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洁纯
近年来,各省结合出版产品质量管理实践的需要,积极从制度、组织、人才、监测等四个方面保障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逐步构建了较为完备的出版产品质量保障体系。但是,在调研中发现,目前的出版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和解决,以保证体系的合理运行和出版产品的高质量供给。
1.编校责任落实不到位
责任落实的前提是分清责任。出版产品的出版通常包括选题、组稿、三审三校、设计、印刷等环节。虽然这些环节彼此之间相对独立,但每个环节的质量均会影响到下一环节和出版产品整体的质量状况,一旦其中某个环节出现质量问题,最终会导致出版产品整体质量的不合格。而在所有出版环节中,三审三校对应的编校工作是“重头戏”。如果编校能够及时发现稿件中的问题,并予以纠正,就会降低出版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概率,保证产品的质量。但是,在实际的出版产品出版中,往往并没有就编校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和严格的监督检查,导致一些编辑在审、校稿件过程中出现行为不规范、态度不认真的情况,最终出现质量问题。
2.避免相同或类似差错出现的机制缺位
分析发现,目前出版产品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通常表现出两个方面的特点。一是问题形式多样,既有文字、标点符号、拼音、数字等语言方面的错误,也有排版不规范、不整齐等形式方面的不足;二是相同或者相似错误频繁出现,即连续出版物中同一类错误在不同期中经常出现,具有普遍性。目前来看,出版单位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手段就是培训,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编校知识方面的培训。有些会让编辑校对人员参加国家及省级培训,单位内部也举办一些培训。但对于经常出错的共性问题,单位内部并没有设立相关的分享平台和机制,这导致同样的问题层出不穷,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
要想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当今多元化发展形势,必须要走融合发展之路,这就对出版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虽然很多出版单位提升了对高端技术人才培养与选用的重视程度,但复合型人才依旧稀少。同时,从人员本身来看,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还有待提高,政治敏感度还需加强。
印刷企业同样面临问题。很多地区成规模成体系的大型印企较少,印刷流程也存在手工化小作坊现象,并没有实现自动一体化,难以避免由于人为操作因素导致的问题,必然会影响出版物质量,从而制约了出版业高质量发展。
建立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根本前提就是要保证出版物整体质量达标,从监管部门到出版单位再到承印企业,链条式的质量管控才能准确定位质量问题,避免产生缺陷产品并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但部分单位自查自检落实还不到位,片面认为检查是监管部门的职责,忽略了自身的主体责任和把关责任。
监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作用应更加明显,力度应更大,在严格遵守国家监督检测程序和标准后,应尽可能下沉一线,除在宏观上指导出版企业并约束其出版行为外,还要到现场进行督导和巡检,直观了解出版单位和承印企业的出版现状、出版能力、出版物的整体质量和技术疑点难点,并能够从技术方面更多帮助出版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在检测力度和检测能力上,依托原有的“双结合”模式,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应增加常规检测次数、扩大抽检覆盖范围,加大成书检测数量。在日常监督上,应定期到出版单位和印刷企业对其日常工作进行了解和监督,对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进行预判和警示。
出版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在出版单位内部,即出版单位要持续强化出版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建设,推动质量内控工作的严格、有效开展。具体而言,出版单位应设定层级性、清晰性的出版产品质量管理责任体系。其中,第一层为社长、总编辑、分管社领导,社长对全社出版产品质量负总责;总编辑对全社出版产品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社领导对所分管业务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二层为编辑部门负责人,主要对本部门出版产品总体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并管理部门出版产品质量和落实三审制。第三层为编辑、质检、校对、印务人员,主要对所负责环节的出版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
