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广西是对接中国和东盟的“桥头堡”,同时东盟国家也是广西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最重要贸易对象,RCEP背景下,东盟的跨境电子商务市场潜力愈发巨大。基于此,广西的跨境电子商务在新的营商环境中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以实现高质量发展。当前,广西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子商务存在部分RCEP成员电商普及程度较低,区域内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规则参差不齐、物流体系不完善、交易支付体系未对接、复合型人才短缺等问题。因此,本文建议从加强区域内深度合作、整合成熟电商平台资源、优化物流网络体系、完善交易支付体系、培养新型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及政策保障支持等方面促进广西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子商务的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RCEP;广西;东盟;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区域合作
本文索引:刘丹羽.<变量 2>[J].中国商论,2024(07):-040.
中图分类号:F7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4)04(a)--04
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标志着全球最大、人口数量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东亚自贸区正式启航。RCEP共包括20个章节,涵盖货物、服务、投资等市场准入承诺,是一份全面、现代、高质量、互惠的自贸协定,为我国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其中,RCEP的第十二章涵盖了丰富的促进电子商务使用和合作等相关内容,为各成员加强电子商务领域合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将大大促进区域内电子商务的发展。
广西作为对接中国和东盟的“桥头堡”,拥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因此,东盟国家自然是广西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最主要也最重要的贸易对象。从2015年开始,广西每年举办中国—东盟电子商务论坛,广西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新冠疫情后获客渠道与交易磋商渠道发生变化,更加速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在RCEP背景下,东盟的跨境电子商务市场潜力愈发巨大。因此,跨境电子商务需要针对新的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以实现其高质量发展。
1 广西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1.1 跨境电子商务贸易规模逐年攀升
随着互联网技术在全球消费市场的广泛应用以及政府政策的大力推动,广西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速,成为广西对外贸易发展的新趋势。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深入和RCEP的签署,广西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市场不断扩大,跨境电子商务未来发展动力强劲。近年来,广西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交易总额在广西进出口总额中的占比越来越大,增长势头较猛。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及相关官方机构公布的数据显示,南宁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连续三年进出口额同比增长198%、259%、77.4%,高于全国增速166、244、67个百分点。2023年上半年,南宁综试区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达67.58亿,占自治区比重超80%。
1.2 跨境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
为了升级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能力,广西以“一带一路”和“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为工作重心,加大了信息化技术应用和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并在通关方面加强改革力度。2018年7月,广西南宁市获批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同年12月15日,中国(南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南宁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正式开区运营。2020年5月,崇左也获批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2022年,柳州、贺州获批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广西再添两个国家级试验区。近年来,南宁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和崇左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的进出口业务量节节上升,并先后实现各种业态模式落地,崇左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更是成为广西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种类最齐全的区域。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与海关、税务、外汇等职能部门进行高水平协作,共同积极推动通关一体化改革和监管模式改革,跨境电子商务货物通关效率进一步提高,通关成本进一步下降,极大地推动了广西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良性发展。
1.3 与东盟跨境电子商务合作日益密切
近年来,为了加快中国—东盟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吸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落户广西,广西发挥区位、物流、小语种人才等优势,大力实施“电商广西、电商东盟”工程,积极打造中国—东盟跨境电子商务基地,培育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体系,设立面向东盟的电子商务总部等系列措施,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贸易快速增长。随着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不断壮大,广西已初步成为中国—东盟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主渠道。广西沿边跨境电子商务凭祥、东兴等边境城市探索“互市贸易+跨境电子商务”新模式,建设线上边民互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线下跨境电子商务监管中心,推动边境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了当地电商发展。广西计划在南宁、崇左、钦州等地建立中国东盟跨境电子商务大通道,建设东盟海外仓、中国东盟跨境电子商务孵化基地和产业园区,创建中国东盟数字贸易中心。此外,还将建设中国东盟跨境电子商务直播基地,开展东南亚水果生鲜等直播业务,满足国内电商企业需求。
