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畅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浙江金华 321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货物出口总值23.77万亿元,同比增长0.6%。其中,由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和电动载人汽车组成的“新三样”共出口1.06万亿元,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上涨29.9%。与出口“老三样”——服装、家电、家具相比,“新三样”具有鲜明的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低碳环保等特质,以及未来快速发展的潜能,为持续承压的货物进出口提供了强支撑和新动力。从各省份的数据来看,“新三样”在江苏、浙江、广东等外贸大省都成为重要的出口热点。
对比2022年,2023年浙江省货物出口总值为3.57万亿元,占全国出口总值的15%,仅次于广东;出口增长1334.08亿元,同比增长3.9%,对全国出口增长的贡献居于首位。其中,“新三样”出口增长138.54亿元,同比增长10.9%,表现尤为亮眼。浙江省“新三样”出口具体状况如何?出口竞争力如何?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如何?这些对促进浙江省货物出口贸易稳定且高质量发展都是值得探究的重要问题。
根据中国《海关统计月报出口主要商品目录》,2022年以前,太阳能电池HS编码为85414020,2022年及之后为854142-854143;锂离子蓄电池的编码范围为850760;电动载人汽车为870220-870240、870340-870380,包括混合动力客车(10座及以上)、纯电动客车(10座及以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及纯电动乘用车五类。其中,纯电动乘用车出口占比最高,2023年其出口总额分别占全国和浙江省电动载人汽车的81.6%和80.9%。为方便计算,下文中“新三样”仅包括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和纯电动乘用车三类商品。
2019—2023年,浙江省“新三样”出口总值从317.33亿元上涨到1337.93亿元,占浙江省出口总额比例由1.38%上升至3.75%,呈明显上行趋势。
其中,太阳能电池出口额最大,由283.97亿元上涨至868.86亿元,年均增长32%;纯电动乘用车出口额增长速度最快,由4.59亿元上涨至270.76亿元,年均增长177%;锂离子蓄电池出口额相对较低,由28.77亿元上涨至198.31亿元,年均增长62%(见图1)。
图1 2019—2023年浙江省“新三样”分类出口额(单位:亿元)
对比全国各省出口数据,2023年浙江省“新三样”出口额占全国“新三样”出口总值的13.33%,排名第五,江苏省(19.18%)、上海市(16.51%)、广东省(13.66%)、福建省(13.39%)排名在前。从分类数据来看,2023年浙江省太阳能电池出口占全国出口总额的25.96%,仅次于江苏;纯电动乘用车出口占比11.27%,仅次于上海;锂离子蓄电池出口占比相对较低,为4.34%,位列第五。由此可知,从出口额数据来看,浙江省“新三样”出口实力在国内名列前茅(见表1)。
表1 2023年中国各省“新三样”出口额前五名(单位:亿元)
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19—2023年浙江省“新三样”出口超190个国家和地区,贸易范围较广,但出口目的地较为集中。
根据贸易额排序,2019年浙江省出口目的地前五名依次为越南、日本、印度、乌克兰和澳大利亚,共占浙江省“新三样”出口总额的37.61%;2023年主要出口目的地依次为荷兰、印度、巴西、澳大利亚、美国,共占浙江省“新三样”出口总额的40.14%。出口东盟国家的贸易额占比由2019年的11.67%下降至2023年的7.64%,而出口欧盟国家的贸易额占比由24.64%上升至42.65%。
按细分出口额计算,2023年浙江省出口的54.85%的锂离子蓄电池、44.11%的太阳能电池和29.05%的纯电动乘用车发往了欧盟国家。分国别并按出口贸易额排序,排名前十的出口目的地如表2所示。出口往前十位国家的贸易总额分别占锂离子蓄电池出口总额的80.94%、太阳能电池出口总额的68.48%、纯电动乘用车出口总额的71.20%。
表2 2023年浙江省“新三样”出口主要目的地
浙江省“新三样”出口有一般贸易、进料加工、对外承包工程出口多种贸易方式。其中,进料加工指加工方用外汇购买进口的原材料、辅料、零部件等,经加工成成品或半成品后再外销出口,又称为“以进养出”。相比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将国外资源与国内生产能力相结合,使国内企业更加融入国际分工体系。
2019—2023年,浙江省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出口均以一般贸易方式为主:2019年,89.96%的锂离子蓄电池通过一般贸易出口,且该比例逐年上升至2023年的98.50%;2019—2023年,太阳能电池一般贸易出口占比多在92%以上,其次为进料加工贸易。而纯电动乘用车出口近年来以进料加工为主,2020年进料加工贸易占比为93.98%,随后该比例逐年下降至2023年的72.90%,其次为一般贸易,由6%上升至26.95%。由此看来,对比锂离子蓄电池与太阳能电池,浙江省纯电动乘用车的生产和出口与全球价值链结合得更加深入。
国际市场占有率(IMS)、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和贸易竞争力指数(TC)是常用于测算产品出口竞争力大小的指标。由于部分国家2023年的贸易数据尚未公布,本节主要计算和对比2022年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及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
国际市场占有率指国际市场上一国或地区某产品出口总额占世界该产品出口总额的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国某产品的国际市场地位及竞争力水平。
