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庆新 侯艳梅
摘要:家庭教育是父母对子女规训的客观体现,规训及对规训的反抗是现代家庭青少年亲子冲突的主要原因之一。本文通过解读福柯的规训理论,从惩罚符号、监狱规训、社会规训三个视角观察与分析这一理论在家庭亲子关系中的呈现,反观规训不良在家庭教育中引发的亲子冲突现状。社会工作视角结合专业方法恰当使用规训,可最大限度地发挥规训的理论价值,为亲子关系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
关键词:规训;青少年;亲子冲突;亲子关系
福柯对于权力观中权力的本质和特征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剖析和论述,他更关注权力的微观层面:古代社会的权力是外显的,它以一种外在的暴力方式呈现;随着文明不断发展,现代社会的权力愈来愈具有隐蔽性,它潜藏在我们的思维知识话语中,潜藏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中,以一种更为彻底的方式,不动声色地改造着人们的思想和身体。亲子冲突的发生机制源于权力与规训。
一、解读福柯的规训概念
规训 (disciplin) 是法国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米歇尔·福柯所提出的最具影响力的原创性概念之一,它源于 《规训与惩罚》一书。无论把这个词作为名词或动词,都与 “规诫教训”意义有关,有被动的意蕴,是实现更深层次目的的手段。
规训与惩罚是贯穿福柯理论的两条主线,就概念本身来讲,规训包括惩罚,且外延性广于惩罚。它们是 “权力物理学”中权力运行状态的表现形式,映照的是权力在不同主体间相互碰撞的轨迹。规训呈现的是不同主体之间较为平和的状态,或是平和状态下潜藏隐蔽的斗争状态,而惩罚直接体现了不同主体之间较为激烈的对抗。[1]但它们的本质都是处于优势地位的主体,迫使弱势的主体依照自己的意愿行事。青少年是有独立见解的个体,他们从内心很难被说服,他们也许表面遵从但内心逆抗,或表现出较为强烈的对抗,而这一过程其实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力量博弈与较量。
二、规训理论的不同视角在家庭亲子关系中的呈现
(一)惩罚符号
“尺度”是惩罚符号的关键词。中世纪,权力对人们的罪罚是没有参考和标尺的,偷一块奶酪可能被处以死刑。但从启蒙运动开始,思想家就开始不断推出更为精密的权力技术学。现代家庭,惩罚尺度由父母控制,家庭规训没有规范性,主要是家庭没有严格的标准、纪律。家长对于子女的惩罚大多出于他们自身的想法、认知和期待,这就使执行主体更随意,所以,客体难以被驯顺。但即使这样,符号存在的意义是让人们可以审视自己的行为,不断反思行为是否有违家长的意愿,即使 “尺度”没有被标准化。
现代社会的规训全然颠覆奴隶社会的横征苛敛,它不动声色地潜入被规训者的身体内部,实现对其精神的有效操控。使个体在 “做什么”及 “如何做”方面都符合权力主体的意愿要求。[2]
(二)监狱规训
规训的 “全景敞式”的概念是规训理论最有标志性意义的场景之一,是空间规训最完美的范本。在传统社会控制方式下,囚犯的牢房被分成若干小的囚舍,狱卒可以在瞭望塔上对不同牢房的囚犯实行监视,视线可以抵达每一间牢房,但囚犯却无法看到监视人,囚犯彼此之间缺乏信息的交流互通,但清楚自己可能正受到观察,由此一直保持惶惶不安的状态,并做出 “合宜”的举止,最终上升为一种有意识的自我监督机制。因此,权力不断地自动发挥作用,通过权力关系的反复演绎铭刻在每个人的身体与精神上,整个权力机制在物理躯体中就这样被生成。[3]“全景敞视监狱”最神奇的效果就在于实现了权力在任何时刻的干预,表现为它从不干预却能自动运作,并产生连锁效果。现代社会 “全景敞视监狱”的高度普适性,已抵达一切想象力可及的各个领域、对象和情境,从而将社会空间置换成可窥视的诸多场域。[4]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发展,“全景敞视监狱”已慢慢发展成为互联网的隐喻。网络空间所演变生成的 “精神政治”,通過监视与被监视主体之间的相互交织与转换,从内心出发对青少年实施控制与影响,并改造他们的社会行为。[5]这种原理如同监狱规训的全面记录,正取代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成为影响家庭成员关系的危险因素。互联网技术普遍成为监视的有力武器,除了各种软件被学校用来监控孩子们的听课状态,家长更是选择安装家庭摄像头实现对孩子的监督,究其行为实质是对亲子关系的不信任,行为的结果也必然激起青少年内心的不满,引发亲子关系恶化。
(三)社会规训
