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慧 赵胜立
[摘要] 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开放与直接投资,既是“一带一路”建设中资金融通的重要体现,也是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现实需要。十年来,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呈现出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投资行业较为广泛、投资区域相对集中等特征。金融开放通过拓展国内资本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提升金融机构运行效率,推动资本在国内外市场合理配置,促进企业提高对外直接投资竞争力。面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开放水平普遍较低、中国投资项目融资难度较大等现实制约,要扩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开放,重点服务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加强金融合作,守住风险底线,努力提高人民币国际化水平;优化倒逼机制,提升金融服务质量,精准破解中国企业“走出去”困境;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规范与引导,帮助企业借力金融开放提升投资质量和效率,推动金融开放与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的融合发展与相互促进。
[关键词]“一带一路” 金融开放 对外直接投资 区位优势
[中图分类号] F1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623(2024)02-0063-09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一带一路”增加值贸易网络视角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质量提升研究(22BJL089);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打造山东对外开放新高地研究专项:新发展格局下山东嵌入“一带一路”区域价值链的位置测度与升级策略研究(22CKFJ08)。
[作者简介] 方慧,山东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赵胜立,山东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和国际直接投资。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与实施,极大地推动了中国与沿线国家的经贸往来与交流合作,在促进中国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也提高了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成为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近年来,世界经济发展经历了较大的动荡变革,当前国际环境仍然充满较大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因素。“一带一路”倡议对中国稳定国际经济秩序、发展多边经贸关系、实现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后中国将继续加强与沿线国家的经贸往来,促使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发挥更大的潜力与优势。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宣布中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八项行动,提出要主动对照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入推进跨境服务贸易和投资高水平开放。2023年11月,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发展展望,将加强双向投资合作与健全金融合作机制作为未来十年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方向之一。金融开放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应有之义,也是中国应对国际经贸规则变化的现实需要。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加强优质金融服务,扩大金融高水平开放,服务好‘走出去和‘一带一路建设”。因此,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扩大金融开放并由此推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路径。
一、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金融开放与对外直接投资事实特征
(一)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开放现状
金融开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涉及金融服务业开放,也涉及金融市场开放,不仅要打开国门引进外来要素,还要积极推动中国金融机构走向海外服务国内外相关企业。金融业作为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开放过程不仅需要与国内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还要统筹内外经济互动的需求,满足国际经贸发展的需要。中国金融开放实现了由点到面、由局部到整体、由试点到全面的发展历程,并且由最初的要素型开放转变为制度型开放。但总体來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对外开放的步伐也在逐渐加快,金融业的对外开放也始终围绕对外经济发展的需求逐渐扩大与深入。金融业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发展效率和活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金融开放不但是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加速国际商品与要素流通的催化剂,对于经济发展安全与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至今,中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经过多次变迁,但金融开放的步伐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对金融开放战略决策的方向指引、全局谋划、决策提出、政策制定、改革推动、效果督促、风险预警,理顺领导金融开放持续推进的体制机制,保障其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中国在经济崛起的过程中始终坚持走和平发展之路,因此金融开放也一直秉持互利共赢的理念,以积极活跃的态度融入全球金融治理过程,通过丰富的金融工具,为全球投资者提供风险可控的发展平台。
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开放,是“一带一路”建设中资金融通的重要体现,对于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加强合作交流具有重要意义。十年来,中国与沿线国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金融合作,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投融资渠道、丰富投融资主体、完善投融资机制,大力推动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支持共建“一带一路”,努力构建长期、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投融资体系。2014年,由外汇储备、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共同出资的丝路基金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初始资金规模为400亿美元和1000亿元人民币。截至2023年6月底,丝路基金累计签约投资项目75个,承诺投资金额约220.4亿美元,不断完善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投资布局,18个项目纳入两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并已全部落地。2015年12月,全球首个以基础设施投资为主要目标的多边金融开发机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正式成立。最新数据显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成员数量已达到106个,批准227个投资项目,共投资436亿美元,项目涉及交通、能源、公共卫生等领域,为共建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投融资支持。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银行业保险业持续优化海外布局,不斷丰富金融产品,加强多方合作,着力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融资支持和保险保障。截至2023年6月末,13家中资银行在50个共建国家设立了145家一级机构,6家中资保险机构在8个共建国家设立了15家境外分支机构,打造“一带一路”金融服务网络。截至2022年末,政策性银行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贷款合计3.1万亿元,同比增长6.6%;大型商业银行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贷款余额约2.3万亿元,积极为“一带一路”项目提供融资支持。截至2023年6月末,“一带一路”共同体累计承保“一带一路”项目74个,保障境外总资产570亿元人民币,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开放水平不断提高。
