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扬
【摘要】夏尔·巴托的《归结为同一原理的美的艺术》注译本与康德《判断力批判》中关于“美的艺术”或有暗合之处。在艺术分类的问题上,巴托“机械艺术”和“美的艺术”分类在康德那里得到呈现,这一分类原则的统一给两人的互通奠定了理论基础。康德摒弃的是传统意义上的“摹仿说”,他从先验立场上談及“自然”“美的艺术”以及“天才”的问题,而巴托在《归结为同一原理的美的艺术》中将摹仿也指向了有创造的摹仿。在“美的艺术”与作为美的艺术的创作主体——“天才”等问题上,巴托与康德尚有互通的可能。
【关键词】美的艺术;康德;夏尔·巴托;《归结为同一原理的美的艺术》;《判断力批判》
【中图分类号】J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7-2261(2024)02-0055-03
【DOI】10.20133/j.cnki.CN42-1932/G1.2024.02.018
一、引言
在1790年初版的《判断力批判》第33节中,康德曾明确提到巴托,并将其与莱辛一并称为著名的批评家[1]126。在《归结为同一原理的美的艺术》(以下简称《归结》)一书的译者前言中,高冀学者曾就康德与巴托作了对比与总结:他认为,康德其实与巴托一样,都肯定了艺术要模仿“美的自然”,且两人都指出了“美的艺术”与天才和趣味的关系,也存在相似之处。康德在《判断力批判》第52节中关于同一作品与美的艺术的结合,令人想起巴托《归结》第三部分的结尾;此外,第53节的观点与巴托的论述有许多相似之处。高冀学者作为巴托《归结》一书的译者,发现了康德《判断力批判》中巴托的影子。二人对比的争议之处在于,康德在言语表象上,似乎将“美的艺术”完全指向创造,巴托《归结》一书却是在亚里士多德“摹仿论”的基础上来讨论的,也许会有两者不可同日而语的轻率判断。但值得辨析的是,巴托虽从摹仿论出发,但对于“美的艺术”,书中第一部分的章节题目就是“通过创造艺术的天才之本性确立艺术之本性”,此外也明确指出“天才不应按原样模仿自然”,以及书中在“艺术”前多搭配“创造”也不得不让人深思。究其深意,恐怕“创造”层面的意味不可忽视。
学界对于巴托影响下的康德研究暂时不多,其一要归咎于二人处于不同时代、不同国家,其二是去今久矣,思想的错综复杂难以明确厘清。从时间线上看,巴托在前,康德在后,学者在研究时一般也着眼于巴托对康德的影响。尹德辉在《柏拉图和康德哲学中的“艺术”(技艺)和“美”》中指出巴托对西方艺术理论的历史贡献,认为巴托“分为机械的技艺与感性的技艺”和“以情感的愉快为目的”的技艺分类原则给康德以启示,严谨论证了巴托与康德其二人的“美的技艺(艺术)”,并与“技艺”“艺术”等概念清晰区分。本文将以巴托为代表的“美的艺术”与其后的康德相通之处试做联结,巴托与康德关于“美的艺术”的互通,有利于厘清“美的艺术”概念源流,二人的相似观点的辨析能使“美的艺术”本质更加清晰。
二、互通之基础:
艺术是天才在模仿基础上的“创造”
首先,关于“美的艺术”概念问题,现学界一般认为:“美的技艺”或翻译为“美的艺术”这一具体概念是法国人夏尔·巴托明确提及的,而最终确立是在康德的《判断力批判》中。从“美的艺术”概念源流上来看,巴托与康德都对同样的“美的艺术”进行了归结,巴托在《归结》一书中对“美的艺术”的分类也影响了康德。
其次,巴托的《归结为同一原理的美的艺术》虽然在“摹仿论”的基础上提出,但提到的“美的艺术”的天才主体指向的是“创造”意味。在《归结》一书中,天才和趣味是夏尔·巴托审视艺术的两个维度,他认为艺术模仿自然,“艺术之父”是天才,而“美的艺术的裁判”,或称“模仿的仲裁者”则是趣味的代名词。巴托认为“人厌倦了原生自然,便借助天才创造出艺术,以获得‘新一层次的观念和情感,为此需要选取‘美的自然,即自然中最美的各个部分”[2]22。虽然巴托提出的“美的艺术”是对“美的自然”的摹仿,但是并不是按原样模仿自然。他认为创造出艺术的是人的天赋,天才在创造的过程中尽情投入,美的艺术需要摹仿美的自然,但同时也需要天才投入热情的创作。
再次,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也表现出了“美的艺术是对自然的摹仿”观点,不同之处在于他用“创造”表述天才与“美的艺术”的关系。在《判断力批判》第45节,康德指出“美的艺术是一种当它同时显得像是自然时的艺术”[1]159。值得重视的有两点:一是“在美的艺术中人们应该意识到,这是艺术而并非自然,但是,在他的艺术形式中的合目的性却又必须显得好像脱离了有意规定的任何限制,使得它仿佛是大自然的一种产品。康德要求“美的艺术”不能完全模仿自然,但是经创造后要显得像自然的产物。这里就涉及康德之言的“自然”是什么,并不是生活中具体的大自然,而是指现象意义上的自然。而在巴托那里,“自然”的翻译一直也受人争议,因为巴托笔下的“自然”跟康德一样,也不是指具体的自然,而是指一种“理想化的状态”,即一种应当如是的存在。
