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扬名,陈妍芳
(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湖南 长沙 410128;2.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我国人口持续保持低速增长态势,劳动年龄人口逐年缓慢减少,老龄化加速推进[1]。与老龄化时代同步到来的是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据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第5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可知,截止2022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67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5.6%,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从2021年12月的11.5%提升至14.3%,互联网进一步向老年群体渗透[2]。与年轻群体不同,老年人由于社会网络逐渐缩小、社交频率逐渐下降,使用互联网更多是出于对社会情感的需要而催生出的主动行为[3]。研究表明,互联网跨时空通讯的属性拓宽了老年群体获取信息以及社会参与的渠道[4],使老年人代际交往的需求得以满足[5]。不仅如此,使用互联网显著提升了老年人的身心健康状况和社区归属感,促进了老年人的社会参与[6],还对老年人的社会信任水平[7]、幸福感[8]以及生活满意度[9]等方面认知产生了显著影响。可见,互联网在满足老年人社会情感需求的同时,也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他们的微观认知。
我国传统社会十分重视血缘和亲缘的关系,“父母抚养子女”“子女赡养父母”被视作天经地义的义务,“养儿防老”的传统养老观,世世代代根植于人们的观念中,影响着人们的养老实践。在互联网蓬勃发展的当下,老年群体正在加速融入网络社会,互联网精细化和智慧化的特点在创新养老服务模式、精准挖掘养老需求、满足多样化的养老需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0],其所带来的社会互动模式的改变也在不断重塑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态度行为。那么,互联网使用是否会影响老年人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养老认知在应然层面上洞察和规引着养老安排,在实然层面上优化养老政策设计和资源配置[11]。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有利于加深对老年群体养老预期和未来养老方式选择倾向的理解,也能为政府政策规划提供参考。
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由中国人民大学联合全国各地的学术机构共同执行,是我国最早的综合性、连续性的学术调查项目,该问卷系统全面的收集了社区、家庭、个人等多层次的数据。A模块为项目的核心模块,为本文探索互联网使用对老年群体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提供了实证分析的数据来源。本文采用CGSS 2018年的数据,根据研究需要去除空白数据和无效数据后剩余有效样本4531个。
被解释变量。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老年群体的养儿防老责任观念,是指老年人对于“父母抚养子女,子女赡养父母”这一传统观念的看法和态度。CGSS 2018中A41.“您认为有子女的老人的养老主要应该由谁负责”这一设问能够清晰的体现老年人对于养儿防老观念的看法和态度,因此,将设问选项中的“主要由子女负责”视为老年人认同“养儿防老”责任观念,将“主要由政府负责”、“主要由老人自己负责”以及“三者责任均摊”三个选项合并,视为老年人不认同“养儿防老”责任观念,并分别赋值认同“养儿防老”责任观念=1;不认同“养儿防老”责任观念=0。
核心解释变量。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是老年人的互联网使用情况,以问卷中“D28.您对以下媒体的使用情况是?(互联网包括手机上网)”这一设问作为老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的依据,将选项中的“有时”、“经常”、“非常频繁”归类为使用互联网,“从不”、“很少”视为不使用互联网,并编码不使用互联网=0;使用互联网=1。
控制变量。通过文献梳理发现,老年人的养老责任观念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文选取了个体特征、家庭因素、经济因素三个方面的内容作为控制变量,个体特征包含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地区类型、自评健康;家庭因素包括子女数量、婚姻状况以及家庭同住人数;经济因素包括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参与情况。其中,年龄、教育程度、自评健康、子女数量、家庭同住人数和家庭经济状况均处理为连续变量,各变量的定义与统计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定义及描述性统计(N=4531)
