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美是自由的感性的表现”是刘纲纪先生实践本体论美学对美的本质的规定,重思这条规定,既能明确刘纲纪先生实践美学的核心,也能划定实践本体论美学的边界。文本首先明确实践本体论美学所谓美的本质就是美的根据,该规定里的“美”就是指美的本质。而刘纲纪认为美的内涵是自由与必然的统一,所以他以实践为基础对“自由”和“感性的表现”两方面做了规定。这种规定带来的难题是,作为“表现”的美到底是什么,这反映出主客体的理性思维的局限性,所以要进步到显现的理解。于是进一步揭示实践本体论美学的边界,分别是主客体思维的局限性,实践作为本体的局限性,以及前两个局限带来的美学方法的局限。
关键词:实践美学;实践本体论;刘纲纪;自由
一、文献综述
刘纲纪先生著作等身,其研究的领域遍布哲学、美学、艺术、创作等。这些研究是一个整体,都能体现出刘纲纪先生的马克思主义观点,他对哲学、艺术的讨论都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故本文的文献综述从下述三个方面展开。
(一)刘纲纪先生自己的研究著作
刘纲纪先生丰富的哲学和美学思想在80年代以大部头的著作形式呈现出来,《中国美学史》(第一卷)、《美学与哲学》和《艺术哲学》的先后出版,填补了国内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美学理论系统研究中国美学历史和艺术的学术空白。其中最能直接反映他美学思想的是《美学与哲学》,两部虽然也反映了他的美学思想,但一个是学术史研究,另外一个是艺术研究,不是对本文讨论问题的直接涉及。《美学与哲学》作为论文集,收录了他关于实践本体论及美学的论文,以各种专题化的论述将美学思想展示出来。这一方面使得论述更为精细,对问题的讨论更为深入;另一方面也带来了对其整体把握的困难,因为论文的写作不同于著作,每一篇文章关注的问题更为具体,且它们之间的关联不甚明确。所以从这些论文中理出实践本体论美学的整体架构是一个难题。
(二)集中于刘纲纪先生老师对美的本质的探讨,并摘取相关论文
20世纪80年代他写了一系列讨论马克思主义美学的文章,1980年7月写的《关于马克思论美》是长期研究解读《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产物,在他个人美学观点的形成上有重要意义。第一,刘先生指出马克思对人类物质生产劳动的本质特征的分析是马克思美学的根本出发点和基石,是马克思美学(同时也包含哲学)的“真正诞生地和秘密”,而“自然界的人化”和“人的对象化”是马克思论美的基础。第二,通过对马克思在《手稿》中讲到的“美的规律”和直接与之相关的“种的尺度”与“内在的尺度”的含义及两者关系的分析,指出美的最根本、最普遍的规律就是在人类实践(首先是物质生产劳动)基础上,人的自由与客观的自然必然性两者如何统一的规律,美就是这种统一的实现在人类生活中的感性具体的表现,马克思的美学可以称之为“实践观点的美学”。这是刘纲纪先生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实践美学的根本性观点,他对美学上问题的解决都是从这一根本观点出发的。《关于美的本质问题》进一步强调实践是美的自由表现,是人在实践中掌握了必然,实际改造和支配了世界的产物。美是在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基础上,从必然到自由的飞跃所取得的历史成果,其中还谈到了美的二重性问题。《美学十讲》详细分析了美学是什么、美是什么等美学基本问题。《关于劳动创造了美》是对劳动概念的细致分析,以及劳动与美的生成关系。《美——从必然到自由的飞跃》中进一步分析美的生成,引入必然王国和自由王国的视角,以及提出了审美意义的自由的三大特征。《从劳动到美》以发生学的角度揭示了美的产生过程。《论美学理论的更新》则指出了马克思主义美学的发展方向与研究方法。
(三)对刘纲纪先生的专题研究
陈望衡教授的《20世纪中国美学本体论问题》把20世纪中国美学本体论分为六类,而实践本体论作为一类出现,主要代表人物是李泽厚、刘纲纪、蒋孔阳和后期朱光潜等。在该书的第八章第五节,以“刘纲纪先生:美是自由的感性显现”为题,对刘纲纪先生的美学思想进行了简要介绍。该文在哲学层面上阐述了刘纲纪先生的“实践本体论”的创造性和正确性,并认定它为其美学思想的哲学基础,这无疑是比较深刻而准确的。章辉的《实践美学:历史谱系与理论终结》的第一节里,著者以“刘纲纪先生:创造自由论”作为题目进行了论述。论者以清理实践美学历史谱系的学术努力,系统地总结了刘纲纪先生的美学思想,较为准确地把握其思想精髓,对其理论贡献的定位也是比较公允的。其他的文献一般将李泽厚和刘纲纪先生放在一起出现,但总是讲李泽厚的多、讲刘钢纪的相對较少。对实践本体论的研究集中于关于马克思主义的论文中,其中刘纲纪先生首先要规定何为本体论。
