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宇 伍志燕
(1.贵州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2.贵州师范大学 历史与政治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回到事物本身、直面历史本质是历史现象学的基本要义。不同于康德感性直观的本质不可知,也不同于胡塞尔本质直观显象的先验还原形式,历史构境视域下的现象学理论,进一步指认出历史显象的变化特征和逻辑脉络。毋庸置疑,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即是一种社会关系领域中的现象学分析方法,本文旨在从“实践直观”“社会关系”“辩证方法”“资本解蔽”这四个核心内容来具体阐述历史现象学的理论脉络。
“现象”一词,可推本溯源至古希腊词汇φαινομενον,海德格尔对此概念进行了明确的定义,“φαινομενον 等于说:显示着自身的东西,显现者,公开者。”[1]40事物的“如其所是”,是贯穿于现象学理论脉络的基本原则,其最早的方法论出自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一书,后经胡塞尔、海德格尔、萨特、梅洛·庞蒂等人的发展,逐步演变成一种社会化的哲学运动,就其衍生出的哲学思想而言,基本都侧重于对事物本身的审视与研究。但无论是黑格尔描述的意识辩证运动,还是胡塞尔阐述的先验意识还原机制,或是梅洛·庞蒂提出的意识构造,又或是海德格尔以“在”为本体论的现象学方法,都未能深入探究人在现实情境中的实践意向结构,未能追溯历史演变的发生机制。值得一提的是,在胡塞尔的现象学原理中,“直观”是其理论脉络的基础原则,被视为认识的合法性“始源”,但这种理论在“原初直观”“本质直观”“范畴直观”的彼此交汇中却缺乏同一性的构成要素,存在经验材料与逻辑范畴、直观对象与直观内容的中介环节缺场问题。而就这一点来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直观”形式则拥有更为完备的同一性理论架构与历史构境的现象学意蕴,它通过探源人的生存结构与历史的发生机制,使得直观与思维、主体与客体在“实践直观”中寻求到同一的基础,进而在现象澄明中显示出“社会关系”这一人类历史的隐性本质。
所谓“实践直观”,就是基于现实情境的对象性结构来把握人的生存形式的本质属性与变化逻辑,其理论视域突破了传统的先验论架构与机械的经验直观形式,为解决思维与存在之间的脱位、断层问题寻求到了统一的基础。正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指出:“人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在精神上使自己二重化,而且能动地、现实地使自己二重化,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2]57现象学的实践转向为理论的明见性寻求到了确定的历史根基,而物质活动的对象性结构也使主体意识的能动性镶嵌于物质世界之中,二者综合为“一”,其本质在实践中得以直观。就主体而言,物质活动的对象是客观世界,客观物因意识的能动性而被打上主体的“烙印”;就客观物而言,主体亦是客观物之对象,客观物在被改造的同时,也会促进主体意识发生相应的变化。但就从多元主体的异质性和实践程度的不同而论,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实践直观”的现象学澄明:即客观物作为一种“实然”状态,因主体的活动来显现自身,其显现出的内容与意义又因主体的异质性、实践的程度而不同。这种对象性结构的认知模型类似于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实践直观”本身就囊括了以同一性基础来把握现象的意向结构,从相互关联中综观事物本质,但追求绝对明见性的形而上学导向却使胡塞尔现象学最终囿于意识先验论的泥泞之中,而从发展脉络上来看,这种对象性认知模型更多源自于对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历史实在性改造,意在现象的澄明与假象的剥离。
