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苗苗
(河南理工大学,河南 焦作 454000)
文化振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任务之一,是实现乡村振兴的灵魂。实现乡村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使其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相耦合,有利于凝聚人心,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精神动力。孝文化是乡村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村民群体中发挥着孝道引领示范作用和乡村治理德润功能。在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实现乡村孝文化的传承发展是当前面临的重大难题。孝文化延续了数千年的文化基因,在历史演进中发挥着突出作用。本文以清丰县孝文化为例,研究本地孝文化的主要表征和时代困境,旨在创新孝文化传承发展路径,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习近平指出,“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1]因此,实现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任务。根植于乡土风情的优秀传统孝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也是维系乡村情感联系的精神纽带。加快乡村孝文化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着力点。清丰县孝文化源于隋朝时期,经过一千多年历史的演进发展呈现出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凝练清丰县孝文化的主要表征,不仅有助于孝文化的传承发展,而且有助于加快文明乡村建设步伐,推进当地经济发展。
清丰县孝文化具有悠久的历史,是封建时代基于小农经济得以延续发展的一种相对稳定的文化形态,对于推进当地乡村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极为特殊的作用。传统意义上的中国乡村是一种以伦理为本位、以宗法礼治为治理准则的小农社会。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伦理与宗教礼法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同等重要的作用,形成了稳定的乡村治理结构,其中,孝文化在传统伦理思想中一直占据核心地位。清丰县是新时代唯一流传下来以孝子之名设县的地区,其孝文化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不仅是当地传统文化中最具代表性的文化特色,也极大丰富了中华孝文化的内涵。隋朝时期,张清丰以善事父母之行被周围百姓所称赞,被隋文帝举孝廉聘而不就,后人们感其行,并效仿其行为,形成了一股孝道之风,这对于封建社会规范人伦秩序与维护家庭和睦具有积极的影响。孝文化可以通过建立礼仪制度规范社会行为、调节人际关系、增强社会凝聚力,实现社会稳定。随着中国社会的巨大变革,孝文化内涵已经发生了变化,不再是封建君主统治的工具,而是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背景下,清丰县孝文化正在进行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传承发展当地的孝文化,就是吸收其在村民价值观塑造、纯化淳朴乡风、优化乡村治理等方面的优良基因,为文明乡村建设提供文化滋养。
清丰县孝文化是产生于封建社会、以维护君主专制统治为目的、具有封建色彩的文化形态,它不仅是当地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孝文化的有机构成。首先,清丰县孝文化是当地文化的有机构成体,具有历史继承性。新时代,清丰县经过历史的洗涤逐渐形成了以孝文化为核心的本土特色文化,成为当地人民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和独特的文化资源。新时代的孝文化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二十四孝文化,是在传统孝文化基础上去粗存精、去伪存真,融入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新内涵,是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新孝文化。其次,清丰县孝文化与中华孝文化紧密相连,丰富了中华孝文化的内涵,而中华孝文化的弘扬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清丰县孝文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加快了清丰县孝文化的传承发展进程。2016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把弘扬孝亲敬老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建设具有民族特色、时代特征的孝亲敬老文化。”[1]这鲜明地凸显了孝文化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最后,清丰县孝文化摒弃了封建社会时期家庭父子之间不平等的糟粕思想,更致力于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家庭关系。封建社会清丰县孝文化发挥着维护封建统治的作用,存在移孝为忠等非理性、非人性因素,而且家长专制色彩极为浓厚,强迫子女必须无条件遵从父母意愿,被剥夺了人格独立与思想自由。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思想在我国主流意识形态领域占据主导地位,人民群众变成政治意义上独立、法律意义上平等自由的个体,不再愿意继续接受“尊老抑少”愚昧思想影响,由此推动清丰县孝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这不仅冲破了封建社会将其作为政治统治工具的旧思想,使其逐渐回归家庭伦理范畴,而且摆脱了父母在子女面前的绝对权威,融入了民主、平等、自由的合理因素,孝文化更多意义上成为一种人格平等的文化形态。
