角下,社会教育将聚焦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生,克服工具主义的教育观,以回归人本主义、实现生命的发展与完善为目标。例如,有日本研究者总结日本的社会教育重在促使公民追求“心灵的富足”,体味“生存的意义”,这是一种以“闲暇式学习活动”为主要特征的教育形式,同时也是一种以“组织成人的自我教育活动行为”为主要特点的学习方式,是一种具有地域性和文化性的教育活动。日本将社会教育定位为一种教养型公民教育,强调居民的教育自治意识,指向地域社会建设[21]。我国的社会教育应如何定位,在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下的社会教育又该如何定位,这是我国发展社会教育面临的紧迫问题。
(二)社会教育的参与主体不够多元
国家鼓励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共场馆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为其提供主题教育、社会实践和职业体验等[22]。这意味着国家鼓励社会积极承担起家校社共育的责任,从智识提升、身体养育和道德规范等多重维度,促进学生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制度变迁下,国家对社会力量是否承担协同育人责任不具有强制性。以企业参与协同育人为例,企业与学校作为相对独立的平等主体存在,国家政策和制度对企业是否参与协同育人既没有强制约束力,又难以对协同育人效果进行统一有效的控制。特别是以学校、行业协会、媒体、大众等为代表的主体对企业参与协同育人的责任认识不够,进而未形成强有力的外部支持。因此,作为市场化经济组织的企业,其始终在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间寻求动态平衡。伴随着“育人”与“用人”矛盾的不断显现,企业参与协同育人日渐呈现出松散、自愿等动力不足的“弱激励”态势[23]。由此看来,以企业为代表的社会教育实施主体在以培育未成年人为目标的教育过程中,由于地位、作用、利益、权力、资源和能量的不同,参与协同育人的动力不足、责任边界模糊,这可能会引发家校社各方在协同育人时的矛盾和冲突。
(三)社会教育管理的行政性与专业性失调
当前,在国家的主导和推动下,我国社会教育以“自上而下”的发展模式为主,以“自下而上”的发展模式为辅,社会教育的自主发展空间相对有限。在社会教育的实践过程中,多地的社会教育管理呈现出“有文件要求即展开工作,有热心的领导即可推动工作”[24]的被动性和依赖性特点。实际上,社会并非独立于国家之外并与国家平等博弈的主体,而是受国家掌控的一部分[25]。社会教育的兴盛与发展依然高度依赖国家对其权力空间释放程度的决定。由于社会教育管理体制高度单一,政策执行容易导致行政权力垄断和教育资源分配不均,难以最大程度满足各地社会教育的发展需求,也难以最大程度激发民众对社会教育的热情[26]。
社会教育管理的行政性与专业性失调在实践中通常会引发一系列问题。第一,社会教育管理过度强调行政性,缺乏专业性支持。这会导致在实际执行中出现指导方针不明确,难以形成有针对性的社会教育计划和策略,特别是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运作中存在不确定性。第二,行政性强,专业性不足。这样的社会教育可能会导致在安排教育内容、方法和评估时的不合理,难以保障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质量和效果。第三,过度强调行政性。这可能会导致对政府文件和领导的过度依赖,从而忽视家庭、学校和社会组织在协同育人中的独特作用,影响社会教育事业的整体推进。面对这些问题,“以政府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新社会教育管理模式正在逐步走向成熟。这种模式有助于调和社会教育管理的行政性与专业性冲突,推动社会教育事业向更加灵活、多元和专业的方向发展。
(四)社会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整合不足
社会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和整合不足,是社会教育在当前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构建过程中面临的紧迫问题。这一问题不仅对教育体系的公平性和效率性构成了严峻考验,也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学习机会和教育质量,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社会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分布导致了地区、学校和学生之间明显的差异。一些发达地区和学校拥有丰富的资源,如先进的教学设备、优质的师资队伍和多样化的课外活动,而一些贫困地区和学校则面临着资源匮乏的困难,无法获得必要的社会教育支持和发展机会。这种不平衡的资源配置直接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环境和教育体验,加剧了教育的不公平现象。
第二,社会教育资源的整合不足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和低效利用。在资源分散的情况下,各类社会资源往往无法被有效整合和共享[27]。例如,一些地区拥有先进的教学设备,但由于管理不善或信息不对称,这些设备无法被当地学校充分利用。这种情况下,社会教育优质资源的潜在价值未能得到最大化的发挥,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和低效利用。
第三,社会资源供应不足导致一些地区和学校难以实现教育目标。缺少必要的社会教育资源,一些地区和学校无法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导致教育质量下降,学生的学习机会受到限制。这种社会资源短缺不仅影响了学生的发展,也制约了整个教育体系的健康发展。
第四,社会教育资源的不断更新使传统资源失去效用。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变革,新的社会教育资源不断涌现,而一些传统资源可能逐渐失去其效用。这种动态性变化要求我们不仅应关注现有资源的合理配置,还需要不断更新和创造新的教育资源,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提升社会教育在参与家校社协同育人时的质量和效果。
三、家校社协同育人视角下社会教育的行动路径
社会教育必须从边缘走向中心,同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紧密结合,强化自身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独特地位,这是教育的理想境界[28]。基于此,笔者尝试提出以下四个行动路径。
