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章建华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能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能源高质量监管迈出新步伐。
一是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深入学习领会、深刻理解把握这一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转化为以高质量监管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有力实践,将确保党中央在能源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作为能源监管的首要政治任务。二是扎实推动主题教育和能源监管贯通共进。围绕能源市场体系建设、电力安全监管、“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等工作,针对性开展98项调查研究,清单化推进检视整改,提出整改措施337 条并全部按期完成,针对性出台19份监管政策文件,实施一批务实管用的监管举措,确保标本兼治、常态长效。三是开展频繁停电专项整治切实增进民生用能福祉。着眼实现人民群众从“用上电”向“用好电”转变,以“小切口”做好民生“大文章”,在全国范围集中开展为期3 个月的频繁停电专项整治,督办解决典型性、代表性问题510 个,消除隐患缺陷1.6 万余个,受益群众超过200万人。
一是充分发挥监管体系保供作用。统筹制定17 条监管保供措施,建立电力供需“日排查、周报告、月总结”机制,加强安全运行、市场交易、供电服务等环节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保供主体责任。提高新建机组调试电价水平,煤电企业2023 年受益超17 亿元,促进电源项目投产运行。强化群众用能服务保障,2023 年共办结群众投诉举报8657 件,推动一批涉及群众用能问题及时彻底解决。二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保供作用。用足跨省跨区交易、现货、辅助服务等市场化机制,促进电力供需平衡和省间互济。持续监测机组发电能力和一次能源供应情况,加大发电机组非停考核力度,促进机组满发稳发、应发尽发。迎峰度夏期间,机组非停、受阻率均在历史低位。三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挖潜保供。分级指导电网企业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加强电力电量平衡预测,紧盯重要输电通道、枢纽变电站等关键场站安全风险。督促发电企业加强设备运行维护,严格落实计划检修,避免运行方式安排不合理和设备事故影响电力保供。
一是全链条开展电力领域综合监管。统筹全局监管力量,选取内蒙古、浙江等5个省份,贯穿电力行业全链条进行监管,通过现场40 余天的集中攻坚,查深、查透一批落实国家规划、政策不力等深层次问题,有效促进电力行业健康发展,打造了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品牌。二是全领域开展调节性电源综合监管。成立31个省级工作组,摸清了全国调节性电源底数,推动问题整改解决,更好发挥调节性电源作用。三是全方位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监管及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案件案由规定》,充分体现“能源警察”作用。2023年累计下发整改通知书、监管意见书共100 余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85 件,罚没金额约2.9亿元,同比增长406.6%,处罚数量、罚没金额均创历史新高。
一是以系统思维推动电力市场建设。出台《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提出23 项重点任务,形成电力市场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扎实推进分工方案落实。二是以基础规则体系强化制度统一。修订《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研究绿色电力交易机制,逐步健全统一电力市场基础规则制度体系。三是以有力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开展能源资源领域不当干预专项整治,对地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核查。对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总部和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展专项监管,规范跨省跨区电力市场交易。依法依规处理皖电送浙交易、贵州大秦售电公司结算等纠纷,妥善完成云南电力市场秩序有关问题处理。四是以协同共治监督市场规范运作。出台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规范运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市场成员行为自律、运营机构市场监测、监管机构专业监管等市场运行“三道防线”。
一是扎实推动“十四五”能源规划落实落地。系统评估“十四五”能源规划年度实施情况,共发现3 方面12 项问题,针对性提出5 方面监管建议,同步督促有关单位开展问题整改。二是监管煤炭和煤电企业提升供应保障能力。压实重点煤炭企业增产保供责任,切实发挥好煤炭供应兜底保障作用。加快推动国家规划内支撑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煤电项目建设,监管煤电规划落实和改造升级。三是监管天然气和生物燃料政策落实。开展典型省市天然气用气结构专项监管,摸清13 个省市天然气用气结构及保供责任落实情况,为《天然气利用政策》修订提供基础支撑。常态化开展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乙醇汽油使用情况监管,印发防止煤制乙醇进入生物燃料乙醇市场的通知,做好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四是监管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落地。规范投资计划管理,提升投资效益,督促相关部门和电网企业进行问题整改,持续提升农村地区电力保障水平。五是监管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政策实施。进一步压实保暖保供责任,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一是有效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建立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常态化分析制度,组织开展电力二次系统和跨区输电通道安全专项监管,排查整治重大系统风险隐患。二是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电力安全风险。推进以可靠性为中心的电力设备检修,明确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要求和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深入推进电力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三是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完成重大活动保电任务。布局建设7 个国家级电力应急基地和2 个研究中心。高效应对华北区域特大暴雨等十余次严重自然灾害。在华东区域开展首次跨省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圆满完成成都大运会、杭州亚运会等15 项重大活动保电工作。四是突出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水电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注册备案水电站大坝677 座,实现监管范围内病险坝清零。组织开展海上风电施工、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监督专项监管工作,发布全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年度报告。加强网络安全监管,组织修订电力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推动上海、甘肃等7省(市)明确省级电力安全管理部门,实现地方电力安全管理责任在省级层面的全部落实。
一是开展许可专项监管。开展告知承诺制履行情况专项监管、许可条件保持专项清理、许可办理超时限专项整治,依法处理虚假承诺等6类问题。二是加强能源信用监管。推进资质许可信用监管常态化,协同推进电力安全信用监管试点,累计发布失信惩戒信息1.7 万余条。三是完善许可和信用制度体系。修订《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等多项制度,夯实制度基础。四是提升资质监管效能。持续完善许可服务“好差评”机制,升级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功能,累计访问量超过3.1亿次。