涉及到实践美学的学位论文也有很多,其中直接以刘纲纪先生的实践本体论美学为研究对象的是石长平的博士论文,论文论及了刘纲纪先生的诸多方面,对美的本质则将其理解为美的根源和美的本质特征两个方面。前者是劳动的现象学还原和美的发生学阐释,后者是对前者的抽象概括。
近年来研究刘纲纪先生的论文大多是对实践本体论及美学整体做评述性的研究,如彭富春教授的《刘纲纪先生与实践本体论的建立》、张玉能教授的《刘纲纪先生对中国当代美学的独特贡献》、朱志荣教授的《论刘纲纪先生的实践本体论美学》等。这也反映出国内学界对具体命题与论述研究的不足,而这也是本篇论文可以填补的空白。
二、对美的本质的规定
要讨论美的本质,先要理解刘纲纪先生是如何规定美的本质的,以及他分析美的本质的方法。
(一)对美的本质的理解
“美的是自由的感性的表现”是刘纲纪先生对美的本质定义,要理解该论断对美的本质的规定,需要先理解实践本体论美学对美的本质这一问题的规定。
刘纲纪先生认为美的本质是解决美学中其他问题的前提和基础,在对美的本质有深刻的理解之后,才能超越美的现象的表面性总结,才能“抓住本质性的、规律性的东西”。所以对美的本质的研究是美学研究的基础研究,是美学思考所不能回避的。
但对美的本质的讨论又是困难的,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已经道出了“美是难的”这一理论难题。而研究美的本质之所以困难,在刘纲纪先生看来有两个原因,一是“美的现象的多样性、差异性掩盖着美的本质的一般性、共同性”;二是“人们对美的感受的差异性、易变性、相对性掩盖着美的本质的普遍性、客观性”。前者是说美不同于物的属性,不同物的属性可以相同,却各有其美,如一朵花的红可以和画中花的红相同,但一朵花的美和画中花的美却又可以不同,所以从美的事物中难以找到美的共性。后者是说美感、审美的个体差异使得美因人而异、因时而异,所以从对美的感受上又难以找到美的普遍适用的客观性的规定。
彭富春教授在《美学原理》中指出,美会直接表现为美的现象,即在现实中以“美的形态”出现,具有各式各样的外观。而哲学美学就是要追问美的现象之所以美的理由,所以要區分美的现象与美的本质,后者是前者的根据。
所以在区分了美的现象与美的本质之后,才能明确,对美是什么的追问就是指对美的本质的追问。而美的本质从意义上说,它在美学中具有理论上的基础地位,是美学思考的基础,是其他美学问题的原因与本原。从性质上说,“本质”一词指明了一般性、共同性、普遍性、客观性。作为本原的美是纷繁复杂的美的现象、个体审美与美学问题的原因,这个原因的一般性、共同性、普遍性规定了它作为原因的基础,不论美的现象多么复杂,美的本质是通用的;客观性规定了它不受个体主观审美差异的规定,具有自身不变的规定。反过来说,只有具备这些性质的美的本质才是真正的美的本质。
(二)实践本体论美学的美的本质
在确定了美的本质的最一般规定后,刘纲纪先生接着分析了美学史上不同路径对美的本质的具体规定。
刘纲纪先生认为,除从实践寻找外,无外乎从物质与精神的两条路径来探寻美的本质。在物质世界中找美,刘纲纪先生认为可以分为三派:一是物自身的属性,这种属性可以引起人的美感,所以美是物的属性。这条路径的问题是无法解释这属性自身为何美,以及作为特殊的属性是无法作为统一的美来解释具体美的。二是狄德罗认为的“美是关系”说,但他却无法说明关系自身是什么。三是车尔尼雪夫斯基的“美是生活”说,生活比关系更加现实化、具体化,他认为美是因为表现了生活,但他仍然没有明晰的规定生活,也就无法解释作为表现了生活的美。
而从精神世界找美,可分为两派:一是从客观精神中找美,二是从主观精神上找美。而两派的共同点在于肯定了美是由精神决定的,是精神的表现。这有进步性,明确了物质属性不是美的根源。但导致的问题是美不再是客观的存在,而是精神的赋予,但精神自身是无法无中生有的,是无法创造出实在的存在物的。所以美作为意识之外的感性对象,是不能由精神单独决定的。
刘纲纪先生认为,这两条路径的问题产生的哲学根据在于以往的美学都是只抓住了精神和物质的一面,而以往的哲学亦是如此。而从德国古典哲学开始,哲学追求的是物质与精神的统一,所以德国古典美学的美就是物质与精神统一的表现,这种统一即是哲学追求,也是人的追求。但德国观念论实现统一的方式是精神活动带来的,故德国古典美学也是从精神找美。只有马克思的实践才找到了实现统一的现实路径。
在此基础上,刘纲纪先生提出,“美是自由的感性的表现”的论断,这是超越了前两条的第三条路径,是实践美学的路径。
(三)研究美的本质的方法
