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宫廷乐器考(上)

2024-05-11 06:03彭俊园
乐器 2024年4期
关键词:宋代

彭俊园

摘要:长期以来,学界内对宋代宫廷乐器的认识主要集中在名称、形制、使用场合、演奏方法和表演形式等方面。本文从文化学的角度出发,深入探索宋代宫廷“雅乐”的兴起、宫廷乐器与乐队的“雅化”现象以及宫廷乐器制作与实践的“崇古”特征。同时,结合宋朝历史、政治、文化等多重背景,从精神文化层面对宋代宫廷乐器文化进行全面阐释。最终得出:宋代通过构建以宫廷乐器为载体的礼乐文明宣扬古圣先贤之圣德,寄希望于人们通过“礼乐相合”的审美体验明礼悟道,重构维系社会结构之重要力量,扭转国势颓萎之局面。这一文化价值的深远意义,不言而喻。

关键词:宋代  宫廷乐器  复古风潮  文化解读

自唐安史之乱至北宋建国,两百年间战乱频仍,国家动荡,社会失序,礼崩乐坏。传统“三纲五常”伦理秩序遭受重创。宋明理学应运而生,对当时社会产生深远影响。宋代统治者推崇古乐,与隋唐燕乐盛行、雅乐衰微形成对比,旨在通过雅乐强化皇权与中央集权,推行礼乐治国理念。其目的在于:“王者致治,有四达之道,其二曰乐,所以和民心而化天下也。”[1]这种推崇古乐的做法,不仅体现了宋代统治者对传统文化的尊重与传承,更是他们寻求社会安定、政治稳固的重要手段。正如葛兆光所言:“面对异邦的存在,赵宋王朝想方设法凸显自身国家的合法性轮廓,张扬自身文化的合理性意义。”[2]受复古思潮影响,宋代宫廷乐器制作与演奏发生巨大变革。与唐代那种“兼收并蓄、轻雅尚胡风”的文化氛围截然不同,宋代尊崇儒学、尚保守、崇复古。制乐官纷纷摒弃胡夷新声,以古圣经书为蓝本,结合阴阳五行与儒家伦理,形成复古风潮。这股风潮如狂风骤雨般席卷了整个中原大地,使宋代的宫廷音乐呈现庄重、古朴的风格,彰显对古代文化的深深敬意和追思。

一、复古乐:宋代宫廷“雅乐”之兴起

宋代皇权更迭频繁,战乱不断。在这一内忧外患、积贫积弱的时代背景下,中原的正统地位并未得到北方民族的广泛认同。为巩固统治、强化集权,统治者推行礼乐治国。自安史之乱后,受“尊王攘夷”思潮影响,以韩愈、柳宗元等为代表的儒士们倡导儒学复兴。面对辽、西夏等外族威胁,北宋高举“复圣古、斥蛮夷”的旗帜,极力推行雅乐建设,彰显中华文化正统,凝聚民心,巩固国家的统一与稳定。

《宋史》载:“有宋之乐,自建隆讫崇宁,凡六改作。”[3]上承五代十国,下启元朝,宋朝历时319年,共历十八帝。他们都或多或少地参与了宫廷音乐活动的创作。其中,以宋太祖、宋太宗、宋仁宗、宋徽宗等貢献最为深刻。

北宋开国皇帝宋太祖,在登基伊始便迅速稳固了帝国的政局。为了彰显其皇权,他迅速下令太常寺卿窦俨(919~960)着手制定新朝廷的雅乐,旨在通过音乐的庄严与神圣,进一步巩固其统治地位。“雅乐”,源于周代礼仪制度,专指宫廷祭祀与朝会所用音乐。《宋史·乐志一》载:“三五之兴,礼乐不相沿袭,洪惟圣宋,肇建皇极,一代之乐,宜乎立名。乐章固当易以新词,式遵旧典。”[4]北宋高度重视宫廷礼乐文化与制度建设,强调在继承传统中创新。建隆元年二月,太祖下令制定雅乐制度,加强太常寺管理,提升演奏水平。他还亲自参与乐章创作,推动宫廷雅乐的改造与升级。《宋史》载:“太祖每谓雅乐声高,近于哀思,不合中和……因诏岘讨论其理。”[5]太祖认为雅乐的声音偏高,不符合“中正平和”的追求,于是进行乐律改制,遂将原用的王朴乐下一律。“自此雅音和畅,事具律历志。”[6]

