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边区的三次民主选举

2024-05-12 11:34姚惠聪
党史纵览 2024年4期
关键词:民主选举陕甘宁边区边区

姚惠聪

在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前,陕甘宁地区一直是个较为贫穷而落后的区域,这里的人民在经济上受剥削,在政治上受奴役,在文化上落后到令人意想不到的程度。党中央落脚陕北后,在政治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建设,其中,民主选举是最值得关注的领域。民主选举是政治制度建设的基石,毛泽东曾指出:“没有民主自由,便无从进行动员。”民主是“保证抗战胜利的中心一环”,“为民主即是为抗日”。谢觉哉也指出:“选举是组织民主政治的开始,没有选举,民主政治不得开张。”在此理论指引下,中国共产党在物质条件极其艰苦的环境下,依据“普遍、直接、平等、自由”的选举原则,在陕甘宁边区开展了3次大规模的民主选举,使这里的人民接受了一场民主洗礼。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陕甘宁边区的民主选举实现了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广泛参与,创造了“陕甘宁边区典范”,取得了新民主主义政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1937年第一次民主选举

1935年11月,苏维埃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成立。1937年9月6日,西北苏区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陕甘宁边区政府),并于同年10月12日在国民政府行政院三三三次会议上正式得到承认。自此,陕甘宁边区政府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正式开展各项建设工作,其中,民主政治建设备受瞩目。在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认识到取得抗战胜利的根本在于民众的参与,只有吸收广大群众参加到选举运动中来,以民主的办法进行选举,才能将真正的坚决的抗日分子选到民主政府中去。为此,他提出在特区政府建立普选制度。1937年5月,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通过了《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条例明确规定:为保障民主的实现,边区采取普通、直接、平等、无记名的选举制度,凡年满16周岁以上,不分阶级、党派、民族、性别、宗教信仰,都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苏维埃制度下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地主和富农,在抗日民主制度下恢复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根据选举条例规定,边区成立选举委员会后,开展了第一次民主选举工作。

由于陕甘宁地区人民长期处于封建压迫下,“顺民”意识根深蒂固,根本不知道选举为何物。为了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边区委员会开展了大量的培训工作。培训的对象首先是干部。当时,西北办事处和边区政府组织了干部选举培训班,培训100名干部学习选举运动的政策法规、选举的细则、选举的重要性以及一些领导人对民主选举运动的动员和认识。同时,各县区也开展了多样的干部培训工作,比如靖边县成立了选举委员会,对18名干部培训4天,所培训的科目包括毛泽东所作《今年的选举报告》、选举条例、宣传工作、登记选民工作等。干部对选举运动宏观政策的把握,保障了党对选举运动的正确指导。此外,边区政府还积极组织群众学习选举相关事宜,例如成立西北青年救国代表大会筹备会,制定标语、口号、歌剧剧本、画报等宣传内容,责成各级根据这些材料内容,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深入大众进行宣传。淳耀县(今属铜川市耀州区)从县级各部门抽调得力干部参与到县级选举工作中,利用群众吃饭和休息的时间进行宣传,并讨论选举运动条例。针对民众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的现象,边区政府创造性地发明了投豆法、画杠法、香火烧眼法、举手表决法、流动票箱法等投票方式,使人民群众可以最大程度地参与政权建设。

根据《新中华报》对1937年民主选举的报道,子长县各村均召开了选民大会,选举产生参加乡代表大会的代表28名,其中女代表5名、候补代表9名,在大会中报告选举的意义及政府工作状况,并按照当地实际情形提出了具体的施政方案(谭家营集市修筑道路、修水利建立纺织工厂等)。靖边县青阳区二乡的选举工作做得好,是全县的模范,干部对选举都有清晰的认识,群众对选举工作也有深入的了解。延安一区的乡选中,共有居民700人参与投票,以村为单位,选举时各村到会人数均在三分之二以上。延长县所属的乡选委员会及宣传队较好地组织了选举活动,在二区四乡的改选中,共有居民600余人参加,选举代表45人。从边区第一次民主选举参与率看,全边区70%以上的选民都参与了选举,有的地方甚至达到了80%—90%。从当选参议员的成分看,共产党员占据了半壁江山,但也有少数地主、富农、商人的代表。这次选举历时半年之久,提高了当地人民的政治水平,加深了人民对于统一战线的认识,使大多数人民了解到抗战是关乎每个人的事。群众都积极参加了抗日救亡运动,为抗日出力,广大妇女将大批鞋袜送到前线,慰劳抗日军队。自此,从乡村至边区都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权,实现了由苏维埃民主制度向抗日民主制度的转变。