在对美的本质进行了规定后,如何以实践本体论为基础找到美的本质呢?刘纲纪先生采取了从美感入手分析的方法。他认为不能用归纳的方法,美的现象过于繁琐且不能穷尽,不确定性太多,最直接的方法是从美感中寻找。因为美的现象的对象很难找到相同点,而美感都是人的感受,所以具有相同点的基础,虽然人与人的美感不同,甚至有错误的美感,但这些美感在形式上都是对美的感受,就像不同的思维、错误的思维仍是思维。所以美感的共同特征就是美的一般特征,进而能抓住美的本质。
这里仅论述作为方法的讨论,至于方法的展开,不过多花费篇幅,刘纲纪先生认为美感的基本特征有超功利、与道德关系密切、与科学认知有关等,这些特征是美感的共同点,而这些特征的进一步共同点是,日常的功利、道德、科学中的主客对立消失了,正是对这种统一的感受,产生出审美的愉快。未统一时,人被必然压迫,感到不愉快,而统一感性的实现后,就会否定不愉快。所以美就是这种统一在现实的实现,而统一就是自由与必然的统一,所以美就是自由的感性的表现。
综上所述,刘纲纪先生对美的本质做了相关规定,然后通过分析美感的方法找到了自由是美的核心,进一步分析自由的规定之后得出了“美是自由的感性的表现”的结论。接下来具体分析该论断的各构成部分。本节已经指明,论断中的“美”是指美的本质。
三、美的内涵:自由与必然的统一
从美感的分析可以看出,“美是自由的感性的表现”的实质是美的本质的内涵就是自由与必然的统一。所以本节将其分为三个方面来讨论,这也符合“美是自由的感性的表现”的句法构成,分别为:作为统一的美的规定,对“自由”自身的规定,“感性的表现”是对自由与必然的统一方式的规定。
(一)美是统一
刘纲纪先生将自己解读手稿的独特思路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结合手稿之外的马克思的著作,二是结合康德、席勒、黑格尔的德国古典美学来解读。后者使他感到“对马克思美学的理解就豁然开朗了”。因为马克思美学的思路是德国古典美学的延续与超越。
康德在《判断力批判》的导言里明确提出,要从自由和必然的统一中寻找美。由此美学超越了感性学,刘纲纪先生认为这是美学非正式划时代的变化,因为对美的理解不再是偏向物质精神的某一方,而是从统一中寻找。席勒和黑格尔也是沿着这条道路,以不同的方式解决自由和必然的统一问题。虽然在内涵上,德国古典美学的统一是基于主体的统一,但从形式上,在统一中找美毕竟是美学理解的质变。
刘纲纪先生认为,马克思美学在形式上继承了美是统一的观点,“美的最根本、最普遍的规律,即是必然与自由的统一”。区别在于,马克思对统一的双方和方法则进行了重新规定。自由和必然(自然)的内涵在马克思这里被历史唯物主义重新规定,统一的方法也是现实性的实践,由此马克思划出与德国古典美学的边界。
所以“美是自由的感性的表现”就可以分解为对立统一的两方,这也是为什么刘纲纪先生将“自然的人化”和“人的对象化”看作马克思论美的基础,前者是说作为必然一方的自然界,经过实践以后显示出人的自由;后者是作为自由一方的人。经过实践改造了自然,实现了自由。彭富春教授在《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美学的当代创新》同样指明“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这一论断是从人的主体而言,而“自然的人化”的论断则是从客体而言。
所以美的本质的规定则可以进一步区分。第一步,人有自由,但自由的规定中已经包含了必然,自由要在必然中实现,并且自由自身也不能构成美;第二步,自由要通过感性来表现,即要与必然发生联系,需要实践将这些过程整个实现出来,以达到统一,于是美也产生。
(二)自由:人的本质
人的本质是美是统一的基础。“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人的本质,从根本上看就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这本质就在于人能够支配他所生活的周围世界,从周围世界取得自由”从对人的本质的理解已经可以看出马克思对自由的规定是具有两方面的,一是人有支配周围世界的能力,二是从周围世界将能力感性的实现出来。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真正的自由是人类对客观必然性的认识和实际的支配。”自由的规定就是人在实践中对必然的支配。而正因为只有人有这种自由,人才与动物区分,从自然(必然)中区别为自身。以实践为基础,马克思的自由才超越了以往的自由观,如康德的心理自由和席勒的人性自由,以现实的实践为基础解决了自由和必然的问题。这是马克思,也是刘纲纪先生对自由最一般的规定。彭富春教授认为,这种自由就是“对客观性的支配为基础的自由”,亦指明了马克思自由观的实质。
在这个基础上,刘纲纪先生对自由的独特规定是什么呢?