太宗在太祖基础上,继续发展和完善大宋礼乐建设。公元996年,他秉持“古圣之旨”,命令乐工们精心制作了九弦琴与五弦阮。他阐述道:“雅乐与郑、卫之音截然不同,郑声过于浮华,不符合中和之道。太宗一直认为,“雅正之音”能够陶冶性情。追溯古圣的遗训,尚存的美好传统应得到传承。琴原有七弦,朕现增为九弦,命名为“君臣文武礼乐正民心”,九弦和谐共鸣,不乱其序。阮原有四弦,现增为五弦,名为“水火金木土”,五弦协调共鸣,相辅相成。……至二年,太常音律官田琮精妙地将九弦琴与五弦阮融入十二音律之中,通过旋转定宫的手法,恪守隔八相生的音律法则,与律吕和谐共鸣,从而铸就了雅乐之巅的辉煌篇章。

“仁宗皇帝好雅乐,又严天地宗庙祭祀之事及崇奉神御,故中外言乐者不可胜计,置局而修制亦屡焉,其费不赀。”[7]仁宗喜好雅乐,对天地、宗庙的祭祀之事以及神明的崇奉也非常严谨。他在位41年,多次修改礼乐活动,并亲自审核乐工和乐器,确保高标准,还常参与常祀、郊庙等各类活动的乐曲乐章的制作。

景佑元年,太常寺燕肃上书说:大乐署的乐器年久失修,金石乐器都已走调,希望用周王朴所制定的音律标准来校订修理,并考核乐工,淘汰那些不合格的。……还有编钟、镈钟、磬这些乐器,没有大小、轻重、厚薄、长短的差别,铸钟的铜锡质地不纯,致使音韵不美。大的乐器声音就高亢,小的乐器声音就低沉,这都不是音律适中的乐器。“愿请依神瞽法编铸钟磬……所成的李照乐比和岘乐下三律。”[8]他希望使用“神瞽法”来铸造或调整乐器,以达到与另一种音乐体系相比,低三个音律的效果。此举旨在实现度、量、权、衡的和谐统一。

因乐律不正、乐器缺失、乐工技能不足等诸多问题显现,为改善此状况,徽宗下令依据古文献优化礼乐:研究乐律、修补乐器、培训乐工。这些举措不仅体现了徽宗皇帝对宫廷文化的高度重视,也展示了他在传承和发扬传统文化方面的坚定决心和有力行动。《宋史》(乐四)载:“今所造大乐,远稽古制,不应杂以郑、卫。诏罢之。……今追千载而成一代之制,宜赐新乐之名曰《大晟》,朕将荐郊庙、享鬼神、和万邦,与天下共之。其旧乐勿用。”[9]徽宗皇帝运用政治权力,推行大晟礼乐,采纳大晟乐律。并颁布法令统一乐器的形制与标准,并禁止旧乐。为维护雅乐纯正,排除郑、卫之声等外来音乐,要求宫廷祭祀、教坊、钧容直乃至民间百姓皆传唱“大晟乐”,旨在治国安民,移风易俗。后世皇帝未有其制礼作乐之执着。

可见,宋代的历代皇帝大多参与了宫廷音乐活动的雅乐建设,追求符合儒家审美理想中的“中和之声”。“从礼乐理想的角度来看,宋人对中声有着共同诉求,都希望各自朝代的雅乐,能成就一代之乐的典范。”[10]为敬天地神灵、缅怀祖先,他们倾力制定规模宏大的宫廷雅乐,既彰显皇权至高无上,又通过祭祀展现天子权威的神圣不可侵犯。在新儒学“去人欲、存天理”观念指引下,宫廷雅乐建设达历史新高度。

