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
【摘要】在《大学》首章中,“亲民”与“新民”的争议由来已久。朱熹对《大学》进行注解改“亲民”为“新民”,而王阳明则回归古本,认为应作“亲民”诠释。从古本上看,朱熹的“新民”有种牵强附会之意,但王阳明的驳斥也有曲解误读成分,朱熹与王阳明的古本之争归根究底反映了两人不同的哲学系统。但“亲民”与“新民”理论内部具有交互性,在最终旨向上可以说是殊途同归。
【关键词】《大学》;亲民;新民;朱熹;王阳明
【中图分类号】B244.7;B24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7-2261(2024)06-0004-03
【DOI】10.20133/j.cnki.CN42-1932/G1.2024.06.001
一、引言
作为儒家经典之一,《大学》强调了仁爱、明德等君子品行及社会伦理,其中“亲民”思想在《大学》文本中具有重要价值,在社会治理方面体现出了儒家以仁为核心的思想,而历代对“亲民”深层含义的解读都有不同维度的考量,我们想要深入探究就必须从最初的文字含义出发,通过结合解读者的背景及争议梳理,才能理解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思想变化,并对其共通性进行把握。
二、原始儒学中“亲民”与“新民”
“亲民”与“新民”的争论由来已久,并非始于朱熹和王阳明。而要更深入地去探究宋明儒学视域下对古代儒学的诠释,就必须重新回归古本,从原始儒家的语境中解读“亲民”与“新民”,在解读过程中去探究两者的本原之意以及相互之间究竟存在怎样的关系,这样才能站在更高的层面去探讨后续的发展变化。
(一)“亲”字含义解读
“亲”字始见于西周的金文中,左边是“辛”,是声符;右边是“见”字,是形符,表示用眼睛看,也可理解为常常见到,我们可以解读为因为时常看见,所以相较于其他事物有一种更为熟悉的感觉。《说文解字》将“亲”解释为“至也”,至亲在现代理解中为父母等直系亲属之意,可见将“亲”解释为“至”就表明“亲”在人与人或人与物之间的关系上十分之近和紧密。孔子在论语中也有关于“亲”的论述:“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即用作动词可解释为亲近之意,与《说文解字》中的说法相契合。而进一步将“亲”与“民”结合是在《尚书》中:“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周初,统治者们十分重视民的作用,民在统治的过程中只能与之亲近而不能以上位者的姿态去统治,所以根据这种思想,统治者采取亲民、爱民和保民等一系列措施来巩固统治,从而体现了周朝统治者以德配天、敬天保民的朴素民本思想。同时《左传》和《礼记》中也有关于亲民的论述:“亲其民人。”(《左传·昭公二十三年》)“敬而亲之,先王之所以得天下也。”(《礼记·郊特牲》)至战国时期孟子继承前人提出亲民思想:“亲亲而仁民。”(《孟子·尽心上》)“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主张“亲”与“民”相结合并运用于政治实践中,将民众置于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如焦循在《孟子正义》中所注:“先亲其亲戚,然后仁民。”[1]可以看出“亲”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由亲近之人的个人本意层面发展到了社会政治层面的民本思想。
(二)“新”字含义解读
从文本上分析“新”字,在《说文解字》中:“新,取木也。”取木之意,即木之始伐谓之“新”,木材相较于树木本身则是一种全新的状态。由此可见新是与旧相对应的范畴,即表明一种新的事物或状态。论语中孔子也提到:“温故而知新。”(《论语·为政》)“旧令尹之政,必以告新令尹。”(《论语·公冶长》)前一句“新”是指之前未学习到的知识,后一句“新”则是指未上任的官员,是区别于自身旧的知识状态而产生新知识的扩充和有别于旧官员的新人。《诗经》中:“文王在上,于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诗经·大雅·文王》)歌颂了文王政绩卓绝、以德配天的同时,表明新建立的周王朝虽然曾经是殷商所管辖的一个旧邦国,但作为曾经的殷商遗民在当下应当做周朝的新民,这是顺应天命的体现。这里可以看出“新”指更新的事物,譬如一个朝代的更替,取“新朝”之意,是区别于旧的殷商朝代的另一种状态,同时在这里也出现了“新”与“民”的结合。而《尚书》中更是出现了“作新民”的原话:“已!汝惟小子,乃服惟弘,王应保殷民,亦惟助王宅天命,作新民。”(《尚书·康诰》)在这里的“新”同上文《诗经》中的其命维新含义相同,即希望殷商遗民能够顺应天命,作新朝的子民。
从上述关于“亲民”与“新民”之间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得出,“亲民”在先秦儒学中意为亲近于民,其范围不仅体现在政治上,也包含了民众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新民”则仅仅出现于政治方面即与“新国”相呼应,有以新代旧之意,由此可以看出“新民”比“亲民”的范围狭窄。但儒家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拓宽理念视域,“亲民”与“新民”之说产生了不可避免的争论,以朱熹和王阳明的争论最具代表性。
