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价值内涵、协同理路及实践策略

2024-04-14 21:54刘静丽李子煊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24年1期
关键词:产教利益协同

刘静丽,李子煊

(1.安徽理工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安徽 淮南 232000;2.安徽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淮南 232000)

近年来,随着科技水平的飞速发展,我国各行各业都在科技的赋能下实现创新改革,其产业结构、组织机制及发展机制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1]。企业创新改革发展需要专业化人才的支撑,这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有效促进高等教育与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产教融合战略应运而生。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加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及继续教育之间的协同创新发展,有效推进产教融合的高质量落实,这再一次确定了产教融合在产业与教育领域的核心地位。但是目前在实践中,产业与教育领域相关主体对产教融合还缺乏足够的重视。因此,分析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价值内涵、协同理路,并提出有效的实践策略非常必要。

一、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价值内涵

(一)促进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

产教融合历经多年的实践与发展,其内涵与功能在不断完善丰富。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已经不再是高校与企业的简单叠加,而是开拓出一条辐射范围广泛、涉及主体多元的全新格局。目前高等教育相关利益者通过各式各样的方法与高等教育达成合作协议,并拥有适当的治理权责,这使得高等教育在治理体系上更加多元化、治理方式上更倾向于协商共治[2]。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价值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治理理念方面,传统管理理念中高校为单一主体管理,难以将其他利益相关体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充分激发出来,而产教融合理念更加注重企业、社会组织、政府部门等不同主体之间的协同管理;第二,在制度执行方面,高等教育要挑起协同治理的大梁,与多元主体之间协调好相关利益关系,结合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适当调整,从而满足多元主体的利益需求,提升高等教育的综合治理能力;第三,在制度创新方面,将逐渐实现高等院校内外的协同治理,提升职能部门的服务属性,激活高校自主办学的内生动力。

(二)提升资源获取能力

随着产教融合的深化发展,这一理念已不再是初期单对单地进行校企合作,更多的是多元主体的相互协调配合,注重教育与产业之间的协同联动[3]。高等院校在资源获取方面也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从过去仅靠几家对口企业进行学生输送的校企合作方式,到现在与相关行业产业协调资源,共同助力专业人才的培养、专业课程的建设以及科技水平的创新等,实现了专业人才、行业企业、职业之间的高效联动,并逐步发展成为教育系统与行业领域之间面与面的全方位融合,形成链条式协作生态,从而为人才培养获取到更加丰富的资源。在产教融合的背景下,教育不单是高校的事情,而是教育系统中各个主体的协同教育;产业发展也由企业的单打独斗发展成为多家企业联合共同体,形成了“教育链+产业链”的全新格局。高等教育与企业、行业组织、政府机构共同构建产教融合平台,使教育系统的多元主体与产业系统的多元主体实现了资源的全面整合,根据产教融合的发展目标,对各项教育配置进行优化与调整。高校在此过程中作为核心主体,也将获得更多的资源补充与扶持。

(三)促进服务产业能力提升

近年来,在互联网科技大力发展的背景下,传统行业纷纷进行创新转型改革,新兴行业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出来。在现代化产业体系中,实现技术革新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为此,新时代产教融合的核心目标也更加重视技术与教育之间的全面融合,从而将高等教育的价值与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服务于产业价值的提升。高校在人才培养方面不是仅仅重视理论知识教学,而是注重理论知识、实践能力与教育的相互结合。一方面,高校将产业中研发的全新技术与设备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创新调整教育教学的内容与方式,实现教育的全新升级,提升产教融合育人成效,使培养出来的人才能够满足市场企业需求,切实提升高等教育服务产业经济的能力;另一方面,高校在产教融合过程中能够更加明晰自身定位,结合企业的核心工艺技术进行协同创新,将高校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培养更多顺应时代发展的应用型人才,有效促进产业的转型升级发展。