二、奉古声:宋代宫廷乐队与乐器之“雅化”

宋代宫廷音乐中,常应用的乐队主要有雅乐队、教坊乐队和鼓吹乐队三类。宋代的雅乐建设之根本在于“复古”“正音”。在强大的复古思潮影响下,宋代宫廷乐队与乐器均显现出不同程度的“雅化”。

(一)宋代宫廷雅乐乐队与乐器

在“雅乐”仪式中,乐队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随着尊古斥夷之风的盛行,宋代宫廷音乐的乐队与乐器深受周代礼乐制度的影响,经历了规模、编制、乐器品种及乐律实践的新发展。自北宋初年至崇宁三年的一百五十余年间,黄钟律的音高标准历经六次调整,涉及累黍制律、古尺制律、人声定律及帝王身度定律等方法。每次改制均力求效仿上古三代之制,导致乐器制作上的变革和雅乐器数量的大量增加。据《宋史》记载,仅景佑二年的黄钟律调整便动员了714名工匠,涵盖多个工种,历时近五个月完成七套雅乐乐器的制作。不久之后,因黄钟律再次调整,又进行了乐器的重制。宋代宫廷雅乐所使用的乐器种类繁多,包括编钟、编磬、特磬、一弦琴、三弦琴、五弦琴、巢笙、匏笙、箫、竽等22种,体现了宫廷音乐文化的丰富与深厚。

与唐代相比,宋代宫廷雅乐队与乐器在乐工配备、乐器种类及数量均增加了很多。根据应用场合的不同,主要有宫架乐乐队、鼓吹十二案乐队、登歌乐乐队三类。

首先,宫架乐队,宋代宫廷中设有多种宫架乐队,如皇帝亲祠宫架乐队、大祠宫架乐队以及大晟乐宫架乐队等。以皇帝亲祠宫架乐队为例,其承袭了古代宫架、登歌、乐舞三位一体的组合形式,展现出宏大的规模与八音俱全的音乐特色。这种乐队常用于祭天拜祖、重大节日庆典等场合,旨在提振皇家声威、彰显皇家风范。乐工数量达到355人,其乐器配置遵循“金石为先,八音相协”的原则,旨在实现阴阳和谐的音乐效果。“‘八音分类法符合我国古代阴阳、五行、八卦、术数的传统思想,八音与八卦、八风、八方、八气等传统理念两相对应,为雅乐的不断改制与音乐审美思想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依据。”[11]这种音乐形式既彰显了宋代宫廷音乐对古乐的传承与效仿,又深刻展现了其音乐文化的深厚底蕴与博大精深。

其次,自宋太祖建隆初期至宋真宗时期 ,鼓吹十二案乐队的编制历经变革。初期,修复器服,四架、二舞、十二案之制多沿袭唐制,然因战乱之后,制度尚待完善,殿庭乐架设为二十格。至乾德年间,秘书监尹掘建议增设36簴,以补足工员数,使音乐演奏更为完整。于是,定架工140人,登歌工25人,乐簴36人,各类乐器工人员亦有所调整。至徽宗崇宁四年八月,鼓吹十二案因被认为不符合“崇雅抑俗”的倾向,被废止。在此期间,鼓吹乐器的配置、参演人数及演出规模逐渐恢复至前代水平,主要应用于朝会礼仪,配合乐悬演奏,乐器品类以中国传统乐器为主,兼用少量胡部乐器。这体现了宋代统治者在音乐文化上的独特审美与取向。