在质量内控中,要从制度上明确以下几方面的责任:一是凡是出版产品中重大的政治问题、原则问题,责任编辑、二审、终审都是直接责任人,负有同等责任。如果出版产品存在这类问题,应同等追究初审、二审、三审的责任。可以不追究校对人员的此等责任,但如果校对人员在校对过程中发现此类问题,通过“校对疑问表”提出此问题,并及时得到改正,应给予奖励。二是出版产品中一般的内容错误,责任编辑负主要责任,二审负次要责任。三是出版产品中的校对差错,按校对表的记录,由各校次校对人员及责任编辑负责。四是封面错误,由封面设计者负完全责任。五是印制错误,由印刷监制人员负完全责任。六是校对人员若发现原稿差错其疑问表得到责编签字认可的,应对校对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可按量计奖。若差错过多,超过一定的度(即原稿差错率容忍度),则应对责编给予一定的处罚。七是对优质出版产品及无差错出版产品,应对责任编辑、二审及校对、监制等相关人员进行奖励。对相关责任人,除给予必要的经济奖惩外,还在编辑资格、岗位聘任、职务晋升等方面予以限制。这样对出版物生产各个环节的各类人员的责任大小进行科学划分,做到奖罚有度、赏罚分明。
出版单位要积极引进、大力培养知识结构全面的复合型人才,吸纳具有能够以最合理的尺度衡量出版物整体质量优劣能力的编辑人员,从而摒弃庸俗,保证高水平的出版定位。
同时,要定期开展岗位培训,为编辑人员创造持续学习、不断提升的机会,使他们的知识、能力和经验能够满足出版产品质量管理的要求。例如,可以通过定期开展出版专业知识讲座、举办疑难问题分析座谈会等,也可以通过制度宣讲等方式强化一线编辑校对人员对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编校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内容的认识、掌握和遵循,着力解决编辑校对人员的业务素质问题。同时,在信息技术竞争激烈的当下,要培养编辑人员树立危机意识,督促其参加内部及外部的编辑业务交流活动,主动学习专业知识,汲取前人经验,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职业素质。
印刷企业应以提升承印能力为主导,以有效科学的营运模式为依托开展各项印刷工作。印刷企业首先应引进发达省份的相关技术及管理方法,创新经营模式,强化质量意识;其次,在能力允许的情况下,改进生产设备,保证原材料的供应合乎标准;再次,在生产的全过程中实时对在印产品质量进行监控;最后,培养和留住有经验的高级技术人员,多为其创造到外省交流学习的机会,加强在实际生产中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预判的能力,将质量风险端口前移,并能运用自己掌握的新技术突破新阻碍。
对质量进行精准把控,熟知是否出现问题,最有效直接的方式就是监督检测。在自检阶段,出版单位和承印企业从编辑到印刷再到发行整个过程,都应将检测贯穿始终,每个环节的督检范围也应进一步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应根据自身发展情况,设立专门的质检部门,安排一流的审读和印制技术人员,在质量方面对本单位合格的出版产品、再版产品、问题产品等进行综合评判,针对每种乃至每册书出现的优劣势开展研讨,准确定位问题所在,避免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生,要让监测工作不流于形式,环环相扣、层层督导,使出版物能够全方位多角度得以检测,真正实现印前未雨绸缪,印后不亡羊补牢的理想效果。
监督管理部门应完善质检模式和手段,充分利用专项检测和常规检测相结合等方式更加全面、规范、严格地实施检测;有效运用质检结果,对不合格产品及出版单位采用“重点查”“回头查”等手段,督促其整改,维护检测结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接行业需求,加大沟通力度,勤与出版单位和承印企业进行业务交流,提出检查中发现的质量管理薄弱环节和质量缺陷,将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提前预判并进行告知,促进企业改进提升;加强业务指导,下沉一线,给予编辑和印刷技术人员专业指导,传授经验,针对出版过程中遇到的疑点难点,进一步提出合理化解决方案;提高检测能力,强化质检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水平,完善基础检测设施运用和维护,真正发挥出版监督部门指导与引领、服务与保障、警示与预防作用,努力达到监督工作从点和线到面和体的根本转变,助推上下联动,全员共同质检,切实使出版物质监工作实现全覆盖、全链条、全过程。
总之,出版物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出版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出版导向,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用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武装自己,自觉担负起坚守出版意识形态阵地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