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贵
入乎其内
学术性论文,就是用系统的、专门的知识来讨论或研究某种问题的学理性文章,按研究的学科分为自然科学论文和社会科学论文。林庚先生的《说“木叶”》属于社会科学论文,通过分析文学现象,提出新的理论,体现了他的探索精神和科学态度。我们阅读学术性论文,就是要学习这种精神和态度,深入钻研,运用所学知识,探究实际问题。
一、阅读和学习
阅读学术性论文,要走进文本,把握关键概念和术语,理清文章思路,明白作者观点,含英咀华,寻幽探微,感受作者的智慧之光。如《说“木叶”》以“木叶”这一具体形象作为贯串全文的线索,选题小,理论深,由具体到抽象,由现象到本质,深入浅出地谈论诗歌语言的暗示性。
孟子曰:“尽信书,则不如无书。”我们需要平视文本,对文章内容和作者观点、态度等用心推敲,进行批判性思考。这时主题阅读和比较阅读就显得格外重要,找来同一主题的文章,进行比较阅读,看别人是如何看待这一问题的。
二、运用和探究
在阅读学术性论文的过程中,要有探究意识,看作者是如何研究问题的。如《说“木叶”》中通过比较诗歌中“树”与“木”的使用,针对诗歌语言的暗示性指出:“它(木)仿佛本身就含有一个落叶的因素”“还会带来‘木所暗示的颜色性”。“木”暗示了情状和颜色,感受上是疏朗的,视野上是微黄的,触觉上是干燥的,适于表现秋天的意境。
可见,概念相同的字词,进入诗歌,可以形成不同的意象,营造不同的意境,表达不同的情感。如“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龚自珍《己亥杂诗》)“落英逐风聚,轻香带蕊翻。”(萧绎《芳树》)其中,“落红”“落英”都是“落花”之意。“落红”暗示了色彩,片片艳丽之色;“落英”暗示了情状,纷纷飘落之态。众花摇落,缤纷明丽,少了哀伤叹惋,多了赏心悦目。
三、实践和创造
阅读了《说“木叶”》一文后,我们可以运用暗示理论,深入解读诗句。中国诗歌,简单的背后是博大丰富,简短的背后是意味深长,简约的背后是含蓄蕴藉。抓住意象,分析暗示,是诗歌阅读鉴赏的一条有效路径。在阅读实践中,我们深入探究,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就会有新的发现。除了意象有暗示性,事件、景象、典故等也有暗示性。如“春江渺,断送扁舟过林杪。愁云清未了,布帆遥比沙鸥小。恨残照,犹有一竿红。怪人催去早。”(万树《望江怨·送别》)末句“怪人催去早”,暗示诗人与友人离别时难舍难分之情。
我们在他人的创造中学习,在自己的学习中创造,正如牛顿所说:“如果说我比别人看得更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我们阅读学术性论文要明确,格物为了致知,笃行方能致远。
出乎其外
西方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扎,几扎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社会的基本单位就是团体,团体是有一定界限的,谁是团体里的人,谁是团体外的人,不能模糊,一定得分清楚。这种人和人的关系的一种格局,我们不妨称之为团体格局。
家庭在西方是一种界限分明的团体。如果有一位朋友写信给你说他将要“带了他的家庭”一起来看你,指的是他和他的妻子以及未成年的孩子。如果他只和他太太一起来,就不会用“家庭”。在中国,这句话模糊得很,“阖第光临”虽则常见,但是很少人能说得出这个“第”字究竟应当包括些什么人。我们的“家”更是伸缩自如。“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子侄等一大批人,“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要拉入自己的圈子,表示亲近的人物。
为什么我们对这个最基本的社会单位的名词会这样不清不楚呢?因为我们的社会结构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这就是差序格局。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选自费孝通《差序格局》,有删改)
◆赏析
选文通过打比方介绍了两个核心概念“团体格局”和“差序格局”,并结合日常生活来论述,让读者在对比中加深理解。我们可以运用关于“团体格局”和“差序格局”的知识来探究实际问题。我们在学习英语时,会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我们中国人对亲戚的称谓要远比西方复杂,我们称呼父亲的姐妹为姑姑,称呼母亲的姐妹为姨妈,而在英语中这两者统称为aunt。为什么中西方对亲戚的称呼方式会如此不同呢?因为西方的社会是团体格局,团体界限清楚,在团体内的人是一伙,对于团体的关系是相同的,所以父亲的姐妹、母亲的姐妹都统称为aunt。中国的社会是差序格局,亲属关系是以“己”为中心根据生育和婚姻事实所结成的网络,富有弹性,关系亲疏不同,所以称呼不同。
拓展训练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后面的問题。
无 讼(节选)
◎费孝通
我在上一次杂话中已说明了礼治秩序的性质。在这里我可以另打一个譬喻来说明:在我们足球比赛时,裁判官吹了叫子,说那个人犯规,那个人就得受罚,用不到由双方停了球辩论。最理想的球赛是裁判员形同虚设。为什么呢?那是因为每个参加比赛的球员都应当事先熟悉规则,而且都事先约定根据双方同意的规则之下比赛,裁判员是规则的权威。
这个譬喻可以用来说明乡土社会对于讼事的看法。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理想的礼治是每个人都自动地守规矩,不必有外在的监督。但是理想的礼治秩序并不常有的。一个人可以为了自私的动机,偷偷地越出规矩。这种人在这种秩序里是败类无疑。每个人知礼是责任,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至少社会有责任要使每个人知礼。所以“子不教”成了“父之过”。这也是乡土社会中通行“连坐”的根据。儿子做了坏事情,父亲得受刑罚,甚至教师也不能辞其咎。教得认真,子弟不会有坏的行为。打官司也成了一种可羞之事,表示教化不够。
在乡村里所谓调解,其实是一种教育过程。我曾在乡下参加过这类调解的集会。我之被邀,在乡民看来是极自然的,因为我是在学校里教书的,读书知礼,是权威。其他负有调解责任的是一乡的长老。最有意思的是保长从不发言,因为他在乡里并没有社会地位,他只是个干事。调解是个新名词,旧名词是评理。差不多每次都由一位很会说话的乡绅开口。他的公式总是把那被调解的双方都骂一顿:“这简直是丢我们村子里脸的事!你们还不认了错,回家去。”接着教训了一番。有时竟拍起桌子来发一阵脾气。他依着他认为“应当”的告诉他们。这一阵却极有效,双方时常就“和解”了,有时还得罚他们请一次客。我那时常觉得像是在球场旁看裁判官吹叫子、罚球。
(选自《乡土中国》,有删改)
1.费孝通认为“在乡村里所谓调解,其实是一种教育过程”,怎样理解“教育”一词?
答:
2.无讼的调解方式在当下是否还有积极意义?
答:
(参考答案见下期中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