一是监管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组织开展《电力市场监管办法》《供电营业规则》《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等老旧规章修订工作。二是监管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印发《国家能源局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试行)》,完成507 人次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扎实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能源稽查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举办电力市场建设能力培训,提升市场建设与监管水平。三是监管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实施年度监管重点任务清单,加强重点监管工作统筹协调,建立派出机构片区座谈会、工作通气会机制,完善监管信息报告制度,巩固能源管理与监管横向协同、局机关与派出机构纵向联动的工作格局,形成全局“一盘棋”抓监管的良好态势。
党的二十大就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确保能源安全作出了部署安排。2023 年中央深改委会议提出,要深化油气市场体系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健全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体制机制,为进一步做好能源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一是要深刻领会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是能源监管的首要职责。能源问题是各国国家安全的优先领域,抓住能源就抓住了国家发展和安全的牛鼻子。能源监管必须在开展供需监测预警、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压实企业保供责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牢牢守住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底线。二是要深刻领会服务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是能源监管的应有之义。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关乎可持续发展的大事。能源监管必须紧跟发展改革形势,主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服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三是要深刻领会加强自然垄断环节监管是能源监管的重点任务。电网、油气管网具有自然垄断属性,是国有经济布局的重点领域。要健全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对电网和油气管网企业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规划任务等方面的监管,重点加强公平开放监管。四是要深刻领会高标准打造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是能源监管的关键抓手。遵守电力运行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优化电力市场总体设计,实现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和共享互济,是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重要目标。能源监管必须坚持电力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五是要深刻领会能源监管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是能源监管的必然要求。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能源监管必须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方向,完善监管理论、量化监管目标、创新监管手段,助推能源高质量发展。
当前,我国能源发展处于转型变革关键时期,对能源监管工作提出了新挑战。一是用能需求刚性增长,能源保供重任在肩。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全面推进和人民生活的持续改善,我国未来能源需求将保持刚性增长,保障能源安全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前所未有。能源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里,我们必须紧紧围绕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加强监管。二是能源结构加快转型,协调发展矛盾显现。与新型能源体系、新型电力系统相匹配的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与新能源大规模接入相适应的市场机制、价格体系还不够完善,相关堵点、淤点、难点的解决亟待监管发挥更大作用。三是市场改革加速推进,统一市场体系建设迫在眉睫。近年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明显增强,但体系不完整、功能不完善、规则不统一、省间交易壁垒等深层次问题也逐步凸显,亟须加快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助力畅通国内大循环。四是电力系统日趋复杂,安全监管要求更高。随着我国电网规模持续扩大,电网结构日趋复杂,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形势日益严峻;新能源大量并网,新型储能等新业态快速发展,电力网络安全暴露面和风险持续扩大。近年来,自然灾害呈现频发多发态势,对电力安全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长期监管实践中,我们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管用的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和经验做法,但面对新形势新挑战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以更加有力有效的监管,服务保障能源工作大局。
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十周年。新征程上,能源监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能源安全新战略,围绕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一条主线,锚定保障能源安全和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两个目标,创新开展过程监管、数字化监管、穿透式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四个监管”,着力做好八方面工作。
在坚持为民监管、依法监管、公平监管、精准监管理念基础上,监管工作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挑战,在监管方式方法上勇于探索、敢于突破。一是创新开展过程监管。全程监测能源安全保供各个环节,全周期监管国家能源规划、政策和重大项目实施,及时掌握信息、发现问题,全程跟踪问效。二是稳步开展数字化监管。加强大数据等信息技术运用,建立健全非现场监管机制,推进违法违规信息数字化搜集和有效处置,探索开展“云上监管”,让监管站得更高、看得更广。三是探索开展穿透式监管。试点监管机构派员到电力调度等部门驻点,嵌入到垄断环节内部实施监测、调查和评估,推动从源头上、深层次解决问题。四是统筹开展跨部门协同监管。对涉及多个部门、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条块结合、区域联动,形成全方位监管合力。我们要运用好这四种新型监管方式,2024 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推动国家能源规划、政策和项目落实落地。进一步加大对火电规划建设情况监管,持续跟踪跨省跨区输电通道、油气管道、大型风光基地、分布式光伏、煤层气开发等推进情况,强化过程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局机关各司、各派出机构及有关事业单位,要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管工作体系,确保形成监管闭环,推动务实解决。二是更好发挥派出机构“探头”“哨兵”作用。加强对电煤、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供需形势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及时发现并报告影响能源保供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三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保供稳价作用。积极推动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促进辅助服务资源跨省互济,优化交易组织和合同调整流程,加大保供期间发电机组并网运行考核力度。四是切实发挥负荷侧参与系统调节作用。推动用户侧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进入电力市场,在削峰填谷、电力平衡、系统调节等方面发挥作用。