据计算,浙江省太阳能电池国际市场占有率由2019年的7.36%上涨至2022年的20.57%;纯电动乘用车国际市场占有率由0.26%上涨至3.26%;锂离子电池国际市场占有率由1.19%上涨至2.23%,反映出浙江省“新三样”在国际市场中地位的提高。
对比2022年各国数据,中国是世界第一大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出口国,第二大纯电动乘用车出口国。而浙江省太阳能电池国际市场占有率甚至高于国际排名第2位的马来西亚;纯电动乘用车国际市场占有率仅次于排名第6位的西班牙(4.20%);锂离子蓄电池市场占有率仅次于排名第7位的日本(3.16%),体现出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见表3)。
表3 2022年“新三样”国际市场占有率前五名国家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通过某产业或产品在该国出口总额中所占份额与世界贸易中该产业或产品占世界贸易总额的份额之比来测算产品的出口竞争力,计算公式如下:
式(1)中:Ei表示某产品一国的出口额;Eit表示该国货物总出口额;Ew表示该产品世界出口额;Ewt表示世界货物总出口额。计算单个省市商品的RCA指数时,使用该省市的相应数据代替全国数据,RCA指数计算结果越大,说明产品越具有出口竞争优势。若RCA小于0.8,表示出口竞争力较弱;介于0.8~1.25,表示具有中等的出口竞争力;介于1.25~2.5,表示具有较强的出口竞争力;大于2.5,表示具有很强的出口竞争力。
据计算,2019—2022年浙江省“新三样”RCA指数逐年上升,2022年太阳能电池RCA指数为9.81,纯电动乘用车RCA指数为1.55,高于全国整体及国际上部分出口大国的数值,表明浙江省太阳能电池及纯电动乘用车出口竞争力强劲。此外,2022年浙江省锂离子蓄电池RCA指数为1.06,出口竞争力中等,有待进一步提高(见表4)。
表4 2022年“新三样”出口大国RCA指数
TC指数表示一国进出口贸易差额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综合考虑了进口和出口两方面,公式如下:
式(2)中:Ei表示某产品一国的出口额,Ii表示该产品一国的进口额。TC指数的计算结果在-1~1的区间内,指数越接近于1,则该产品的竞争力越强;反之,越接近-1,则竞争力越弱。
2019—2023年,浙江省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及纯电动乘用车的TC指数均大于0.92,显示出较强的出口竞争力。其中,锂离子蓄电池TC指数由0.93上涨至0.98,表明出口竞争力有所提高;太阳能电池TC指数在0.92~0.98波动;而纯电动乘用车的进口额由2019年的306,928元降至2023年的88,759元,得益于极低的进口额,浙江省纯电动乘用车TC指数维持在1附近。对比表5中数据可知,根据贸易竞争力指数判断,浙江省“新三样”出口竞争力高于多数“新三样”出口大国。
表5 2022年“新三样”出口大国TC指数
综合上述分析可以得出结论:浙江省“新三样”出口规模大、出口实力强、出口目的地较为集中。对比国内各出口强省及国际各出口大国,浙江省太阳能电池国际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出口实力强劲;纯电动乘用车出口规模增长迅速,具有较强的出口竞争力;锂离子蓄电池出口规模相对较小,出口竞争力中等,提升空间较大。
为促进浙江省“新三样”出口持续健康发展,本文提出以下三条建议。
太阳能电池是浙江省“新三样”中的出口强项,光伏行业龙头企业如晶科能源、天合光能、晶澳科技、阿特斯、正泰新能等均在浙江省设有总部或子公司,省内形成了以义乌、嘉兴引领,多地协同发展的产业集群,为光伏产品走遍世界提供了有力支持。但同时,业内存在关于产能扩张过快、产能过剩的忧虑,呼吁理性发展、减少价格战。
根据海关总署相关数据计算,2023年浙江省太阳能电池价格为62.01元/个,较2022年下跌17.22%。考虑到近年来太阳能电池性能不断提升,若按电学单位瓦特进行衡量,该降价幅度更加明显。随着国内外“新三样”产业规模的扩大,锂离子蓄电池、纯电动乘用车面临同样的“量增价减”风险。因此,要想提升利润空间,持续健康发展,浙江省“新三样”企业就需要避免同质竞争,重视差异化发展。
锂电池、太阳能电池及新能源汽车面临的价格下行压力可以看作是“新三样”产业发展进入理性发展新阶段的信号。在这一阶段,新材料的产业化、新产品的开发及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提高品质,都是“新三样”企业亟待达成的关键目标,而这些目标的实现都要依靠科技创新。2023年12月,我国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提高了对于新能源汽车能耗、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可以预期,汽车行业的技术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同时会促进上游锂离子蓄电池行业的科技创新。
此外,“走出去”战略也是“新三样”企业消耗产能,扩大国际市场份额的优良选择。国际竞争力强且具有一定国际市场地位的头部企业应积极拓展国外市场,在产品出口的同时,发展“产业链出海”,形成全球产业链布局,在国外市场上实现产品的本地化生产与供应。
如前文所述,欧盟、英美、澳大利亚等组织和国家是浙江省“新三样”的重要贸易对象。无论是产品出口国外市场,还是产业链形成全球化布局,都必然受到对方产业政策及贸易政策的影响。例如,欧盟于2020年提出了《欧盟电池和废电池法规》,并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相比2006年的《欧盟电池指令》,新法规对电池信息透明度、可追溯性,电池寿命和性能管理,以及碳足迹、关键材料循环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美国于2022至2023年相继出台了《削减通胀法案》及其关于新能源汽车补贴的实施细则,受此影响,美国消费者若想获得补贴,其所购买的新能源汽车需符合车辆组装、关键矿物质、电池组件等方面的规定,无疑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相关产品的出口。“新三样”出口企业需要在提高产品质量、积极开拓新市场的同时,密切关注贸易合作国家的政策动向,尽量降低贸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