二、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协同理路

(一)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在战略上的协同

在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协同治理过程中,最核心的内容就是战略协同[4]。战略协同主要指高等教育产教融合要紧跟国家战略发展方向,结合国家政策要求进行优化与调整,满足产教融合多元主体的实践需求。对目前我国产教融合现状进行调研分析后发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高等教育产教融合战略协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制定高等教育产教融合总体战略,并对指导思想、发展定位、基本原则及实际要求进行明确,形成高等教育产教融合战略发展规划。第二,完善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保障制度。将高等教育产教融合涉及的企业、政府、社会组织、高校等相关利益主体的价值充分发挥出来,推动产教融合协同组织健全化发展。第三,优化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评价标准,结合当前社会市场对人才的实际要求制定详细的评价指标,形成完善的评价体系,重点将人才培养质量、产教融合水平及创新创造能力作为核心评价指标。第四,建立健全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激励政策和绩效考核制度,将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将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激励政策纳入高校的人才培养评价体系。

(二)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在利益上的协同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变迁,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已逐渐发展成为以利益为驱动的全新育人模式。这要求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相关主体之间加强合作,尤其要创新协同治理格局,形成以政府相关部门主导、以社会组织和企业为核心参与主体、以高校为人才与技术支撑的新模式。其中,关联协同治理多元主体的核心关键是利益,只有保障协同治理多元主体的利益,才能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但是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各方主体利益存在冲突的问题仍比较常见。例如企业与高校在制定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标准、教育教学模式、实践改革等方面难以形成统一意见;企业与高校在产学研中的沟通不顺畅;推进产教融合落实过程中,行业组织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不紧密,尤其是政策制定与落地难以形成统一。所以,为促进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高质量发展,必须在战略统一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多方主体的利益关系。政府部门要加强政策扶持与引导,不断优化高等教育的评价系统;企业要基于对人才的要求与需求,积极参与到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与标准的制定过程中;高校要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加强专业学科建设,注重学生创新创造能力的培养;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多方利益主体要牢牢抓住产教融合带来的发展机遇,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从而实现共赢发展。

此外,资源协同也是利益协同的重要方面。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在资源上的协同是指要将目前校内外各种零散、混乱的资源进行全面整理,并将之进行重新合理分配,从而有效提升资源的利用率,实现资源共享目的,促进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高质量发展。其中,最关键的资源主要有人力、物质、数据、技术与信息等。而人力资源是这些资源中的核心要素,主要包括参与到高等教育产教融合中的教师、导师、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5]。

(三)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在制度上的协同

高等教育产教融合想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完成协同治理目标,最根本、也是最核心的要素是建立完善的协同治理制度体系,其中主要包含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运行制度、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监督制度以及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管理制度。

首先,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运行制度是指要制定科学、合理、规范的规章制度,明确产教融合各方利益主体应享的权利、应尽的义务和应负的责任。在制定高等教育产教融合运行制度的过程中,政府部门与高校要不断优化与细化各项政策法规,构建完善的产教融合制度体系,为产教融合的高质量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其次,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监督制度是指构建监督机制,确保多方主体的权利得以保障,义务和责任得以落实。例如在产教融合过程中,高校和企业之间是否按照既定的协议进行落实;政府相关部门的各项职责是否承接到位;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企业、高校的职责是否明确、制度是否高效等。除此之外,还可以在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评价体系,让各方主体之间形成相互监督与制约局面,进而确保产教融合目标能够高质量地实现。最后,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管理制度是指对具体执行中的流程及措施进行全方位管理。例如在产教融合过程中,高校为提升就业率,确保学生找到理想的工作,需要采取怎样的措施、制定怎样的制度。高校的管理制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时调整,如校企合作制度、双师型教师聘请制度、学生培养制度等。

三、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实践策略

(一)精准判断、思想引领,实现产教融合定向布局

为有效促进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深入发展,各方利益主体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政策文件的了解与学习,对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政策制度做到应知应会,并在实践中高效执行,从而创新发展思路、挖掘教育资源、摆脱现实困境,使高等教育产教融合效率得以全面提升。

首先,中央政府部门要对形势进行精准判断,对高等教育产教融合进行科学谋划。结合当前国内的发展形势,综合国际局势全新动态,精准判断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发展方向,为地方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做好思想引领、勾划发展重点。另外,中央政府部门要基于宏观发展角度对地方加强培训指导,从国家层面部署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发展战略及相关制度,从而为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各方利益主体提供政策保障。