(二)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现状
1. 投资规模不断扩大
近年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地缘冲突加剧以及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国际环境影响,全球外国直接投资形势不容乐观。2020年受疫情影响,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从1.5万亿美元下降至1万亿美元,2021年回升至1.65万亿美元,但2022年又下降至1.5万亿美元。反观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却连续三年实现逆势增长,2022年对外直接投资高达1465.3亿美元,较上年增长0.9%,这主要得益于中国政府稳外贸稳外资政策的实施,而其中“一带一路”倡议也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自2013年以来,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总额中的占比也在不断提高,为中国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相关数据显示,2013—2022年期间中国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总额为1608.5亿美元,年均增长5.2%,高于同期总体年均增长率(图1)。而2023年中国对“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直接投资也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根据中国一带一路网的数据,2023年,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2240.9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28.4%。对外承包工程方面,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新签承包工程合同额16007.3亿元人民币,增长10.7%,完成营业额9305.2亿元人民币,增长9.8%。
2. 投资行业较为广泛
中国作为经济发展大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行业种类较为丰富,涵盖了国民经济的18个行业大类,其中交通运输业、清洁能源产业、信息技术行业是重点投资领域。2022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多集中于传统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领域,其占比如图2所示。截至2022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批发零售、金融、制造等行业投资存量均超千亿美元。此外,2013—2022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绿色直接投资不断提高,《中国“一带一路”贸易投资发展报告2023》显示,2020—2022年中国对化石能源的投资大幅减少。路孚特相关数据显示,2013—2022 年,“一带一路”可再生能源项目总价值为1499.28亿美元,项目总数达140个左右,涉及天然气管道、风能、水能、核能、污水处理、绿色基建等领域,可再生能源投资占比大幅提升约40%。
3. 投资区域相对集中
“一带一路”倡议涉及的国家和地区较为广泛,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较多的区域集中在东南亚和中亚地区。2022年,中国对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老挝、越南6个东南亚国家的直接投资存量高达1276.1亿美元,占同期中国对沿线国家投资总存量的63.6%。2013—2022年,中国对东南亚地区的投资平稳增长,从230亿美元增长至840亿美元;中国对中亚地区的跨国并购交易总额超100亿美元,并购规模不断扩大。从2022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直接投资流量排名前30位的国家(表1)来看,前十位全部为亚洲国家,尤其是东南亚和中亚国家占据的份额较多。因此,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的区域分布和地缘优势具有较大关系。
二、金融开放促进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的作用机制
(一)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的驱动因素
1. 地理距离与文化距离具有决定性作用
根据贸易和投资的引力模型可知,一般情况下地理距离较近的国家更容易开展对外贸易和投资。“一带一路”倡议作为开放性的平台,在吸收了较多国家和地区参与建设的情况下,已经涵盖了亚非欧三大洲的广阔地域,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之下,中国企业逐渐增加对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但相对于地理距离较远的地区,中国企业更愿意进入距离较近的周边国家进行投资。主要原因是,首先,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的方式以新建投资为主,其中工程承包占据了一部分内容,在这种投资方式下,地理距离更近的国家和地区更能降低中国企业运输、沟通、管理和运营的成本。其次,在新建投资方式下,企业需要深入东道国进行国外子公司的建设和运营,因此需要雇佣东道国当地的员工并且深度融入东道国的经济建设,而文化距离相近的国家可以降低企业在国外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摩擦和阻碍,帮助子公司获得更多的生存空间,同时文化距离近的国家更容易接受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在获得东道国的经营许可方面也更具优势。
2. 资源禀赋和市场优势是吸引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因素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数是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且工业化历程较短。因此,中国企业可以凭借先进的开采技术和装备优势进入资源禀赋较丰裕的国家进行投资,帮助东道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可以满足自身的自然资源需求。要素禀赋理论认为,一国应该出口密集使用本国比较丰富的要素生产的产品,而资源禀赋比较丰裕的国家也应该更多地引进与自身资源禀赋相关的企业进行生产发展,进而完成工业化道路,因此,资源禀赋是吸引中国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因素之一。此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分布区域广阔,人口众多,市场发展空间较大,同时与中国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因此,较多中国企业为了市场需求而进入沿线国家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当前,中国正面临经济转型升级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很多企业生产的产品在国内市场已经面临需求饱和的状态,转向市场潜力同样较大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部分优势产业的良好选择,而这对于正处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键时期的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3. 东道国政治制度、法律法规以及双边投资协定,是影响中国企業对外直接投资的外部环境因素