1941年第二次民主选举

由于1937年民主选举的区域是在苏维埃地区,选出来的大多数是共产党员。为改变这一情况,毛泽东在延安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作了题为《目前抗日统一战线中的策略问题》的报告。报告指出:在抗日根据地政权建设问题上,必须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权。具体落实到政权分配上,应该坚持三三制原则。为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地方政权,“三三制”选举开始前,边区选举委员会首先在陇东和绥德两个分区开展了试点工作。绥德警备区于1940年召开了警备区临时参议会,遵循“三三制”原则进行选举,选出国民党参议员9人、共产党参议员17人,其余均为无党无派的各县各界的代表,以及在各县有聲望的士绅。边区政府还对“三三制”选举的原则和方法进行阐释,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指示,比如《陕甘宁边区各级选举委员会组织规程》《为改选和选举各级参议会的指示信》,使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了解“三三制”政策,为边区第二次选举运动提供了政策保障。1941年1月30日,边区中央局发出《关于彻底实行“三三制”的选举运动给各级党委的指示》,要求各地根据绥德和陇东的经验,普遍开展“三三制”选举。“三三制”选举成为边区1941年选举的第一个特色。

1941年,边区政府为选举工作再次发布指示信,指出:选举应为一切工作的中心。边区第二次民主选举,在“民主政治,选举第一”政权建设的重要原则下,全面贯彻“三三制”原则,最大限度地吸纳了社会各阶级、阶层群众参与政权建设。在这次普选中,全边区平均80%以上的选民参加了选举,并且在当选的参议员中,共产党员只占三分之一左右。比如在合水县的选举中,共选出参议员12人,其中共产党员3名、国民党员3名、无党无派社会公正人士6名。关中分区的新正、新宁、赤水、淳耀和东行政区的选举,总共选出县参议员171名,候补参议员54人,其中共产党员86名、国民党员5名。绥德县全县共选出参议员2889名,其中国民党员195名,共产党员只占四分之一。

1941年民主选举的第二个特色是在选举的宣传动员方面更贴近群众。边区第一次民主选举时与基层群众联系较少,导致民众对于政治较冷漠,尤其对选举的概念较模糊。比如,子长县许多区里没有宣传队,群众连红白榜都不知道是什么,也不知道选举是什么,还有的群众对于宣传选举的人员也有一些误解,认为是替军队动员。为此,在新正地区,当地政府选择出版选举街头报、排演选举剧、化装宣传、出画报、编制小调、出版选举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选举宣传。在米脂地区,则印发选举运动宣传大纲、街头小传单、彩色标语,组织宣传队,动员各剧团下乡演出,出墙报等。通过宣传,提高了人民群众对于选举的认识,增强了人民参政的热情。

1941年选举的第三个特色是女性参政面的扩大。在封建社会,女性长期受压迫歧视,在政治上毫无地位。陕甘宁边区则赋予了妇女民主自由的权利,在陕甘宁边区五一施政纲领中明确规定要保障和提高妇女的社會地位和政治地位,鼓励妇女争取自己的权利。比如志丹县的女参议员张情文,在选举大会上发表了8条竞选主张,在32名妇女中得到27名女选民的拥护;延长五区白家瑶村女村长刘月明被群众赞扬为模范的村长;延安、神府、合水都选举产生了女区长、女乡长、政府女科长;绥德分区妇女主任邵清华被边区政府任命为安塞县县长。在边区第二次民主选举中,许多参议会都选出了女参议员,在很多乡村,妇女被认为“比乡长村长都能行”。经过这次选举运动,大大提高了边区妇女的政治地位。

1945年的第三次民主选举

抗战胜利前夕,党的七大上提出建立“联合政府”的主张,毛泽东指出今后的政治任务是反对内战,并保障人民获得的民主权利。为了给全国人民作出榜样,揭开国民党独裁与假民主的面具,陕甘宁边区开展了第三次民主选举运动。

