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郑洪武 (安徽省阜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随着养殖场户、畜禽屠宰场等市场主体动物疫病防控安全意识的逐步提高和社会对生态环境问题愈加重视,就如何规范处理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有效阻断无害化处理各环节疫病传播扩散的可能途径,切实提高无害化处理生物安全建设水平,夯实畜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坚实基础,被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上重要日程。历年来,安徽省阜阳市高度重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快构建完善无害化处理体系,出台制定无害化处理文件规范,加强基层无害化处理人员管理和技术培训,强化无害化处理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不足,笔者提出了意见建议。现就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供其他地方参考。
1.构建完善无害化处理体系。为推进阜阳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监管机制构建,2014年,以市政办名义印发了《关于构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监管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按照“统筹规划、属地负责,政府监管、市场运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原则,要求各县市区科学制定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认真谋划无害化处理场和病死畜禽收集点建设,加快构建完善的无害化处理体系。根据文件要求,全市相继在颍东区、界首市、太和县、颍上县、临泉县建成5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年设计处理能力在50万头以上;依托乡镇动物检疫分所,陆续建立65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乡镇收集点。目前,除以上已经建成并面向周边县区运营的5个无害化处理场外,阜南县与林海生态有限公司合作建设的无害化处理场预计也将在2023年建成并投入使用,颍上县已建成1个牧原集团内部养殖企业自用的无害化处理场,届时,阜阳市将拥有7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24辆专用收集车辆。目前,全市畜禽养殖场户、屠宰场均实行委托无害化处理场集中综合处理,全市无害化集中综合处理率达到100%。2022年全市无害化集中综合处理病死生猪22.65万头,病死牛24头、病死羊257只、病死禽7.86万羽。
阜阳市积极推行能繁母猪、育肥猪农业政策保险,建立了生猪死亡保险理赔与无害化处理联结机制。目前全市8个县市区均已开展能繁母猪、育肥猪农业政策保险,并将无害化集中综合处理作为保险理赔前置条件,大大降低了病死猪骗保风险。
2.出台制定文件规范。
(1)出台政策文件。为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阜阳市每年都会出台政策文件,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央、省最新文件要求,进一步压实“三方责任”,即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各地加强技术指导和工作监管,切实加强无害化处理各环节生物安全建设,按流程要求做好病死畜禽的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理;严格无害化处理数据上报,及时落实无害化处理资金补贴;强化部门间工作协作,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严防病死畜禽非法流入市场。
(2)参与标准制定。为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生物安全建设,形成全省统一地方标准,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各环节生物安全情况进行风险评估,阜阳市参与制定省级地方标准《病死及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生物安全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并且成功将它申报为省、市农业主推技术,该技术规范将作为安徽省无害化处理生物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标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
3.加强人员管理培训。为强化部门无害化处理工作人员的管理,各县市区均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实行人员网格化管理,严格绩效考核,进一步压实压细工作责任。为进一步提高畜禽养殖场户、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等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切实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自觉主动委托无害化处理场集中综合处理,阜阳市每年通过线上线下知识培训、发放明白纸、现场入户宣传等方式,对从业人员进行强化管理。
4.强化信息化过程监管。目前,阜阳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基本全部通过“安徽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系统平台”进行申报、收集、转运和处理,基本程序是:养殖场户病死畜禽系统申报、收集点收集暂存、无害化处理场定期从收集点或养殖场户拉回处理。
(1)系统申报。畜禽养殖场户发现个别病死畜禽,在初步排除重大动物疫病后,暂时收集在养殖场冷柜里储存。当积累到一定程度,在系统平台自行申报,乡镇收集点或无害化处理场在接到申报后派专人专车进行专线收集。
(2)收集暂存。乡镇收集点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申报的病死畜禽头数,并将现场照片、养殖场户和收集人员双方签字的收集单据拍照上传至系统平台,然后将病死畜禽拉运至收集点暂时存储。