他区别了哲学意义上的自由与美学意义上的自由,对后者他规定了三个基本特征。这反映出本文拆分论述美的本质的论断意义,即明晰各自概念的规定,划定自由与美的边界。
一是“超出物质生活需要满足的范围”。哲学上的自由是贯穿于一切领域的,这种自由是具有普遍性的,美的自由作为特殊的自由,当然是这种普遍自由的一种表现。需要区分的是同样作为特殊的自由,即仅从物质需要的满足来看的自由,如刘纲纪先生的例子,饿的需要是被自然的必然性压迫,是不自由,而吃饱后摆脱压迫,主客体统一,所以是自由。但这种情况就不会有美感,也没有美。而美学的自由所在的领域有自己的边界,这就是要超越物质需要,要么是满足基本需要后的,如美食;要么以精神的道德等克制物质需要,显示精神自由,如崇高美;要么是在满足需要的行为发生中所表现出的自由,如长江大桥这种建筑,作为道路的功用不具有美,但它作为人民克服长江对空间的阻隔是美的,总之都不是物质需要被滿足。这些情况的实质显示了人改造世界的才能、智慧和精神,所以这一条是在强调美的超功利性。
二是“对客观必然性的一种创造性的掌握和支配”。对必然的反映是改造、支配自然的基础,人仅按照规律行事,也可以将主观现之于客观,这是自由,但不是美。而美学的自由是指这种反映的基础之上的创造性,如庖丁解牛,就是在构造的基础上进行创造。单纯的合规律性不会有美,但合目的性又不能忽视规律,所以只能是对规律的创造性,这就得依赖于统一性下的多样性,而这种多样性就依赖于个体的发挥,所以是凸显个体的创造性。
三是“个人与社会的高度统一的实现”。因为人在社会中存在,若个人的自由的肯定构成了对他人自由的否定,否则会变成对抗,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只有人主动的与社会统一,积极地把他人、社会自由的实现看做自己自由的实现,只有这种自由才能引起人的美感。
这三个特征虽然各有强调,但刘纲纪先生最后总结到,第三特征是最重要的,第一特征超出物质需要的根基是社会,第二特征创造性内容需要社会内容才能成为美。他进一步提出“社会性情感”这一概念,这是超越了个人利害的与社会统一的情感,既表现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亦表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所以“凡有美存在的地方,就是有这种社会性情感存在,并获得了感性具体实现的地方”。社会性情感成了美学的自由的规定性。这实际反映出刘纲纪先生对自由的再思考,以至于在其他文本中他讨论了自由最真善美的规定,这里不展开。
石长平指出,这种对美的自由的理解,表明自由有了概念上的静态和历史现实的动态统一的内涵,自由的概念一方面具有普适性、逻辑性,同时又具有了历史性、具体性。
之所以要区分自由的层次,是因为实践本体论的实践实现的自由与美之间,需要一个中介,不是直接对等的。在论及后实践美学时,刘纲纪先生强调了实践活动与审美活动的边界。因为后实践美学对实践美学的批判就是认为他将审美活动和实践活动混淆,而刘纲纪先生厘清了二者的关系,实践活动不是审美活动,以往美学的错误就在于只从审美活动理解美,所以未能找到真正的美的根源,因为审美活动也不是根源性的,审美活动是从实践活动中生出来的。而实践作为本体,是人为了追求自由的根本活动,美的根源所在。正是因为如此,美学才克服了以往局限于诗学、文艺学、艺术的领域,成为了植根于人的行为,人与动物区分、与自身区分产生美。
(三)感性的表现:自由变成美的方式
上一段提到了自由与美的中介,在形式上,自由需要感性的表现才能真正统一必然;在内涵上,这种感性的表现有自己的历史发展,并且这种发展需要到一定的阶段,一般自由才能变成美的自由。所以刘纲纪先生的讨论是遵循了历史与逻辑相一致的原则。
在逻辑上说,“而这个统一,是在人的生活实践中获得了完全感性具体的实现的,是从完全感性具体的对象上表现出来,并为我们所感知的”。主客体的统一是基于实践的统一,所以必须以实践表现出来,而实践是感性的活动,并产生感性的结果,所以自由的实现离不开对象化,而美就是在这种对象化中产生的。
正因为自由是由劳动的实践实现的,所以自由的表现就是通过劳动的实践表现的,而劳动是感性的,所以自由的表现也是感性的。对感性的表现的理解,实际就是对马克思所谓劳动创造了美的理解。刘纲纪先生认为需要对这一命题做现象学的还原。
首先他还原了劳动的发展怎样使人意识到满足物质需要的劳动与产品上所表现出来的自由,也就是意识到美所经历的历史阶段。这一阶段被分为自然崇拜、巫术阶段和神话阶段。在人与自然的关系的不断发展中,自由逐步崛起。从自然崇拜到人与自然的对抗,到巫术试图以迷信征服自然,到神话以想象征服自然,这发展的基础是人的劳动从自然获得了多大程度的自由,而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已经隐含了对自由与必然统一的要求。
其次还原了人类随着劳动的发展,对劳动与产品从物质需要转为审美需要。这一需求的变化有两个要求,一是生产力发展,剩余的产生,二是对自然规律和人能改造自然的认识。前者提供基础,后者提供审美对象。