良好的政治制度和公平的法律环境是保障外资企业正常运行的重要因素,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政治和法律情况存在较大差异,部分国家和地区常年处于国际战争、局部摩擦、宗教冲突和国内暴乱之中,在自身利益得不到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很少有企业会进入战乱频发的国家进行直接投资。还有部分沿线国家国内法律法规存在较大漏洞,政治体制不够完善,政局不够稳定,甚至出现领导人频繁更替、贪污腐败严重等重大事件,中国企业在海外生产经营的环境比较恶劣,这会增加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风险,影响中国企业对其直接投资的数量。此外,双边投资协定是两国签订的保护双边国际直接投资的条约,对于跨国公司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具有重要的安全保障作用,有利于缓解双边国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摩擦和风险,是企业开展投资决策时重点考虑的因素。因此,签订双边投资协定的沿线国家会吸引更多的中国企业对其进行直接投资。
总之,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驱动因素较多,而良好的投资环境是企业在国外正常经营的关键。“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五通”合作模式的加强极大地促进了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作为“五通”之一的资金融通,也必将影响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
(二)金融开放促进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的作用机制
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开放是“五通”中资金融通的重要内容,其对中国OFDI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助力解决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问题。已有研究显示,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以绿地投资为主,其中包括传统制造业行业的生产经营和大型工程承包以及资源开采等,这些投资项目在经营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和金融保障。中国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可以寻求“走出去”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解决融资约束的问题,也可以借助亚投行或丝路基金等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专门设置的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缓解投资过程中的资金压力。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不仅涉及中国金融机构“走出去”,还应该包括引进沿线国家的金融企业在国内设置分支机构或办事处,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可以加强与东道国金融分支机构的交流与合作,降低企业的信息搜寻成本,提高投融资效率。此外,中国金融开放的重要目标之一是促进人民币国际化,这一目标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影响下可能更易于实现,而对人民币国际化较高的区域进行直接投资会极大降低跨国公司的支付成本和汇率风险,进而促进企业增加投资金额。基于以上分析,不难发现中国金融开放可以促进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其作用机制如下:
1. 金融开放可提升金融机构运行效率,推动资本在国内外市场合理配置,增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竞争力
中国金融机构进入沿线国家开展营业活动或引进沿线国家金融机构,可以提升“一带一路”区域内的金融竞争活力。中国金融企业不仅在国内与沿线国家金融机构开展竞争,而且还要在其他国家提供金融服务,有助于促进国内金融机构不断完善自身发展机制,提高运行效率进而获得更多市场份额。中国是“一带一路”倡议的发起者,中国金融开放会加速“一带一路”区域内资本的自由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加强企业间市场竞争。因此,中国企业可能会在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加强对外直接投资,一方面,金融开放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其扩大生产运营范围,提高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国内金融效率的提高可以加速产业升级的步伐,部分传统产业在超出国内市场发展空间的情况下会主动寻求更大的市场范围,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以凭借其区位优势,进一步吸引中国企业对其进行直接投资。因此,金融开放通过增加金融业市场竞争,带动资本在国内外市场的优化配置,加速跨国公司的国际布局步伐,促进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直接投资。
2. 金融开放可提升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发展水平,为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金融业作为生产性服务业,本身兼具信息传递、信号释放和资源整合等社会功能,在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首先,中国金融开放的政策实施后,许多金融机构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引导下会优先进入沿线国家开展业务,而这也向国内企业释放了政府政策支持的信号,可能选择跟随金融机构进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直接投资。其次,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带动资本流动的同时也会加强信息交流,国内企业拥有更多机会接触国外市场信息,同时也可以通过金融机构加强与国外企业的合作交流,进而促进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再次,中国金融开放将促进优势资源向同中国经贸往来比较密切的国家集中转移,一方面加强其与中国继续保持经贸往来的决心,进而为中国企业的直接投资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另一方面集中起来的优势资源也会成为吸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因素。总体来说,中国金融开放会改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营商环境,成为吸引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区位优势。
3. 金融开放可提高“一带一路”区域的保险业务水平,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多的资金和业务保障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部分地区还存在战争冲突和政治危机,因此,中国对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存在较大风险。然而,已有研究显示,中国对“一带一路”国家的直接投资企业大多偏好进入中高风险的国家,这可能与中国企业的资源寻求型目的有关,但规避对外直接投资风险也一直是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中国金融开放将推动国内保险机构进入沿线国家开展业务,根据东道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等因素制定适合中国企业的保险项目,降低中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风险,将进一步促进企业进入沿线国家开展对外直接投资。除此之外,金融业本身也具有稳定社会经济发展的杠杆作用,中国金融业的开放将更好地发挥国内外金融机构的杠杆作用,在东道国发生政治或经济危机时帮助投资企业平衡利益得失,进而降低其投资风险。因此,金融开放可以通过降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风险,进而促进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
4. 金融开放可促进企业生产技术与效率提高,获得生产原料和中间产品的成本降低,进而提高其投资收益