福柯认为,社会规训比监狱规训更隐秘、多元且广泛,它联合了各种力量,谨慎地将权力渗透到社会每一个角落,并通过四个手段加以实现。
1.时间控制
时间控制的本质是严格强调纪律,是命令系统的构建,规训人们在一定的时间接收信号,并无条件地完成任务。其实人们的一生,不论哪个阶段都是被主流的标准所精确控制。学生时期对于时间的控制是相对严格的,他们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去上学并完成作业任务,即使放学回到家中,也有精确的时间分配要求。
2.层级监视
层级监视在家庭中是规训权力在辈分上的一种体现。福柯认为纪律的实施必须有一种机制,并通过监视的手段实行强制。在这种机制中,权力的效应被监视的技术诱发,强制手段能使对象记忆犹新。[6]层级监视的规训手段在家庭中典型且平常。必须明确的一点是,在一个家庭的架构中,家长和子女处于同样的主体地位。但在我国,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赋予家长绝对的权威地位,拥有更多对子女 “监视”的权力与资格,这种 “微观权力控制”正在试图把孩子规训成符合社会权力要求的 “驯顺的肉体”。
3.规范化裁决
规范化裁决在家庭生活中并没有体现出规范性,实际上它是依据不同家庭各自的规则和教养理念,家长对违规或不达标的子女行为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这与 “惩罚符号”十分相似。规训的主要目的在于矫正,以缩小子女行为与家庭规则及父母期待之间的偏差。规训的形式大多为简单的 “奖—罚二元体制”,衡量子女行为的表现基于 “对”与 “错”两个对立的价值面,这就使家长对孩子行为的判定不存在 “还可以、差不多”这样模糊的概念,而现实生活中,这种状态却普遍存在。
4.仪式化检查
人们从小到大经历了无数的考试,福柯认为这种考试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权力仪式,是仪式化检查的手段。人们能够感受到权力的存在,也竭尽所能地让自己更符合客观的模板。考试的本质其实不是学生个体之间的较量,而是学生与规范的比较。考试的答案是客观的,社会对个体的衡量也有客观标准。在不断的考试和检验中,人们感受到了权力的存在,这些微观层面的屡次训练,使人们的精神不断地被驯服,慢慢习惯了在生活中的其他方面遵守规则,并寻找主流的行为模板。孩子在各种各样的规则与模板中逐渐长大,当他们成长到青春期阶段,反抗的想法呼之欲出。这种基于考试成绩为仪式化检查的评分标准,导致青少年学习压力过大,产生心理和精神负担,带来家长对于孩子身体和学业的双重焦虑,造成家庭氛围紧张。
三、社会工作恰当运用规训理论解决亲子关系问题
(一)把控规训尺度,实现双向认同
“棍棒教育”这种传统教育理念在现代家庭教育中仍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但家庭教育已经逐渐通过 “精神操控”实现对子女的管教的转变。事实证明,通过思想教育矫正青少年的偏差心理及行为,通过心灵相通的对话方式实现对他们精神层面的引导,会取得更好的效果。社会工作的理性疗法认为,人的情绪和行为障碍,不是由事件本身引起,而是由不正确的认知和评价激起的信念导致。应用这一理论同时改变父母与子女的认知观念,可以缓和亲子关系。父母应与子女相互理解,实现双向认同,共同订立家庭规则,明确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限定各项活动时间,比如,写作业时间、娱乐时间等。对不遵守规则或者有过错的行为,制订相应的惩罚措施,如减少娱乐时间、限制活动等,使孩子心甘情愿接受惩罚,规训效果才能发挥出正向效应。
(二)限制监狱规训维度的使用,做“营养型父母”
以监狱规训的方式对待青少年,会破坏亲子关系,引发亲子矛盾,不但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还会伤害规训其他维度运行的有效性。沟通分析理论 (PAC) 中人格的自我狀态有正负向特质,三种状态分别为父母、成人和儿童。当成人 (A) 人格占优势,会呈现成熟、客观、逻辑的表达方式;而当父母 (P) 人格占优势,有统治、责骂、训斥等表达方式;儿童人格 (C) 则有婴幼儿的冲动和任人摆布的特征,我们以不同的状态回应孩子就会形成不同的沟通形态。青少年阶段追求独立的愿望最为强烈,他们想得到家长的信任与认可,类似监狱规训的行为,让他们感觉被窥视、被质疑、被猜测、被否定,并失去安全感和信任感,激起不满与对抗心理,长久下去还会产生依赖心理。没有人愿意时刻被当成囚犯对待,家长应明白学习应该持有自觉的态度,“自律”比 “他律”效果要好,对青少年子女独立人格和权利意识的培养更为重要。作为父母兼教育者的规训主体,应该时常展现成熟与理性的A人格,慎思明断,适恰沟通,给予孩子更多的宽容与支持,让他们有机会独立思考、决策和负责任,通过积极引导、鼓励和指导等方式帮助他们发展自己的能力,减少不必要的限制和束缚;让他们感受成长的快乐和自由,促进他们做出正确的决策和行为;关注和理解孩子的需求和情感,不做 “批评型父母”,做 “营养型父母”。