最后还原了作为人对自由的表现随着劳动的发展最后与物质需要分离,获得独立性,人进入自由王国,美完全实现。刘纲纪先生将马克思的必然王国定义为物质需要的领域,自由王国是社会精神的领域,超越了物质需要,以人自身的发展为目的。这两者构成了人的生活领域。前者的自由仍受自然限制,进入自由王国,自由才有独立性,美才有独立性。
所以感性的表现也指自由与美的历史,这种历史亦决定了其感性的规定。
在结果上,感性的表现决定了美的客观性。他从以下三点来规定美的客观性。
一是“这种客观性不是自然物质的客观性,因为美是人类社会历史的产物,不是自然的产物”。自然物质的客观性是指物质具有的客观实在性,并且是自在的,是不依赖于人的。而美是实践产生的,是依赖于人的,这是两个客观性的差别。而依赖于人的意思,是指人产生它,但作为被产生者,美是社会存在,与其他社会存在一样,具有客观实在性,这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规定。
二是美与丑的区分标准有客观性,不以人的主觀好恶转移。这个标准也是实践决定的,所以所谓客观标准,并不是有一客观不动的美存在,判断美丑以它为依据,而是指美作为社会实践的产物,人们的社会实践不同,美的判断标准也不同。所以这里的标准是具体的社会历史的实践,客观性是指实践的客观性。当然,这种变化并不是随意的,也有自己的根据,那就是是否与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相一致,符合的实践带来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这个规律就是人类历史是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发展。
三是美是主客观的统一。这种统一的客观性既不是机械唯物主义的完全否定主观性的客观性,也不是唯心主义的可以决定客观的主观性。这种统一的客观性是来自统一的基础——实践,这是超越德国古典美学的关键。首先实践的社会历史性决定了这种统一性的社会历史性,所以不是康德的先验,也不是黑格尔的精神,是被客观具体的社会历史制约的。其次,实践的感性过程决定了这种统一的感性,即以物质性的活动实现出来,而不是精神的统一。再次,这种客观过程带来的结果也是客观的,美是感性的表现,是有实践的物质结果。
所以感性的表现一方面在逻辑上指需要劳动与产品来表现自由,另一方面在具体历史上也指劳动与产品有自己的感性的历史,这也决定了美与自由的历史,共同决定了美的客观性。
通过对“美是自由的感性的表现”的拆分,可以进一步理解刘纲纪先生是如何以实践规定美的本质。
四、美的形式:作为“表现”的美自身
前一节只是还原了美的本质的内涵,还需进一步追问,这种美的本质所规定的美的形式是什么。
(一)作为统一的美的属性
统一是双方的统一,所以作为统一的美就会表现出双方的性质,故刘纲纪先生仿照马克思商品的二重性提出了美的二重性。美的二重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属于客体的东西表现了属于主体的东西”。这需要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方面是若只有客观的东西,则不会有美,如分析一朵花是美的,如果只有客观,则它只有颜色、形状等客观属性,只有它表现出属于主体的情感、理想、文化时,它才是美的。另一方面,若主观的东西只是内心中的观念,没有外化为感性,那就也不会有美,因为根本就没有感性的对象,美无从诞生。所以美是实践的结果。
二是“属于自然的东西是属于人的东西的表现”。跟前一方面近似,不过强调的是美的具体形态,即自然美与艺术美,他以身体美举例,艺术的裸体画跟下流的裸体画区别就在于加入了人的精神的东西,如生命的价值等;同时,也不能去掉自然,人没有自然属性,就不存在,美当然也不在,比如禁欲主义是美学和艺术的死敌。
三是“属于个体的东西是属于社会的东西的表现”。社会的东西没有表现为个体的“欲望、要求、爱好、情感”,则不会表现为美,如社会道德需要表现为个人的肯定和理想,才能成为美的,才能感动人。反过来,如果个体的东西没有社会的深刻,也不会有美,如自私利己的理想往往被认为是丑的。
刘纲纪先生认为,这种二重性正是以往美学成为不可理解的“迷”的原因,以往的学者只看到这些单个方面,强调区别,无法看到统一,而“美本来就是主体与客体、人和自然、个体和社会的相互的渗透与统一”。德国古典美学看到了统一,却以主体来统一,不能科学地说明如何统一。所以马克思破解了这个迷。
但是这些属性的规定,都是从某一方面,描绘了美的性质,却不能指出美自身到底是什么。所以,美作为统一以二重性解决了过往美学的难题,但也产生了新的难题。
(二)以显现理解表现
前文提过美的本质的三条路径,在唯物主义美学看来,美就是物质的一种属性;在唯心主义美学看来,美就是精神的产物。这两条路径在内容上虽然不能深刻解释美的来源问题,但在形式上却可以对美自身的性质有明晰的定义,即要么是自在的物的一种属性,要么是人的精神所赋予的性质。这就暴露出实践美学的路径所面临的困境,如果美不是一种物的属性,也不是精神的产物,那么美到底是什么?