根据被解释变量的特点,选取二元logistic回归方法建立实证模型来考察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模型表达式如下:
(1)
其中,Pi为第i个老年人认同养儿防老责任观念的概率;Neti为核心解释变量互联网使用;Xi为所有的控制变量。
为确保研究结果的稳健性,首先采用替换变量法对模型进行检验。由于二分类logistic回归结果可能存在因样本选择偏差或遗漏变量所导致的内生性问题,进一步拟采用倾向得分匹配进行稳健性检验,再根据匹配后的样本计算出平均处理效应(ATT),进一步探讨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养儿防老责任观念的真实影响。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ATT=E(Y1i|Di=1)-E(Y0i|Di=1)=E(Y1i-Y0i|Di=1)
(2)
ATT为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养儿防老观念的平均处理效应;D表示互联网使用情况;Y1i和Y0i分别表示处理组和控制组的估计结果。
考虑到不同老年群体使用互联网对其养老观念所产生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采用分样本回归进行异质性分析,最后使用Ordered Logistic模型探讨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机制。
运用stata17对数据进行处理与分析,表2为全样本的二分类logistic回归结果,其中模型(1)为仅加入关键解释变量互联网使用的基准模型,模型(2)在模型(1)的基础上,添加了个体特征层面的控制变量;模型(3)在模型(2)的基础上,加入了家庭因素的控制变量;模型(4)在模型(3)的基础上加入了经济因素的控制变量。
表2 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传统养老观念影响的Logistic回归结果
表2模型(1)的回归结果显示互联网使用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互联网使用会在0.1%的水平上负向影响老年人的传统养老观念。在控制了个体特征、家庭因素和经济因素的模型(4)中,Pseudo R2有所上升,模型拟合程度得到改善,互联网使用的显著性略有下降,但仍在1%水平上显著负向影响老年人的传统养老观念。具体来看,使用互联网的老年人认同养儿防老责任观念的发生比是不使用互联网老人的0.744倍,即相较于不使用互联网的老人,使用互联网的老年人认同养儿防老责任观念的可能性更低,说明使用互联网弱化了老年人依靠子代养老的传统养老观念,降低了老年人选择子女养老的可能性。
个体特征中,教育程度、地区类型对老年人的养儿防老责任观念具有显著影响,具体而言,教育程度每提升一个等级,老年人认同养儿防老责任观念的发生比会下降20.5%,教育程度越高的老年人越不认可养儿防老责任观念,这与我们一贯认知一致。城市老年人认可养儿防老责任观念的可能性是农村户口老年人的0.412倍,可见农业户口的老年人对养儿防老责任观念的认可度更高。在家庭因素中,子女数量、家庭规模会显著影响老年人对养儿防老责任观念的认同,具体来讲,子女数量、家庭同住人数越多的老年人越认同养儿防老责任观念,儿子的数量每增加一个,老年人认同养儿防老责任观念的发生比会提升16.8%,女儿数量每增加一个,老年人认同养儿防老责任观念的发生比会提升10.7%,家庭同住人数每增加一个,老年人认同养儿防老责任观念的发生比会提升5.34%。经济因素中,家庭经济状况也会影响老年人的养儿防老责任观念,家庭经济状况越好的老年人越认同依靠子代养老的责任观念。
3.2.1 替换变量法
为了确保研究结论的稳健性,首先采用替换变量法对模型进行稳健性检验。2018年CGSS问卷中A30.“过去一年,您是否经常在空闲时间从事以下活动(上网)?”这一设问反映了老年人的上网频率,因此本文选取此变量作为老年人互联网使用的替代变量重新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在不加入控制变量的情况下,偶尔上网和经常上网均对老年人的养儿防老责任观念产生显著的负向影响。加入控制变量以后,经常上网对老年人的养儿防老责任观念仍然呈现出显著的负向影响。具体而言,经常上网的老年人认同养儿防老的可能性是不上网老年人的0.682倍,也即经常上网的老年人认同养儿防老观念的可能性更低,可见使用互联网的确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老年人对养儿防老责任观念的认同度,这与前文的结论基本一致,表明了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传统养老观念影响结果的稳健性。
表3 替换变量检验结果
3.2.2 倾向得分匹配
由于是否使用互联网是老年人自己做出的选择,非随机决定且受其他因素影响,估计系数可能存在自选择造成的偏误[12]。为了增强研究结论的稳健性,使用倾向得分匹配再次对模型进行检验,分别采用卡尺内最近邻匹配、半径匹配、核匹配三种匹配方法,最终的匹配结果如表4所示。匹配结果表明,半径匹配、核匹配与卡尺内最近邻匹配得到的平均处理效应分别1%、5%的水平上显著,所得的估计结果基本一致,表明倾向得分匹配结果具有良好的稳健性。平衡性检验结果表明,在使用上述三种方法进行匹配之后,所有协变量的标准化偏误都小于10%,匹配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样本选择偏差,通过了平衡性检验。说明在消除了控制组和实验组中混淆变量的影响之后,互联网使用仍然对老年人的养儿防老观念存在显著的负向影响,这进一步表明了研究结论的稳健性。