(一)廓清社会教育的基本概念和定位
概念作为客观事物的反映,其明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我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是否正确[29]。廓清社会教育的基本概念,是解决在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中社会教育研究存在的概念混乱、概念内涵模糊、概念误用和虚假概念等问题的需要[30]。已有研究者从社会教育的对象、功能、内容及其与学校教育的比较中给出了相关界定,但这些界定还存在简单化、片面化和非本质化等问题。为此,笔者采用“以内涵定义为主,外延定义为辅”[29]的原则,对社会教育这一外延广的概念进行日常用法、词源、跨文化、条件、语义和语用等分析[30]。在此基础上提出,在家校社协同视角下,社会教育是指由政府、企事业单位、公共团体、私人等主体对未成年人所进行的有目的、有系统、有组织的教育活动,旨在促进未成年的社会化和自我实现。其外延主要包括“社会传统的教育”“社会制度的教育”和“社会活动或事件的教育”等。
在明确社会教育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之后,应把握好社会教育的定位,尤其是在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中的社会教育的定位。要超越学校教育的界限,将教育功能扩展到社会各个领域,政府机关、工业、交通、运输等各个部门都应参与教育工作[9]。社会教育在学校教育之前就已存在,其作用比学校教育更为重要。从人的生命长度来看,处于社会之中的人一生中所接受的社会教育是最丰富和最持久的。不同于以“劳动者继续教育”为重点的社会教育,也不同于以“成人识字教育”或“基础职业教育”为中心的社会教育,这里提倡的是以“个体生命整全性的实现”为旨归的“中国社会教育模式”。这种“生命的整全性”促使个体日臻完善,培养个体健全的人格,使其能够在不同的人生角色中承担相应责任[26]。在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中,社会教育时时刻刻都在塑造和影响着人。
(二)激发多主体开展社会教育的动机与活力
在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的过程中,应当激发各社会教育主体的动机与活力,使“全社会共同办教育”的大教育理念深入人心,在社会教育各主体间形成协同育人合力。要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正确认识社会教育的多元主体,并注重培育不同主体间的责任意愿、责任意识和履责能力[31]。
一方面,政府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政府应从全社会的多主体利益出发,明确各社会教育主体的权利和责任。建立专门的社会教育主管机构,规范社会教育的行政职能,制定相关的社会教育保障政策。同时,加强外部监管力度,引导社会成员更积极地参与社会教育。这有助于解决因多部门管理而导致的社会教育责任不实、责任冲突和协调不力等问题。另一方面,企事业单位、公共团体和社会组织等社会教育主体也需承担起协同育人的责任。这就需要制定深化、精准、长效和区域性的协同育人政策,建立创新参与协同育人的相关激励机制,促使各主体更积极参与到社会教育中来,形成互惠共赢的协同责任体系,以实现全社会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并提升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质量和效果。
总体而言,我们必须正确看待社会教育多主体的复杂性,充分整合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教育需求及能力,建立和培育各主体协同互动开展社会教育的动力和机制。通过政府与各社会教育主体之间的协同互动,激发社会教育的潜在动力,从而建立起更加高效、协调、有机的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这将有助于提高社会教育的整体水平,实现更广泛的教育覆盖和更显著的社会效益。
(三)从社会互构论出发实现社会教育的正向谐变
每一个时代都需要考虑如何实现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而每个具体社会都在不懈追求自身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答案[32]。社会互构论关注社会多元行动主体之间的相互型塑、同构共生,通过社会学视角深入分析并解释政府、市场和社会这三大行为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33]。基于社会互构论这一理论,我们能够重新审视我国社会教育在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中面临的行政性与专业性相互制约的问题。尽管我国社会教育在发展过程中仍面临这一困境,但最终趋势应是实现“互构谐变”。
在实现社会教育行政性与专业性互构谐变时,一方面,我们需要优化国家与社会在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建设过程中的关系。这包括建立更加灵活和包容的合作机制,确保国家政策与社会主体在协同育人工作中的有机衔接。通过这种方式促进行政性社会教育的有效推动,使其更贴近协同育人的实际需要,建立更为灵敏的响应机制。另一方面,专业性社会教育需要实现特色性、本土性和持续性的发展。特色性意味着社会教育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群体对协同育人的需求来创新内容和形式;本土性则强调在协同育人实践中融入具有当地特色的文化、制度和环境等,确保教育内容贴近学生发展实际;持续性则需要建立健全的教育体系和长期规划,确保社会教育能够在协同育人体系中得到长期稳定、可持续的发展。此外,还需要加强社会教育学学科建设,并培养与社会教育相关的专业人才,尤其是建设“社会教育指导工作者”的专业队伍,逐步提升家校社协同育人效果。通过这种互构谐变形成兼具行政性与专业性的社会教育,方能充分发挥其促进学生社会化和自我实现的功能,在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中发挥其社会教育力,从而建立起更为灵活、多元和专业的社会教育体系,更好地满足个体对社会教育发展的多样化需求。
(四)以数字化技术驱动社会教育资源的流通与共享