(三)提供家庭支持,协助青少年制订管理规划
社会支持系统是个体从社会中获得支持和帮助的来源和机制,家庭支持是青少年支持系统中最重要的部分,父母应尽可能为他们提供生活和学习上的支持和帮助。在青少年时期培养他们的时间意识,掌握时间管理方法,避免低效性。父母可以帮助孩子制订时间管理计划,包括每日、每周、每月的计划,列出要完成的任务和活动,包括学习、娱乐、社交等方面。对于不同的任务和活动,根据其紧急程度和重要性确定优先级,做到有条不紊,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同时,父母也应该尊重孩子的选择和决定,合理安排休息时间,保证身心健康;激发孩子学习的主动性,提高学习效率和成绩,减少父母的焦虑。
(四)认知家庭周期,尊重青少年隐私
家庭生命周期理论认为,家庭同人一样,都是一个不断成长与发展的过程,过程的各阶段有不同的家庭角色需要扮演,并产生不同的角色期待,同时随着时光流逝,年岁渐增,个体观念会因环境影响不断变更。父母的监视和干预是基于对子女的爱和关心,但过度的监视和干预会使子女产生逆反心理,打击他们的自尊心,加深孩子与父母的隔阂和对立。因此,父母应该适时关注青少年阶段的特点,合理干预,尊重孩子的感受和个体的独特性,多理解他们,用正确的心态看待隐私问题,保护隐私,帮助他们建立信任感,创造安全的家庭环境。只有让孩子感受到被尊重,才能学会尊重父母,减少冲突与对立。
(五)注重激励的使用,推动青少年自我实现
青少年需要适应新的身份、角色和责任,同时,他们还面临学业紧张、家庭关系、同伴关系、师生关系等多重压力,对他人的评价和关注格外重视,极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因为这一阶段生理发育的特点使他们敏感、脆弱、易怒和沮丧。行为主义理论认为,查明环境刺激与行为反应之间的规律性关系,就可以根据刺激预知反应。物质激励主要作用于人的生理,精神激励作用于人的心理,青少年期精神与情感的需求更为突出,尊重、赞美、认可和理解等精神需求的激励都会带来更好的效果。
(六)优势视角打破“唯成绩论”,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优势视角理论认为每个人都具备内在优势与潜能,并拥有应对生活挑战的能力,而这种 “唯成绩论”使家长往往太过于关心成绩而忽视和否定孩子其他方面的优秀,孩子得不到家长的认可,逐渐产生失落感和消极情绪。仪式化检查可以作为规训的手段,但不能独立成为衡量孩子优劣与否的标准。家长应先调整自身情绪,从消极悲观转向积极乐观,懂得承认与欣赏孩子身上的闪光点,注重孩子的个性特点与潜能,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帮助孩子理解和掌握学习方法,并适时通过娱乐活动缓解学习压力,重视对他们良好、积极心态的培养,避免因过度看重孩子的学习、过于追求成绩而带来诸多负面问题。
四、结束语
我们不否认规训的高效性,它常以一种隐秘的方式在我们的生活中发挥巨大作用。规训作为一种手段,目的是培养青少年健全的人格,并激发他们的本能。父母对青少年适度干预,保持规训下的相对自由十分必要。社会工作应使规训的主体具有技术理性,并在规训尺度上做出较为恰当的决定,尊重青少年的主体意识,建立信任的纽带关系,合理应用规训策略,促进规训发挥实效性,以减少亲子冲突,营造融洽的家庭氛围,促进青少年的身心良性发展,以实现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秦开炎.规训、惩罚与权力:福柯视阈下的合规[J].刑法论丛,2020,64(04):439-469.
[2] 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M].上海:三联书店,2012:156-224.
[3] 米歇尔·福柯.权力的眼睛:福柯访谈录[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158.
[4] 李赛乔,庞弘.空间规训:理解米歇尔·福柯空间理论的关键概念[J].中外文化与文论,2020(01):209-221.
[5] 韩炳哲.在群中:数字媒体时代的大众心理学[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9:111.
[6] 加里·古廷.福柯[M].上海:译林出版社,2010:8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