表4 倾向得分匹配检验结果
表5 样本平衡性检验
根据回归结果可知,互联网使用会显著影响老年人的传统养老观念,降低老年人对养儿防老责任观念的认同度,而互联网作为一种信息技术,具有明显技术偏向型特征[13],不同教育程度、地区类型的老年人使用互联网对养老观念所产生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一般而言,教育水平高的老年人往往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其数字融入性更强,因此互联网使用对其所产生的作用效果可能更显著。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宏观背景下,我国的城市与农村在互联网基础设施等方面存在着显著差异,与农村老年人相比,城市老年人整体触网时间更长、受到互联网影响更深,使用互联网对其养老观念产生的影响可能更为强烈。因此,本文采用分样本回归方式探究互联网使用对不同老年群体养儿防老观念影响的异质性,回归结果如表6、表7所示。
表6 使用互联网对不同教育程度老年人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
表7 使用互联网对不同地区老年人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
回归结果表明,互联网使用对不同教育程度、不同地区类型老年人的养老观念具有不同的作用效果。具体而言,在不同教育程度的老年人分组中,只有初中、高中学历的老年人分组产生了显著的影响,说明使用互联网会弱化中等教育程度老年人的养儿防老责任观念,而对大专及以上老年人养儿防老责任观念的影响并不显著,可能的原因在于教育程度越高的老年人的数字素养更高,其通过互联网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更强,能够对互联网中各种信息做出客观的理性判断,对待事物的看法也更加全面和科学。另一方面,教育程度越高的老年人往往具备较高社会经济地位,他们对待养老问题的看法多基于自身的精神需求出发,受到其他因素影响的可能性较小,因此使用互联网对其养老观念的影响并不显著。不同地区类型的回归结果表明,互联网使用对城市地区老年人的养老观念产生了显著的负向影响,对农村老年人养老观念的影响并不显著。这是因为城市老年人整体触网时间更长,城市地区的互联网基础设施较为完备,通过使用互联网不仅能够增加老年人参与身边新鲜事物和社会进展的机会与渠道,丰富精神世界,更能通过数字技术改善晚年生活,因此使用互联网会降低城市老年人对养儿防老责任观念的认同。而农村地区老年人一方面其养儿防老的观念更加根深蒂固,另一方面受制于互联网基础设施的不完善,较少享受丰富细致的互联网服务,因此使用互联网并不足以影响其养老观念。
使用互联网为何会弱化老年人的养儿防老责任观念呢?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本文提出三种可能的影响机制并进行验证。一是使用互联网能够丰富老年人的精神世界、提升老年人身心健康水平,从而弱化老年人的养儿防老责任观念。二是使用互联网有助于打破老年人原有的价值观念和思维定势,从而降低老年人对养儿防老责任观念的认可度。三是使用互联网使用通过强化亲属间交流,提升老年人的功能性自理能力,从而弱化老年人的养儿防老责任观念。
身心健康状况是影响老年人养老责任观念的重要因素,分别选取问卷中“您感到心情抑郁或沮丧的频繁程度”“由于健康问题影响到您的工作或其他日常活动的频繁程度”的设问来考察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影响,设问选项中的“总是”“经常”“有时”“很少”“从不”是一个赋值1~5的有序变量,数值越大表明老年人的健康水平越高,因此采用有序Logistic模型进行检验。表8中模型(7)、(8)结果显示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呈现出显著的正向影响,说明相较于不使用互联网的老年人,使用互联网的老年人拥有更高的身心健康水平。可能的原因在于互联网强大的信息沟通与传递功能拓宽了老年人接收健康知识的信息通道,其丰富的信息和服务资源也增加了老年人获取健康咨询与健康服务的路径,老年人通过浏览健康门户网站咨询进行有效的健康管理,从而使得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得以提升[14]。此外,使用互联网能够增加与外界沟通交流的机会,有助于强化老年人的社会互动与社会联结,进而能够通过社会网络支持降低老年人的抑郁水平[15]。在我国的养老文化和养老实践中,亲子之间践行的是反馈模式,身心健康状况良好的老人往往具备较强的自理能力,其自我养老的信心也会大大增加。为了不给子女增添负担,其选择子代养老的可能性也会随之降低,其对养儿防老观念的认可度也能随之下降。
表8 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机制检验
作为一个价值观念交织碰撞的聚集地,互联网“去中心化”和跨时空通讯的属性使得不同生活背景、不同阶级立场和不同利益诉求的人得以在此沟通交流。在使用互联网的过程中,老年人的思维意识、价值观念可能会受到他人的影响,对待养老问题的态度和观念也可能会随之改变。CGSS问卷中“男人以事业为重,女人以家庭为重”这一设问的认同情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老年人的价值观念,选项赋值1~5分别表示“完全不同意”“比较不同意”“无所谓同不同意”“比较同意”“完全同意”,数值越大说明老年人的价值观念越传统,再次采用有序Logistic进行检验。表8模型(9)表明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的传统价值观念产生了显著的负向影响,说明使用互联网的老年人思想和价值观念更为开放。可见,高速发展的互联网在便捷生活的同时也在改变人们的微观认知[16],对于老年人来说,互联网拓宽了他们了解社会进展的渠道,使之拥有更多接触新鲜事物的机会,从而有利于打破他们自我封闭、局限的观念,形成开放观念和现代思维方式[17],因而降低了他们对养儿防老责任观念的认同。