以数字化技术为动力,推动社会教育资源更广泛地流通与共享,这已成为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的迫切需求。数字化技术的全面应用为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也为不同教育主体之间的协同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在这个数字时代,建设一个紧密相连、信息共享的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不仅是一项创新性举措,而且也是适应社会教育发展要求的必然选择。
第一,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建立统一的社会教育资源平台,增强社会教育的包容性和创新性,为受教育者提供更广泛的学习机会。这意味着学校、家庭和社会各主体之间要进行跨部门、跨领域的资源开发与合作,并将各自的教育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化,开发数字化课程、讲座与实践活动等,从而实现资源的创新与共享,提高教育质量。如数字化学习平台、在线课程、远程学习和虚拟教室等创新性教学模式的引入,使得学习不再受限于传统的教室和课程时间,而是能够适应学生的个体需求和生活节奏,满足了其个性化学习体验的需求,避免了传统教育中一刀切的弊端。同时,通过运用社交媒体、在线讨论和协作工具,学生能够更加便捷地进行团队合作和知识分享,使学习变得更加互动化和社群化。
第二,建设社会教育资源库以促进教育公平。整合资源库并管理各类教育资源,如教材、教具、课程设计、师资力量、学术研究成果和教育技术等,确保更均衡地覆盖到不同地区的学生,解决因地域差异和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差距所导致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帮助贫困地区学生和弱势学生群体获取与其他地区相当的教育资源,提高对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推动社会教育朝着更加普惠的方向发展。资源库的建设实现了社会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为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生提供了较为均等的学习机会。
第三,数字化技术与多主体协同为社会教育资源的整合与流动提供支持。在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的建构过程中,数字化思维打破了传统的教育条块分割,实现了家庭、学校和社区的无缝衔接。例如,数字孪生技术助推场馆学习的可为路径,通过虚拟实境和临场感体验,在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的同时,还能够降低教育成本。通过应用数字化技术,社会教育资源流通与共享将在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中迎来更广泛的发展机遇[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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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ue Connotation, Realistic Dilemmas, and Action Path of Social Educ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Family-School-Society Collaborative Education
HOU Huai-yin, SONG Mei-xia
(Shanxi University)
Abstract: With the aim of building a family-school-society collaborative education system,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education is conducive to implementing the fundamental task of cultivating children with moral education; demonstrating the power of social education in the practice of collaborative education; promoting the balance, flow and sharing of collaborative educational resources; and providing intuitive perception and diverse responses to the changes. Currently, China's social education faces four major problems: unclear concept and positioning, diverse subjects and unclear responsibilities, administrative and professional constraints, and uneven and poorly integrated resources. In order to maximize the benefits of social education in the family-school-society collaborative education system, it is necessary to clarify the basic concept and positioning of social education, identify various subjects and their responsibility boundaries of social education, and achieve positive harmony in social educ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interdependence theory\", so as to drive the circulation and sharing of social education resources with digital technologies.
Keywords: Family-School-Society Collaborative Education; Social Education; After-school Education; Great Education
(责任编辑:王润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