那么,厘清“自然”在其二人理论中的所指后,再回到康德对于“美的艺术”的总结。看上去康德是矛盾的,为何既说“天才是与模仿的精神完全对立的”[1]162,又说“美的艺术一种就其显得同时是自然的艺术”[1]159呢?其实这与艺术的内在双重性是密切相关的。艺术不同于自然,但艺术又在自然之中。就是说,虽然所创造的指向艺术领域,但是艺术这一领域也免不了用现实的方式呈现自身,艺术仍然以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事物作为载体。因此,艺术免不了是一个与自然融合在一起的艺术。而艺术的现实性存在恰恰要依靠于天才。所以,康德的“美的艺术是天才的艺术”与巴托的“通过创造艺术的天才之本性确立艺术之本性”有极大的相通性。
巴托认为艺术作品中“没有什么是实在的,一切均为想象的、虚构的、复制的和人工的。这就形成了它们与自然相对立的本质特性”[2]22。他认为如果艺术模仿自然,那么这种模仿应该经过了深思熟虑,是建立在对自然充分了解基础之上的,不是对自然的一种盲目复制,而是精选出其中的一些对象和特点,再将之尽可能完美地再现出来。“简言之,人们在这种模仿中应能看见自然,并不是如它原本的样子,而是如它可能呈现,且我们能通过心灵设想的样子。”[2]24康德也认为美的艺术虽然没有目的,但美的艺术本身必须符合目的性的标准。康德从完全不同于传统模仿论的角度、从无目的而又合目的的产物角度方面阐释了美的艺术也应该具备像自然的要求。
因此,巴托与康德关于“美的艺术”,尤其是“天才创造美的艺术”方面,观点具有互通性。尽管他们并不一定隶属于继承关系,但不能否认的是,在“天才摹仿自然进行美的艺术的创作”观点上,康德与巴托的观点具有一种微妙的联结关系。
三、共同点:“美的艺术”分类原则的互通
巴托在《归结》中将艺术分为了三种类型:第一種机械艺术旨在满足人的需求;二是最典型的美的艺术,美的艺术必须要以愉悦为对象,因此美的艺术只可能诞生于快乐,以及另外一些源于富足和安宁的情感;三是既追求实用又使人愉悦的艺术。从属于第一类型的机械艺术原模原样地利用自然,只重视用途方面;而第三种类型的艺术在利用自然的基础上,多出了对自然的加工。在巴托看来,机械艺术和自由艺术存在的原因是源于从自然中提取了相匹配的需求和愉悦。在这三种艺术类型中,“美的艺术”属于第二类,绝不会利用自然,而只是以各种方式模仿自然,即美的艺术是以愉悦为首要目标的,它包括音乐、绘画、雕塑、诗和舞蹈在内的多种艺术。
巴托最大的贡献在于为“美的艺术”划定了一个边界,他把“机械的技艺”与“美的技艺”区分开来,划分标准是技艺的结果是否令人愉快。虽然巴托“美的艺术”沿袭的是古希腊“技艺摹仿自然”的思想传统,但巴托有自己的创新,即不是摹仿一般的“自然”,而是“美的自然”。关于“美的艺术”的边界划分,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都与巴托遥相呼应。
巴托关于“美的艺术”的理解是康德的思想来源之一,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对巴托的提及可作为这一观点的最佳证明。而康德对“美的技艺(艺术)”的阐明,其思想背景具有包括巴托在内的双重来源:一是“美的艺术”概念发展史是一脉相承,以巴托“美的艺术”为代表的思想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以来的“技艺、自由技艺、粗俗技艺(机械的技艺)、迪赛诺技艺”;二是本就存在于古希腊哲学中,但到了近代哲学才由鲍姆嘉通等人提出的“感性学”设想[3]。
从区分自然与人的技艺来说,首先,艺术在康德那里,既不同于自然,也没有“科学”那样的理性色彩,亦不像“手艺”一样,具备雇佣性质的、不自由的和强迫的性质,因此,一般的艺术是与自然的结果、与科学等相区分的自由的艺术。根据目的或意图的不同,也可将“艺术”分为“感性的艺术”和“机械的艺术”;在“感性的、审美的艺术”之下,则分为“愉快”是否作为认识方式的“美的艺术”和“快适的艺术”。所以在康德看来,“美的艺术”既是感性的,也是伴随着认识方式的、令人愉快的艺术,也可称“美的技艺”。
最明显的是,康德十分相似于巴托的、“以情感的愉快为目的”的技艺分类原则。康德以“是否以愉快的情感作为直接的意图”,将技艺分为“机械的”和“感性的”;巴托也点明“美的艺术”就是以愉悦为首要目标的艺术。康德是否受到巴托的直接影响已无法考证,但巴托代表了当时“美的艺术”的正确观点,二人关于“美的艺术”分类亦是具有相同标准的。
四、创造美的艺术的主体——天才的互通
首先要先明确,这里所探讨的是天才的部分,在康德那里暂时不讨论鉴赏,在巴托那里也暂时不讨论趣味,而只着眼于美的艺术的创造。在以模仿为基础的创造“美的艺术”的意义上,考虑天才之于康德与巴托的关系。