在我国的养老实践中,子女除了提供经济上的支持,还需给予老人精神和情感上的慰藉。可见,老年人对于养儿防老观念的认同不仅源于其对经济、物质的需求,更源于其对家庭情感的需要。选用问卷中“您是否经常在空闲时间与不住在一起的亲戚聚会”这以设问来考察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亲属间交流的影响,选项中“从不”“一年数次会更少”、“一月数次”“一周数次”“每天”,分别赋值1~5,数值越大表明交流越多,模型(10)的回归结果表明,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代际沟通频率呈现正向的显著影响,说明使用互联网增加了老年人与亲属间的交流频率。在社会的转型过程中,我国的家庭结构逐渐趋于小型化,子代与父代异地而居的情况变得越来越普遍,居住的分离化容易导致老年人与子女之间产生沟通壁垒,也不利于子女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互联网浓厚的社会连接属性及其强大的信息沟通交流功能,极大降低了子女与老人之间的沟通成本[18],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老年人因空间分隔所带来的孤寂感,增强老年人的精神上的独立性。同时,互联网也赋予了子女远程协助老人解决生活中困难的能力,能够使子女弥补缺失的代际交流。对于自理能力较弱、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来说,通过使用互联网的在线购物、在线缴费、在线医疗等服务,可以促进功能性自理能力的提升,从而降低生活上对子女的依赖。通过对互联网的使用,代际沟通得以强化、代际支持得以弥补,使得老年人的精神、生活独立性得以提升,从而降低了老年人选择养儿防老的可能性。
本文使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2018年数据,利用二元logistic模型探究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和作用路径。研究结果发现:依靠子代养老的传统养老观念正在互联网的影响下悄然发生着变化。第一,互联网使用会对老年人的养儿防老责任观念产生显著的负向影响,使用互联网会弱化老年人的养儿防老责任观念,经替换变量法和倾向得分匹配法检验以后结论仍然稳健。第二,不同教育程度、不同地区类型的老年人使用互联网对其养儿防老观念所产生的效果具有差异性,中等教育程度、城市地区的老年人使用互联网对养儿防老责任观念的弱化效果更显著。第三,影响路径分析表明,互联网通过丰富老年人的精神世界、提升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水平、转变老年人的传统价值观念以及强化亲属间的交流、促进老年人功能性自理能力的提升来降低老年人对养儿防老责任观念的认同。
随着电子通信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和广泛运用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在互联网时代下既要深刻把握互联网使用对于老年人养老观念的影响,同时也不可忽视互联网在推进积极老龄化、提升老年人福祉方面的重要价值。
第一,合理利用互联网工具,加快健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快建全提升家庭养老能力、保障老年人享受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政策体系,并通过互联网工具,构建一个倾听老年人想法、收集老年人养老想法、解决老龄问题的综合平台,及时了解老年人的思想动态及需求导向,以便及时调整政策布局,从而构建起迎合老年人需求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第二,要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养老服务和产品的多样化供给。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辅助方,企业应当充分发挥创造性与主动性,依托互联网大数据资源,在政府的引导与规制下开发养老产品,为养老提供智慧设备、产品与服务,激发老人潜在养老服务需求,繁荣老年产品市场。
第三,要通畅互联网使用途径,助力老人畅享互联网红利。在国家大力推行智慧养老和“互联网+”养老的背景下,要畅通老年人上网途径,提高互联网在农村老年人和中高龄老年人群体中的普及度,并对老年人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各种网络功能。家庭是老年人获得数字技术教育的重要场所,家庭成员应主动通过数字反哺来帮助家中年长者进行智能技术方面的学习,并通过物质支持、情感激励和心理支持等多种形式协助老年人提升互联网社会适应能力,让老人无障碍享受互联网技术红利,使老年人过上更充实、更幸福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