“实践直观”作为历史情境构建的理论基石,合理论证了人类历史的生成性与实践性,不仅为理性的根据和范围划清了界限,同时也为世界历史的价值生成奠定了基础,促进了知识论哲学向价值生存哲学的转化,确立了以“实践活动”为本真、目的的人本主义历史观。在《1844 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对人类存在本质之“劳动活动”的异化形态进行了深刻的考察与批判,使人之存在的现象学意蕴凸显。物质生产活动虽是“存在者”的显现形式,但无论其怎样发生变化,人都是“社会存在物”,而“社会存在物是人在变更中的同一者,即现象学本质直观中作为‘纯粹可能性’的‘本质’”[3]55。异化劳动现象显现出非人的存在者,人的主体本质地位受制于经济规律这种抽象关系,变成了被动的客体,然主体本质的复归只有借助存在形式的扬弃才能得以解决,而这逻辑指向必然涉及“社会关系”客观含义的终极探索。马克思通过这种“实践直观”的方法,指认出人的类本质所具有的意向性结构,在对异化形态中劳动主客性颠倒现象的假象剥离与本质还原中,开启了“人之所存”深层基础探究的现象学思索,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确认了“实践”在哲学世界观变革中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但值得注意的是,《1844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实践”的相关论述,倾向于人之所存的现象学澄明和哲学立场的逻辑指认,是对人的生存境遇的价值思考和历史哲学基石的理论创构,并非本体论意义上的哲学实体,但它却深刻地推进了“历史之所思”的客观性审视进程,为建构以“社会关系”为本体论的历史现象学理论奠定了基础,因此“实践直观”是历史现象学理论构建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
本体论是现象学的基础理论支架,处于哲学理论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因为本体论问题关涉的是哲学所要回答的前提问题,关涉的是哲学家对于这个世界终极问题的前提理解。”[4]21哲学的本体含义,是世界之起始、存在之根据,代表着一门哲学所关切的终极原因以及研究的核心问题。长期以来,“实践本体论”一直占据着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的首要理论位次,但从现象学的角度来看,“实践”意旨主客体同一结构的实现形式和类存在物的显现样式,是人类本质直观的实现路径,而本体作为一种超经验的隐性本质,必然是对“实践”的普遍性、多维性的综合审视,正如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但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57这说明了马克思主义现象学的存在论架构并不在于实践的本体论化,而是基于“实践直观”触发的“对象性结构”中所显现出的主客同一的“社会关系”场境上,这也代表着现象学的“人之所思”最终要回溯至“历史之思”,从历史的现实结构及现象的分析中,探明“此在”的“异在”。就从这一点上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现象学理论阐释应称之为历史现象学,而非人学现象学。
“物质活动”所具有的中介性质,隐现着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这种抽象层面上的合理性基础,具有一种天然的主体与客体辩证统一的本体探究路径。“社会关系”作为“实践”的产物以及人的类本质的隐性显象,是人类社会存在之根基,也是历史现象学探究的存在实体(即本体)。立足于实践活动隐性显象的逻辑前提反溯,历史的现象学反思超越了传统知性思维的局限,使得本体对立的“两极”得以辩证综合起来,而流变性质的客观本体定位显现出历史生成、演化的动态影像,同时“当社会关系发生变化之后人的现实本质随之而变,使得人的本质呈现出历史性”[5]6-7。这样人的历史主体定位便与作为历史客观实体的社会关系形成了历史显象的“同一结构”,为历史的本质还原找到了逻辑前提和理论基石。依据这条现象学线索,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明确指出人的异化形态之解放在于社会关系的变革,“只有在这个阶段上,自主活动才同物质生活一致起来,而这又是同各个人向完全的个人的发展以及一切自发性的消除相适应的。”[2]210诚然,社会关系的现象学分析方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内在的理论品格,对于历史现象的批判考察必然引向世界历史的价值规定,其“实然”的历史脉络与“应然”的价值规定汇通一处。