这个问题在实践本体论美学中就表现为,既然“表现”不同于“属性”,那么作为“表现”的美究竟是什么,如何理解“表现”。
在《劳动创造了美》一文中,刘纲纪先生谈到了如何理解表现。他先从历史上的美学家强调美在于形式入手,这些美学家之所以重视形式,是因为美一方面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美总是以差异化的形态出现,从没有一个统一抽象的美出现在人们面前;一方面又是感性的、物质的,是在实在的对象、行为、过程上出现,从没有一个纯粹的精神的美独立出现在人们面前,必须有一定的载体。所以他认为,“美只有通过一定的感性物质形式才能成为人们直接感知的现实的对象。没有感性物质的形式,美就是虚无的、不存在的东西”。故“表现”一词在这里是指美需要一个载体,没有载体,美就不存在,所以美在存在的形式上不具有客观实在性。
所以刘纲纪先生明确指出,美包含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以客观必然性的支配为基础的自由,另一方面是体现这种自由的感性物质的形式。对美的本质的分析也就是对上述两个方面及其相互关系的分析”。故“美是自由的感性的表现”的论断,就只需要分析何为自由,以及自由何以在感性对象上表现。“表现”在这里就是对感性的附庸,仅仅指明美需要一个载体。
所以若对“表现”仅仅采取这种一般解释,它就与“感性”所规定的内容并无差异,那么“美是自由的感性的表现”完全可以改为“美是自由的对象化”,只需表明美在形式上需要一个表现它自身的载体即可。这带来的问题是,仍无法解释本节开头提出的问题,美到底是什么?也就是说,只对美做自由、感性这两方面的规定是不充分的,需要揭示“表现”自身对美的规定性。
要分析这个问题,需要引入其他美学家对美的本质的定义。朱光潜认为,美是主客观的统一,对统一的理解,他指出“美就不是孤立物的一种属性,而是人在生产实践中既改变世界从而改变自己的一种结果”。李泽厚认为“美是自由的形式”,蒋孔阳认为“美是自由的形象”,高尔泰认为“美是自由的象征”,周来祥认为“美是和谐”。
以上美学家的论述都反映出,若对美不采取唯物主义或唯心主义的路径,则对美自身的定义是较为困难的。形式、形象、象征、和谐,众说纷纭。他们的共同点都是认为美的实质就在于自由,自由是美的核心因素,但不同点在于自由的概念是如何过渡到美的概念。也就是说,他们都承认自由是美的原因,这是实践美学的共识。而不同点就是自由与美的关系。实践美学之实践,是审美活动的基础与根源,但审美活动毕竟不是实践活动,由实践过渡到审美还需要中介环节。阎国忠在《美学建构中的尝试与问题》中亦表示,“李泽厚、朱光潜、蒋孔阳之间的分歧,他们各自的成果与局限,都是在处理这个中介环节中体现出来”。实际上,不仅仅要追问中介是什么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对中介自身怎么理解与阐释的问题。这其实反映的是实践美学面临的理论难题,即以自由来规定美时,美自身是什么?
如果实践美学内部无法解释这个问题、无法达到共识,这恰恰表明了实践美学的边界,那么就要对其进行超越。彭富春教授对美的定义与讨论对理解“表现”有借鉴意义,他认为“美是欲技道的游戏的显现”。显现的定义采取了现象学的思维方式,即不是追问美是什么,而是还原出美自身是如何生成出来的。
那什么是显现呢?“显现就是事物自身。如果说显现就是事物自身的话,那么显现就是事物的生成。作为显现自身的显现者将自身作为自身显示出来”。显现就是存在的自身显示,是事物实现自身的表现。“显现就是存在,就是在场,也就是完成。”存在从不存在到存在,是一种无中生有,所以是显现就是从虚无到存在,从缺席到在场,从开端到完成。
在《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美学的当代创新》一文中,出现过一个表述,“我们将看到,美是欲望、技术和大道游戏的产物,亦即它们本性的完满显现”。这里如何以显现的理解来理解产物,是引入现象学理解实践美学“表现”的关键。这个产物,肯定不是具体的一个物,即不是欲技道游戏之后的一个现实产品,那个产品就是它自身,美不是这个产品。那么这是什么产物呢,就是指这个游戏的完成,在游戏的完成中,欲技道游戏了,于是各自显现为自身,在这种存在中,美显现,而美的显现是以这个游戏的完成为前提,或者说就是这个游戏的完成,故说美是产物。
那么“自由的感性的表现”的美是什么呢?它就是自由的发生过程与完成,即自由与必然统一的一系列行为的实现与完成,美就是這些实践的在场。“表现”一词,就是指自由发生的过程就是美的发生过程。所以问题就不再是美是什么,而是揭示美怎么生成,也就是揭示统一怎么实现。所以,“表现”必须进步到“显现”。
只有这样,才能正确理解刘纲纪先生所说的“美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创造出过去所没有的美”。美作为一个“产物”,并不是以美自身为对象创造出了一个美;“过去所没有的美”也并不是说以往不实践,而是劳动实践的整个过程发生了变化,自由与必然发生了统一。而美作为一个“表现”,是通过具体的形态出现,并被人的审美所感知的,而美自身是形态美和审美的根源。