(3)转运处理。当养殖场户或收集点病死畜禽存储达到限量,养殖场户或收集点人员在系统平台申请无害化处理场派车转运。无害化处理场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头数,并与系统平台生成的收集、转运单据进行比对,信息一致,方可转运至无害化处理场,并生成入库单。无害化处理场在将收集来的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前,向基层动物卫生检疫分所报告,要求派人监督处理。监管人员到现场或者通过摄像头查看现场处理情况,处理完毕后,通过系统平台上传处理单据和现场照片。
(4)专人审核。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专人定期不定期对在系统平台上报的单据照片进行核查,重点核查病死畜禽的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理各环节单据和现场照片等资料上传是否及时、照片是否清楚、数据是否属实等,一经发现异常,及时反馈处理,确保无害化处理工作规范、数据真实。
1.补贴政策不全面。目前阜阳市只执行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资金补贴,未严格落实病害生猪产品的补贴,也未制定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将牛羊禽无害化处理纳入政策补贴范围,并明确资金补贴标准。
2.站点建设不到位。部分县未建立病死畜禽收集点或收集点未正式投入使用,无害化处理场收集车辆直接到养殖场户拉运病死畜禽。由于车辆从一个养殖场户收集后,再到另一个养殖场户,最后经过长途运输到达无害化处理场,运输过程存在较大疫病传播风险隐患,容易将疫病传播到多个养殖场户。
3.收集车辆不规范。个别县的乡镇收集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车辆为农用三轮车,不符合密封、不渗水等专用车辆标准要求,且单次运载能力受限,给收集人员造成不必要的工作麻烦。
4.病原检测未落实。根据相关规定,无害化处理场应配备病原监测设备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场区开展病原抽样检测。但目前阜阳市正在运营的6个无害化处理场,只有3个无害化处理场每年按照要求做了病原抽样检测,其他3个均未开展自检,也未委托第三方对厂区进行病原抽样检测。
5.台账记录不完善。养殖场户对病死畜禽台账上未注明死因,未初步对死因进行判定,排除重大动物疫情可能。个别无害化处理场的副产品流向不明,台账记录不完善。
1.落实无害化处理责任。按照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要求,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动协调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财政和公安等部门,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格局;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规范收集点建设,完善保险联动机制,兑现保险理赔务必以无害化集中综合处理为前提条件;督促畜禽养殖场户落实主体责任,及时申报,执行“四不一无”要求;督促无害化处理场要按照疫病防控、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生物安全防控措施,强化车辆清洗消毒和人员防护,定期开展场区环境抽样检测,确保无害化处理清洁、安全、无污染。
2.规范无害化处理工作。各地要强化对辖区内乡镇收集点、无害化处理场等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要求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全部通过“安徽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系统平台”进行申报、收集、转运和处理。养殖场户应及时将病死畜禽向附近乡镇收集点申报,收集点应落实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实行安全收集、暂存。屠宰场要与无害化处理场签订处理协议,委托无害化处理场集中综合处理。各地信息平台监管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系统平台进行核查,一经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处理。
3.严格无害化处理补贴。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足额、及时配套发放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资金补贴。积极向本级政府争取支持,协调财政部门,通过统筹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在内的自有财力,予以保障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及病害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的费用和损失。制定具体补贴标准,将牛羊禽等病死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纳入无害化处理补贴范围,进一步完善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4.强化无害化处理宣传。及时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向畜禽饲养、屠宰、经营和运输等环节的从业人员广泛宣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普及最新出台的相关法律规范,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营造知法、懂法和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加大对从事无害化处理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分级分类开展系统培训,熟练掌握最新工作要求,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无害化处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5.严厉违法行为查处。各地要建立健全农业综合执法、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病防控等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和投诉举报核查等机制,严厉打击随意抛弃病死畜禽、加工制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从重、从快、从严处理。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或信箱、邮箱,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受理核查举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