社会关系本体论蕴涵着人与历史发展的同向时空序列,是一种相互解释、相互印证的多维立体图景,具有自循环式的诠释路径,关联着事物复杂的本质要素,通过综观人与社会的关系图谱,反观人与社会之本质。这种辩证理解的相互存在范式,使得事物存在的合理性根据置于相互关联之中,在实践对象中反观自身。“人与社会只有在二者内在关联的关系中和相互规定中才能获得自身的规定,自身的规定包含着相互规定。”[6]27因而,社会关系的本体论诠释,既是对人的社会历史性的现象澄明,也是历史进程中属人性质的解释,这也意味着,“实践”背后的交互关系图谱才是在普遍一般意义上的真正本体,人的本质存在的显现形式与历史进程中生产关系的特定样态相互印证,劳动关系的异已形式之消灭必然由生产关系本质性的变更来引起,人的历史性价值导向在社会关系的运动中得以规定。社会关系的存在基础塑型,蕴含着一种历史发生学意义上的诠释力,经济交往关系作为社会存在的重要理解范畴,具有海德格尔意义上“此在”开显的直观本意,三相时间性、先在可能性、关系意蕴性寓于其中,但与胡塞尔、海德格尔等人截然不同的是,历史现象学立足于历史情境建构的辩证方法,对现实与可能、主体与客体、现象与本质等逻辑范畴去蔽求明,澄清历史发生、运动、变化的物质前提。也正是基于历史规律的前提澄明与逻辑范畴确认,劳动显象场境之颠倒的异化状态才能回落至具体的生产关系场景中得以被诠释,而这种特定历史阶段的关系图谱显现出一种主客体关系错位的物化偶性表象。
基础逻辑的理论构建,是一门哲学理论区别于其他思想体系的又一本质规定,关联着认识论、方法论等相关重大问题。从基始性构境的原理上来看,历史现象学同黑格尔精神现象学有着批判继承的关系,属于辩证现象学的范畴,其与胡塞尔的现象学相比较,前者重视事物认识的生成性、历史性、间接性;后者则强调核心概念的绝对明见性。在某种意义上,胡塞尔现象学是康德先验哲学的延续,试图通过“个体化想象”消解康德遗留下来的“物自体”“二律背反”等问题,但因其囿于先验意识结构的自我封闭中,最终导向了“唯我论”的境地。海德格尔虽敏锐洞察到胡塞尔理论的缺陷,“但是,在为现象学寻找存在意义的疆域过程中,海德格尔把逻辑推理、理性认识的一切内容都舍弃掉了,这就使得他的领会说和神秘的宗教体验不无相似之处。”[7]27现象总归是历史的现象,直接给予的现象是事物本质结构中的一个特定存在,而非恒定、既定的真理,辩证法作为历史规律的一般原理,反映出经验现象在自否定原则和交互联系中被具体的把握,而海德格尔由于拒斥辩证方法的理性加持,其对“此在”的考察往往缺乏社会性质和属人内容,具有明显的抽象性和形而上学性。
就方法论而言,辩证逻辑是历史构境的首要条件,经验现象的时间连续性、空间交互性是通过辩证统一结构呈现出来的,关于这一点,黑格尔是最先意识到并进行详细阐发的哲学家。将实体本质寓于经验现象的综合理解中,有效辩驳了传统哲学家单纯研究现象的先验结构而割裂与本质实在联系性的主观唯心论观点(如休谟、康德、马赫等人),指明了现象学的真正趣旨是从外求内,以现象探本质。历史法则的否定本性使得知性理解的二元静态对立模式,活化为动态发展的必要环节,经验现象作为特定的存在,潜藏着事物本质的存在内容,待自否定环节的辩证综合与具体展开,本质内容的纵观得以使“绝对”被历史的把握。因而,辩证法与现象学视域不仅不相抵触,反而还发挥着基始性的构境作用,辩证法赋予了经验现象以历史性、情境性的意向对象,内生的不安定试图突破主观的掩蔽,扬弃外在的反思形式。“很显然,辩证法是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的一个核心方法论,也是哲学史上著称的一种可自行深入的思辨方法论,可由感知现象层面依循确定性逻辑诉求而逐步深及精神层面,将变幻莫测的可感知式现象世界转换为精神世界的浅层次确定性现象。”[8]92虽然黑格尔在现象学领域中探究到辩证方法的基始构境意蕴,但其唯心论立场使得历史的本质沦为了意识的依附表象,现象的本质含义显象成无人身的“理性运动”,具有强烈的神秘主义性质,这种倒立着的景象无疑是本末倒置的。
“实践”所天然具有的历史情境构境,是理性逻辑无法抗拒的“现实羁绊”,唯有将现象置于真实情境之中进行具体审视,才能真正奠定现象学的客观性与历史性。一方面,物质活动的时空场境嵌入契合了理性逻辑的客观化诉求,使得辩证法基始创境效用升华为现实的、历史的规律,历史不再沦为逻辑关系中的“谓词”,而是如其所是的那样显现着自身的“存在者”;另一方面,辩证法本身就蕴含着时间的持续与空间的交互,其总体性、自否定性的特质反映出历史结构的完整性以及历史进程的发展性。历史实在的现象学转向,通过“主谓逻辑关系”的颠倒与“历史假象”的剥离,能够将历史的偶性表象还原至社会历史的本质规律中。“在转向的意义上去理解颠倒和剥离,最重要的是要清晰地认识到从什么样的哲学形态中转向出来。”[9]32历史唯心论者游离于现实的历史场境而抽象地谈论现象的先验结构,颠倒了历史的主体地位与合理基础,使得现实视域笼罩在“意识形态幻象”之中。而历史现象学的本质还原方法——“主客体关系颠倒”“历史现象解蔽”——以实践的辩证法为基础,构筑起现实的、具体的场境,将观念回溯至现实的社会关系之中,继以规定“此在”的价值存在基础、恢复现实社会的“实然”面貌、指明历史发展的“应然”走向。从理论逻辑上来说,历史现象学就是批判意义上的哲学理论,它明确审察了现象学的疆域和界限。