一是保障新能源和新型主体接入电网。监管电网企业公平无歧视地向新能源项目提供接网服务,指导电网企业进一步优化并网流程、提高并网时效,推动“沙戈荒”风光基地、分布式电源、储能、充电桩等接入电网。二是推进新能源稳妥有序进入市场。加强市场机制创新,因地制宜推进新能源有序参与电力交易,逐步扩大新能源市场化交易比例,实现新能源发展与市场建设协调推进,更好发挥市场促进消纳作用。三是提升调节性电源利用效率。加强调节性电源常态化监管,采取信息化手段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开展现场检查和督办整改,切实发挥调节性电源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作用。
一是建立健全电力、油气自然垄断环节监管制度。对有关能源央企落实“十四五”规划、能源安全、体制改革等情况进行监管,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创新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与反垄断、国资等部门的协同,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加强电网垄断环节监管。强化对电网企业落实国家规划、重大项目推进、公平开放、投资成效、输电通道利用等情况监管,探索穿透式监管方式,深入监管新能源接网困难、调度环节不公平、储能调用不合理等问题,深化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问题纠治,加强对电网工程建设运营的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加强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修订出台《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开展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专项监管,促进油气市场体系建设,规范油气市场秩序,维护市场成员合法权益。
一是健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基础规则。编制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形成以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为基础,以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三项基本规则为主干的规则体系,出台电力市场信息披露、注册准入、计量结算等“1+N”系列规则。二是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规范省(区、市)电力市场建设,组织山东等地开展电力市场建设综合示范,推动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有效衔接。深化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机制,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电力市场建设,推动华中等区域电力市场方案研究,完善跨省跨区市场交易机制,实现多层次市场协同运行。三是健全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研究出台电力辅助服务基本规则,加快推进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建设,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可调节负荷参与辅助服务交易,推动辅助服务成本向用户侧合理疏导。四是建立绿色电力交易机制。研究出台绿色电力交易有关规定,解决绿电跨省跨区交易困难问题。
一是高度重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做好能源保供工作。在规划推进新能源大基地、跨省跨区输电通道等重大战略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严格论证安全影响,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二是依法依规抓好电力安全监管。要加大电力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综合运用安全检查、通报、约谈、处罚等执法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三是抓好电力安全监管重点工作。要突出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水电站大坝安全事故,抓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做好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第二阶段工作,开展配电网安全风险管控、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等专项监管。启动《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和《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等修订工作,出台防止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事故重点要求等制度文件。
一是融合信用手段开展专项监管。重点围绕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问题,组织开展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专项监管。深化告知承诺制,开展许可条件保持情况常态化监管,在电力市场领域探索开展信用监管试点。二是完善许可和信用制度规范。修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以及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应用相关制度。进一步优化许可流程,完善许可管理制度。三是提升数字化监管效能。持续完善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功能,推动资质许可电子证照落地应用,加强监督指导和政策宣贯,完善常态化工作通报机制,依法发布许可和信用信息。
一是持续打造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品牌。在系统总结2023 年经验基础上,2024 年继续选取6个省份集中监管力量开展电力领域综合监管,争取用5 年时间实现全国综合监管全覆盖。统一监管标准、统一执法尺度,进一步增强斗争精神,对影响范围大、性质恶劣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是精准开展电力市场秩序监管。运用数字化手段加大市场运行监测和监管力度,聚焦违反市场规则、限制市场竞争、信息披露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管,持续整治地方不当干预市场行为。三是集中监管力量查办大案要案。聚焦市场监管、自然垄断环节监管、电力安全监管等领域,针对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市场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执法力量,精准发力、重拳出击,把问题查准、查深、查透,依法依规严肃查办一批有重大震慑力、重大影响力的大案要案。
一是持续推动解决群众用能急难愁盼问题。推进频繁停电线路和台区治理,适时开展频繁停电整治情况“回头看”,督促供电企业建立年度台账销号机制,力争用三年时间彻底根治突出问题。二是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巩固深化“获得电力”服务成效,推动破解高压办电难点问题,指导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扩大低压办电“零投资”范围,高质量做好新一轮世行营商环境评估参评工作。三是做好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监管。压实地方政府保障取暖用能的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取暖用能供需平稳。四是持续发挥12398 热线“连心桥”作用。坚持“听民声、察民情、纾民怨、解民忧”,认真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加强重大问题督办,确保群众反映的用能诉求得到及时高效解决。
能源监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坚定信心、开拓奋进,在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取得新成就,奋力谱写能源监管新篇章,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能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