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卷走上海智残女子450万元吃绝户的江西男子冲上微博热搜。据媒体报道,上海普陀区的傅女士天生有轻微智力残疾,她的奶奶名下有一套价值350万元的动迁房和100多万元的现金补偿,每月还有5000多元的退休工资。本来祖孙俩生活还算幸福,且相关财产也可保障其在老人百年后的生活。但傅女士与胡某结婚后,胡某“逼她和奶奶将动迁房卖掉”,然后独自回了江西老家,将包括卖房款等共计450万元的银行存款转移殆尽。
2月28日,記者联系到了当事人小胡,小胡在电话中表示,“300多万都消费掉了”“我觉得我应该得到惩罚”“(这笔钱)我还到老、还到死”“自始至终我没打算跟她离婚”。
男子的行为是否涉嫌诈骗?记者采访了华东政法大学刑法教授、博导毛玲玲。
男子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奶奶的诈骗?
毛玲玲表示,不构成。因为男子以要换大房子为由骗老人卖房,但房子卖了之后钱款依然在老人名下的银行卡里。如果老人直接把钱给了男子,那可能涉嫌诈骗,但实际上男子是通过一些手段窃取了这张银行卡。
男子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妻子的诈骗?
不构成。专家打了个比方,如果说一个丈夫对妻子说我要去买什么东西,然后妻子把家庭的共同财产交给他,他在处置财产的时候可能改变了这个用途。那么这个应该说是夫妻在处置家庭共同财产的时候出现了纠纷,或者是出现了矛盾,这个肯定是不会按照刑事犯罪来进行认定的。
但专家表示有民事责任,夫妻当中的一方在处置家庭共同财产的时候,未经得另外一方的同意,后续可以通过起诉追讨。
男子的行为有“骗婚”嫌疑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目前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因欺诈结婚的情形,只要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男女,在真实意思下结成的婚姻,就是有效的。
此事曝光后,普陀区高度重视,区残联、妇联、司法局、公安及属地街镇等部门将持续对傅女士提供关心帮助,加强生活帮扶,并积极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引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据新民晚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