对主客错位关系的物化幻象进行解蔽是马克思历史现象学的理论导向,唯有将资本表象还原至现实的生产关系中,方可破解资本逻辑的“理性狡计”。古典经济学家通常采取“实证”的自然主义态度和立场来研究经济活动,因囿于直观化、具象化的层面去理解资本关系,致使“抽象的形式规定”悬隔于事物的本质考察之外而单纯视“物”的自然现象为其根本属性。于是“物性存在”似乎是资本先天具有的价值增值魔力,经由流通形式之对立两端的重复换位来显象,就好似斯密所说那样:“利润的多少与资本的大小,恰成比例。”[10]41基于这种理论起点,资本被设定为价值关系中的“自为存在”,通过循环流动将利润从自身中实现出来,资本的逻辑外化为直观的生产资料、商品、货币等具象物质的运动,物理形态掩盖了经济形式的抽象本质,而与此相应的社会意识形态亦嵌入了事物化的价值属性,衍生出对“商品”“货币”“资本”的崇拜观念。实际上,斯密的劳动价值论已然触及至物化现象的本质,毕竟劳动力才是利润的真正“诞生地”,但由于古典经济学家们受制于资产阶级立场的理论视野,有意搁置价值实体的内在形式规定,而强调外在的物质运动为利润形成的必然过程,致使资本主义社会充斥着物象化伪境,现象与本质、外在与内在等逻辑范畴头足倒置着,唯有在真正科学的历史现象学视域中才能得以破解,而这也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发展的必然导向和核心内容。
物化表象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外在形态,它以一种“颠倒着”的形象僭越现象的直观体验,将自身的循环运动表征为价值生成过程。显然,这完全混淆了资本作为“社会关系”的表现形式与本质规律,资本只能是历史的产物,且在特定的场境中才能被称之为“资本”。正如马克思所言:“这只是人们自己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但它在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的关系的虚幻形式。”[11]123具体来说,商品价值的自我生成与实现并非是资本物质外壳的自循环运动过程,而是源于工人活劳动的吸纳与积累,但由于这种社会关系的抽象性与隐秘性被混淆为物质活动的自然形态,导致直观的物象属性掩盖了资本逻辑的社会性质。同时,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产品的价值增值与使用价值的权利让渡须采取商品的形式,在流通领域中进行交换方可实现,而这种“物”与“物”之间的联动,无疑加剧了物化现象,进一步掩盖了资本是“社会关系”这一历史事实。一旦货币被确立为价值交换形式的中介环节,资本的主体性根基便牢牢扎根下来,抽象劳动的社会性质被价值形态的物化表象完全掩盖,货币量成为了财富的化身,交换媒介与价值物化形态的合流,使得“资本”“商品”“货币”等生产要素跃升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绝对“自为性”,工人的主体性地位异化为经济规则的被动客体,实际体现为“物”对“活劳动”的支配。
资本主义价值形态的物象化表象,不仅遮蔽了“社会关系”的真实性与客观性,同时也掩盖了价值增值的秘密,与此相应的意识形态幻觉裹挟着“资本”对“劳动”的支配与占有,其权力的话语中心始终围绕着雇佣劳动在生产方式上的“永恒存在”。就资本循环的价值增值过程而言,即是对无支付劳动量的占有,对于剩余价值合法性掠夺的关键就在于资本主体性力量的指认以及与此相生的观念话语的绝对主导。因此,资本存在的逻辑就是以对劳动的支配权力为基础和目的,资本关系作为主体性的“自为存在”,吸纳、吞吐“活劳动”的自循环过程才是其真正的趣旨,所谓等价交换关系的同一性逻辑不外乎是剥削实质的掩蔽,以期将历史的发展进程先验地设定为“物”的自然规律。显然,这种颠倒着的物化表象是非科学、非历史性的实证主义产物,唯有将其放置于历史的括号之中,加以搁置起来,才能破除它“永恒存在”的幻象。因而,历史现象还原法,就是对现有的历史范畴、现象抱有存疑的态度,进而将其追溯、还原至“社会关系”这一历史的同一结构中,印证其存在根据,将“颠倒的表象”再次颠倒过来,这种现象学方法具有鲜明的革命性与批判性,使得资本关系统辖的“物化世界”清晰地呈现在世人眼中。
历史现象学的逻辑时间轴,源于实践直观形式呈现出的“此在”之“异在现象”的价值思考,在确立了“社会关系”客观存在论后,完成了历史现象学这一最终现象学形态,其中辩证法的基始性构境作用贯穿于整个理论的发展过程始终。这套现象学理论直面历史现象本身,诉诸人的现实境遇与社会客观规律,具体地剖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物化现象,阐释了物化意识形态幻觉的产生原因和发生机制。历史现象学作为科学的理论,创造性地开辟了批判哲学的历史视域,展示出自身明确的历史现象学逻辑脉络,这对于理解资本逻辑、解蔽物化现象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