清丰县孝文化既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鲜明的地方特色,又具有高度的文化担当。要传承好当地的孝文化,就要不断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将孝文化融入乡村振兴战略中,不断致力于文明乡村建设事业”[2]。首先,传承孝文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助力当地乡村经济的腾飞,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当前清丰县经济发展最大的桎梏是人才流失严重,由于当地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年轻一代为了生存选择外出务工或者留在大城市发展,导致留守老人和儿童较多。劳动力和人才的缺失,使当地经济发展滞缓,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乡村振兴进程。孝文化的传承发展,使孝道精神在当地群众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越来越多的人为了陪伴老人选择回归家乡发展,有利于引进资金、信息和人才投入乡村建设。其次,传承发展孝文化有助于加快清丰县乡村自治的步伐,构建乡村自治新格局。孝文化的发展使人才回流,部分返乡的知识分子充分行使选举权和监督权,为乡村建设建言献策,使有关决策更加科学化,从而推进乡村建设的步伐。第三,传承发展孝文化,有利于引领清丰县乡村文明新风尚,推动社会主义乡村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孝文化的传承发展,可以引导当地家家户户形成独具特色的家风,不仅有助于家庭和睦,而且可以提高整个乡村的精神风貌,推动文明乡村建设,从而成为整个社会道德基础和行为准则。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挖掘清丰县孝文化优秀成分,加强本地乡村治理、实现文明乡村建设,是目前清丰县发展面临的一大难题。全面剖析清丰县孝文化面临的时代境遇,对于优化其传承发展路径、助力当地文明乡村建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化与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乡村发生了显著的变革,逐渐由“农耕社会”过渡为“半农半工社会”,由“熟人社会”过渡为“半熟人社会”[3]。在这种社会大环境下,结婚分家、农民进城和村落变迁等现象屡见不鲜,传统孝文化赖以传承的血缘关系和宗法制度逐渐瓦解,乡村赖以承载孝文化的物质载体和精神载体减少,传统孝文化自身发展与当今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出现矛盾,孝文化呈现式微趋势。在清丰县当地,大量从事建筑、展览等行业的农民工进城务工,与父母之间的情感联系变得不再紧密,对孝文化重视程度降低,出现了“异地尽孝”的境况。正是归因于现代性与传统性社会之间张力过大,当今时代的社会环境缩小了孝文化的传承发展空间,孝文化逐渐被当地人民忽视,给维护社会人伦秩序稳定和加强乡村基层治理方面带来一定困扰,迫切需要在孝文化核心价值意蕴中融入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新内涵。另外,当地人民对孝文化存在概念认知模糊、定位不准确等问题,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文化认同危机。比如,日常频繁地使用手机问候、重要节假日做“低头族”陪伴父母等形式,这些在今天一些人看来是尽孝的表达方式。因此,对孝文化进行现代化转化和化解孝文化式微趋势,重塑和提升村民对孝文化的认同感,是目前清丰县首要解决的问题。
经过数千年的历史积淀,清丰县虽然形成了独特的孝文化资源,但在孝文化资源的挖掘利用和对外宣传方面明显存在力度不足。在几千年的历史演变过程中,清丰县形成了“头炉烧饼献娘亲”“孝感动天”“鞭打芦花”“恣蚊饱血”“割肉孝姑”“万里归亲”等佳话。当地政府虽然对这些感人肺腑的典故进行整理、传颂,却没有对其背后的资源进行更深层次的挖掘,因而缺少有力的史料资源的佐证。由于地理位置偏僻,清丰县孝文化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还是较小。当前,清丰县孝文化的宣传方式仍然比较保守,一方面过度依赖传统媒体,没有充分发挥新媒体便捷性、灵活性、时效性和覆盖范围广的优势,很难做到对孝文化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的解读宣传。另一方面,由于宣传的选题及素材的新颖度不够,不能有效吸引公众的眼球,导致宣传力度不到位。因此,当地相关部门需要破除资源挖掘力度不足的瓶颈,不断挖掘更多原始资源和创造新时代孝文化资源,同时构建全方位孝文化宣传体系,从而提升孝文化的感召力。
建立适应时代发展的良好习俗,既是乡村文化振兴的客观需要,也将为实现乡村文化振兴注入不竭动力。但是,伴随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诸如“天价彩礼”“厚葬薄养”等不良风气也在清丰县的乡村弥漫,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文化振兴的进程。高额的彩礼在很大程度上给父母一辈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使很多农村家庭“望婚兴叹”,因婚致贫的现象在本地屡见不鲜。深究其背后的原因,既有深受传宗接代、重男轻女孝文化思想的影响而导致的乡村适婚男女比例失衡的结构化问题,也有城镇化进程中女性外流加快打破相对封闭的农村婚姻市场平衡而引发的区域间男女比例失调问题。“厚葬薄养”现象在清丰县也很常见,乡村中风光的丧葬之礼已然成为衡量子女是否孝顺的标准之一。操办丧礼高消费、大摆筵席、吹吹打打撑门面的丧葬陋习不仅破坏了社会风气,而且严重损害了正常的乡村秩序和社会关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清丰县婚丧陋习的蔓延,本质上是对孝文化内涵的歪曲解读,是乡风民俗在商品经济社会被异化的结果,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文化振兴的进程。
