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宴,吃不完得『兜着走』

2024-04-20 12:07
文萃报·周五版 2024年9期
关键词:唐宣宗百官宴饮

周代有许多食礼仪规,将各类筵宴的细节规定得仔仔细细,从这些礼文中我们可以读到打包的情节。以《仪礼·公食大夫礼》为例,所谓“公食大夫礼”,为国君宴请他国使臣的宴饮之礼。宴饮结束,使臣告辞,国君送于门边。膳夫等人则将没有吃完的牛、羊、豚肉块盛装起来,一起送到来使下榻的宾馆。残肉剩饭包送客人,即使是他国使臣,吃不了也得“兜着走”,这在当时显然不会被看成是不尊重使臣的举动。这算是“礼包”,是食礼规范的动作。

古代官员有机会赴御宴,自然觉得风光无限,有时还会设法悄悄带回一些馔品,让家人品尝。这就当是窃食吧,唐代窃食御宴已成风气,不过谁也不将这行为当贼看待。皇上自然也乐得做个人情,不仅下了可以怀归余食的御旨,而且还让太官(官名,掌管百官之馔)专门备有两份食物,让百官带回家去孝敬自己的父母。明代陆深的《金台纪闻》,述及此事时这样写道:廷宴余物怀归,起于唐宣宗时。宴百官罢,拜舞遗下果物。怪问,咸曰:“归献父母及遗小儿。”上敕太官:今后大宴,文武官结食两份与父母,别给果子与男女,所食余皆听以帕子怀归。

瞧瞧,那些悄悄放在怀中和袖里的食物,在臣子跪拜皇恩时撒落了一地,好难得一见的特别风景。唐宣宗动了情,下了“怀归令”,从此御宴上没吃完的东西,臣子都可以大方地带回去了。按陆深的说法,明代御宴上的食物,你要吃不了还非得兜着走,不然还要治你一个罪名,也许就是“不孝”之罪吧。

皇上办起筵席来,有时是很慷慨的,大臣酒足饭饱之后,还可以带回没吃完的食物,或者加带两份预备好的食物,这就是“怀归”。而且,有时怀归的不仅有食物,甚至还有当时使用的餐具,有時是瓷器,有时也可能是贵重的金银器。

(摘自《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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