在《判断力批判》第46节“美的艺术是天才的艺术”中康德指出“天才就是给艺术提供规则的才能(禀赋)”“美的艺术不能不必然地被看作天才的艺术”,从这不难推测出,康德依然认为艺术需要规则,需要天才创作出符合规则的作品来,一个没有规则的作品不能被放入艺术的范畴内。所以,“美的艺术只有作为天才的艺术才是可能的”[1]151。康德认为天才产出的作品依然要看上去属于自然,自然在主体中给艺术提供了规则,使艺术最后达到像自然而生的效果,从而实现一种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但是,天才创造美的艺术时,是否能完全避免对自然的摹仿呢?假设没有摹仿的成分,如何达到像自然而生的效果呢?所以,康德在这里虽没有直接用“摹仿”来表述,甚至言语表象是站在摹仿的对立面,但细细深究其中之意,正恰如巴托《归结》中所言:天才即是以愉悦为目的,就不应也不能超出自然本身的边界。天才并不是要想象不可能存在之物,这也不是艺术的唯一指向,而恰恰是要找寻存在之物,康德与巴托对艺术的理解在这里是不谋而合的。
巴托在《归结》中从亚里士多德“摹仿论”进一步扩展,认为天才只有通过摹仿才能产生艺术,但天才并不是按原样模仿自然,其实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摹仿。巴托为了归结艺术为一个体系,将摹仿的内涵再丰富,从而也给与从先验出发的康德共通提供了空间与机会。康德指出:“为了把美的对象评判为美的对象,需要鉴赏,但为了美的艺术本身,即为了制作这类对象,则需要天才。”[1]155但两人都着眼于创造美的艺术的主体,即天才。
柏拉图认为天才的身上“有神力凭赋着”[4]8。在古希腊人眼中,天才是一种有创造性才能的、少数能获得神灵恩赐的人。到朗吉弩斯时,则突出了天才的自由特征。这些观念对后世影响深远,德国狂飙突进运动时期,赫尔德认为创作中无拘无束、放任不羁的才华和个性就是人的天赋,这正站在康德的对立面。康德批判这种非理性,并将自己的艺术和天才理论置于理性基础上,通过道德理念来表现人的自由。而“美的艺术”作为天才的艺术,也与自然相统一。“美的艺术”是出自人的创作,康德也提出一定要遵守规则,而天才,就是自然为艺术立法确立规则的“代言人”。
不少研究者在研究康德的“天才论”时,都着眼于天才的三个特性,即天才的独创性、典范性与合目的性。但笔者着眼于其二人对“天才”在“美的艺术”创作过程中的主体性。巴托用天才将“美的自然”与“美的艺术”相联系,康德用天才代替自然为“美的艺术”立法。此外,他们还都将“愉悦”之感指向了人的“善”,即道德层面。总的来说,在康德那里,天才也还是跟对立于科学的某种神秘相关联,而巴托也将天才创作“美的艺术”时的状态归结为“热情”。
在《归结》中,巴托说优秀作家在创作时,除了天才的源泉作为基础,还需要思维的精确性、想象的丰富性,而最重要的是热情,在看到对象时能灵感喷发,通过创作凸显事物的深刻影响,使所看到事物重生,并且创造后带有了新的魅力与力度。何谓“新的魅力和新的力度”呢?这应是天才本身具有的,而非自然复制摹仿得来的。
巴托书中虽没有直白陈述,但起码在巴托这里,天才的主体性就已经有所表现,自觉意识已经开始彰显,这便是与后来康德能互通搭建起来的小小桥梁。
五、结语:互通之反思
巴托在《归结》一书中虽然自诩从亚里士多德的“摹仿说”出发,将“美的艺术”归结为摹仿的原理,但实际上,巴托所说的摹仿与亚里士多德的并不相同。这其中增添了许多后时代巴托自己的思想,也让巴托与康德的互通成为可能。巴托的“摹仿论”中有许多需要想象力与知性共同作用的表现,但巴托并没有在《归结》一书中说清楚,这给两人对比增加了阻力。
康德对巴托的理论是熟知的,这在《判断力批判》中也有所体现。因此,以“互通”为桥梁,巴托与康德关于“美的艺术”或有联结的可能。
参考文献:
[1]康德.判断力批判[M].邓晓芒,译.杨祖陶,校.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2]夏尔·巴托.归结为同一原理的美的艺术[M].高冀,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22.
[3]尹德辉.柏拉图和康德哲学中的“艺术”(技艺)和“美”[J].艺术理论与艺术史学刊,2019(01):54-80.
[4]柏拉图.文艺对话集[M].朱光潜,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
[5]卢春红.何以是“美的”艺术?——论《判断力批判》中从“艺术”到“天才”的另一条思路[J].外国美学,2018(02):7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