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立畅 郭小丽 张静 李晨 李顺琴 张佳进
1 云南农业大学学生中心 昆明 650500 2 云南农业大学国际学院 昆明 650500 3 云南农业大学大数据学院 昆明 650500
本科教育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已成为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随着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一流专业建设的不断推进。2019年发布的《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明确指出,“建立健全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安排符合条件的教师指导学生学习,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和学业生涯规划”[1],强调本科生导师制在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和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也正是由于导师对本科生指导的经常性、全面性、专业化和个性化,本科生导师制在一流专业建设中承担着更加重要的使命,在指导本科生的学业、科研、竞赛和职业规划等方面具有重要指导作用[2-3]。所以,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对本科教育质量的提高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虽然本科生导师制在一流专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本科生导师制仍存在着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为此,在回顾本科生导师制发展历史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实施本科生导师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对策和建议。
本科生导师制最早可追溯到14世纪牛津大学创立的付薪导师制,即牛津大学新学院为每位本科生配备一名导师指导学生学业和品行,并支付导师的薪酬[4-5]。由于牛津大学新学院导师制实施效果显著,各个学院纷纷引进,逐渐发展为卓越而独特的牛津大学本科教育体系。
早在1938年,我国的浙江大学就曾试行过牛津大学新学院导师制,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未能继续施行这项制度。直到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高校才开始大规模推广并实施本科生导师制。1995年,同济大学为更好地开展本科教育,同步开始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实行学分制。1999年,我国高校大幅扩招,逐渐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开大学、中山大学等高校在内的一些高校为了改善因大班制导致教师与学生交流互动不够等问题,开始推行本科生导师制,以扭转本科教育质量下降的状况。2005年,教育部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改善本科教育师生互动的现状,更多的高校加入了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行列[6-8]。
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旨在通过个性化、专业化的指导方式,加强导师对本科生学习、品行、思想、心理、能力等方面的指导,提升本科生综合素质。这对于提升导师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能力,促进大学本科教育内涵式发展有着积极作用。近十多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国家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大幅度增加,各高校教育发展的重点也向扩大招生规模、提升科研水平倾斜,却对本科教育中人才的培养有所忽视,导致本科教育质量出现明显下滑。教育部积极鼓励我国高校在推进本科生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小班教学模式改革、拔尖本科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探索以创新人才培养体系为核心、以学院为实施单位的综合改革。部分高校在传统的本科生教育体系即学分制的基础上,通过优秀教师的个性化辅导和言传身教,辅以本科生导师制,达到师生教学相长的目的,并在政策的支持下进一步发展本科生导师制,在培养高素质、多元化创新人才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目前,我国高校大多实行本科生导师制,这一制度促进了本科教育质量的提高,推动了学生管理模式的创新,但也有很多亟待深入研究和改进的地方。
笔者通过调研云南农业大学和其他部分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高校了解到,在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时,不同的高校做法不尽相同,但总体目标都是以促进学生学业发展、加强学生学业规划为目标。云南农业大学从2019级学生开始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制定了学业导师管理办法,各学院制定了符合学院特点的实施细则。笔者在对学院、导师和学生的调研中发现,在开展学业导师工作的过程中,存在一些共性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1 学业导师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
学校制定了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仅有相关部门的一些宣传,宣传的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教师没有花更多的时间思考导师工作的开展。部分学院没有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学校的实施办法和开展相关的宣传,导致大多数学业导师对自己的本科生指导工作内容和边界不清楚,学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无所适从,这些都阻碍了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进程,使学业导师工作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学生不明白哪些事情应该找学业导师解决,哪些事情应该找辅导员解决。
2.1.2 学业导师的过程管理和监督不够
学业导师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直接开展工作,以导师指导本科生的数量来简单代替指导质量。虽然大部分学院都要求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向考核结果“优秀”的教师倾斜,但在具体工作中,大部分学院对导师的工作考核主要在于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学业规划、专业学习、科技创新,导师的协同育人等方面,对导师工作的具体量化指标要求不高,导致在推行导师制过程中,有的规定执行得不够好,规范得不够到位。
2.2.1 学业导师的选拔聘任不够科学合理
学业导师并不等同于班主任或辅导员,学业导师的职责更多的是从个性化培养方面对学生进行专业的学业指导,这就要求导师要有相关的专业背景。但是从指导的效果来看,导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能太多,导师可以指导多名同一年级的学生,也可以指导不同年级的学生,两种不同的方式在实际工作中也会收到不同的效果。学校层面没有办法按照统一的指导人数标准和指导方式标准对学院进行具体的导向性指导,这也使得学院在学业导师的选聘上没有根据师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聘任。由于学生人数多,专业教师虽担任了学业导师,但是在工作中并没有真正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2.2.2 各学院的重视和工作推进有差距