孝文化的传承发展需要正视文化本位论,认清孝文化的本质,而不是只继承表面形式却忽视其中的内在本质。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往往受到形式主义思想的误导,在尽孝形式上不断攀比,却忽视了对其中真正内涵的传承发展。在清丰县有很多打着“孝”的幌子却没有真正尽到孝道的例子。比如送老人进养老院、过年回家做“低头族”“异地尽孝”等等,这些在很多人看来都是尽孝的行为,但是老人却感受不到子女的孝心,这是对孝文化的曲解。老年人更需要的是精神上的陪伴,而不是物质上的满足。这种只做表面文章却忽视父母内在感受的行为,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尽孝,这种情况实质上是子女获得自我安慰的方式。真正的孝顺应该是物质与精神的融合,既给父母物质上的回馈,又给父母精神上的陪伴。
乡村振兴背景下,清丰县乡村孝文化得以传承发展,既需要守“根”聚“魂”,丰富文化内涵,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又需要内化于心,构建全方位宣传体系,提升孝文化感召力;同时也离不开制度制约,要发挥乡规民约作用,完善传承发展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要让有形的乡村文化留得住,要让活态的乡土文化传下去。”[4]乡村孝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一抹亮丽的底色,蕴涵着丰富的精神内涵,是乡村得以延续下来的文化基因,也是新时代实现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因素。传承发展乡村孝文化,有利于增进基层群众内部凝聚力、促进人才回流,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迫切需要。在新的历史时期,孝文化既继承了孝悌忠信、父慈子孝等有利于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的积极因素,又保留了愚忠愚孝、家族垄断等阻碍社会民主、平等的消极成分。清丰县孝文化要实现自身传承发展,应该坚持古为今用、守正创新的原则,对孝文化进行扬弃和传承,继承能够适应乡村社会发展需要的思想元素,剔除阻碍新时代乡村社会发展的糟粕思想。当地相关部门要对孝文化精神意蕴进行解构和重构,摒弃不合时宜的思想,融入时代发展所需要的新内涵和新理念。需要注意的是,历经数千年传承下来的孝文化很大程度上受到家庭环境的巨大熏陶,是一种自发式延续的家族风气,具有极大的稳固性。因此,必须将优秀家风作为孝文化传承发展的载体和重要的建设任务,借助良好的家风家教实现其自觉传承。
孝文化既是增强民族凝聚力与厚植家国情怀的重要力量,也是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力。营造氛围浓厚的社会环境是孝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举措。孝文化传承发展要想落到实处,必须拥有一套健全的全方位宣传体系,形成“县—乡—村”三位一体、有机耦联、良性互动的实施体系。首先,要加强孝文化的软硬件建设,打造清丰县孝文化品牌。县委、县政府应当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以宣传、文化、广电、史志办、档案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县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政主导、齐抓共管、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其次,乡镇党委承上启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在每一个乡村打造以“孝”为主题的文化墙。积极挖掘本乡孝文化典型并对其进行褒扬,挖掘和推广本地先进孝道事迹,讲述好当代富有地方文化特色的孝道故事,鼓励村民以实际行动彰显孝心,营造人人尽孝的浓厚文化氛围。最后,乡村作为最后一个层级,是孝文化宣传体系最为重要的一环。村干部要提高孝道意识,对于村里因不赡养老人而引发的家庭矛盾要进行调节,并引导他们自觉接受孝文化宣传教育,做孝文化的积极践行者。
乡规民约是实现孝文化传承发展的有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很多风俗习惯、村规民约等具有深厚的优秀传统文化基因,至今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5]乡规民约是介于法律强制效应与道德约束两者之间的民间行为规范,是历史上实现乡村治理的有效方式之一,也是传承发展乡村孝文化的显性载体。乡规民约的制定,打破了宗法血缘关系的禁锢,有利于弘扬公序良俗,推动乡村移风易俗,强化乡村治理效能。需要制定事关孝文化的乡规民约,对不赡养父母和婚丧陋习行为进行约束,引导当地树立崇德向善、忠诚守信的良好风尚,推进乡村文明建设进程。乡规民约要致力于建立正面激励机制,营造积极向上的乡村孝文化氛围。比如,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对当地孝敬父母的典型事迹进行物质和精神褒奖,并借助喇叭和媒体广泛宣扬,以求将其影响力最大化,吸引其他人争先效仿。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传承发展孝文化是乡村振兴和文明乡村建设的必然选择。只有把新时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赋予其新的内涵,不断改变乡村孝文化发展的传统观念和陈规陋习,才能实现孝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进而促进乡村治理和乡村文化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