资本市场开发可以提高信息传递效率和改善信息披露质量,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根据垄断优势理论,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是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垄断优势。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开放,可以促使国内企业接触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通过学习效应和信息传递效应促进企业提高技术和自身治理能力,而技术和效率更高的企业在沿线国家具有更多的垄断优势,促进了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此外,金融开放可以促进资本积累,推动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集聚,促进生产要素在区域内自由流动并加速市场竞争。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促进了沿线国家间的要素竞争和中间产品流动,降低了企业生产经营的成本,促进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获得更多的收益。总体来说,中国对沿线国家的金融开放提高了企业生产技术和效率并降低了生产经营的成本,提高投资收益促进企业对外直接投资。
三、金融开放视阈下中国对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存在的问题
1.“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开放水平普遍较低,人民币流通性较弱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其金融发展水平也相应较低,因此在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大多是以中国金融机构作为主要开放对象,这样难以发挥东道国对中国投资项目的金融保障作用,而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开放程度也普遍不高,无法在区域内形成双向融通的金融开放局面,不利于在投资过程中形成稳定的融资关系。此外,人民币当前的国际化水平较低,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流通能力较弱,中国很多项目仍然使用美元结算,存在一定的汇兑风险,也不利于中国金融开放局面的全面推进和双边投资关系的稳定发展。
2. 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项目融资难度较大,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缺乏持续盈利空间
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项目大多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投入较大,成本较高,利润回收周期较长,因此具有较大的融资需求,但沿线国家的金融发展水平较低,難以为中国企业提供相关的资金保障。中国企业仍然以亚投行、国家开发银行等国内政策性银行为主要融资渠道,难以满足投资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此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缘政治、债务风险普遍较高,中国企业的投资项目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国际银行甚至国内商业银行缺乏为中国企业提供贷款业务的积极性,导致中国企业在很多优秀项目的投资上缺乏竞争力。
3.“一带一路”建设缺乏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投资规则和较大公信力的仲裁机构,中国与沿线国家尚未建立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投资风险防控难度较大
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局不稳定,政权更迭频繁,或存在地缘和宗教冲突,中国对其投资风险较高。此外,“一带一路”倡议缺乏具有较强约束力的投资规则,中国也不具备具有国际公信力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与仲裁机构,面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现的债务违约事件缺乏有效的处理手段。中国是“一带一路”建设投融资的主要出资国,沿线国家的金融机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力度较小,因此,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风险大多为国内金融机构和投资企业承担,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不利于调动沿线国家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积极性。
4. 中国金融机构的竞争力不足,中国投资企业面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竞争压力
由于中国在“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上具有较大优势,美国等发达国家担心中国在基础设施投融资方面成为相关标准和规则制定的引领者,因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限制中国的优势地位和影响力。例如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推出的被认为是针对“一带一路”建设的“蓝点网络”计划,其以全球高质量基础设施的界定为方向,会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造成一定影响。此外,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金融开放程度仍然较低,人民币也不具备美元、欧元、日元等国际货币功能,因此,中国金融机构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竞争力不足,在为国外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时缺乏优势,难以在“一带一路”区域内形成全面开放局面。
四、金融开放视阈下中国对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的政策取向
近年来,中国金融开放水平持续提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往来也在不断增加,而中国金融开放可以通过增加市场竞争提高投资效率、改善营商环境提升区位优势、增加投资机遇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技术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获得投资收益,从而促进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当前,在中国金融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政策取向,可以重点聚焦以下几个方面。
(一)扩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开放,重点服务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
“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倡导的对外开放平台,因此中国对沿线国家的金融开放也将对中国企业产生更深远的影响。当前,我国金融开放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不高,在体制机制和风险防范方面还不够成熟,因此金融开放的过程不能盲目推进,也不能跳跃式发展,需要循序渐进,稳慎推进。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开放具有影响范围广、经济效益好的特点,且中国掌握更多的主动性,风险可控、目的性强。因此,中国要积极扩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开放,不但要鼓励国内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走出去”开展对外业务,还要引进沿线国家的金融机构参与国内市场竞争,积极利用国外金融机构释放的信息要素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此外,中国对沿线国家的金融开放要始终遵循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构建的目标任务,引导国内外金融机构给予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更多的政策支持,加强对投资企业的资金保障和风险防范,服务中国企业更好“走出去”。
(二)加强金融合作,守住风险底线,努力提高人民币国际化水平