总体而言,学院的工作更多地倾向于科研、学科建设以及学生的日常管理,对学生的学业指导和规划给予的关注和支持相对较少,也没有投入更多的资源来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学院的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不具体,没有很好地量化教师的工作,导致不能很好地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很多学业导师不知道该怎么做,也没有尽心去做,以致总体的指导效果不好。
目前来看,学业指导工作全凭教师个人的责任心。有的导师每学期见学生很多次,不管学习、生活方面都会给予学生照顾;有的导师只是完成基本工作,甚至做基本工作都只是为了应付检查。学业导师在考核中,在网络上填报工作记录也只是为了应付上级的要求和检查,没有真正从学生的实际需求出发,给予学生精准的学业指导。工作开展中有上紧下松的现象,学院层面负责学业导师工作的人员没有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学业导师对工作内容和职责不是很明确,部分工作人员只是简单地转发文件,对有关学业导师的要求完全不清楚。
2.3.1 部分导师不重视本科教育
导师的学术科研、行政工作繁忙,还要兼顾硕士生、博士生的指导,无暇顾及本科生,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与学生交流较少。有些导师可能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学术研究和研究生培养上,对本科生往往不够重视。同时,大部分导师还得兼顾学校和学院安排的繁重教学和科研任务,若在物质激励上无法保证,那么导师本身的积极性会大大降低。
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效果如何,与导师的工作态度、责任心、指导意愿、时间投入等有着密切的联系。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导师少、学生多”,导师平时负责指导的本科生数量过多,直接影响指导效果。同时,一些本科生导师责任心不强,对导师的工作重视不够,不愿在专业知识、实践活动等方面为学生多花时间指点迷津。此外,有些导师一个学期与学生的见面次数屈指可数,几乎不与自己的学生进行交流,严重影响了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质量。
2.3.2 部分导师的专业局限
导师都有自己擅长的专业和方向。学院分配的导师可能与学生个人想要研究的专业方向不一致,导师可能不熟悉或者对学生想要研究的领域没有兴趣,在这种情况下,学生也可能不愿与导师进行学术沟通,导致师生之间的交流较少,导师制不能严格按制度实施。
学生与导师沟通缺乏主动性,部分本科生在传统教育模式和“师道尊严”思想观念的影响下,不愿主动与导师交流学习和生活中的感受,即使遇到人际交往、思想情感等问题的困扰,也不愿主动找导师沟通。调研访谈的资料和数据也佐证了这一现象的存在,甚至有个别学生对导师是谁都不清楚。所以,这也是其中一个关键因素,影响着制度的实施效果。
进一步推动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需要重点构建制度、管理、保障、评价四大体系,笔者从这四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探索使本科生导师制成为具有开创性意义的人才培养模式。其中,其合理运作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关键,是一流专业建设的重要抓手之一。
本科生导师制是新形势下提出的一种新的教学体系,是对教师和学生的一种制度安排和约束。要保证本科生导师制能够有效运行,需要有一套完善的体系。首先,要以国家规章制度为基准,从学校层面制定一套符合学生学业发展的制度,明确学业指导的目标、内容、队伍、机构等,以保证本科生导师制的有效推进和实施,为学业指导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其次,通过制度顶层设计,整合各方资源,明晰校级部门和院系的权责关系,从学院层面明确学业指导管理条例、学业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条例、学业指导人员参与学生指导条例、学业指导绩效管理条例等。
从教师的角度讲,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的重要性要与教学工作画等号,与教师要遵守的教规、评先评优、奖惩制度一样,有具体的教学任务和工作职责;从学生的角度讲,本科生导师安排的教学活动,已经不是过去那种“额外”的学习活动,而是必须完成的学习任务。
本科生要实行导师制,需要导师兼顾学生的专业知识教育和素质教育,所以要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科研素养、创新创业能力,要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学校应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使教师切实掌握与学生的沟通和交流能力,了解指导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协调管理方法。有些院系建立了院领导—学业导师小组长(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导师—辅导员—学生“五位一体”的导师制管理模式,对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科生导师制的实行是为了培养创新型的高素质人才,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推广学分制。促进学分制的发展、一流专业的建设和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是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直接目标。因为学分制降低了班级管理的统一性,尤其是在完全实行学分制的情况下,学生更需要在学术研究方面得到指导。另外,对于那些高素质、有学术追求的学生而言,导师的指导能使他们的学术研究能力得到提升。所以,相应的管理体系应从本科生导师制要实现的目标出发进行建构。
本科生导师制保障体系是通过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形成的一种机制体系,目的是充分发挥本科生导师制的优势和功能,确保本科生导师制模式的可持续发展。其保障体系包括经费保障、教师参与激励、保证学业辅导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保证内外交流与发展、保证学业辅导工作的运转。
保障体系可以从两方面考虑:一是建立以搭建平台、选聘导师、监测导学质量评价等为主要职能的专门主管部门;二是建立学生学业服务体系,同本科生导师制配套。导师制的实行需要一定的经费和管理服务,主管部门要保证该模式的顺利实施,每年须从财政预算中拿出专项经费作为保障。
评价考核是本科生导师制教学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的基础性工作,是学生学业提升的核心和出发点,是评价学生学习成果、导师指导成效乃至学校办学质量的主要标准。
为此,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必须明确考核方案,强化多元考评,注重过程考评,采取多种措施激励导师的工作积极性。除了加强对导师指导成效的考核外,还可以在物质和精神上给予导师一定的激励,可将导师指导的工作量和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职称聘任的参考依据,采取发放导师指导津贴的形式,评选优秀本科生导师。只有健全的权责利相统一的激励机制,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导师指导学生的热情,进一步增强导师的责任心,从而提升本科生导师的指导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