五、实践本体论美学的局限性
实践本体论与实践本体论美学的贡献无需多谈,它在学术史上的地位与意义是公认的。但时代在发展,马克思主义美学的研究与中国的现代智慧需要对以往的成果推陈出新,故而更重要的工作是厘清实践本体论美学的局限性,这也是在今天重思美的本质的意义。
(一)理论基础的局限性
讨论美的本质的定义的局限性,首先要明确它的哲学基础和美学基础的局限性。
一是明确作为哲学基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边界,主要是对德国古典哲学的主客体的理性思维的延续。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已经经过中国的实践证明,是毋庸置疑的,但从哲学的视域看,尤其是在对人、自由、美的规定来看,它有自身的局限性,这也是其发展的空间。
刘纲纪先生直接回应过主客二元对立的消解问题,这也是后实践美学对实践本体论的批判。他认为,“所谓主客二元对立的消解不意味着消灭主客的区分,而是要消灭主客的对立,使之达到统一”。也就是说,他认为这种消解是对主客思维的克服。但他却没有发现,他仍然强调主客区分的保留,他只看到了实践使得主客统一、理性与感性统一,超越了以往的思辨的理性主义,却没有看到主客区分自身就是一种理性思维。
所以海德格尔称马克思哲学是一种“生产形而上学”。他认为马克思用劳动取代了黑格尔的精神生产,用人的优先性取代了意识的优先性,因为在主客二元中,他们都只关注存在者“是什么”,而遗忘了存在者如何“是”。二者的区别只在于实践先于意识,但实践的优先性反映出马克思没有思考什么是人自身作为人自身存在的依据,也就是存在,存在比人与实践更源始。而之所以马克思没有进步到存在的维度,就在于主客体的思维本质上作为理性思维的限制,它已经预设了主客的区分,所以无法追问到比这个区分更源始的存在自身。
现代思想的人与世界的关系已经不再是“我”与“作为我的对象的世界”这样的主客体分离的模式,而是“人存在于世界中”的本源性结构,人与世界的统一性就是本原。德国古典哲学的进步性在于看到了以往哲学的片面性,所以要追求主客体的统一,方法是主体设定统一,是基于主体的主客统一。马克思的统一是基于实践的统一,是现实性的、感性的主客统一。而这两种统一仍然都是主客体分离下的统一,即使马克思超越了前者,但都没有摆脱主客体思维的框架。所以海德格尔会认为实践所规定的人与世界的关系结构就是单一的生产主体—作为显现的对象(客体),所以是技术形而上学,即技术主义,而这种单一性导致劳动产生“强制”,从而走向虚无主义。而现代思想所指出的人与世界的本原性的统一,人在世界中就自然地与世界共生,其关系结构也会丰富的展开,超越单一性。
二是明确实践本体论的边界,主要是明确实践是社会的本体。海德格尔对马克思的批判实质上就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批判,而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质与核心,就被界定为实践本体论,所以需要进一步明确实践本体论的边界。对本体的规定需要明确,作为追问存在者依据的本体论,是追问的哪一类存在者,即应对存在者的内涵做一个区分,若是指一般的存在者,即物质的存在者或精神的存在者,则以该本体能作为根据的本体论的边界就是一切存在者,因为一切存在者的根据要么是精神,要么是物质。彭富春教授将这种本体论定义为一般本体论。若是指部分存在者,如人类、艺术、历史等具体领域的存在者,则该本体论就是指作为该领域的根据的那个本体,以它作为根据的本体论的边界就只是这一领域,因为它只能解释这一领域的存在者的原因,不能解释一般存在者,所以这种本体论是区域本体论。
刘纲纪先生认为的实践本体是人的本体论,他将本体论区分为自然本体论和人的本体论,前者对后者有优先性。自然本体论是指自然物质是自然界的本体,实践本体论是指实践是人类社会生活的本原,二者统一的基础仍是物质本体论。所以要明确,刘纲纪先生的是一般本体论还是物质本体论。薛富兴教授将实践本体论的实践称为整体实践观,意在指明刘纲纪先生是将实践理解为人类的整个生活,并以此使实践具有了最广泛的解释力。
但将实践理解为人类社会这一领域的本体会带来问题,因为本体具有唯一性,而将人类社会的根据仅理解为实践,是过于单一了。海德格尔将马克思称为技术主义,并认为会因此走向虚无主义的原因就在于此。马克思对人的规定不是从存在的角度,而是从生产这种非本源的维度进行规定。所以人只是“生产—消费的人”,这与黑格尔自我意识的人在形式上没有区别,所以是一种“生产形而上学”。而生产最终会变成独立的力量,这种对技术的强调会带来“强制”,最终导致人的自身毁灭,是虚无主义中最大的虚无主义,所以马克思是虚无主义的极致。
彭富春教授在《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美学的当代创新》中亦指出,“从社会存在出发并将其理解为人的物质生产活动,这无疑把握了人类社会存在最根本的环节。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的世界活动就等于物质生产活动。作为一个完整的人,他不只是一个生产者;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它也不只是一个生产的世界。事实上,在人的物质生产活动之外,人还有其他的存在活动。它们与人的物质生产活动一起构成了人在世界中存在的整体”。