三、“亲民”与“新民”争论梳理
最先对《大学》“亲民”思想进行注解的是唐代孔颖达曰:“‘在亲民者,言大学之道,在于亲爱于民。”[2]王阳明承袭这一说法,认为《大学》要以传统的古本进行解读,将亲民取意为亲爱于民,即与民所亲近,更加强调了以民为本的思想主张,同时具有与民感同身受的情感价值认同。
(一)朱熹“新民”思想
朱熹继承了程颐的思想:“《大学》‘在明明德,先明此道;‘在新民者,使人用此道以自新;‘在止于至善者,見知所止。”[3]认为古本《大学》中的表述精准性不足,过于简单以至于错意,他在注中提到:“程子曰:‘亲,当作新。……新者,革其旧之谓也,言既自明其明德,又当推己及人,使之亦有以去其旧染之污也。”[4]即在“亲”之前必须要有一个前提条件即明德,社会民众需要先明自己的明德,然后不断向外拓展才能达到社会整体的他人也能够明其明德,从而最后达到“教化社会”的理想状态。
由此可见在自身理学的视域下,朱熹的注解不仅体现了程颐的思想,更是通过“新”进行了进一步阐发,但朱熹并未更进一步说明这种明其德是在外力的作用下辅助而成还是自我的内在行动自觉革新,抑或是两者兼有之,这就给后续王阳明的批判找到了矛头焦点。同时对于古本的更改需要一个合理的理由与出处,朱熹曾说道:“今亲民云者,以文义推之则无理,新民云者,以传文考之则有据,程子于此,其所以处之者亦已审矣。”[5]朱熹的这种说法首先他认为亲民在《大学》文本与其原意不合,其次新民在文本中是可以找到考察依据的,朱熹也对此进行了注解。但仅仅从这个角度看这种解释确实有些牵强附会,因为在《大学》的文本中,也有关于“亲民”的论述:“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虽然这其中也有“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诰》曰:‘作新民。”等论述,但并不能证明与前面文章首句的“在亲民”有某种直接的联系。所以朱熹的“做新民”是基于自身理学理论基础之上的解读,是从自身的“明明德”开始到关乎他人的“在新民”,最后使整个社会整体達到“止于至善”的道路体系,是对《大学》文本的理学化的诠释,反映出朱熹的主视角是为政者以及为政的路径在于自上而下的教化,从而达到一个理想社会的状态,但这种仅针对文本的论述解读使王阳明展开了理论反驳。
(二)王阳明对“新民”思想驳斥
在王阳明心学的理论视角下,针对朱熹的“新民”认为“亲民”更加符合其本意。他的学生徐爱对其驳斥朱熹的“新民”也有疑惑,并问其为何强调为“亲民”,是否有相应的依据,而王阳明的回答也阐明了他的看法:“‘作新民之‘新,是‘自新之民,与‘在新民之‘新不同,此其足为据?‘作字却与‘亲字相对,然非‘亲字义。下面‘治国平天下处,皆于‘新字无发明……皆是‘亲字意。”[6]2看出王阳明区别了“在新民”和“作新民”之间的差异,在《大学》文本中作新民是针对自身来说的,与在新民的对象是不相同的,在新民则体现为一种外界力量下的更新之意,并且文本中的论述大多是关于亲民的,朱熹并不能由此推断来作为改“亲”为“新”的证据。
为了进一步驳斥朱熹的“新民”观点,王阳明引入了传统儒家的思想:“‘亲民犹孟子‘亲亲仁民之谓,亲之即仁之也……便是‘亲民。”[6]2认为《大学》中的“亲民”就是孟子所说的“亲亲仁民”且与《尚书》和孔子的思想都与十分契合。除了根据古文本论证对朱熹的观点进行反驳,在理论实践上王阳明认为朱熹的“新民”仅仅只是他新之意,偏离了“亲民”的本意:“说‘亲民便兼教养意,说‘新民便觉偏了。”[6]2朱熹在自身理学视域下忽视了古典儒学体系下最根本的自律自新意识,与以“切已自反”的内在性道德修养背道而驰,仅仅体现出上位的为政者去教化革新民众,却忽视了对民众的感同身受,而民众只有一个被动接受的过程,总的来看并不符合《大学》的总体思想。
纵观先秦儒家的学说观点,孔子、孟子以及荀子都是更加偏向于主张养,教则次之,同时根据王阳明所处的时代来看,也隐隐表达出其对于专制政治的一种抗议和对以民为本的政治精神向往的寄托,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王阳明的驳斥力求回归古本的“亲民”思想不无道理。
四、“亲民”与“新民”不相违背
王阳明对“新民”的驳斥是在研究朱熹“心”与“理”的关系问题之后所得出的结论,而“亲民”与“新民”的实践争议点就在于“自新”和“他新”。王阳明认为朱熹在自身的理学体系中,“心”与“理”之间的关系本身就不可调和,“新民”思想中就不可能包含自新之意,进一步言之:只要朱熹是从“心”与“理”之间的关系出发,“理”是存在于“心”之外的东西,如果想要使内在的“心”去探求外在的“理”,就只能去走外在格物工夫的他觉路线,这是朱熹理学体系无法调和的弊端,即认知之“心”与实存之“理”之间无法调节,而他觉路线产生的弊端就是在格物功夫中无法保证主体性的自律,将这一弊端延伸至“新民”思想中,就会得出朱熹的文字改动只有他新而缺少自新的结论,这就是朱熹哲学理论体系下产生的弊端。所以在《答顾东桥书》中:“朱子所谓‘格物云者,在即物而穷其理也。即物穷理,是就事事物物上求其所谓定理者也。是以吾心而求理于事事物物之中,析心与理为二矣。”[6]55这句话正是说明了在王阳明的理解中朱熹无法恰当的解决“心”与“理”的关系,从而无法进一步解释自新与他新问题。