2 RCEP背景下广西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部分RCEP成员国电商普及程度较低
互联网是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赖以生存的根基,其建设水平对于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和升级尤为重要。但是,RCEP各成员国的网络连接以及网络覆盖面存在着极大的差距。因此,区域内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约束。泰国、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這四个东盟国家的网络建设在东盟国家中相对领先,尤其是新加坡,其宽带速度全球排名第一,整体网络建设水平非常完善;但像老挝、缅甸、菲律宾、文莱这些国家的网络建设则相对落后,这就使得面向东盟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速度较慢。此外,东盟国家消费者的消费理念深受当地的悠久历史、多元风俗和宗教信仰影响,消费者的需求和习惯存在很大差异,部分东盟成员国对跨境电子商务存在偏见与不信任,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跨境电子商务的普及。
2.2 区域内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规则参差不齐
由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重要作用,其发展创新也备受重视,各种各样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应运而生,目前主要分为第三方平台、独立站和混合型三种。不同类型的平台因其侧重点不同,因而各自的交易规则也不尽相同。广西产业想要借助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业务拓展,还需要了解每个平台的具体规则。部分东盟成员国家的本土平台如印尼出于对本土贸易的保护,准入门槛高,入驻难度较大。加之平台交易整体比较容易受到各国营商政策的影响,任何跨境交易国的政策变化都有可能导致平台在规则的制定上作出调整。平台政策的变动一方面导致众多出口商品的实际价格有所提高,另一方面形成了新的进入壁垒,阻碍广西企业的入驻速度。
2.3 区域内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体系不完善
虽然广西现已基本形成了海陆空国际物流运输网络,与一些国家实现了国际多式联运,但区域内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尚未完善。较多东盟国家仍缺乏直接的陆路和空运物流渠道,因此,物流转运的服务体系没有构建起来,不同的跨境运输方式也就得不到有机衔接。部分东盟成员国岛屿众多,港口货物处理能力有限,缺乏高效的仓储系统,包裹追踪能力不足。加上岛屿地理环境相当复杂,最后一公里交付仍然是物流亟须解决的难题。此外,除越南外,广西的邮政包裹运输到东盟各国基本上是在广东转运,相对广东直接交货而言,广西出口货物成本较高,及时性较低。由于文化因素,部分成员国偏好的货到付款方式存在履约风险,并且在交通欠发达地区履约成本相对更高,因此物流费用的成本也较高。
2.4 区域内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体系未对接
从货币批发交易市场来看,尽管我国建立了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但目前仍以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WIFT系统)为主导。CIPS系统与SWIFT系统相比,各方面差距仍非常悬殊。从覆盖面来看,SWIFT目前参与国家有200多个,合作金融机构超过11000个;CIPS目前参与机构为1307家,覆盖全球104个国家。从业务类别来看,SWIFT系统兼容多种货币之间的交换通信业务,CIPS仅支持人民币跨境清算交易等业务,两个系统在业务上无法替代。从交易体量来看,虽然CIPS近年来发展势头良好,每天CIPS经手跨境交易额约500亿美元,但与SWIFT每天经手的4000亿美元交易额相比仍难以相提并论。在短期内,RCEP区域内交易无法独立依靠CIPS系统,交易货币仍然难以完全摆脱美元主导。从货币零售交易市场来看,安全性及便捷性的支付系统是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最重要的考虑因素。RCEP区域内各国内部主流的虚拟支付平台各不相同,同时也将面临与更多国外虚拟跨境支付平台的竞争。
2.5 区域内跨境电子商务复合型人才短缺
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具有国际贸易知识、外语沟通能力、跨境电子商务操作技能的综合性人才储备。但由于2019年教育部才将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新增为本科专业,当前全国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的本科高校仅有49所,而广西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的本科高校仅有4所,最早一批专业对口的本科人才将于2023年毕业,目前从事跨境电子商务专业的本科人才主要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商务英语专业、管理类专业等,专业针对性较低。如今,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迅猛,从业者不仅要不断更新自己知识储备和专业技能,还要掌握当地语种以便深耕当地市场,但目前这类人才比较短缺。
3 RCEP背景下广西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
3.1 加强区域内各国跨境电子商务深度合作
网络是跨境电子商务普及的基础,应加大区域内的网络基础建设,大力发展数字贸易。在此基础上,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如在线支付、大数据、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等,推动区域内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升级,不断提升区域跨境电子商务的便利化程度。同时,根据 RCEP 相关条款,进一步简化通关流程、缩减通关时间。随着“秒通关” 线上平台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单一窗口”平台服务能力也会持续提升,“单一窗口”与RCEP成员国之间的互联互通将进一步加强。此外,对跨境电子商务 B2B 交易也要提供足够的服务支撑,优先安排查验跨境电子商务B2B 出口货物,简化申报要素及程序,优化通关服务,在稳定提升B2C出口业务的通知进一步擴大对RCEP地区的跨境电子商务 B2B 出口业务。
3.2 整合跨境电子商务成熟平台资源,鼓励建设独立站
从区域内电商的竞争格局来看,国际上较为知名的电商如亚马逊、eBay、速卖通等的市场占有率都较低,区域内的电商平台仍以本土平台为主。因此,应优先选择流量较高的成熟电商平台,制定本土化运营的可行性策略,通过与本地商家合作的方式抢占东南亚市场。同时,独立站模式具有突出自有品牌和提高客户认知、降低运营成本等优势,更接近消费者,更关注消费行为的研究,对消费者数据和体验端有更大的掌控力。广西企业可采取“平台店铺+独立站”的模式,根据业务发展不同时期的情况调整自己的平台运营重心。这样既可以将自己的品牌打响并扩大影响力,又可以确保平台店铺海外仓的备货,保证物流时效,降低客户退货退款的风险。
3.3 优化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及智能化管理
广西需不断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物流体系,以保障跨境电子商务的持续、健康发展。首先,发挥毗邻东盟的优势,紧抓RCEP生效契机,加强双边、多边企业建设面向东盟的海运、陆运、空运、铁路运输等跨境物流专线,建设“海陆空三位一点”的中国—东盟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网络,探索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加强物流枢纽与物流通道的有机连接。广西各部门间应共享物流信息资源,不断扩大跨境物流信息化的覆盖范围,建立起完善的物流信息交流交换机制。同时,加强广西与东盟成员国物流企业的交流合作,建立双方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快件、国际邮件渠道物流等数据交换共享渠道,实现数据实时共享,提升区域内物流系统的网络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程度。