其次,地方政府部门要结合本地域实际发展情况与资源特色,对高等教育产教融合进行有针对性的科学规划,弥补发展短板[6]。在推进高等教育产教融合过程中,地方政府要将“纽带”“桥梁”的角色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对各方利益主体进行统筹规划,促进产教资源的深度融合。在具体工作中,可以成立专门机构系统负责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发展,深入挖掘与研究本地产教融合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从而为本地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高质量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最后,高校与企业要将核心参与主体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各主体要根据自身在高等教育产教融合过程中的优势与特色,制定合作共赢的长远发展规划。对高校而言,需要将产教融合落实到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对企业与行业组织而言,应结合自身发展情况将产教融合与企业发展和社会责任负担有效结合起来,从而探索出一条“高校+行业+企业+产业+人才”的全新产教融合发展格局。

(二)责任共担、利益共享,促进多元主体协同治理

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核心是实现教育资源与社会资源的深度结合。在此过程中,政府、社会组织、企业、高校等不同主体之间要通力协作、相互配合。政府要做好宏观的顶层设计,为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高校作为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核心参与主体,要结合自身实际发展情况及优势特点,主动承担起协同治理的牵引者角色,与企业、产业、行业组织进行良性互动,邀请不同主体积极参与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中来。在高等教育产教融合落实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执行过程的监督指导工作,为校企合作营造良好的互动沟通环境,鼓励企业、行业组织等主体积极参与到高校教育教学创新改革中,培养更多适应市场发展的复合型人才。

在推进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协同发展过程中,不同主体之间利益存在一定的矛盾与冲突。只有满足不同多元主体之间的利益诉求,形成利益共同体,注重利益共享,才能够确保不同主体实现良性互动。因此,首先要对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价值观念与目标取向进行深入调研,例如在发展区域经济的过程中,企业与高校之间是否有共同的价值观念,高校的教育目标与企业的发展目标是否存在共同点,高校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一致的利益诉求。其次,要不断优化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利益协调机制,使其更加科学化、市场化与合理化。只有对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诉求有清晰的认知,高校、学生、企业、行会组织以及政府部门才能形成发展共识,进行有效的沟通协作,从而减少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与冲突,共同推动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高质量发展。

(三)结合诉求、制度保障,打通产教融合协同机制

强化制度保障,优化协同机制,既要提升产教融合制度的有效性,也要优化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的递延性。

一方面,中央政府部门要协调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共同构建高等教育产教融合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促进不同部门之间实现高效沟通协作,共同组建产教融合发展小组,结合我国国情制定专项政策,在原有产教融合基础上实现全新的突破与发展;同时要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监督与指导工作,加快产教融合相关配套执行方案的出台。除此之外,政府部门还要加强与立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协作。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制度的高效制定与落实不仅要做好政策供给工作,而且要完善法律供给工作。这不仅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教育立法工作的宝贵经验。

另一方面,各地方政府要结合区域实际经济情况、资源特色及各主体的利益诉求,制定适合本区域发展的高等教育产教融合指导与支持制度。构建高校、政府、行业组织、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同办学体制,促进校企合作的深化融合;优化多方主体权益分配、资产评估以及人才管理等制度;制定满足多方主体权益需求的激励政策;构建适宜的利益交换机制,让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多方利益主体的收益都能得以保障,实现可持续高质量的发展;加强对高校的财政支持,同时让高校拥有更多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自主权。地方政府在制定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制度政策的过程中,要鼓励高校、行业组织、企业以及一线代表积极参与进来,提出宝贵的建议,让这些政策制度能够更高效地落地。

四、结语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专业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促进产业、人才与教育的协同发展,我国提出的产教融合理念对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大意义。本质上讲,产教融合与高等教育在战略、利益、制度等维度具有一致性。二者协同合作不仅能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还有助于满足各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据此,各方利益主体要厘清产教融合的价值内涵及协同理路,加强沟通协作,形成育人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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