经过1937年和1941年的两次普选,边区人民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民主权利,边区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权。尤其是“三三制”选举制度的实行,使边区民主选举进入一个相对成熟的阶段。经过前两次选举的民主洗礼,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和政治参与度大大提高,为边区第三次民主选举提供了有利条件。1945年2月28日,边区政府召开政务会议,决定筹备第三次民主选举事宜,并组成边区选举委员会,开展边区第三次普选。边区政府在《关于今年选举工作的训令》中指出:全国已进入和平民主、团结奋斗的时期,我们要全心全力加快边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各方面的建设。边区政府成立选举委员会后,要求各分区选择几个乡做试点,并在延安大学举办选举培训班,然后派人到各地协助选举工作。边区委员会还抽调80多名干部组成11个工作团,深入基层,帮助各乡、县开展民主选举。这次民主选举以乡选为基础,到1945年11月下旬,全边区完成了乡级选举工作。

边区第三次民主选举与前两次选举相比有一个显著区别,即发动人民彻底检查政府工作。受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人民在监督检查政府工作时存在一定的思想障碍,一般民众都有“政治恐惧”的心理。1945年,在黄炎培与毛泽东“窑洞对”的谈话中,毛泽东指出跳出历史周期律的答案是民主监督。边区政府虚心倾听民众的呼声,接受人民的检阅,在参议会上,鼓励代表发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精神,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意见。谢觉哉曾提到:每逢选举到来,还有件大工作,就是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提出今后工作意见,民众在其应有范围内有批评并建议政府的权力,政府对其正确的批评与建议应该接受。1945年10月5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发布了《关于今年乡选工作致各专员县市长的信》,要求“放手发动群众,检查政府工作和人员”,并要求政府工作人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使群众能够大胆地监督检查政府工作人员,最重要的是要解决群众心里恐慌的问题。首先,各级政府在开展民主选举前,先召集乡干部及所有参加选举的人员开办为期一周到10天的选举培训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学习选举的文件和指示精神。其次,重视群众提出的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并及时给予解决。边区政府主要采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两种检查工作的办法,让群众检查监督政府。

比如在甘泉区乡干部培训班上,有的干部指出县级指示不具体,对他们帮助少,要求县级指示要具体、清楚。在边区群英会上,农业英雄们提出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并对政府进行批评。移民英雄汪丕应说:延长县有一个乡政府,答应借粮1石6斗给移难民,但后来只拿出4斗,使该乡的20余户移难民受困。在延安县干部培训班上,县长曹扶做自我批评:对干部教育少、处罚多,工作有调查没有研究,布置多、检查少,干部调动频繁,开会太多等。在子洲干训班上,干部检讨政策法律执行中的缺点:隐瞒上级,谎报移民数字。还有一些干部开会不解决具体问题,如苗区在为期5天的乡长会议中,连一个问题也没弄清楚,每天都是开一会儿会,干部们就串街去了。据统计,在富县、延川、志丹、曲子、合水、镇原、新正、新宁、赤水、吴旗等县,群众在乡选中提出了21000多条意见,到边区第三届参议会召开时,已经解决了17000多条,占总数的80%以上。边区第三次民主普选对于促进各级政府改进工作和教育广大干部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美国记者安娜·路易斯·斯特朗称赞说,虽然人们经济上过着简朴生活,但对选举却赞不绝口,“夸耀他们有权罢免自己的村长”。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举行了三次大规模的民主选举,在全国具有先进性与示范性。在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第二次会议上,陈毅发表祝词说:“中国民主运动的浪潮,其发源地就是陕甘宁边区。”通过普选,陕甘宁边区实现了原有权利的重构,从根本上改变了权利的主体,人民获得了当家做主的权利。人民群众文化程度低、不能实行民主的说法被推翻了。实践证明,在民主政治的熏陶下,民众能保护自己获得的民主权利并提高文化水平。民主政治可增加党派间纠纷的说法被推翻了。事实证明,当各阶级、各党派人士皆有发表意见的机会,其利益都可获得保障时,不仅不会增加纠纷,反而会和衷共济之心日增,统一团结之业日固。

(责任编辑:计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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