3.4 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及监管体系
CIPS是国家专门针对人民币跨境支付建立的系统,国家层面应大力推广人民币跨境支付体系(CIPS)的应用,使人民币在国际上得到更大认可。首先,广西可推行信用保险业务在广西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业的运用,为符合要求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业企业投保金融保险,提供信誉上的支持。其次,通过信贷业务支持,一方面,有效帮助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自身发展;另一方面,在监管上有效监控资金流动,避免资金流动到境外非法产业。最后,广西金融部门还应主动与国内互联网巨头取经,探讨共同参与到东南亚市场电子支付业务市场的可能性,大力支持吸引和建设电子支付产业。
3.5 培养新型跨境电子商务人才
广西应利用好作为衔接东盟重要门户的区位优势,在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上,以服务面向东盟的广西企业为出发点,以职业能力为导向,在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上,开设东盟电商市场分析、東盟电商平台规则解读、东盟电商平台实操等课程,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逐渐加深对东盟国家的文化以及消费习惯的了解,帮助广西企业更好地开拓东盟市场。除了掌握专业知识、熟悉平台操作外,掌握当地语言对提供产品的确切描述、与当地消费者的售前售后沟通也非常重要。因此,“专业+东盟小语种”跨境电子商务人才更能助力广西企业深耕东南亚市场。
4 RCEP背景下广西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保障建议
4.1 增强产业和贸易政策支持
借鉴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六大体系”“两个平台”的经验和做法,依托中国(南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中国(崇左)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重点推荐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业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B2C出口业务。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注册、纳税,注册地址在综保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享受相应补贴和奖励。重点支持帮助本地重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尤其是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上下游产业链配套复工复产,统筹解决供货商复工生产、国内仓储物流、国际物流等上下游关键环节和供应链畅通。同时,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市和本地出台各类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政策的学习和宣贯,加大对企业申请政策支持的指导和服务。
4.2 增强财政和金融政策支持
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资金保障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简化业务审批程序。各级政府也要加快对涉企资金的拨付进度,以确保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能及时收到相关资金。鼓励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规模,积极做好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保险赔付工作,进一步压缩定损与核赔时间。鼓励创新符合广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特点的出口信用保险产品和模式,加大对产品出运前订单被取消的风险保障力度。对通过地方统保平台投保的企业给予保费补助,不断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用足用好国家出台的扶持政策,尤其是减税降费、减免缓交企业税收、降低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成本、减免企业房屋租金、加大信贷纾困力度、减免企业贷款利息等普惠政策。加强与各责任单位的沟通与衔接,结合各地实际,提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的具体落实办法与操办程序。
4.3 增强人才培养引进政策支持
加大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培养力度,搭建学习交流平台。政府资助培训资金,统筹用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开展社会化专项培训、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员工培训。在培训模式上,可以实行“远程+现场”“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模拟仿真系统,使员工在实训中掌握实操能力。制定推行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引进制度的实施方案,由企业管理、评定聘用跨境电子商务人才。采取政策引导与资金资助相结合,以荣誉嘉奖、奖金、岗位津贴等方式对选拔评定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给予激励。鼓励企业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人才职级序列与成长路径,强化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形成新型岗位职级序列、对应的薪酬标准及职业晋升发展管理体系。政府提供补助金,牵头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专家团队,与高校、企业合作培养跨境电子商务人才。企业与学生、高校签订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定向培养协议,为优秀定向培养生提供相应岗位及就业补助。将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运营、信息技术产品开发、供应链运营管理、海外媒体投放等跨境电子商务人才纳入人才政策支持范围。此外,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人才高地,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人才或成熟企业引进培育奖励制度,对成功引进人才的企业给予一定数额奖励。增强公共服务对跨境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的覆盖能力。
5 结语
跨境电子商务由于便利性和普及性,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地位愈加重要,并成为“外循环”的重要引擎和对外贸易的重要支柱。RCEP生效后,带来的利好为广西与东盟国家的贸易提供了催化剂,广西有望进一步利用区位优势带动区内产业。在政府、企业、高校三方联动的支持下,广西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子商务必然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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