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中国政府不断加强政策性银行的建设力度,助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下一步可考虑加强与沿线国家的金融合作,构建“一带一路”多边融资与合作机制。可通过与沿线国家沟通协商,努力达成双边金融开放的相关协议或约定,在“一带一路”区域内促成金融业互相开放的良好局面。同时,要与沿线国家政府共同探讨并协商把控金融风险,重点把控资本项目管理这一“最后防火墙”,与其他国家共同建立资本流通审查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鼓励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开展合作交流,共同研究探讨如何在扩大区域内金融开放的情形下防范金融风险,提高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水平。努力提高人民币国际化水平,通过宣传与鼓励争取沿线国家更多地以人民币为计价、结算、投融资和储备货币,完善跨境人民币清算体系建设,增加代理行数量,为沿线国家提供便捷的支付、转账、托收和信用证等方面的人民币综合服务。
(三)优化倒逼机制,提升金融服务质量,精准破解中国企业“走出去”困境
在“一带一路”区域内强化金融开放的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国内金融机构进入沿线国家参与市场竞争,为沿线国家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同时要向国内传递沿线国家市场信息,帮助国内企业获得更多的资源和优势,降低其对外直接投资的风险。鼓励保险公司走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国内企业和东道国企业提供保险服务,做好国际直接投资的风险评估,为国内企业提供安全可靠的保险服务。倡导沿线国家成立国际投资保险联盟或协会,制定专门的服务章程和原则,专门服务于在沿线国家投资的个人或企业,提高区域内的国际直接投资水平。引导国内金融机构给予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更多的资源倾斜,专门设置部门对接走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企业,针对其遇到的有关融资或担保上的困难进行重点关照与解决。实行“一企一策”“一投资一方案”的业务准则,切实保障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经营顺利进行。
(四)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规范与引导,帮助企业借力金融开放提升投资质量和效率
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经常面临投资目标不够明确、国际市场信息匮乏、融资约束较大和市场竞争激烈等問题,因此,要引导企业学会利用金融开放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鼓励企业进入金融开放程度较高的国家进行直接投资,在“走出去”过程中加强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合作交流,向国内外金融机构搜集并整合市场信息,做好投资调研与风险评估,根据各方面信息调整市场预期,加强与国内外保险公司的业务往来,切实降低自身的投资风险。金融开放是国内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风向标与信息源,要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较多的国家设置更多的金融机构,加强对境外金融市场的竞争,让其更好地服务于“走出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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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g Hui, Zhao Shengli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Economics, Shando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Jinan, Shandong 250002)
Abstract: Chinas financial openness and direct investment to countrie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is not only an important embodiment of financial integration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Belt and Road”, but also the practical need for establishing a new development pattern featuring a “dual circulation”. Over the past decade, Chinas level of financial openness to the countrie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has continuously improved, its direct investment in countrie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has show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ontinuously expanding investment scale, relatively extensive investment industries, and relatively concentrated investment regions. By broadening and deepening the domestic capital market, financial openness improves the operational efficiency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promotes the rational allocation of capital in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markets, and boosts the competitiveness of enterprises in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Faced with practical constraints such as the low level of financial openness in countrie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and the difficulty of financing Chinese investment projects, there is a need to expand financial openness to Belt and Road countries, with a particular focus on serving Chinese outward direct investment enterprises. It is also necessary to strengthen financial cooperation, ensure risk management, and strive to enhance the internationalization of the RMB. Furthermore, optimizing incentive mechanisms,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financial services, and addressing the challenges faced by Chinese enterprises in expanding overseas are essential. Additionally, efforts should be made to enhance the regulation and guidance of investments in countrie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assisting enterprises in leveraging financial openness to enhance the quality and efficiency of investments, and promoting the integrated development and mutual promotion of financial openness and direct investment in countrie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Key words: “Belt and Road”; Financial Openness; Outwar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Location Advantage
(收稿日期:2024-03-04 责任编辑:赖芳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