可以看出王阳明驳斥的焦点在“在新民”与“作新民”两者之间内涵的差异区分上,但从《大学》的文本以及朱熹的注解中看,王阳明仅仅通过这六个字的辨析失之偏颇,可以说是他自己新的阐释。因为在朱熹对“作新民”的注解中:“鼓之舞之之谓作,言振起其自新之民也。”[4]6明确提到了将“作新民”解读为自新,由此可见朱熹并不是王阳明解读的仅仅是自上而下的教化,因为虽然先提到了先觉之人对后觉之人的启发和情感感化,但后面又说民有自新之意和实现自身内在道德修养的愿望,虽然这种自新之意可能是来自他新的感化,可仍旧不能否认朱熹的思想内涵中包含自新的意思。再者,朱熹在《大学或问》中对《大学》后面出现的关于新的语句进行了深入解读,如:“‘作新民然此岂声色号令之所及哉,亦自新而已矣。”[7]可以看出在朱熹理论中他新中必然含有自新之意,所以朱熹认为:“盖自天降生民,则既莫不与之以仁义礼智之性矣……使之治而教之,以复其性。”[5]2即先觉之人虽须点化教导后觉之人,但后觉之人同样可以修养内在道德,从而实现德行的复归,将他律与自律相结合。所以王阳明从《大学》文本内涵中解读,仅就从“在”与“作”两字上的分别来给朱熹的思想进行定义,认为“在新民”着重体现在使民更新之意,是一种外力导致的自我更新和道德约束;而“作新民”则是民之自新之意,是一种民众之内向外自觉的道德实践。这么看来是对朱熹哲学整体理论体系下心与理关系的误解,从而无法准确理解朱熹对“新民”解读的真正内涵,违背了朱熹的本意。
另一方面,朱熹是承续着程颐“亲,当作新”的思想进行阐释,程颐说:“在新民者,使人用此道以自新。”在这句话中“新民”体现了“为仁由己”的自新之意,所以朱熹不可能直接违背程颐的说法,转而只强调他新他律的被动性更新,而是在强调民众通过教化从他新走向自新的过程,同时在这个过程中体现出民众的自我意识,由他人的德行约束到从自身出发自觉地进行道德修养和道德实践。通过对朱熹《大学》文本的注解以及对程颐观点的继承上分析来看,王阳明的“亲民”内涵也体现在朱熹的“新民”理论中,即“民之自新”是“新民”中的应有之意,王阳明力求回归古本,强调“新民”乃是“民之他新”则没有彻底理解朱熹理论的内涵。
所以,朱熹的“新民”是将民众看做一个教化的整体,即我本身同他人一样,由于物之所蔽,须正通气心“明明德”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而个体在明明德过程中都伴随着他人的参与和影响他人,即“必推吾之所自明者以及之”就会有“亲”的含义在里面;王阳明的“亲民”则通过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连接来进行诠释,通过我本身的明明德扩充到他人,而个体明明德的扩充会感召他人,从而新其自身,明其明德。因此,朱熹的个体明明德之“新”中必然包含着“亲”,王阳明的扩充发散之“亲”中必然含有“新”。在文本之意和理论结构上“亲”与“新”两者都包含着自新与他新的两种维度,所以“亲民”与“新民”两者并不是相互排斥的。
五、结语
总而言之,朱熹的“新民”理论在展开之后更具有彻底性,兼蓄了他新与自新之意,而王阳明的“亲民”从民众的角度来看则更具情感价值,但与其争论两者之间的矛盾关系,不如说是两者之间的相互阐发,他新与自新,教与养之间并不是互相矛盾不可调和的,所以“亲民”与“新民”之间具有强烈的交互与共通之意。而在这种共通性的诠释下不仅拓宽了朱熹与王阳明研究的视野,同时也体现了求同存异的文化价值,其中最具争论核心的“亲民”与“新民”思想,在当下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华民族奋进新征程的道路上具有重要的思想价值,坚持人民至上、以民为本,这种德治的思想已成为当代价值的最新诠释。
参考文献:
[1]焦循.孟子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7.
[2]郑玄,孔颖达.礼记正义:十三经注疏[M].吕友仁,整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3]程颢,程颐.二程集:第1册[M].王孝鱼,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
[4]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5]朱熹.朱子全书:第六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6]王守仁.王阳明全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7]朱熹.四书或问[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作者简介:
李瑞(1998.6-),女,汉族,安徽阜阳人,西藏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先秦儒家思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