再者,登歌乐乐队在宋代宫廷音乐中占据重要地位,以皇帝亲祠登歌乐队为例,其乐器配置共计45件,独具特色。乐器排列与宫架乐队相呼应,但规模稍小。主要乐器包括琴属类和笙属类,辅以箫属类。其中许多乐器为新造,展现了宋代宫廷音乐的创新与独特审美。乐队的演奏人员各有其位,琴瑟工坐于坛上,而埙、篪、笙、篴、箫、匏等乐器工则立于午阶两侧,形成了一种庄重而有序的演奏氛围,这种乐队配置体现了宋代宫廷音乐效仿古乐的严谨与规范。

(二)宋代宫廷燕乐(教坊)乐队与乐器

坊,作为宫廷中专门掌管俗乐的机构,其核心职责在于掌宴乐阅习,以备宴飨之需。教坊大乐,作为宫廷燕乐中规模最大的器乐合奏乐队,其编制在宋代沿袭唐制,被统称为教坊四部。据《宋史·乐十七》记载,教坊四部的组建汇聚了各地优秀的乐工,其中包括平荆南所得的32人、平四川所得的139人、平江南所得的16人、平太原所得的19人,以及藩臣所贡的83人,再加上太宗藩邸的71人,构成了庞大的乐工队伍。然而,到了北宋仁宗时期,教坊四部之制逐渐衰落,被教坊十三部所取代。在教坊宴乐方面,据陈旸《乐书》所载,圣朝沿用了唐代的制度,将教坊分为四部,并汇集了各地的精工能手。这些乐工所演奏的乐器包括琵琶、五弦、筝、箜篌、笙、箫、笛、大鼓、拍板等十三种。与北宋相比,南宋的教坊乐队规模较小,但增加了筝和腰鼓两种乐器。同时,乐工人数逐渐减少,许多乐工需要身兼数职,承担多种乐器的演奏及表演。至嘉佑二年,教坊四部乐合一,为确保演奏质量,规定乐工需至少掌握“四十大曲”的演奏技巧,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教坊乐队在彰显威仪和排场方面的作用。

燕乐在大晟府的管理下成为宋代宫廷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宫架、登歌乐队制度对教坊乐产生了深远影响,体现了雅乐向燕、俗乐的渗透。太宗在继承太祖雅乐的基础上,致力于创作大宋特色的燕乐。郑和三年,皇帝颁布禁令,教坊仅限演出大晟乐中的燕乐,严禁旧有淫哇之声,确保宫廷音乐的纯正。据《东京梦华录》记载,徽宗天宁节大宴所用乐器丰富多样,包括拍板、琵琶、箜篌、大鼓、羯鼓等,其中雅乐乐器占比增加,胡部乐器减少,反映了宫廷音乐对雅乐的推崇。宫廷宴饗中的音乐表演遵循严格程式,与雅乐典礼相仿,旨在歌功颂德、和民心。《宋史·乐十七》载:“乐工致语,继以诗一章,谓之‘口号,皆述德美及中外蹈咏之情。”[12]乐工致语作为宴乐表演的一部分,内容多赞颂国家威仪、政通人和等,体现了宫廷音乐的政治与文化功能。至郑和年间,教坊等燕乐机构全面采用大晟律,使燕乐的仪式功能远超过娱乐功能,彰显了“尚雅”风尚的盛行。

参考文献:

[1][3][4][5][6][元]脱脱等撰:《宋史》卷一二六(乐一),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982页,第1981页,第1982页,第1983页,第1984页,第1986-1987页,第2013页,第2065页。

[2]葛兆光:《中国思想史》(第二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69页。

[7][宋]范镇:《东斋记事》,汝沛点校,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10页。

[8][元]脱脱等撰:《宋史》卷一二七(乐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996页。

[9][元]脱脱等撰:《宋史》卷一二九(乐四),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025页。

[10]徐蕊:《中声与钟声——北宋雅乐的中声音乐观与钟声实践》,中国音乐学,2013年第4期,第38-39页。

[11]陆晓彤:《乐书·八音与文献通考八音比较与研究》,中国音乐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16年,第19页。

[12][元]脱脱等撰:《宋史》卷一四二(乐十七),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2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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