故实践虽然是生活世界的关键构成,但“既不是唯一的,也不是决定性的”。需要大道的指引,实现欲技道在生活世界的游戏,以克服技术主义与虚无主义。
三是明确实践本体论美学的边界,主要有两个问题:一个是明确实践本体论的美学的方法是实践规定美,有局限性;另一个是理论基础的局限性在对美的理解上的表现。
前者是说,从近代的感觉学开始,对美的讨论超越了以往的诗学,美学在主客体的思维之下,对美的规定是思想性的,如黑格尔的“美是绝对精神的感性顯现”。而实践美学对美的规定是实践性的,美就是人在现实的活动中将美实现出来。这超越了以思想规定美的方法,所以超越了近代美学。而现代美学是存在性的,美是被存在规定的,马克思的存在就是劳动,所以美是劳动实现的自由的表现,如海德格尔的存在是存在自身,所以美是存在的无蔽。但在现代美学之中,实践与存在的边界就是实践美学的方法的边界,实践是存在的一种方式,但不等于存在的全部方式,如尼采就是从意志这一维度来讨论存在。所以实践一方面超越了对美的思想性规定,在方法上实践美学跨进了现代美学的大门;另一方面又造成了自身的局限性,没有进步到对存在的理解,在海德格尔那里才将存在自身作为主题来规定。
后者是说从实践理解美的路径,受到主客体思维的限制。也就是前文中所总结的追问美的第三条路径,虽然超越了前两者,但它对美的理解仍然有着自身的局限性。这就是主客体思维的局限性在美学上的表现。
这三条路径其实都是理性思维下的美学理解,不论从客体、主体、主客体统一来说,都是预先以理性对人与世界的关系进行了理解,没有看到存在自身。
所以实践美学可以被描述为主客体通过实践统一的自由学,需要进步到“完满的存在学”,彭富春教授将其定义为:“它不再是作为诗学、感觉学和艺术哲学,而是成为完满的存在学。与各种作为部门美学的小美学相比,完满的存在学是大美学。以此新的名字,美学真正成为了最高的哲学,达到了哲学学科的顶峰。”并且只有这种美学,才能真正实现共生,这种共生亦是对共产主义的超越。马克思所说的“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作为美的肯定是指主客体统一之后的和谐。而在显现学看来,天人就处于共生中,人本就在世界中存在,而美的肯定无非是让他们的存在都显现出来,这种美的肯定比马克思的美的肯定更为源始,也更具有普遍性。这才是美学成为最高哲学的意蕴之所在。
(二)局限性在美的本质上的表现
从概念自身上说,就进一步分析理论基础的局限性在具体概念上的表现。
一是其脱胎于德国古典哲学的自由观的局限性。基于理性思维的自由即使是以现实的感性的实践实现,也不能回返来否认自身的理性思维。所以这种自由也没有揭示真正的自由本身。而且实践本體论对自由的区分,进一步造成了一些疑难。如人与美的割裂,以物质需要满足这一自由来分析。人通过实践满足物质需要,克服必然的限制,获得了自由,上文已经论述,此时美没有发生。但另一方面,实践美学亦认为当人与动物相区分时美也产生,人以实践满足物质需要,当然也是与动物区分,此时美亦应发生。之所以如此,就在于理性思维毕竟不是面向事情本身,所以概念对对象的规定必然受到概念的限制,这里的例子中人、自由、美都以各个层次的区别规定,极易产生矛盾与混淆。而以更为源始的存在来看,存在显现自身就是美,所以美就根植于存在之中,不会发生割裂。
二是将美理解为“表现”的局限性。主客体思维的理性思维体现在“表现”上,是在说美是主客体统一之后的产物,而主客体并不是源始的人与世界的关系,是被理性主义设定出来的。作为产物,就会追问美是什么,但真正的美不是一个东西,所以问题不是作为表现的美是什么,而是美怎么表现。所以作为“表现”的美就仍然是理性规定出来的,没有进入到源始性。而作为“显现”的美则超越了作为“表现”的美,显现是存在自身的显现,所以美作为显现是根植于存在者的存在的,这种美才真正摆脱理性的规定,达到现象学所谓事情自身的层次。这种进步带来的好处是,更源始的美的本质使得对美的讨论摆脱了概念的纠缠,在实践美学中这种情况经常出现,尤其是处理个人与社会的统一时,对一个美的现象的分析会表现为诸多层次。而在显现层面,只要是自身的完满显现就是美。
划定边界并不是为了批判而批判,而是为了更好的继承与发展。刘纲纪先生的实践本体论及其美学是中国当代思想与马克思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自身的定位与意义,如何正确理解并且划定它的边界,是回望历史。而回望历史是为了走向未来,所以如何超越它的局限性,是接续发展中国当代思想与智慧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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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戴进明,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